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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彼岸的杀戮美国凶案纪实-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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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8月3日,美国洛杉矶时报报道一篇文章,声称据可靠消息,理查德正在计划谋杀检察官;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同月14日,审理被迫中断,因为一位陪审团成员未能按时到庭——她被人开枪射杀了;其余的11名陪审团成员惶恐不已,他们都在猜测是理查德的同伙、或是他的崇拜者干的,一时间人人自危;直到后来证实,该陪审团成员是被她的男友所杀,凶手已经吞枪自尽时,人们的恐惧心理也没有丝毫的减弱。 
  
       整个庭审的过程犹如受了查理·曼森案的诅咒一样:(查理·曼森案,昨天有位网友还提到过,以后会简要地介绍一下)几个40多岁的老花痴,身穿黑色长袍,在庭上晃来晃去;她们还不断地给狱中的理查德写信,亲自去探望,给了他莫大的温暖。这些应该算是理查德的粉丝了吧?可我不明白,她们崇拜理查德什么呢?难道是最原始的生殖崇拜?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明白了。毕竟人家可以一个晚上“串两场”,又是杀人奸尸、又是强奸鸡奸、口交什么的,临走时还能顺便打个劫……确实很强悍! 
  
       这几个老花痴当中,有一个最生猛的,她名叫多琳·里奥,当时41岁;她到处宣称:俺还是个处女哪!(跟我原来的一个同事一样,办公室里大谈自己是如何“保处”的,汗哪!);俺非理查德不嫁!而且,她还一直言之凿凿地声称:一旦法庭处以理查德死刑,自己马上自杀殉情!您看见了吗,这老娘们在玩“感情”牌,力图博得相关部门“领导”的同情或顾及。 
  
       但是在美国,这玩意儿还真管用了!人权机构介入了,民间的妇女保护机构也介入了,动不动还到法院门前游游行,喊喊口号…政府迫于压力,无限期地推迟了理查德的死刑,真不知道美国政府对受害人的同情到哪里去了;写到这个地方,让我感觉美国政府真像是一个被阉割过的太监。 
  
       1989年9月20日,理查德·拉米雷斯被判处死刑后,记者问他的感受,理查德轻描淡写地说道:了不起啊!死亡会永远伴随这块国土!然后他微笑着对记者说:咱们迪斯尼乐园见! 
  
       随后是漫长的上诉,直到今天。当年那些在理查德魔爪下死里逃生的人,有的已经作古,她们可以说是死不瞑目。逝者已矣,生者当如斯——被害人的家属能做到吗? 
  
       1986年10月3日,36岁的理查德和41岁的多琳在监狱成婚。由于美国司法的相关规定,被判死刑的理查德不能和媳妇同房,所以,我可以大胆地猜想一下:今年63岁的多琳应该还是个处女吧? 
  
        
  
       “我不接受这个所谓文明社会中的那些虚伪的、说教式的教条。” 
  
       “你们不了解我,我也不期望你们能了解我,因为你们没有能力去了解我…我早己超越 
  
         了善良与邪恶。” 
  
       “我热衷杀人。我热衷于看着人们死去……魔鬼隐藏在每个人的心中。” 
  
                                     ――理查德·拉米雷斯 
  
   

最新卷 第13节
   
  
   日期:2008…7…25 16:24:00 
  
       在整理下面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了我国的文圣,孔丘。 
  
       孔丘的父亲,身为鲁国武士,一生过的都挺郁闷;虽身有战功,却一生只是一个武士身份;娶妻施氏,却为他连生了9个女儿(在封建社会,这的确是一件挺令人抓狂的事儿);后纳妾,生一子,却是个六根不全之子——腿上有残疾,是个跛子(崩溃!);这个时候我们就要佩服武士的执著了:在64岁高龄又娶了17岁的颜征为妻;可能真的是诚心感动天与地,上天给了他一个儿子;但是,由于孔丘父母年龄差别悬殊,《史记·孔子世家》中将其称之为“野合”,而孔丘本人,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私生子一名了。 
  
        
  
       今天,我们要讲一个美国私生子的故事,他叫大卫·理查德·博克维兹。提起他的这个名字,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但提起他的外号,一些人应该轰雷灌耳:山姆之子。 
  
        
  
       VIII山姆之子 The Son of Sam 
  
       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纽约,出了一个著名的杀手,他一个人将整个纽约搅了个地覆天翻;纽约市警局为了抓捕他,专门成立了一个行动小组——“欧米加行动小组”;该组成员多达200多人,都是从各地抽调的精兵强将;而最终其落网的起因,竟是一张小小的违章停车罚单。这个人,就是本文的男一号,山姆之子。 
  
   日期:2008…7…25 17:34:00 
  
       VIII山姆之子 The Son of Sam(上) 
  
       1953年6月1日,在美国纽约的布鲁克林,一个小生命降生了。他的母亲是个单身妈妈,他的父亲是个有妇之夫。他的生父曾鼓动他的母亲打掉他,但他的母亲还是坚持把他生了下来,取名理查德·大卫·凡尔克——那是他生父的姓。小凡尔克出生不到一周的时间,就被住在纽约布朗克斯区的博克维兹夫妇领养了,他从此有了自己的新名字、新姓氏:大卫·理查德·博克维兹。(美国纽约共有五大区,其中布鲁克林区一度以其高犯罪率闻名。) 
  
       博克维兹夫妇非常疼爱这个孩子,甚至有些溺爱了;可是,从大卫知道自己的身世以后,强烈的自卑心理使得他对养父母、对这个家庭非常的排斥。又因为博克维兹夫妇都属于不喜社交的人士,导致了大卫从小就特别自闭。 
  
       大卫在学校表现平平,几乎对任何学科都没有表现出天赋;然而,他却是学校里最优秀的棒球选手。如果照这个发展趋势,将来靠打球他也能上一所好大学,然后再加入美国职业大联盟,从此,美国就多了一个杰出的运动员,少了一个连环杀手了…可惜,他的发展轨迹与此大相径庭。 
  
       在邻居的眼中,大卫是个精力旺盛的孩子,但也喜欢恃强凌弱。由于他的养父母告诉他,他的母亲是在生他的时候难产死掉的,少年大卫的心里总是充满了负罪感,心中也压抑着强烈的愤怒——在很多人眼中,这是他后来反社会行为的根源original reason。 
  
       大卫14岁那年,他的养母患乳腺癌去世。在那段时间里,大卫神情憔悴,他总觉得养母的死也和自己有关——自己是一个被上帝抛弃的人。他开始逃学,几乎不再和任何人接触。4年后,他的养父再婚,而他的第三任妈妈和他相处的很不好。在同一年,夫妻两人离开纽约,搬到了弗罗里达州定居。大卫这回真的是无亲无故了——在这个“世界之都”。 
  
       对生活没有任何牵挂的大卫参军了,灾难性地在部队呆了三年disastrous three years。为何称之为灾难性,我不得而知,手头收集到的资料只显示他在部队表现积极,并且成功地躲过了去越南参战这一劫,曾被派往南韩。1974年,大卫退役,回到纽约。 
  
       人,是需要有归属感的。再次回到纽约的大卫开始查找关于自己生母“生前”的一些情况;出乎他意料的是,他的生母还活着!而且就在这座城市!自己还有一个姐姐! 
  
       在短暂的重逢后,大卫很快就厌倦了这种亲情,兴奋的情绪无法化解过去二十几年的忧伤和愤恨。他不再去看望自己的生母和姐姐,又开始了一个人离群寡居的生活。在这期间,他有了人生当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性经历——和一个妓女。并且那次嫖娼经历很不成功——他染上了性病。 
  
       屋漏偏逢连天雨,别人可能嫖一辈子也没事儿,可是大卫,仅一次就“中标”了。我也深深地为大卫“惋惜”…天哪!他怎么这么倒霉啊?! 
  
       心理上的不健康被生理上的不健康这么一折磨,大卫变得更加不健康了。终于,在1975年的圣诞节前夜,大卫心中的“魔鬼”苏醒了。 
  
   

最新卷 第14节
   
  
   日期:2008…7…25 22:17:00 
  
       VIII山姆之子 The Son of Sam(中) 
  
       1975年圣诞节前夜,大卫自称是受到心中“魔鬼”的驱使,怀揣一把军用匕首冲上了街头。事后在庭上他供认,第一次作案时用刀扎伤了两名女性受害者;但警方当时只接到一起报案,是一个15岁的小女孩米歇尔·夫曼;她身中六刀,死里逃生。 
  
       作案后,大卫·博克维兹逃离布朗克斯区,跑到纽约州的扬基市(应该有朋友听说过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中的“纽约扬基队”吧?),在那里租了一处家庭公寓,安顿下来。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大卫首次作案的时间——圣诞节前夜。偶没去过美国,不知道美国的圣诞节前夜是个什么样子;不过,沈阳的圣诞夜可是够热闹的,每年的那天晚上,我兜里总要带好现钱、信用卡,跑到大商场里去抢便宜货。我比较爱花钱,嘎嘎。话题扯远了,我相信美国的圣诞节前夜肯定是更热闹的:家人团聚,身着盛装,大街小巷到处弥漫着喜庆的气氛,到处都回荡着怡人的音乐和人们的欢声笑语……恐怕,没有什么比这些更能刺激大卫·博克维兹敏感的神经了。 
  
       被生母抛弃,前后经历过三任母亲;无论对哪一任母亲,他都报以一种排斥、厌恶的心理;从心理学角度讲,这是他在内心深处排斥、厌恶自己的一种外在表现;因为,只有懂得爱自己的人,才会懂得去爱别人。大卫·博克维兹感觉自己是一个被上帝抛弃的人,我也觉得他实在是太不幸了。年轻人犯错误,上帝也会原谅的——是这样吗?人生当中唯一的一次性经历就使其身染性病,这对于年仅21岁尚未成婚的大卫来说,不亚于被判了死刑。他开始将自己对命运不公的愤怒,转嫁给了整个社会,他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反人民、反社会的暴力狂徒。而在挑选作案对象的时候,他一般都是将刀锋、枪口集中在女人身上。 
  
       这是他个人的悲剧,还是社会的悲剧? 
  
       一天夜里,大卫·博克维兹被狗叫声吵醒了。他后来在法庭上说,当时感觉那狗叫声像是对自己的一种召唤、一种命令——让自己去杀人,杀女人。他也由此相信,这家人都是魔鬼的同谋,指示一条狗对自己下命令。想到这儿,大卫不由得感到一阵愤怒——居然让一条狗对自己下命令!第二天,他离开了该家庭公寓,搬到了松树街。 
  
       然而,新邻居当中也有一家养了狗,一条黄色的拉布拉多,一看见他就汪汪乱叫,最终被大卫击毙。 
  
       下面还是让我们快速简要地回顾一下大卫的犯罪历程吧。 
  
       1976年7月29日,大卫开着自己那辆黄色的紧凑型二手轿车开始“巡街”,伺机对“猎物”下手。凌晨1点10分,18岁的多娜和19岁的朱迪成了他的目标。当时是朱迪开车送多娜回家,将车停在了多娜家的门前,两个人在车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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