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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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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艾家酱园以后,李艳华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还插上门,不让我进去。
    我在厨房里一心一意地忙家务,先用吃过了油的细沙子炒熟一锅花生,又接着炒了一锅葵花子,晾在箩筛里,等它们冷却、变脆,再装进瓷罐。然后我用煤球另外生了一炉火,坐上汤锅,慢慢地炖鸡,炖猪肚和猪肺。这边的炉子上,我开始煎带鱼,做糖醋排骨,还用排骨的边角料剁肉馅,做了一盘金黄色的蛋饺。
    在家务事上,我从小就比艾早心灵手巧。
    艾早煎鱼会把鱼皮煎成一块破抹布,我不会,我煎出来的鱼两面焦黄,眼珠鼓突,嘴巴微张,表皮上鼓着细小的油珠,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是大饭店厨师的手笔。胡妈以前总喜欢说,拙妈妈养个巧女儿。她以为是李艳华不善家务,才把可怜的我逼成一把好手。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是这样的。我喜欢做家务,是因为我喜欢一个人静悄悄守着一炉微红的火,喜欢等待炉火把锅中食物由生变熟的过程。
    李艳华许久不从房间出来,我不放心,偷着从门缝里看了她一回。我发现她在翻箱倒柜,把她春冬四季的衣物统统摊开在床上,一件一件拎起来,对着镜子比试,搭配。我不能确定是不是我妈妈那件墨绿色镶黑平绒的大衣刺激了她,她现在动足脑筋要临时搭配出更加出彩的一套。对于很多女人来说,穿衣打扮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活问题,它背后隐藏的东西太多,多到能够把一个人的腰椎压折。
    艾好蹑手蹑脚地推门进来。他嗫嚅道,是妈妈派他来邀请我们,晚上过去一块儿吃年夜饭。“妈妈叫你们去,要去的,她准备了好多菜。
    去不去啊? ”他把一段简单的邀请词说得支离破碎。
    艾好才十四岁,可是已经长成了一个体重一百五十斤的肥胖少年。十岁那年他生过一场黄疸肝炎,住院两个星期,喝进去很多杯葡萄糖水,从那以后开始吹气球般地长胖。他面色苍白,行动迟缓,走起路来大腿根的赘肉互相摩擦,一条新裤子穿上身,总是裤裆那儿先磨破两个洞洞。大多数时候,他神情恍惚,不跟人搭话,仿佛生活与他无关,书本之外的世界统统都跟他无关。我妈妈曾经逼他学过一段乐器,吹黑管。以为他胖,肺活量大,先天有优势。
    结果上了一星期课就鸣锣收兵了,原因是吹着吹着他就会缺氧,嘴唇青紫,咕咚地栽倒在地上,把老师吓一大跳。
    艾好很听话,我妈让他等个“准信儿”,他就规规矩矩站着不走。我只好去敲李艳华的房门,告诉她我们被邀请的事。李艳华隔着房门回答我:“让艾好谢谢他妈妈,我们就不去了.晚上小晚爸爸答应了人家吃酒席的。”
    晚上我们没有去吃酒席。没有哪家会在大年三十请人吃酒席。李艳华很早就让我闩上了院门。我们做了好几个不错的菜,还备了一瓶甜米酒,在桌旁坐着,等待张根本下班回来。
    我们一直等到九点钟。桌上的菜总共热过两次,一条红烧桂花鱼因为反复回锅,已经被糟得不成样子,鱼肉和鱼骨全都分离,看上去像是一盘残汤剩羹。四邻八舍都在家里过年,空气中飘浮着鱼香肉香和酒的辣味。性急的小孩子迫不及待地在巷子里放起了鞭炮,笑声一阵阵地扬起来,又次第地沉下去。我看见李艳华的脸在灯光下显得很虚浮,皮肤白白的,没有一点血色,下眼睑鼓出两个半圆形的肿泡,嘴角缩起来,沿唇边有一圈细细的浅纹。
    那一年她大概多大呢? 四十岁吧? 她好像是属兔子的。我不能确信。    .她不断地对我解释着张根本的迟到:“一定是碰上案子了,脱不开身了。”说了很多遍之后,她自己也觉得不可信,便闭上嘴,靠在椅背上,茫然地看着桌上结了一层白色油脂的菜,目光中有一种孩童式的迷惘。
    突然她肩膀抽搐了一下,哭起来。她哭得非常伤心,嘴紧紧地闭着,声音从鼻腔里喷出来,吭吭作响。眼泪和鼻涕同时聚在上唇,然后顺着两边唇角慢慢流到下巴,滴在衣襟上。她整张脸都显得浮肿,眼泡泛红发亮,鼻尖上的皮肤撑得透明,仿佛随时都会绽裂。
    我坐着不动,看着她哭了一会儿,才起身递了一条毛巾给她。在这样的时刻,我总是手足无措,不知道怎样应对。她接过毛巾的同时,猝不及防地抓住我的手,使我吓一大跳。她的手柔软,冰凉,手指像紧缠的皮绳。我感觉非常紧张。
    “小晚,张根本怕是出事了。”她抬脸,泪水模糊地看着我,说了这么一句话。
    李艳华猜得很对,张根本是真的出事了。
    世上没有什么比得上妻子对丈夫行踪的敏感,这是多少天多少年睡在同一张床上,肌肤相亲呼吸与共形成的猎犬般的本能,条件反射和嗅觉,日夜不停搜索的雷达网。
    张根本出的是政治问题。腊月二十四过小年的那天,他们公安局的一帮人在窑湾查案子,抓到一个五十多岁的乡村教师搞逼供信,那教师耿直仗义,不愿意配合他们往一个无辜的村民身上栽赃,结果被他们打得肝肾破裂而活活死去。全村人集体愤怒,连夜开着大型拖拉机长途跋涉往南京申冤告状。也是无巧不巧,村人们破衣烂衫在省革委会门前静坐时,偏偏就遇上了眼里不容沙子的军区司令员,司令员听完诉说,怒发冲冠,一个电话,青阳县革委会马上拘捕了从公安局长到下面打手的一千人等,顺便开始了对文革中本县公检法单位所犯罪行的全面审查。
    打死乡村教师是导火索,中央形势大变、文革全面清算即将开始是风向,火借风燃,刹那间呼呼地点着了张根本。这个骄傲的人,嚣张的人,霸道的人,眼睛一眨,莫名其妙地就面临了灭顶之灾。
    据说“公检法”部门的问题很多:文革中搞打砸抢的时候推波助澜;随随便便扣人一顶“反革命”的帽子就能枪毙人;开公审大会时让老县委书记“坐飞机”令老人血管破裂当场身亡;惯于搞逼供信致死人命多条;警车横行轧死过一个六岁男童;借出枪支参与文革两派大规模武斗;七六年借地震之乱居然强奸在押女犯;民愤极大、影响尤为恶劣的一件事,是他们在江边村追查一起杀人命案时,打死打残了四个嫌犯,两个证人,期间真正的杀人犯却潜逃回村,故意在他们眼皮下制造了又一起灭门惨案,而后远走天涯,至今都未能捉拿归案……
    传言像地火一样在青阳城里嗤嗤乱窜。凶犯猖狂至此,公安部门的人无能至此,这些腰上挂皮套的除了鱼肉乡里欺压百姓,还能够干些什么? 人们压抑了多年的对政局和社会的不满,此时一古脑儿地倾泻到了张根本和他的同事们的头上,县革会门口日夜不停地出现大字报小字报,强烈要求“斩除公安系统的黑手”,要“还全县人民一个清平世界”。
    一整个春节李艳华都是躺在床上。她要求我每天上街去看大字报,回来一条一条地说给她听。她关心其中有多少条是写张根本的,都写了些什么。每当这时候,她紧张得眼睛都不敢睁开,就差用被子蒙住脑袋。我忽然想起毛主席说过的一句无端自大的话: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李艳华当然算不上老虎。她是纸做的人儿,立在桌上的时候娉娉婷婷,威风八面,风一吹过来,她就倒了,纸页散开,分崩离析。
    她头晕,脸肿,嘴唇青得发灰,小便浓赤如酱油汤。她自己知道这是肾脏出了毛病,但是死活不去住院,怕熟人见着了拿她当话题。她心里明白张根本在青阳城里的的确确是横行霸道过的,也明白“落井下石”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几年之后她肾病加重去世,起因就在这一次劫难。
    我妈妈送来一锅莲子红枣羹。她说:“我放了红糖。红糖养人。”
    李艳华勉强坐起身,伸手去接我妈妈递过去的碗。她的房间因为门窗紧闭,有一股马桶间的污浊气,被窝热烘烘的,嘴巴里呼出的气息像煮熟的胡萝卜味。“我要怎么谢你啊? 别人都巴不得躲事,你不嫌弃我。”她用目光去捕捉我妈妈的眼神。
    “我们是姐妹。”我妈妈不看她的脸,敷衍了事地说了这一句。
    李艳华不再出声,把那只盛着羹汤的青花细瓷碗端在手里。“好烫啊。”她嘴巴里吸了一下气,然后手一哆嗦,碗里紫红色的汤汁洒出来,一部分滴滴答答流在地上,一部分不偏不倚泼在我妈的衣服上。那件上身不久的墨绿色外衣前襟顷刻间缀上了一朵暗紫色的花。
    李艳华很慌乱,“哎呀哎呀”地叫唤着,端碗的那只手抖动得拿不住东西。我只好走上前,帮她接下那只碗。
    “小晚,快帮你妈弄弄! 这可怎么好? 这是件新衣服……”她有气无力地摊开着手,样子像是要哭出来。
    我妈妈起身,自己找了一块干净布,沾水擦着衣襟上的污渍。
    “我又犯下大错了。”李艳华眼泡浮肿,目光无神。
    “没事,我回家洗。”我妈妈只好说。
    李艳华嘱咐她:“不能自己洗,要送到洗衣店干洗。”
    “我知道。”
    “送到正章洗染店,那家洗得最好。我以前有件丝绒外套,就被闸桥口那家小店洗坏了,倒绒,没法再穿。”
    我妈妈笑了笑:“放心,洗衣店里有我的学生家长,人家会尽心。”
    “那你趁湿送过去。我这儿你别记挂。”
    我妈妈答应了,礼数周全地退出房间。李艳华对我抬一抬手,示意我替她送客。
    一出房门,我妈妈头也不回地走得飞快。
    我深感羞愧,恳求她:“妈妈,我知道她是故意的,你不要跟她计较……”
    我妈妈猛然转身,看了我好一会儿,脸上的表情松弛开来:“艾晚,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放心好了,我不会计较的,我都已经把女儿给了她,把房子给了她,我还有什么可计较的? ”
    她这么一说,我稍稍地放了心。我把一块崭新的湿毛巾塞到她手里,让她接着再擦一擦,别让衣料干结之后收缩起皱。
    这期间,李艳华一直披着棉袄光着脚丫子站在房间窗口,从花布帘子后面观察我们两个人在院子里的动静。我回到她房间后发现了这件事,因为她一连打了几个喷嚏,而且我服侍她躺下去的时候,摸到她的手脚冰凉。
    “小晚……”李艳华隔了被子抓住我的手,“你们两个在外面说了干什么? ”
    我神情坦然:“没说什么。她让我好好照顾你。““你不会把名字改回去叫艾晚的吧? 不会吧? ”
    “不会的。”我承诺她。
    她放开我,一声不响地翻个身,转到床里面。我看见她后脑勺上有一撮白头发,大概几十根吧,硬硬地翘着,跟周边的黑发泾渭分明,很鬼魅。
    晚上,县革委会政工组来了一个人,敲开院门之后,一声不响地闪进了艾家酱园。我认出来他是张根本的拜把子弟兄之一,之前他们有几次喝得醉醺醺的,而后带着枪支开车去荒草甸子里打野味。张根本让我收拾过那些血淋淋的野鸭,还有脖子长长的大雁。
    李艳华起床,梳头洗脸,穿上一件出客的衣服,接待了这个客人。她的依然浮肿的脸在灯光下显得格外萎黄,鼻尖上有几个红红的颗粒,头发因为睡得太多而胡乱穸开,尽管她梳头发的时候抿了水,还是未能把它们弄得服帖。这样一来,李艳华跟她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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