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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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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身体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欢抱你。」她把我弄得有点尴尬。

      「你抽的烟,烟味很怪。」我说。

      「我刚从俄罗斯回来,这是矿工抽的香烟。我跟林方文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

      「两年。」

      「我弟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

      「怎样才算是好情人?」

      「会令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

      她从鱼缸里拿起一只纸飞机,扬手将飞机定出去,那只飞机飞越我的头顶,从大厅一直飞翔到睡房
  的天花板上,缓缓下坠。

      「这是我弟弟摺的飞机。」她说。

      「你怎么知道?」

      「只有他摺的飞机,才可以飞得那么高,那么远。」

      林方文拿着一包东西回来。

      「毛巾、牙刷和睡衣,给你的。」他跟林日说。

      「我裸睡的。」她认真地说。

      「那是你阁下的事,请你别在大厅裸体。」林方文一本正经跟她说。

      我把毛衣交给林方文。「这是你妈妈叫我交给你的。」

      「是妈妈打的毛衣?」林日打开胶袋,是一件灰色V 领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怀里,脸贴着毛衣说
  :「好暖!」

      「那让给你。」林方文一贯不在意地说。

      「好呀!」林日将毛衣据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为什么你姐姐长得不象你?」

      「她象爸爸。」

      「她做什么工作的?」

      「大概是记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呼吸变得沉重,睡得象个小孩子。

      有人敲门。

      「谁?」

      林日身上披着一张毛毡推门进来,我连忙从林方文身上滚下来。

      「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睡?」她脸上一副无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问她。

      她打开身上的毛毡,里头穿着林方文刚才买给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气。

      「月色很美,我那边房间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这边。」我说。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脚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头挨在林方文的脚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们两个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体温。

      「那个小提琴家,你爱不爱他?」我问她。

      「爱。短暂地爱过。」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继续和其他男人来往。」

      「因为有死亡,我不愿忠贞。」林日望着我说。

      「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

      「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

      「逃避?」

      「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

      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
  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

      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

      「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

      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
  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
  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
  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
  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
  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
  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
  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
  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
  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
  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
  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
  之认真地说。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
  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
  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
  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
  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
  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
  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
  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
  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
  ……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
  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
  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
  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
  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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