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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寞飞沙 by 冷月公子-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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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朕是杀人狂吗?”云野暮雨瞪着他,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他恐怕已经死了几十回、连胎也没法投了。 
“别跟我朕啊朕的!我听了反感!不过,以后就算你想说,我也是没机会听了”看到了他奇怪的眼神后,他补充道:“因为我马上就要走了,就算我不走,也快要死了”他连拖带抱的把云野暮雨给拖到了寝宫的床上,让他躺下来。然后,找了一个碟子,抽出寒光闪闪的匕首,在手腕上比划了半天,最后干脆闭上眼一刀划了下去。手腕上一凉,殷红的血顺着手流了下来,等流满那个碟子后,他用匕首划破云野暮雨身上的龙袍来包扎手上的伤口,装做没看到他脸上那要杀人的表情。 
“喂!张嘴”沈玉枫端着碟子,站在云野暮雨的床前。 
“哼!”云野暮雨把脸扭到一边不甩他。 
“你到现在还拽什么啊!得病的是你又不是我,不喝就早说嘛!浪费的血液,得我两个月才能补回来的,好心被你当成驴肝肺!!”他嘟嘟囔囔的说 
云野暮雨仍旧不理他。 
“喂!云野暮雨,你要是不喝的话,我就叫外面的侍卫进来给你灌下去,到时候没面子的可是你,你也不要怪我啊”他奸笑道 
“那你就尽管去叫,看他们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云野暮雨很不屑、非常不屑的白了他一眼,海云可是他云野暮雨的地盘,沈玉枫的话会有人听吗?就算是关于他的性命的事,只要他开口,哪个人敢违抗他的命令?他云野暮雨的威严可不是一两天才建立起来的。 
沈玉枫想了半天,对云野暮雨威逼利诱,可是他就是不喝,干脆闭上眼不理沈玉枫了。 
“嗯!看来该用最后一招了”他喃喃自语道;然后,极奸诈的对云野暮雨笑道:“云野暮雨,虽然一会儿是我占你的便宜,但是你也甭想让我负责哦” 
云野暮雨迷茫的看着他,似乎不明白他话中的意思。可是一看到沈玉枫深吸一口气,喝了一口碟子中的血,顿时明白了,一边挣扎一边用可以杀人的眼光看着沈玉枫,张口想要说什么还没有说出口,就被一张略带血腥味的、冰凉的唇附上了,然后是粘粘的液体流进了口中。沈玉枫用这种办法把碟子里的血全部给云野暮雨喝下去后,就匆匆忙忙的去漱口:虽然那是自己的血,可是感觉还是·····太那个那个不舒服。由于他背对着云野暮雨,所以未看到云野暮雨眼中那一抹了然的、灿亮的、难懂的光芒。 
等他转过身时,云野暮雨已经接近昏迷。那是因为‘夜归来’的药性已经在他体内有了反应,也代表着他的病情很快就要复原了,只可惜······可惜什么呢?沈玉枫有一丝茫然,他自己也不知道可惜什么,反正要走了,管这么多干什么呢? 
“云野暮雨,我要走了,借用一下你宫内的宝贝,因为我身上没钱·····俗话说‘银子不是万能的,没有银子是万万不能的’,就当是你还我一个人情好了·····”后面的话云野暮雨就听不到了,因为他已经彻底的昏迷了。 

唉!今天的天气很晴朗、阳光很明媚、空气很温暖、风景很怡人,可是唯一让人不满意的就是屁股后面多了一条尾巴————还是个神经有问题的尾巴。 
沈玉枫忿忿地走在前面,欲哭无泪,懒得理会后面那个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患者。他已经离开海云皇宫快一个月了,本来是一个人过的好好的,可是那天?————想到那一天,他就后悔的想要撞墙:你说他好好的发什么同情心去救这个笨蛋呢?那一天,他在圣都里闲逛时,无意见间看到几个人正在抢劫这个白痴的银子,他想也不想的就救下了他,但是从此就再也甩不掉了。 
那日在酒楼,他问这个笨蛋叫什么名字,可是他却一问三不知,还不会说话!!又问他为什么要跟着他,他竟然用手比划了半天,意思是:因为你漂亮!他当时就气的折断了一双筷子,他难道就没有听说过说一个男人漂亮,是一件很伤人自尊的事吗??!算了,看在他是个疯子的份上就不与他计较了!!! 
现在想想,他自己都佩服自己的宽宏大量:有谁愿意让一个神经病患者跟在身后?除了他好像没有第二个人了·····怎么样?够伟大吧?! 
沈玉枫已经叹了250次气了,可是还是不见叉叉来给他送饭。叉叉是他给那个‘神经病患者’取的名字,怎么样?够酷吧?!前几日,每当他叹三声气时,叉叉都会自动的给他送饭,可是今天他却死活也不愿意理他了。原因就是:昨晚他在城中的妓院呆了那么小小的一会儿,可是连凳子也没有暖热,就被叉叉给拽了出来。然后,他就再也不理自己了。 
······嗯,现在想想,叉叉待他还是真不错的:任劳任怨的为他服务,如果把他弄到现代去,一定可以得到‘最佳服务员奖’。可是,如果他会说话就更好了,至少自己不会太无聊的跑去妓院。他也不想去啊,如果夜暗月知道的话,一定会剥了他的皮的。 
“亲爱的叉叉~~‘‘~~~~‘‘‘~~~”他用甜的发腻的声音喊他:哼!我就不信你还能继续和我斗气!我这招‘嗲声嗲气撒娇功’可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神功!就凭你还想和我斗!!哼哼哼······ 
果然,叉叉一听吓得差点连路也不会走了,直挺挺的撞到前方的树上,然后警惕地看着他,看来他的神功也没怎么退步嘛!沈玉枫得意的想。 
其实,叉叉是个很好的人,长的也不错:一双如海水般眩目的眼眸,一头微泛着蓝光的长发。他记得云野暮雨也有一双十分迷人的眼睛,可是叉叉不可能是那个拽的不像话的皇帝啦!虽然他沈玉枫平时是看他极度的不顺眼,但是也不得不承认:那个云野暮雨的确是俊美无双的,至少是和夜暗月不相上下的吧!叉叉哪能和他比呢? 
预料之中:叉叉很快就败倒在他那绝世的‘神功’上,看来自己的神功真的上越来越厉害了,都过了这么久,叉叉还是连路也走不稳,差点栽倒在地上。 
填饱肚子后,叉叉在一边发呆,沈玉枫极其无聊的站在河边用石头打水漂。叉叉似乎没见过这样的游戏,很感兴趣,于是闲的发慌的沈玉枫开始教他怎么玩这个东西。 
“不对不对!······不是这样的,哎呀,你又错了······叉叉你好笨哦,来吧,我教你。”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看到叉叉满脸黑线,拼命忍住笑:“呶,你看好了,手是这样的······”等他摆好姿势时,才感觉到不太对劲:叉叉就在在他的身后,两人几乎是贴在一起了,他甚至可以感觉到叉叉的呼出的气息抚过他的脖颈,又酥又痒的,沈玉枫心中莫名其妙的慌乱、不自在,借口说累了,连忙走开。 
两人都沉默了下来,沈玉枫忽然想起了夜暗月。以前在海云时只顾着和云野暮雨斗气,倒也没有想起他,可是一旦闲了下来,那无可竭止的思念和心痛就又如潮水般涌了进来。 
夜暗月,你一定还在无限期的寻找我吧?!笨蛋月,不要白费力气了,你知道的:我一旦下了什么决定,就不会轻易的改变了。你应该明白我的心意:我,一生一世是你的夫,你,一生一世是我的妻。你可还记得那‘天风玉佩’上的字? 

死生契阔,与子相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本是我对你的承诺,可是······你知道吗?我现在很想念你;想念你的笑、想难你的吻、想念你的呵护、想念你的温暖······ 
唉,很想找个人倾诉一下,嗯,就叉叉吧,反正他不会说话,就是知道自己的身份也无所谓的,况且,他还有点不正常(注:枫枫当初也说过夜暗月是不正常的~~~~~~~~~~~~~所以,他的感觉,还是不要相信为妙!~~~‘~~) 
“叉叉,你过来”他难得认真的喊他 
叉叉看到他的神情,乖乖的坐在他身边,等候沈玉枫的长篇大论。 


沈玉枫头枕着手臂,躺在草地上望着那湛蓝的天空和纯净洁白的云朵。在现代,这样的天气可是非常难得看到的哦!他静静的开口:“叉叉,你喜欢过人吗?” 
叉叉呆愣愣地看着他,一脸茫然,嘴唇蠕动几下,似乎想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出口。沈玉枫苦笑一下:“我忘了你是不会说话的,这样也好,不管你听的懂还是听不懂,我都不必担心你会把我的身份给透漏出去。叉叉,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噢!”他的声音很低,似乎是在说给叉叉听,又似乎是在说给自己听。“其实,我就是玉水国的十三皇子玉临风。本来,我以为自己会一生终老于那冰冷无情的深宫中,可是没有想到,玉明那个老狐狸会派我出去议和。我曾经打算:无论这次议和的成功与否,我都不会再回玉水皇宫的。可是,去议和时,我却遇到了一个让我一辈子也忘不掉的人,他就是暗月之王:夜暗月。” 
沈玉枫痴痴地说着,面前似乎又浮现出夜暗月那张俊美无俦的脸。那双琥珀色的、美丽的凤眸中溢满了忧伤和思念,还有悲哀,酸的他想要流泪。心痛的他无法呼吸。玉临风闭上眼,有一滴泪水悄然而落,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陷入夜暗月那密不透风的情网,却无能为力、心甘情愿的任自己坠落、坠落到万劫不复之地······ 
叉叉一直很安静的坐在他身边,一言不发。只是他的身体在发抖、手关节握的发白。不过玉临风一直在望着天空,并未注意到他的异常。 
“我曾经刻过一块‘天风玉佩’,是给我未来妻子的定情信物,可是第二天就不见了。直到我刚中毒,才找到它。叉叉,你知道是谁拿的吗?我从来都没有想到,竟然会是夜暗月!”他惨笑道:“那一日,他以暗月之神的名义起誓说:如果有一天,让他在皇位和我之间做一个选择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我,一生一世做我的妻子······”他静静的躺在地上,任泪水打湿衣袖:“他要我把那块玉佩送给他,那时我明知这是一条一旦走了就无法回头的路,可是,我却控制不住我自己的心,于是,我就将天风玉佩给了他,同时也送上了我的承诺。”更多的泪水汹涌而出。 
“叉叉,你若是有喜欢的人,自然会明白我的心情。死生契阔,与子相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呵呵呵······到头来,反而是我违背了自己的诺言!这就是报应吧!连老天爷也让我不得好死!!”他放声大笑,笑中却尽是无奈与痛苦、悲伤与惆怅。笑到力竭、笑到劲衰、笑到喘不过气、笑到泪如雨下、笑到无声的流泪······ 
突然,他起身,咳了几声,鲜血从唇角溢出,然后又是一口鲜血吐出来。他像是没有看到一样,随便的用衣袖擦了擦,于是,白如雪的衣袖上,顿时开出了几点桃花,美丽、妖艳、妩媚、却也凄清。叉叉一见,慌忙将他拥到怀里。玉临风没有挣扎,因为叉叉的身上一直有一股让人心安的味道和气息,不然他怎么会让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跟在自己的身后呢? 
两人都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玉临风却像没事人儿一样,继续说:“后来,我又遇见了一个拽的眼睛长到头顶上的混帐。这个混帐他骄傲自大、面目可憎、目空一切、目中无人······(基于不废话的原则,以下省略236000个字),他身上的病却只有我才能救,想想也真是的,他非得等到我占尽了他的便宜,才肯喝下我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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