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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非得已-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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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前的矮几上,放着一只雕刻极为精美的水晶烟灰缸,边缘绘有繁琐细致的花纹,细细一看,可见藤蔓相互缠绕的轮廓,竟是勾勒出一种阴柔的特质,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东西的含义。

此刻,若不是他会时常的将眼眯成一条细缝,几乎要让人以为他熟睡了。

男人夹着香烟的手微动,身体缓缓向前倾,指尖碰到一股冰冷的触感后,手指头随意而熟练的点了点烟卷,灰烬盘旋着飘然落下,风从窗户缝隙里吹入,忽的吹散。

透过雕花屏风的缝隙,台灯的光将他的影子,渲染在昏黄的墙壁上,像是抹了一层淡淡斑驳的颓废色彩。

隔了好一会儿,温景之才收起掌中的手机,朝另一头有呼吸的地方掷去——

隐约有一个物体砸在另一个物体上发出的钝钝的碰撞声音,接着,“哎呦,小叔你倒是吭声气儿啊,瞧把我的脸给砸的,赶明儿要是青了,我可找你算账啊!”

“谁让你用鼻子和嘴呼吸来着!”

噗!他不用鼻子和嘴呼吸,那用什么来呼吸?某男顿觉万分的委屈。

“我刚刚在电话里,好像听到一个人声音。”温景之抚着下巴,专注而认真。

温行昀一愣,随即笑开,“当然听到一个人的声音了,不是你老婆我小婶儿么!”

温景之摇摇头,似乎又想到什么似的,“你这些年当真没有找过衣衣?”其他人,他是不怎么信的,可要说到他这个侄儿,倒是颇有几分可信度。

也不知道小子那股洒脱劲儿是打哪儿来的?

温行昀怔了怔,不知道为什么又会扯上莫轻衣?

“怎么,难不成你有她的消息?有你也别跟我说,说了,我也不去找,她走她的,我等我的,各不相干,哪怕我这辈子都等不到,也不怨她!我就是这么个想法儿。”

空气中传来锵的一声,明显是打火机发出的声音,紧接着,又是一声。

温行昀一记一记的玩儿着手中的打火机,看着淡蓝色的火苗在指间跳动,明了暗,暗了又明。就如同是他和莫轻衣走进的那个怪圈一样——

他站在这儿等着他要等的人,而她却宁愿去追逐不属于她的那阵风,如果她不回头,便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他一直就在原地等着她,所以,他不追,因为他知道,他越追,她只会跑的越远!

除非她肯自动回头,否则,此题要么死循环,要么无解……

“假若她在等你给她一个台阶呢?”温景之幽幽的叹口气,猛然觉着,自己最近叹气的次数似乎多了好多,有点深闺怨夫的味道?不禁一身恶寒。

“台阶小爷我一早便在婚礼现场给她安放好了,面子里子十足,她爱下不下!”随着一记略显嘹亮的火机声陨落,温行昀也从沙发上起身。

“打火机没气了啊,我带走给你充满了,日后有空在送还过来!”

温景之半天才回过神,无奈的笑着嘀咕:“臭小子,故意拿走我的打火机吧?又摆我一道,莫不是曼曼让他来盯着我的?”想想,极有这可能。

颊畔不自觉的又轻扯,忽然想到,自己最近好像笑的次数也挺频繁的!

耳边刚刚清静一会儿,矮几上便传来一阵震动加个性十足的铃声:小叔,覃昱那小犊子在外求见,小女子这厢,放,是不放……

温景之嘴角狠狠的抽动,眉眼间尽是好笑又无奈。

这是滕曼临走前特意给他录制的铃声,经常联系的,还有几大家子的老老少少,一人一种称呼,一人一种风格,也亏她能想的出来!

循着声音将手机摸索到了手里,在那娇嗲的声音重复了好几遍询问之后,才放到耳边接听:

“你一来电话我就慌,是不是给我下紧箍咒了你?”

覃昱在那边干笑几声,心里也是着实过意不去,人儿正伤着呢,他还这样打扰。

“我还真不想找你来着,可我也不敢跟你那暴脾气的侄儿说呀,莫氏他到底是要不要呀?不要的话,过不了两天,人儿可就姓唐了啊!”

------题外话------

话说,想知道曼曼在温景之手机里给自己的来电设定的啥铃声不?

嘿嘿,就不告诉你!

☆、爱就爱,不能爱死

温景之虽知道覃昱打电话来没有好事,可听闻这样一则消息,还是不由吃了一惊。

“不是说最近都没有什么动作么?”唐婉婉和莫氏不可能有什么合作,而唐炎——

电话那端几乎是立刻便反馈回消息:“唐炎这两天不在北京,你以为,他会坐着等死吗?”

在短期内拉入资金壮大自己,还要找个他们都下不去手的合作伙伴,非莫氏莫属,可让覃昱感到意外的是,莫家怎么可能就答应了呢?

第一个怀疑对象便是莫轻衣。

可要让温行昀这时候去接手莫氏,除非他一个人掰成两半用。

“这么说来,唐炎确实和他关系匪浅喽——”温景之兀自沉吟着。

唐家本就是黑起家的,这些年,暗中替人洗钱的勾当也做过不少,可近些年来,根据他们所知道的,似乎就只和灵犀门有来往,且都是摆在明面上的生意来往,除了这一项,根本查不出其他。

“这样,你把追捕的警力都撤了吧,漫天去找一个人,难度太大,小七没有消息,就说明她暂时还没有暴露,我们也不要太急,急了容易引起注意,分批开始撤,不要一次撤光……”

温景之点着额角,目前情况不明,还是要小心为妙。

“还有,你去查查衣衣的下落吧,你也知道,行昀那小子的脾气,谁也犟不过他,感情这种事情,我们也不好去插手,这样拖着总不是办法——”

电话那头的人嗯了一声,这才挂断电话。

……

粉粉的水痘,已经好的差不多,偶尔有几处褪了痂的地方,还是红红的肉色,不过,滕曼她们在她的饮食上很是注意,什么海鲜、发物一类的,大家一律都不吃,所有的菜色都改成清爽的白烧。

滕曼有种很不安的感觉,唐炎这几天来了也不走,几乎是整天和莫轻衣待在一起,也不知道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而不久前她看到的一幕,让她彻底动了要把粉粉带回北京的心思——

两三岁大的孩子,有了自己的喜好,基本的辨别能力,却也是心思最单纯的时候,这时候谁对她好,她会记在心上。

莫轻衣从那日之后,果然天天来陪着粉粉,气色已经较之前好多了,而粉粉,也慢慢的愿意跟她在一起。这本是好事。

然——

看,楼下‘一家三口’的情景,多和谐?可是那男人是唐炎!就不行。

滕曼很是担心,若是再这样下去,她将来还会不会认温行昀?

现在的粉粉对滕曼尚且信任依赖,可往后呢?她总不能眼睁睁看着粉粉改姓唐?

这样一想,要把粉粉带回北京的心思就更加的急迫和坚定,而且,莫轻衣如今的状况,温行昀怕还不知道呢,不论他们的结局如何,总要交给他来做个了断!

疯了一整天,粉粉早就累得筋疲力尽,泡了澡后,便早早睡下。

必须得找个时间好好的跟莫轻衣沟通一下了,正好今晚唐炎他不在。

吃过晚饭后,滕曼亲自煮好两杯咖啡,把她给留了下来。

莫轻衣正在做相册,都是这两天她趁着粉粉不注意的时候亲自给拍下来的。

滕曼端着托盘,站到她跟前,都浑然不觉,看着看着,她竟自顾的笑了起来!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满足的笑,不知是不是周边灯光的缘故,滕曼恍惚间觉着,此刻的莫轻衣,周身都环绕着一股淡淡的光辉。

忽然间她又生出一种不忍,愣是把人家母女拆散,这种事儿,她滕曼可还真是没干过!

白色骨瓷的咖啡杯和原木质的桌面相磕碰,撞击出沉闷的声响来。

莫轻衣抬头,脸上的灿烂,灼得滕曼只能别开眼。

“刚煮好的咖啡,加奶不加糖,我没记错吧!”

莫轻衣笑了笑,颔首,“不过我已经好久都不喝咖啡了,李辛不让我喝,他说这一次若是我戒了酒又染上其他瘾,他就把自己的招牌给砸掉!”她边说边捂着嘴偷着乐。

滕曼也跟着笑开,那家伙,还别说,有时候挺逗乐一人儿,时不时的给你咬文嚼字,喜欢在陌生人前面装深沉,却在你的一言一行背后给你做分析,誓要将你的内心世界摊开在他的跟前才罢休。

“那有什么的,他不是常常吹嘘自己是双招牌么?一个心理大师,一个儿童大师,连小孩的水痘他都能医了,心理博士没有儿科大夫吃香,真的,回头跟他说说!改行吧!”

两人咯咯的笑作一团,若这是在室外,兴许连小花园内绽放的各种花朵都要为之失色!像很多小时候的美好时光一样,让人无限感慨!

莫轻衣笑着拭去眼角溢出的泪,“曼,谢谢你,这几年,一直是你在担负着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其实,真正受得起粉粉一声妈咪的人,是你。”

滕曼执着瓷杯的手势一愣,“你怎么这样说,那时候也不能全怪你,你不是病着么?”

“再说,作为一个女人,你当时的精神状态和压力,我也是能理解的。你这样跟我客套,是不把我当自家人看待——”滕曼故意把‘自家人’三个字咬在舌尖,不重,却恰恰能提醒莫轻衣,她现在的身份。

莫轻衣牵强的扯出一抹笑,她何尝听不出来滕曼话里的意思?可她现在只想把那三个字给她带来的暖意忽略不计。

“不是的,曼,我不是那意思,真心是要谢谢你,我当时动过要把孩子拿掉的念头,现在回想起那时候,真是觉着自己挺该死的。”

她眼光浅浅眯起,望向窗外盛放的紫藤,双手捧起咖啡杯送到嘴边,不喝,只是凑近去闻着那股醇醇香气。继而又缓缓的接口:

“孩子在我肚子里长到七个月大,我根本一次都没有好好的做过产检,更不用说是给她留下个一两张胎照了;我那时候的情绪一直不好,加上总是在不停的更换住的地方,心里怨恨过,所以——导致了孩子早产,一生下来,那么小的一点点,真真只有巴掌大啊!我见她被放在保温箱里面,心想,我怎么就生了这么丑的一个小东西?”

回忆到这儿,莫轻衣已是泪水涟涟,她不是在忆往昔,而是在剜心,生生的将自己的心,扯出血淋淋的一道道伤痕来,外人看不见摸不着,那种愧疚含带着撕扯的痛,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背井离乡,独身一人,路人冷漠讥诮的眼光,几乎是昼伏夜出黑白颠倒的生活,那种日子能把人给逼疯!

晶莹滚烫的泪水,颗颗滴落在掌中的咖啡杯中,发出细微的嘀嗒声,然后漾出一圈一圈棕色的弧度,伴随着苦涩慢慢消散在杯体内

有谁说过,不同的人带着不同的心情,品相同的咖啡,出来的味道是截然不同的……

确实,莫轻衣的这一杯,除了苦涩,连那种浓郁的香气都散发出一种自我惩罚的味道来。

“多亏了当时有你,曼,若不是当初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活下去,我一直以来都不成熟,无论是对待他的感情还是对待自己内心的想法,都欠缺深入理解,我常常不愿意去仔细深究,错失了他,也丢掉了我们的缘分,甚至还差点丢了我们唯一的孩子——”

莫轻衣放下手中的杯子,无力的趴在木桌上,带着某种决绝,狠狠的闭上眼,只留出最后一滴泪。

“曼,把粉粉带回北京去吧,带给他,只当是我,对那场感情做个最后的了结,此生,我们已无缘;来世,我们也只当路人,永远都不要擦肩而过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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