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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法外-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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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云生性淡泊,本来也不怎么在乎物资享受,不过这里和仙境中熟悉的那一切比起来,实在是反差太多了,而且和来地球前看的资料也完全不同,所以她多少还是有些失落。

“咯咯哒……”窗外的鸡叫声忽然传来。

林敏正提着菜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最后狠了狠心,抓起了家里最后一只老母鸡,一刀宰了,炖了锅汤给牧云补身子。

林敏虽然长得寒碜,但心灵手巧,做的饭菜十分可口。她用的是猪油,自家种的蔬菜也没有打农药,算得上不含任何妖魔之气的绿色食品。但在对饮食素来很挑剔的牧云眼里,这样的饭菜仍然难以下咽,她只勉强喝了一碗汤,把鸡肉都留给了哥斯达。

哥斯达正欢天喜地啃着鸡爪,林半冷不丁说了一句:“据现代科技考证,鸡和鸟都是你们霸王龙的后代。”

哥斯达顿时目瞪口呆,鸡骨头就此卡在了喉咙里。

牧云则翻了个白眼,往自己的床上一躺,闷闷地发起呆来。

牧云正准备睡一会,忽然察觉到院子里有些动静,她敏感地用精神力探察了一下,发现林半竟然也在用那个烂铁桶冲凉。牧云这才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个家里竟然穷得用同一个桶洗澡,这让素来有些洁癖的她顿时毛骨悚然起来……

“搬家,搬家,搬家!”牧云想了又想,忍了又忍,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当即对着林半灵识传音起来。

“哐……”林半被突如其来的吼声给吓到了,铁桶不小心落到了地上,水洒了一地。

弄清了原因之后,林半没好气地答道:“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仙子殿下,咱们是两足动物,总要比四足动物的觉悟高一点吧?”

牧云还在琢磨这句话里拐弯抹角的阴损意思,林半已经跑进了自己房里,很快地打起了呼噜。没办法,这一晚他实在太累了。

林半睡到中午才起床,牧云又缠着他提搬家的事,林半双手一摊:“搬家,可以啊,去租房买房都行,但我身上一块钱也没有了,以后再说吧。”

回到自已家里的林半有了依仗,对牧云也不客气起来。事实上,他是想慢慢调教这个心高气傲、不通世务的仙子,让她明白凡间的现实生活就是这样,由不得人选择,从而让她慢慢适应社会,不至于让人一眼就看出破绽。

心高气傲的牧云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于是不再搭理林半,躲在房里打坐疗伤去了。

林半现在也根本顾不上理会仙子,再过三天就是六月七号,一年一度的高考就要来了,他得赶紧复习自己的功课。

为了这片瓜地,林半耽误了不少时间,虽然他把书和资料都带回了家里,但基本没看什么。

原本林半是没准备借钱去读大学的,但现在既然有了异能,赚钱应该不是什么难事,那么为了养父的期望,林半怎么也得尽全力去考大学,而且还要努力考一个名牌大学,给养父挣个脸。

虽然他的成绩以往算不上拨尖,但他的精神力强大,所以记忆力也不错,那些需要死记硬背的内容,历来是他的强项。现在他被仙灵之力改造过之后,精神力更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再重新翻看那些课本时,那些内容就像刻在他脑海里了一样,想忘都忘不掉。

难的是堆积如山的模拟试卷,量实在是太大了,不过林半现在的速度异能也很强大,配合着强悍的精神力,复习和做题时几乎是快如闪电。只用了一天一夜,他就把那些试卷都翻完了,每一个题都牢牢地记在了心底。

在家里忙忙碌碌地看了两天书后,林半的精神力已经严重透支,他一头倒在床上,却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林半已经突击完成了备考任务,而在家休养了两天的牧云和哥斯达,身上的伤势也基本好了,至少牧云可以正常地走路了。

告别了千叮咛万嘱咐的家人,林半带着牧云和哥斯达回到了县城。

牧云的脸上被林半扣上了一副大大的墨镜,以遮掩掉一部分她的清丽面容。但即使是这样,牧云走在街上,还是引来了不少或好奇或贪婪的目光。

林半在靠近飞沙一中的城南路租了一间55平方的小房子,安心地等待第二天的考试。

“总算可以大声说话了,这两天憋死我了!”在新的独立空间里,哥斯达蹦了出来,兴奋地嚎叫着。

“别吵!”林半瞪了哥斯达一眼,顺手打开了电视。

“我要钱!我要去逛街,我要买衣服!”牧云看着窗外那些女孩们花花绿绿的裙子,又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很有些难看的布裙,不满地嘀咕道。

这已经是林敏最好的衣服了,也是她亲手缝制的,不过依然属于村姑系列。

“好,等我考完就去买,现在我得先抓紧时间复习功课。”林半摸了摸自己口袋里所剩无已的钞票,苦笑道。

“不就是一场没有任何难度的考试吗,值得你那么紧张?”牧云淡淡地说了一句,那种轻蔑的语气让林半很有些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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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别跟垃圾一般见识

六月七号八点多,林半来到了设在飞沙县一中的第七考室。

其他考生都早早进场了,林半是最后一个到的。他看了一下,这个考室里大约有30个考生,大多数都很面生,应该是其他班或者其他学校的。

这个考室里还有他的三个同班同学,分别是班长白清灵、他的死党程言冰,还有他的死对头古熙。

“班长,你好。”林半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对着坐在他身后的白清灵打了个招呼。

白清灵是个漂亮而身材高挑的女孩,她那张精致的脸蛋上,除了鼻尖上有两颗雀斑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瑕疵,是公认的班花。因为她唱歌好听,加上名字的原因,就有了一个“百灵鸟”的优雅外号,是很多男生的暗恋对象。

白清灵也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班上有些家里有钱的同学看不起农村孩子,特别是半工半读的林半,而据说家里有百万资产的白清灵却一直对林半另眼相看,还买过几次营养品,让林半带给林冬至补身子,这让林半挺感激的。

“林半,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正埋着头削2B铅笔的白清灵抬起头来,又惊又喜地看了林半一眼。

临近高考,每个学生都在日夜奋战,听着老师的临考指点,恶补各种知识,做着堆积如山的模拟试卷。只有林半逍遥得很,前半个月就悄然失踪了,很多同学私下里猜测,林半是因为成绩不太好,没有信心考上好的大学,所以临阵脱逃了。

程言冰则站出来为林半辩解,说林半是不想考大学,而不是考不上。因为林半曾经说过,他没钱去读大学,就算借钱去读,大学毕业后也很难找到工作,这笔投资划不来。

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切断了许多农村孩子向上层社会攀爬的途径,所以这年头的农村孩子都活得很现实,很多人高中毕业后直接选择了去打工,以免糟蹋了读大学需要的那几万块钱。因此对于林半的考前失踪,同学们也见怪不怪。

班长白清灵却一直很为林半惋惜,因为林半的成绩属于中等偏上,偶尔也考到过全班前五名,属于那种有爆发力和冲劲的学生。只要高考时超常发挥一下,还是有可能考个重点本科的。

没有人知道,林半是去守护他那些宝贝西瓜去了。虽然西瓜地最终被野猪毁了,林半却得到了一番天大的奇遇,算是因祸得福了。

“哪能不来呢?就为了班长大人平时的鼓励,我也一定要来考的。”听了白清灵的话,林半微微一笑,低声说道。

林半是个懂得感恩的人,班长平日里对他的关照和鼓励,他都一一记在心里,并趁着这个机会表达了自己的感激。

林半说这句话纯属表达谢意,但听在白清灵耳里,就有点歧义了,似乎林半是为她来参加考试的……

一想到林半话里的这一层含义,白清灵的脸上忍不住飞起了两片红霞,神情也变得有些忸捏起来。

坐在后排的古熙一直脸色阴沉地盯着林半,见到他和白清灵交头接耳,似乎很亲密地谈笑着,还把他心目中的女神弄得脸红了,心底便忽然腾起了一股怒火。

“林半,你终于来了,我还担心你临阵脱逃呢!”这时,程言冰兴高采烈地走了过来,狠狠地拍了拍林半的肩膀。

程言冰绰号“冰水”,是个名字有些女性化的男生,他的长相也是眉清目秀型的,皮肤白嫩,比大多数女孩还白,甚至还长着一双狭长的凤眼。

女生们都说程言冰长得很帅,是祸国殃民级别的小受。男生们则喜欢背地里笑话他长得像娘们,并说他如果披上一头长长的假发,绝对能冒充成一个美女。

当然,没有谁敢这么当面笑话程言冰,因为他长得虽然有些娘,却学过些功夫,动起手来也是心狠手辣。据说他高二时曾经因为一言不和,在厕所里一人挑翻三条汉子,最后面无表情地走了出来。之后过了很久,那三位高三年级的倒霉鬼才一瘸一拐地走了出来,身上满是尿水。

那几个高三学生事后都要跟程言冰拼命,但当有人向他们透露了程言冰的背景之后,他们便沉默似金,再也没了下文。

程言冰是一个我行我素的好汉,喜欢穿一身白色衣服,据说有轻微的洁癖。从高二开始,他就自作主张地把头发染成了黄色,搞得自己像个混混一样,在学校里显得很惹眼。老师们有心勒令他改正过来,却忌惮他的背景,最终敢怒不敢言,只得暗地里骂他一句“死人妖”。

程言冰人如其名,性格冷漠,不喜欢说话,在班上没有什么真心朋友。林半是个例外,他算是高三(六)班里程言冰唯一的铁哥们。

此刻听了程言冰的话,林半微笑着给了他一拳,笑道:“怎么会临阵脱逃呢?冰水,我好歹要试一下。”

“试了又怎么样,最后还不是当一个分母,降低我们班的升学率?”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从教室的角落里传来。

林半扭头一看,说这话的正是古熙,一个高大但有些肥胖的男生,他的死对头。文人小说下载

林半眉头一皱,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程言冰凤眼一眯,冷声说道:“姓古的,你又皮痒了?”

林半一把抓住程言冰的胳膊,低声道:“冰水,不要插手,让我来!”

程言冰犹豫了一下,无言地拍了拍林半的肩膀,径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等着好戏开锣。

见程言冰缩了回去,古熙顿时猖狂起来,大笑道:“怎么?林半,你想打架?来啊!”

林半转过头去盯着古熙,双眼微眯,眼神森寒。

林半从小就在县城里打工,形形色色的人见多了,也练就了圆滑低调的性格,从不轻易招惹别人,在班里的人缘还算不错。和他关系特别不好的同学只有三个,其中之一就是这个古熙。

古熙仗着练过几年跆拳道,家里又有点钱,父亲还是一个什么局长,为人处事很有些霸道,喜欢欺负同学,有一次甚至欺负到了林半头上——当时古熙扯着林半破了个洞的衣服,当众讥笑他穿着一身捡来的垃圾,实在是有辱班格。林半当场反唇相讥,说古熙狗眼看人低,结果古熙大怒,骂了一句“操。你妈”。

这下林半被彻底惹怒了,他狠狠地扇了古熙一个耳光,然后猛地把古熙推到墙上,一膝盖顶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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