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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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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吃人这事,实际上又是经常发生的。我指的绝对不是鲁迅先生在典籍的字里行间看到的那种吃人,而是真吃。我们的语言中“易子而食”这四个字就是我们祖上曾经吃过人的证据,我没有一本本历史书考据中国吃人史的能力,似乎在李敖先生一篇文章中看到过他的考证,但手头没有资料,就没法抄书了。 
  记忆中,有案可查的吃人已经算是周文王姬昌,他曾经在费仲尤浑的逼迫下吃了自己的儿子伯邑考,过了好久才有机会吐出来,估计从此消化不良是免不了的了。 
  被逼吃人如果尚有三分理由的话,易牙的骂名估计在人类灭亡之前是消除不掉的,鲁迅小说《狂人日记》里,就说他“蒸了自己的儿子,给桀纣吃”,当然,疯子的话,可以不听,桀和纣也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不过这事肯定是真的,至于哪本书可以查到,我上学逃课太多,也说不上来。 
  同类相食,我想得起来的只有蛇、螳螂和人,蛇的智商估计没有人高,可能搞不清同类不同类,螳螂的被吃据说是雌螳螂营养不足,只好在交配后吃雄螳螂下奶。雄螳螂的死法算是做鬼也风流,“浪漫”程度直追西门庆。 
  中国小说里有很多吃人的情节,除了《封神演义》中记载的前面说过的姬昌外,《水浒》中李逵吃过,《三国演义》里刘备吃过,《倚天屠龙记》里的灾民吃过,蔡东藩《中华全史演义》中的张献忠也吃过。国外小说里也不乏吃人情节,比如《鲁宾逊漂流记》里就有对吃人部落的描写。 
  沈宏非将“不可吃人”说成是禁忌,其实未必。《二十四孝图》里有割股疗亲,其实就是在提倡吃人,虽然他们提倡的只是吃人的最有活力的局部,而不是整体。国人一向有“吃什么补什么”的说法,产妇的胎盘就是中医里的一味药,据说能补气补血,但不知道吃人的大腿想治的是什么病,做药引子? 
  无论是不是禁忌,到现在,大部分人的想法肯定是“吃人是不对的”,所以善良的沈胖子才说“不应吃人,不可吃男人,也不能吃女人”。我疑惑他为什么不说“更不能吃小孩”,跟男人女人比起来,小孩属于更弱势的群体,男人女人要是知道自己将要被吃掉的话肯定会挣扎一番,小孩就不同了,为什么要“易子而食”呢?还不是因为小孩好欺负,其实要“易老婆而食”效果也基本相同,但力气要多花费好多。 
  李敖曾经讲过一个故事,某非洲酋长属于一个食人的部族,他在欧洲读了大学回去,后来有人问他,你现在还吃人吗?他回答,当然吃,不过我现在使用西餐叉子吃。 
  李敖讲这个故事肯定是想讽刺点儿什么,但我记不得他讽刺的到底是什么了。 
  现在的事实是,在中国内地,就有很多小孩正在被吃中。 
  这里要说一种某些人从事的行当,这个行当叫“行为艺术”。事实上,我上学时的1989年就被称为行为艺术的一年,那年年初中国美术馆举行的“现代艺术展”中也有许多行为艺术家出现并做了许多精彩的表演。我对行为艺术家并无恶感,我厌恶的是吃人。 
  因为有“行为艺术家”表演的就是吃人,是真的吃,并且使用了西餐叉子。他们吃的是死婴,我不知道他们要表现的究竟是什么,只能说,我讨厌这样的“艺术”。 
  上学的时候,老师讲文艺理论,讲的还是什么“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并影响生活”这一套,确实,如果说“行为艺术家”们吃人可以说是借鉴历史的话,那他们的艺术还真的影响了现实生活。或者说不知道他们谁影响了谁,也有可能像中国农民画和毕加索的立体派一样,都是分别创造的,这在艺术史上也并不少见——我不是在胡说,就在“行为艺术家”以吃人为艺术的几乎同时,广州流传着“婴儿宴”的说法。据说是取流产的婴儿,或清蒸,或红烧——不知道有没有扣梅菜,然后高价出售。食客大多是来自台湾的商人和内地少数先富起来的部分——价格比较高,一般人还吃不起。 
  从“艺术家”到商人,都流行吃人,不知道这个社会究竟是谁病了。 
  我知道在深圳有一个人,想在一个酒吧唱歌,未果,便跟酒吧老板商量:要么我给你表演一个行为艺术吧,把一只乌鸦和我同时吊起来,然后把乌鸦打晕,再从我身上抽血,输到乌鸦体内,救活它。 
  如果“行为艺术”都是如此充满血腥暴力的话,不知道这门“艺术”究竟还能走多远,我宁愿相信是这些人在糟蹋行为艺术,而不是行为艺术本身出了问题。 
  当然,他这个设想最后没有被通过,酒吧老板说:如果把你先打晕,再从乌鸦身体里抽血救活你的话,我就同意。 
  这个老板不错,就算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至少也是个头脑清醒的人。 
  这个要“救”乌鸦的朋友现在不在深圳混了,一个人带着把吉他,身无分文,要去西藏,走着、唱着去。我觉得,他这个行为,倒和艺术家有点儿接近,让人羡慕。   
  谁说了算   
  古时的中国,法律的制定其实还是很完备的,翻一翻当时的律令,会发现其周密翔实的程度足够让人吃惊。当然,这种“完备”和现代意义上的完备还是有所不同,但总算还是有法可依吧。可不知道为什么,民间的说法对法律一直不太认同,反倒向往起无法无天的社会来。 
  金庸小说的流行,就是这种向往的最好注脚。 
  金庸小说中,最让许多人折服的大侠莫过于洪七了,其他的侠比起他来,都有所不足。比如萧峰,并不是什么侠,不过是有些英雄气而已;郭靖呢,虽然能说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但行动在前,没有什么理论体系来支撑。只有洪七,既有理论,又有实践,在小说中的江湖地位也算是天下第一。 
  《射雕英雄传》最后一节里,许多大侠面对裘千仞喊打喊杀,但裘千仞给大家出了难题:谁要没杀过人,没做过坏事,就来动手吧。 
  很多人不能动手,因为在场的郭靖、黄蓉、黄药师、一灯等手上都沾有其他人的血。这时,洪七站出来说:“我来锄奸。” 
  裘千仞道:“好,大英雄大侠士,我是奸徒,你是从来没做过坏事的大大好人。” 
  洪七道:“不错。老叫化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辈。老叫化贪饮贪食,可是生平从来没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 
  洪七的话说得大义凛然,但他可能没想到,按照这个理论,他自己本来就该死。 
  这个理论的根基在于:一个自认为正义的人,有权力用非法律手段剥夺其他人的生命。 
  也不用说会有人以正义的名义行连自己都不认为是正义的事,只说洪七这样的人,就有这个权力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程益中说:“我对以道德名义行事的人向来保持足够的警惕。” 
  谁比谁强多少,你拥有的道德真的会比别人多吗? 
  在这里,洪七最荒谬的地方就是,他凭什么认为被他杀死的那二百三十一个人都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呢?如果有道德更高尚的人看不惯洪七的作为,是不是洪七的人头就该落地呢? 
  估计洪七会为自己辩解:虽然不能以道德水准的高低来定人的生死,但人都应该有一个道德底线。越过这个底线的就该死。 
  假如,仅仅是假如,他真的这么想,我琢磨不明白的是:道德底线该有谁来制定?也就是说,谁有权力来定我们的生死? 
  偷一包烟该不该死?嫖一次娼该不该死?打一次架该不该死? 
  回应第一自然段,什么是无法无天的社会?洪七等“大侠”横行的社会就是无法无天的社会。 
  那么道德呢?道德用来做什么?是不是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呢? 
  显然不是,还是程益中说的好:道德只是用来缚在自己身上的枷锁,而不是准备拍向别人头上的板砖。 
  有关道德的问题,谁说了算?你自己说了算,当然,也只对你自己起作用。 
  我想圣人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意思绝对不是让我们“己所欲,一定施于人”吧。   
  拍拍蒋方舟的马屁   
  我读过方舟的大部分文字,包括书里的,网络上的和她在《南方都市报》专栏中的,除了她那也是作家的母亲尚爱兰外,我应该是读她文字最多的那部分人之一。读得多不见得就有发言权,但见其他的一些“大人”(仅指年龄大)对小方舟言语上的“爱护”、攻击,甚至谩骂,都觉得可笑之极。在方舟的第三本书《青春前期》杀青之际,很想问一问这些“大人”们:你们除了惭愧之外,真的有那么多愤怒吗? 
  本文不想谈方舟的文字,那些文字中虽然见得到“他妈的”字样,但任何不怀偏见的人都应该看得出她们的纯净来。 
  其实,有一些批评者并不是什么愤怒,而是苦口婆心的关怀,最常见的是那种痛心疾首:“尽管她的文字充满了喜剧性,但我在阅读它们时还是感到沉重,因为我在字里行间看到了急功近利的时代逻辑对于儿童心灵的扭曲。十二岁本来应该是像花朵般自然开放的生命季节,却仅仅由于‘早熟的苹果好卖’,蒋方舟就被迫在刚刚开放时结出果实,沦为文化快餐业的童工。这个事件无论如何都不会让真正清醒的人感到快乐。”(2001年9月《南方周末》,《天才还是童工》,作者王晓华。) 
  “真正清醒的人”能从一个作家“喜剧性”的文字中读出文字外的“沉重”来,王晓华先生的脑子肯定已经不在书里了;“在字里行间看到了急功近利的时代逻辑对于儿童心灵的扭曲”这话让人不好理解,如果是这个时代的逻辑真的是急功近利的话,责任肯定不在方舟。大人们都在急功近利,就更没权力要求一个孩子有多么崇高。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十二岁本来应该是像花朵般自然开放的生命季节”就不能写写自己身边的故事及心里的想法,只知道中国历史上就有十二岁当过使臣的(似乎是甘罗吧),也有六岁就发表作品的天才(可能是张爱玲吧),面对天才,咱们这样的蠢人少说两句不至于被当哑巴卖掉。 
  每个人都可以回忆一下自己的过去,现在道貌岸然的你,在当年的作为究竟如何,就会知道方舟的那些想法并没有什么可怕。我努力回忆自己十二岁时的心态,发现方舟文章中的那些事我同样经历过——也说过“少儿不宜”的言语,也和邻居的小朋友打架,也暗恋隔壁的孩子;再过两年,就到了我看《少女之心》的年龄了(我的性启蒙就来源于这本书,这肯定怪师长们没尽到责任,怪不得我),好像我也并没因此变成一个危害社会的人,大人们的担心实在太多啦。不过我知道当时这些话即使说出来也会被骂,甚至挨几下笤帚疙瘩,而方舟的幸运仅仅在于拥有一个不会因为她说出真实感受而对她下手的母亲;另一个不同就是方舟有能力写出来而你十二岁的时候可能连字还认识不了几个呢。现在你岁数够大了,可惜年龄的增长绝对不是可以臭NB的理由。 
  “大人”——尤其是从事文字工作的大人们在议论方舟的时候,很难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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