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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光-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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鹘翘嗔拴o很少看到到有智能的主角﹐随波流之一代军师就是智能型的代表﹐智能型的主角往往手无搏鸡之力。但却是最受欢迎的主角﹐更是最难写的主角。因为这也考验作者的智能与文笔﹐敢写的人不多。一部好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的神秘感﹐主角有一个惊人的秘密﹐但只有主角一人与读者们知道。其它人全部不知。我不明白很多的作者都喜欢让主角向朋痧或者情人泄露秘密﹐以求那所谓的以诚相待。这是屁话﹐在现实中没有人会轻易泄露自己的秘密﹐就算再亲近的女友都不行。
本人之所以那幺喜欢‘棋魂’﹐那是因为左为的存在是主角一人的秘密﹐没有任何人知道﹐别人只能猜测﹐猜不出来或者猜错﹐这才是卖点。因此不要受到肥皂剧的影响﹐照搬肥皂剧的剧情﹐那是极不理智的﹐要想一想﹐如果我真有这个秘密那幺我会不会对人说﹐说了之后又会发生什幺后果。——恋情恋情很多的作者喜欢将主角配上一个美女﹐或者多个美女﹐这种作者很多﹐多了起来每个主角都千篇一率。太多太多的书中﹐主角都太容易付出感情了﹐使本人不明白那些作者到底谈过恋爱没有。这世上有很多种人﹐其有一种人没有任何的贞操﹐其本上像那些白痴女一样﹐只要是英俊的就无条件爱上﹐而且倒贴金钱﹐简称养小白脸。虽然男女有别﹐男人养女人是天经地义﹐但是那些书中的主角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的感情太多一文不值﹐见一个爱一个﹐只要是漂亮的就上。天啊﹗你们到底知不知道一见钟情这事很少多发生﹐如果女生只要是酒亮就爱上对方﹐那幺电视上那些美女都够你们爱的。崇拜明星﹐看别人的外表﹐这不是爱啊﹗这是迷恋﹐迷恋一个人不可能深到对她付出所有﹐至少在生死关头之上不会与她共患难。但真爱的确是无私的﹐爱上一个人不会只看她的外表﹐爱上一个是爱上那人的气质与性格。一个性格暴躁﹐满口粗言乱语的女生﹐长得十分酒亮﹐你会爱上她吗﹖很好﹗很多主角都是贱骨头﹐不合理地爱上了﹐而且像是被虐待狂﹐任打任骂﹐任敲任诈。看到这种书﹐本人就唉气﹐难道现今中国男女地位巳差到如此程度﹖每个男生都像发情的公猫﹖好吧。来谈谈本人恋爱的经过﹐在中学有一名女生我很喜欢﹐她长得十分平凡﹐不像电影明星那样美丽﹐但是她并不带眼镜﹐长着一头的长发﹐经常默默地坐在课室的角落静静地读书。她在班上没有任何的敌人﹐对每个人都非常好。在班上还有一名女生﹐她那时就巳半工半读﹐只一名模特儿﹐此人眼光甚高﹐男人在她眼中一文不值。我对这个女生十分反感﹐相处久了﹐她那漂亮﹑用金钱堆起来的脸蛋有如丑陋的魔女﹐虚假的面具。但我很喜欢那名文静的女生﹐因为她的气质﹐她的性格都给予我好感﹐这是长达三年同班同学所积累下来的感觉。在班上有一名班长﹐长得十分斯文﹐家中贫穷﹐父亲不知道在哪﹐母亲很幸苦地供他读书。
因此﹐他很努力﹐成绩好到让我连妒忌的力气都没有。那名模特儿女生的理想男人条件我十分清楚。不﹗应是全校都清楚﹐强壮﹑富有﹑英俊﹑温柔等等等。相信吗﹖那女生的美丽除了一年级刚进来不知根底﹐全校没有一个男生会喜欢她﹐连把她当成**的对像都恶心。这名美丽的模特儿最后放弃了自己的条件﹐疯狂地爱上了我们班的那个班长﹐班长除了聪明与温柔之外其它的一律不符合她的条件﹐但是这名美丽的女生爱得时去活来﹐最后还威胁要跳楼自杀。但我们班的班长很酷﹐也很有坚定的立场﹐他说﹕“你很漂亮﹗我承认。但并不意味着我会喜欢你﹐你的性格不适合我。”班长大人坚决地拒绝了她﹐而爱上了那名文静的女生。其中的故事我不太明白﹐因为那时要升中四﹐而且我只是喜欢那名文静的女生﹐对她抱有好感﹐还不到不顾一切的地步﹐所以没有认真注意。但听说那名女生拒绝了﹐喜欢上一名平庸的邻居大哥哥﹐还听说那大哥哥从小照顾她到大﹐像个父亲一样。所以那我那可怜的班长失恋了。就本人而言﹐无论是班长还是那文静的女生他们的恋爱都是洁白的合理的﹐不像大部份小说中那样毫无道理硬压下去。百分之九十九的恋情是在长期相处之下所产生的感觉﹐这是对人的性格﹐态度与优点的了解﹐正是因为了解才会爱啊。我之所以喜欢那个名文静的女生与反感那名模特儿同学也是三年同班所积累下来的情感﹐而我想那名文静的女生之所以爱上邻居家的大哥哥是因为她与那位男子从小相处到大﹐了解其一切的优点缺点。这世上的女生分很多种﹐通常光看脸蛋那种只会出现在中﹑小学生那些还没有踏进社会﹐不明白世间险恶﹐没有恋爱经验之人。成熟的女生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我是通常﹐异类还是有的﹐至少我知道有一个。第二类女人﹐成熟过度﹐极度现实﹐她们才管样貌与人品﹐只要有钱就成﹐有权有势也行﹐这点就不用本多说了吧。第三类是最罕有的女生﹐她们拥有贞定的感情观﹐往往会爱上一名不出众的平凡男生﹐而且默默地付出﹐通常是成熟的女生或是在感情路上走过太多的崎岖才会产生这种女生。而且她们往往年龄较大(年青女孩绝对绝对不可能)﹐是大学生。而且性格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因为她们对男人可以说是看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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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结束) ……
第一卷 圣王宝藏
前言 必看
         常言道:做好人难,做一生的好人就更难!
不过说巧不巧的是,李云飞正是其中之一!
李云飞很懒,但是,他却是个公认的好人!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好人,而且,似乎好得有些发傻!他从来都没有刻意得想要去做什么好事!不过,冥冥之中,却总是有只手将他往好人的方向推进!
三岁的时候,因为他哇哇得嚎叫……让他家隔壁的邻居在煤气中毒之后被及时抢救!
五岁的时候,因为学习司马刚砸缸的关系,救出了差点淹死的同伴!
九岁的时候,因为误打了110,从而让警方在他家附近抓获了强盗集团!
十二岁的时候,因为玩水枪的关系,扑灭了极有可能引发火灾的火源!
十五岁的时候,因为在街道旁边的小地摊之上买了本《圣光诀》,从而绊倒了刚刚抢劫过商店,正在被巡路警察追逐的抢劫犯!因此,被绊倒的抢劫犯自然被巡路警察逮住,而功劳,自然也归功在了李云飞的身上!
…………
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什么对抗黑社会分子、拾金不昧、英雄救美之类的等等一系列跟好人有关的事情,他都先后做了个遍!然而却没有人知道,这一系列的事情,似乎都是他误打误撞得碰见遇上!
似乎,上天已经为他发下了‘好人卡’!
一切与好人有关的事情,几乎都会有他的身影!
今天是李云飞十八岁的生日!刚刚与同学庆祝过的他,此刻正准备回家!不过,当他来到马路边上,看到对面的信号灯倒计时正好变成0,从红转向绿的时候,身旁陡然之间就窜出了一个身影!
那是一名心急过马路的身穿粉红色裙子的小女孩!
“滋滋滋!”
不过,小女孩今天的运气似乎并不好!因为,在她冲出去的同时,一辆大型货车已经从旁边拐弯行驶了过来!——她今天遇到了闯红灯的大型货车!因此,急刹车的声音立即就在众人耳旁响起!
然而,大型货车即使已经踩了急刹车,惯性的速度还是非常快的!
被吓傻掉的小女孩根本就没有躲避的时间!
因此,李云飞自然没有丝毫犹豫,飞快得就冲了上去,一把就将已经吓傻掉的小女孩抱了起来,飞快得就向前奔跑,想要快速得跑过马路,以图躲过这辆不断得向自己靠近而来的大型货车!
不过,人类的速度,如何比得上大型货车的惯性速度?
眼看大型货车就要撞上自己,李云飞没有任何的犹豫,直接就把怀里的小女孩向对面抛了过去!或许,是这最后一掷的力气很猛烈的关系,小女孩直接飞出了六七米远,安全得跌入了人行道里面!
“总算,没有白费!”望着跌入了人行道的小女孩,李云飞不禁淡笑了起来!
同时心里想道:这次,应该是最后一次了吧?
“碰!”
鲜红色的鲜血飞溅,李云飞直接就被撞飞了出去!
陡然之间,无数的记忆碎片迅速得就在自己的脑海里面成型!李云飞惊讶得发现,这些记忆里面的人物都是自己!准确点来说,都是自己的前世!——足足七十九世前世,而且无一例外的,竟然都是大好人!
嗯!如果再算上自己的今生一世,自己岂不是总共八十世的大好人?
唉!
不是说好人有好报吗?俺都已经是八十世的大好人,怎么就没有好报呢?
看到了自己八十世前世,李云飞郁闷得思索了起来!
嗯?等等!自己……自己不是已经被大型货车撞飞了出去,死掉了么?那么,为什么现在却还能够拥有思考的能力?不是说?人死之后,就会魂飞魄散,直接消失于天地之间的吗?那么自己为什么没有消失掉?
难道,这一切都是瞎掰的?
自己,现在成为了传说之中的阿飘?
(阿飘:孤魂野鬼的意思!)
“嗡嗡!”
就当李云飞郁闷苦笑自己变成了阿飘的时候,怀里面的那本十五岁的时候在街道旁边的小地摊之上买的《圣光诀》陡然之间散发出金色的光芒!就当李云飞疑惑的时候,金色的光芒已经包裹上了自己,无形之中,似乎有一股不容抗拒的推进力量,正在推动自己,让自己向前徐徐得前进!
这条前进的路似乎很远,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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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节 《圣光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时间!或许是一天,或许是一个星期,也或许是一年,更或许是一个世纪!总之,当李云飞感受到周围的金色光芒逐渐消散,而自己却忽然又拥有了对身体的控制权利的时候,不禁错愣了起来!
毕竟,长时间处于游荡状态,久违的身体控制权,让李云飞感觉有些不知所措!然而,更加让他惊讶的是,原本的《圣光诀》此刻竟然已经与自己的右手完全得融合,似乎已经融入了自己的血脉里面!
自己可以将之召唤而出,也可以将之隐藏在血脉里面,非常得神奇!
“哈!好人有好报,此话果然不假!大难不死,竟然有此后福!”重新获得身体控制权,并且有此后福的李云飞高兴兴奋之余,不禁瞧向周围自己身处的地方,“好多的参天大树,这里是什么地方?该不会是野外森林里吧?”
李云飞有此之说,也不是空穴来风!毕竟,周围印入眼帘的无一例外尽是些需要七到八名壮汉才能够合抱的参天大树!地面之上,落叶、藤蔓、灌木,这些可都是野外森林里才会出现的常见事物!
种种事迹表明,这里根本就不像是在地球的城市!
难道,这里果真是野外森林?
“听说野外森林里面可是有巨熊虎豹出没的,必须尽快离开这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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