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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1-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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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人增米价,公独榜衢路,令有米者增价粜之。於是诸州米商辐辏诣越,米价更
贱,民无饿死者)。此一条亦是可行之法。凡六七条皆近时可举而行者。自此推
之,不止六七条,亦见《历世大纲》,须要参酌其宜於今者。大抵天下事虽古今
不同,可行之法,古人皆施用得遍了,今但则举而措之而己。今所论荒政,如平
籴之政,条目尤须讲求。自李悝平籴至汉耿寿昌为常平仓,元帝以後或废或罢,
到宋朝遂为定制。仁宗之世,韩魏公请罢鬻没官之田,募人承佃,为广惠仓,散
与鳏寡孤独。庆历、嘉,既有常平仓(国朝淳化三年置。景德三年,於京西、
河北、河东、陕西、淮南、两浙置。天禧四年,诏益、梓、夔州,荆湖南北、广
南东西路并置),又有广惠、广济仓振恤,所以仁宗德泽洽於民,三仓盖有力。
至王荆公用事,常平、广惠量可以支给,尽粜转以为钱,变而为青苗,取三分之
息,百姓遂不聊生。广惠之田卖尽(熙宁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言:“乞令河南、
京东、淮南转运司施行常平、广惠仓出纳乃预备之法。广惠仓斛斗,除依律合支
老疾、乞丐人,据数量留外,其馀并令常平仓监官通管,一般转易。其两仓见钱,
依陕西出青苗钱例,每於夏秋未熟以前,召人户请领,令随税送纳斛斗;内有
愿请本色斛斗,或纳时价贵,愿纳见钱,皆听。仍於京东、淮南、河西三路先行
此法措置。”四年,诏卖广惠仓田),虽得一时之利,要之竟无根底。元虽
复,章又继之,三仓又坏,论荒政者不得不详考。”
    高宗建炎元年,诏劝诱富豪出粟米济粜饥民,赏各有差。
    粜及三千石以上,与守阙进义校尉;一万五千石以上,与进武校尉;二万石
以上,取旨优异推赏;已有官荫不愿补援名目,当比类施行。
    绍兴二十八年,浙东、西田苗损於风水。诏出常平米振粜,更令以义仓振济。
在法,水旱检放及七分以上者济之,诏自今及五分处,即拨义仓米振济。
    孝宗隆兴二年,霖雨害稼,出内帑银四十万两,付户部变籴以济之。其年,
淮民流於江、浙十数万,官司虽济而米斛有限,乃诏民不曾经水灾处占田万亩
者,粜三千石;万亩以下,粜一千石。
    乾道三年,臣僚言:“日前富家放贷,约米一斗,秋成还钱五百。其时米价
既平,粜四斗始克偿之,农民岂不重困?”诏应借贷米只还本,取利不过五分。
    七年,中书门下省言:“湖南、江西旱伤,立赏格以劝积粟之家。凡出米振
济,系崇尚义风,不与进纳同。”
    无官人:一千石补进义校尉,愿补不理选限将仕郎者听,以上补官或进士,
则免文解及补上州文学、迪功郎各有差。文臣:一千石减二年磨勘,选人转一官,
以上循资及占射差遣有差。武臣亦如之。五千石以上,文武臣并取旨优与推恩。
    臣僚言:“诸路旱伤,乞以展放,展阁责之运司,籴给、借贷责之常平司,
觉察妄滥责之提刑司,体量措置责之安抚司。”上谕宰执曰:“转运只言检放一
事,恐他日振济之类必不肯任责。”虞允文奏曰:“转运司管一路财赋,谓之省
计。凡州郡有馀、不足,通融相补,正其责也。”
    淳熙八年,诏支会子二十二万,并浙东路常平义钱内支一十万贯,付提举朱
熹,措置振粜。
    十年,江东宪臣尤袤召人,言:“东南民力凋弊,中人之家至无数月之储。
前年旱伤,江东之南康、江西之兴国俱是小垒,南康饥民一十二万二千有奇,兴
国饥民七万二千有奇。且祖宗盛时,荒政著闻者,莫如富弼之在青州,赵之在
会稽,在当时已是非常之灾,夷考其实,则青州一路饥民止十五万,几及南康一
军之数;会稽大郡,饥民才二万二千而已,以兴国较之,已是三倍。至於振赡之
米弼,用十五万,用三万六千。今江东公私合力振救,为米一百四十二万,去
岁江西振济兴国一军,除民劝诱所得,出於官者自当七万,其视青州一路、会
稽一郡,所费实相倍蓰,则知今日公私诚是困竭,不宜复有小歉。国家水旱之备
止有常平义仓,频年旱,发之略尽。今所以为预备之计,唯有多出缗钱,广储
米斛而己。”又言:“救荒之政,莫急於劝分。昨者朝廷立赏格以募出粟,富家
忻然输纳,故庚子之旱不费支吾者,用此策也。自後输纳既多,朝廷吝於推赏,
多方沮抑,或恐富家以命令为不信,乞诏有司施行。”
    浙东提举朱熹与丞相王淮书曰:“今上自执政,下及庶僚,内而侍从,外而
牧守,皆可以交结附而得。明公不此之爱,而顾爱此迪功、文学、承信、校尉
十数人之赏,以为重惜名器之计,愚亦不知其何说也。大抵朝廷爱民之心,不如
惜费之甚,是以不肯为极力救民之事;明公忧国之念,不如爱身之切,是以但务
为阿谀顺旨之计。此其自谋,可谓尽矣,然自旁观论,则亦可谓不思之甚也。”
    宁宗嘉定二年,起居郎贾从熟言:“出粟振济,赏有常典,多者至命以官,
固足示劝,然应格г赏者未有一二。偏方小郡,号为上户者,不过常产耳,今不
必尽责以振济,但随力所及,或粜或贷,广而及於一乡,狭而及於一都,有司核
实量多寡与之免役一次,少者一年或半年,庶几官不失信,民必乐从。”从之。

    ●卷二十七·国用考五
    ○蠲贷
    汉文帝二年,民贷种食未入、入未备者,皆赦之。
    十二年,赐天下民田租之半。
    十三年,除民之田租。
    右除田租,始於汉文,以後或因行幸所过除田租,或各处灾伤除田租,非遍
及天下者不录。详见《田赋考》。
    武帝元朔元年,诸逋贷在孝景後三年以前,皆勿收。
    昭帝始元二年,诏所振贷种食勿收责。
    按:汉以来始有蠲贷之事,其所蠲贷者有二:田赋一也,逋债二也,何三代
之时独不闻有所蠲贷邪?盖三代之所以取民,田赋而已,贡、助、彻之法虽不离
乎什一,然往往随时随地为之权衡,未尝立为一定不易之制,故《禹贡》九州之
地,如人功多则田下而赋上,人功少则田上而赋下。兖州之地,盖十有三载而後
可同於他州,又有杂出於数等之,如下上、上错、下中三错之类,可见其未尝
立为定法。孟子以为治地莫不善於贡,亦病其较数岁之中以为常,然则数岁之外
亦未尝不变易,非如後世立经常之定额,其登於赋额者,遂升合不可悬欠也。盖
其所谓田赋者,既随时斟酌而取之,则自不令其输纳不敷而至於逋悬,既无逋悬,
则何有於蠲贷?而当时之民,亦秉义以事其上,所谓“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所谓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农,则又不至如後世徇私忘公,而徼幸
其我蠲。至於田赋之外,则未尝他取於民,虽有春省耕,补不足;秋省敛助不给
之制,然未闻责其偿也。春秋时,始有施舍己责之说,家量贷而公量收之说。秦、
汉而下,赋税之额始定,而民不敢逋额内之租,征敛之名始多,而官复有税外之
取。夫如是,故上之人不容不视时之丰歉、民之贫富而时有蠲贷之令,亦其势然
也。由唐以来,取民之制愈重,其法愈繁,故蠲贷之令愈多,或以水旱,或以乱
离。改易朝代,则有所蠲;恢拓土宇,则有所蠲;甚至三岁祀帝之赦,亦必有所
蠲,以为常典。盖征敛之法本苛,逋欠之数日多,故蠲贷之令不容不密,而桀黠
顽犷之徒,至有故逋常赋以待蠲,而以为得策,则上下胥失之矣。
    宣帝元康元年,诏所振贷勿收。
    神爵元年,诏所振贷物勿收。
    元帝永光四年,诏所贷贫民勿收责。
    鸿嘉元年,诏逋贷未入者勿收。
    四年,逋贷勿收。
    成帝河平四年,诏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
    後汉章帝元年,诏以大旱,勿收兖、豫、徐州田租。
    和帝永元四年,诏郡国秋稼为旱蝗所伤者,什四以上,勿收田租。九年,诏
如之。
    顺帝永建元年,诏以疫疠水旱,令人半输今年田租;其伤害什四以上,勿收
责;不满者,以实除之。
    桓帝延熹九年、灵帝熹平四年,皆有是诏。
    魏陈留王景元四年,取蜀,赦。益州士民,复除租税之半。
    吴大帝嘉禾三年,宽民逋赋,勿复督课。
    十三年,诏原逋责。
    晋武帝泰始元年,受禅。复天下租赋及关市之税一年,逋债宿负皆勿收。
    太康元年,平吴,将吏渡江复十年;百姓及百工复二十年。
    二年,诏四方水旱甚者,无出田租。
    五年,减天下户课三分之二。
    六年,以岁不登,免租贷宿负。
    惠帝永平元年,除天下户调绢绵。
    成帝咸和四年,诏遭贼州县,复租税三年。
    孝武太元四年,郡县遭水旱者,减租税。
    五年,以比岁荒歉,大赦。自太元三年以前逋租宿债,皆蠲除之。
    十七年,大赦。除逋租宿债。
    宋武帝即位,大赦。逋租宿债勿收。
    齐高帝即位,大赦,除逋租宿债(梁、陈受禅,皆然)。
    魏道武天兴元年,诏大军所经州郡,皆复赀租一年,除山东人租赋之半。
    二年,又除州郡租赋之半。
    太武延和三年,诏以频年征伐,有事西北,运输之役,百姓勤劳,令郡县括
贫富,以为三级,富者租赋如常,中者复二年,下穷者复三年。
    孝文帝太和六年,分遣大使巡行州县,遭水之处免其租赋。
    隋文帝开皇九年,以江表初平,给复十年;自馀诸州并免当年租赋。
    十二年,诏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
    唐高祖武德元年,即位。诏义师所过给复三年,其馀给复二年。
    四年,平王世充、窦建德,大赦。百姓给复一年,陕、鼎、函、虢、虞、芮、
七州转输劳费,幽州管内久隔寇戎,并给复二年。
    太宗即位,免民逋租宿负。又免关内及蒲、芮、虞、秦、陕、鼎六州二岁租,
给复天下一年。
    贞观元年,以山东旱,免今年租。
    中宗复位,免民一年租赋。
    睿宗即位,免天下岁租之半。
    元宗开元五年,免河南、北蝗水州今岁租。
    八年,免水旱州逋负。
    九年,免天下七年以前逋负。
    十七年,免今岁租之半。
    二十七年,免今年租。
    天宝十四载,免今年租、庸半。
    肃宗乾元二年,免天下租、庸,来岁三之一;陷贼州,免三岁租。
    代宗即位,免民逋负租宿负。次年,又诏免之。
    宪宗元和四年,免山南东道、淮南、江西、浙东、湖南、荆南今岁税。
    十四年,大赦。免元和二年以前逋负。
    武宗会昌六年,以旱,免今年夏税。
    宣宗大中四年,蠲度支、盐铁、户部逋负。
    九年,以旱,遣使巡抚淮南,减上供馈运,蠲逋租。又罢淮南、宣歙、浙西
冬至、元日常贡,以代下户租税。
    懿宗咸通七年,大赦。免咸通三年以前逋负。
    後唐庄宗天成二年,诏免三司逋负近二百万缗。
    潞王即位,以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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