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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者-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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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谁扣动了手里的扳机,拇指大小的子弹利啸一声射向程风,
    程风身体一晃,让过子弹,朝巴可猛冲了过去,
    人在远处,巴可就感觉到一股死亡的气息,他慌了,“开枪,射——”
    一万颗子弹在瞬间响起,丛密的子弹胜过雨点,从四面八方卷向程风……
    或者说,这已不再是单纯的子弹了,而是由千万子弹组成的子弹之墙。
    在短短的数秒种内,不下十万颗子弹如沧河一般卷向程风,
    那清脆的破空之声仿佛要撕裂长空一般,令人牙尖打颤,
    巴可相信,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人可以在如此情况下逃生,能够逃生的,已经不能再称之为人了。
    他轻狂的笑了,端起一个火箭筒,打算等程风万箭穿心之后让他尸骨无存!
    程风仍旧在往前冲着,根本无视着漫天的子弹,如一叶帆船,在沧海之上破冰之进!
    送死!巴可涨怒道。
    这也不难怪,换作是任何一个人,也都会这么说的,哪怕是蝴蝶,看了这样的情况后都会认为程风必死无疑,
    但有一个人不会,
    这个人就是冷燕,如果她在,她肯定会说:会死的人一定不是程风,而是巴可!
    因为她是这个世界上除了程风本人外唯一知道程风秘密的人——凤凰翱翔!
    凤凰翱翔的速度绝对超越了世人的视觉的极限!哪怕是她这个仙路极限的视觉极限,
    程风的速度,远比这些子弹恐怖得多!得多!
    得多!
    巴可怒涨的表情还停留在脸上,程风的脸就已经贴了上来,
    然后,程风举起手臂,凌空一划,
    无形剑气破空而起,直直的划过巴可的肚子……
    *************
    程风回到酒店704房间的时候,已经中午时分,他敲了敲门,没有反应,他不由得抓紧门阀大力的摇摆起来,几近将整片墙给推的颤动起来,“碰,碰,碰……”
    “先生,请问您找谁,再这么摇下去,我们的生意还怎么做呀。”一个服务员立时跑过来制止,脸色不悦。
    “啊……我找冷燕,原先住在里边,现在哪去了?”
    “早走了,没什么事别在这发羊角风。”那服务员不耐烦的说。
    程风正要发作,忽然远处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
    “滚开,滚,滚滚,滚滚滚,都给我滚……”
    未几,在一大群服务员的阻拦下,一个熟悉人出现在程风的眼中,这个人赫然是“多年不见”的萨克达。
    “老三——”萨克达远远得便喊了出来,再不理会十几个服务员的阻拦,硬推开她们来到程风的跟前,两个人来了个大拥抱,“好你个老三,没事了也不报个平安,害得我担心死了。”
    “我也非常想念老大呀。”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聊聊去。”萨克达兴奋不已,随即二人便出了酒店。
    兄弟见面,少不了来几个开怀大抱,
    “你们怎么把无忧居这么好的地方给废了?”程风咽下一块大肉,问道。
    “诶!你是不知道呀,自从你在千水河一战成名后,每天来访的人数至少在数万人次以上,这怎么叫我住得下去?”
    程风一愣,然后理解的点点头,他完全可以想象到那种场面的恐怖。
    萨克达端起酒杯,道,“来,老三,我们兄弟两干一杯,上次千水河一战,大哥我没来得及庆祝,你简直太帅了,都成了大哥心中的偶像呢。”
    程风忙放下碗筷,大大咧咧的碰了下杯,“我先谢过,对了,怎么不见老色的影子?”
    恍惚间,他觉得少了些什么,赫然发现原来是少了哈维这么个色鬼。
    “哈,老色他早毕业了,现在恐怕正在赶往家乡的路上,临走前他还特别嘱咐过我,倘若我以后见到你,一定要代他向你问好,你不知道,老色,经常拿你当偶像呢,自千水河一战后,老色变了许多,至少比以往更加的努力,于一个月前毕业回去了。”萨克达道。
    程风咽下几口饭,然后打了个饱嗝,道,“好呀,老色都毕业了,开始为自己的理想打拼,大哥,你呢,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萨克达皱了下眉头,“我于几天前也申请毕业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过些日子就回去帮父亲打点生意,毕竟我是父亲唯一的儿子,不管我喜不喜欢经商这一行,都得继承贝鲁德商会的这份家业,老三,你呢?打算好了没有?”
    程风微微皱眉,神色瞬时凝固起来,他望向窗外,只见车来人往,络绎不绝犹如时间的脚步,匆匆而来而又匆匆而去,
    “我不知道,我没有了父亲,也没有了家族,连哥哥,姐姐,母亲也下落不明,再说,我随时都可能……”程风顿了顿,一笑而过,“以后的事情还是等以后再说吧,眼下走得一步是一步,来,干杯。”
    萨克达连喝下三大杯,程风虽然酒量不行却也陪着喝了三个大碗,
    萨克达给程风又满上一杯,已然有点醉意了,“对了,老三,你不在的时候,九星教廷天星堂的堂主青慕容来找过你很多次了,还有,大陆上基本上的大势力都曾来找过你,他们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希望你能够成为他们当中的人,这一点,你有什么打算?如果你执意不加入组织而他们硬来打扰的话,我萨克达绝对不会给他们好脸色看。”
    感受到他话语中的暖意,程风微微笑道,“依老大看来,你说我当怎样才好?”
    萨克达道,“以你的天资,如果加入一方势力便可以修习里面的独门法诀,甚至于可以得到诸多隐世强者的点化,对你的前途而眼当然是好的,不过要选准地方就是,呵呵,这种事情全由你做主,我这个作大哥不过是提点建议而已,哈哈,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到贝鲁德家族来?”
    程风笑了笑,“大哥你说笑了,我自小就是雷森家族的后裔,我对商会里的生活已经厌倦了,再说,你贝鲁德家族也不缺我这么个仙路级别的高手,我们既然都是兄弟,以后大哥有难,我这个做老三的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既然都这样了,那加入你的家族还有什么意思呢。”
    确实如此,贝鲁德家族如今是大陆上最强大的家族,几乎取代了当年的雷森家族,
    萨克达拍拍程风的肩膀,笑道,“好你个小子,变得机灵了,那个事情进行得怎么样了?”
    程风愣住了,“什么那个事情?”
    萨克达喝了杯酒,用手指着程风,“啊~~~~呵呵,你还装呀~~~~~,就是那个超级漂亮的叫什么珷玞的,和她关系进行得砸样了?”
    程风眉头大皱,“恩————,不砸地,我倒是积极得很呀,可人家不领情我有什么办法,再说,我已经快两年没有她的音讯了,你可知道,她藏哪去了?”
    这不说还好,一提到珷玞,程风还真是挺想她的,
    “没有,不过,据族里的情报显示,她于两年前和一个侍女进了暗黑之森,之后就在没有出来过。”萨克达一边回忆一边说到,
    贝鲁德家族提供的情报,有着绝对的权威,程风压根底没有怀疑就完全相信了。
    “噗——”
    程风刚喝进嘴的酒给萨克达这句话给激得全喷了出来,连鼻子里也冒出来大量的酒水,“什,什么——?你说什么?她于两年前进了暗黑之森?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暗黑之森的危险程风有着亲身体会,那时候他只在暗黑之森的边缘地带就遇上了圣途魔兽,如果往里面深入……
    那简直无法想象……
    “啊——这个丫头,去那种地方竟然也不告诉我一声——”说到这里,程风忽然顿住了,他忽然间想到一个可怕的问题:珷玞她,她不会是进去找我的吧?
    他这么想,并不书胡思乱想,早在两年前,在回城的路上,他和珷玞一起遭到冷燕白虎的追杀,为了不拖珷玞的后腿,他赫然逃跑,还被白虎硬逼着进入暗黑之森……
    难道她事后进去找我地?
    程风的身体忽然莫明的颤抖起来,敢情珷玞他是为了我才以身犯险进入暗黑之森。
    他暗自吸了一口凉气,只觉头脑一阵火热,全身血液沸腾,
    萨克达看出不妙,忙提醒道,“老三,这事急也没用,珷玞她是个聪明人,既然进得去就肯定有把握出得来,我会催促族人加紧查探珷玞的消息,一旦有消息,我一定第一个通知你,吉人自有天象,好了好了,来,来,干杯。”萨克达给他倒满一杯酒,碰了下杯子,以转移程风的注意力,“对了,听说你上午杀了巴可?”
    程风心中一惊,不愧是贝鲁德家族,消息来得就是快,“不,他不是巴可,只是一个替身,真正的巴可,现在说不定还活得厅滋润,嗨,总有一天,我要把他的脑袋给拧下来。”
    萨克达也愤怒道,“巴可这厮确实不是东西,要杀他,却也不很难。”
    “哦?巴可的修为确实不怎么样,如果跟我单挑,我有把握一招料理了他,不过问题在于,他整日闭门不出,还不以真面目示人,叫人能对他怎么样。”巴可的行为让程风咬牙切齿,上一次在荒丘他以为死的是巴可,可结果却显示,死的并不是巴可,而是一个垃圾替身,不过带了一张人皮面具而已。
    萨克达道,“杀他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有足够的钱,绝对可以要了他的贱命。”
    “你这话什么意思,自家兄弟面前就表磨磨蹭蹭了,快说呀。”
    “大陆上盛行一种行业——杀手组织,这些组织的天职就是杀人,只要你出得起价钱,无论是谁的人头,他们都会给摘下来,而在所有的杀手组织里,最强大的是——流星。在流星杀手组织的提名榜上,只有七个人是例外,也就是说,除了这七个人以外,他们有实力杀死大陆上的任何一个人,改天,我们到流星组织里面走走,他巴可就死定了。”萨克达微笑着说道。
(昨天说三更的,后来断网了,所以抱歉了哦,第三更没能传上来,今天补上,一共更新四章,大家收藏起来吧,)
    卷三、仙路天劫 第八十四章、匆匆离别(2更)
     更新时间:2009…6…3 13:45:10 本章字数:3122
    程风半惊半疑的点着头,忽然说道,“不对,既然如此,巴可直接找流星里的人把我喀嚓了不就是了,又何必费那么大劲搞什么悬赏告示。”
    在程风看来,如果流星过真如萨克达说的那么厉害,那巴可出点钱不就可以把自己喀嚓了吗?何必自己动手?
    萨克达思索了片刻,道,“无外乎两个原因,要么是流星里面没有人接这桩生意,毕竟,你现在的影响力可不是一般的大,杀手也是有原则的,并不是那种为了钱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家伙,要么是你的人头的价钱太高,巴可他舍不得支付亦或是支付不起,要知道,如今拜廷帝国和铁骑锘帝国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并不是很富有,如果要价太高,即使巴可他支付得起也会舍不得,一个庞大的帝国,有很多地方都需要用钱,光维持一个帝国的正常运转就是一笔庞大的开支,如果为了你的人头而花费了太多钱财以致帝国无法正常运转,那是很不明智的选择。”
    萨克达自小就跟在父亲身边,自然见多识广,这份心思,远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
    程风听完大吃了一惊,他绝对没有想到自己的人头会这么值钱,竟然连一个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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