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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鼎-第10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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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官员不学无术,荒淫好色。只知道拼命的为宦官拨刮钱财,鱼肉百姓,真的是一点正经事都不做。伟人曾经说,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做好事。这句话在唐末要倒过来说:“做一件坏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做坏事。”

但是。不少的冗余官员,的的确确就是一辈子都做坏事的,所以黄巢起义才会入井喷一般,席卷全国。

因此,新帝国首先要规定的,就是严禁这种现象的发生。

凡是没有列入正规编制的官员。一律清退,绝不留情。

事实上,在鹰扬耸的辖区内。这种现象已经没有。

那些只知道搜刮钱财的官员,在鹰扬军到来的时候,早就被愤怒的群众活生生的拉出来打死了。

唐代的中央官制大致有几个系统。核心是三省六部。

唐沿隋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同样是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的政务,同时把原尚书省诸鲁正式确定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小,部六部。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小员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秦汉以来封建国家中央官制不断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备,分工较明确。是封建社会发展至成熟阶段的一个标志。这些一直沿续到清代,基本上没有改变。但有一点与明清不同的,唐代的尚书省有一个总机构,名为“都省”都省之中以左右承及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管吏、户、礼左三部,兵小刑小工右三部。左右承处于行政监督地位,而左右司则兼有总务管理的性质。

新帝国依然采用类似的设置,并没有做太大的改变。

事实上,这套制度的运作方式,是成熟而有效的,是集中了中国人民几千年智慧的结晶。

唐代中书省(隋因避讳作‘内书省”小门下省小尚书省中,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中书省与门下省,它们合称为两省或北省(尚书省称为南省)长官为中书令小侍中。开元时皆为正三品(代宗时升为正二品)中书省与门下省同秉军国政要,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都是帝国最有权力的中央机构。

凡军国要政,皆由中书省预先定策,并草为诏敕,交门下省审议复奏,然后付尚书省颁发执行。门下省如果对中书省所草拟的诏敕有异议,可以封还重拟。凡中央各部、寺、监及地方各部门所呈上的奏章。重要的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议,认可以后,方送中书省呈请皇帝批阅或草拟批答,门下省如认为批答不妥。也可驳回修改口唐太宗非常重视中书、门下两省在中枢政务机构中所发挥的作用。他曾多次称中书门下为‘机要之司”他于贞观元年十二月对群臣说: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然驳正。人心所见。至有不同小芶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葳护己?短,海成怨隙,或芶避私怨。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中书小门下协助皇帝决定大计方针,就是防止个人专断的有效措施口中书省,置中书令二人,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高宗龙朔元年(公元的年)改中书省为西台。中书令称右相口光宅元年(公元脚年)改中书舁为凤阁。中书令称内史。开元元年(公元7B年)又改中书省为紫微省,中书令称紫微令。后复日称。中书令为一省之首官。权力非常大,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相关典籍记载:“中书余…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

新帝国恢复日称,称中书令。

毫无疑问,艾飞雨被中书令的最热门人选。

只是他本人因为身体上的原因,准备功成身退,带着萧致婉去过安静的两人世界。

刘鼎暂时还没有考虑好备用人选。

若是艾飞雨真的不能议政。这个职位极有可能悬空,又或者是艾飞雨遥领。实际工作交给朱有泪和李怡禾两人负责。

中书省又置侍郎二人,正三品,为中书令之副,参议朝廷大政。临轩册命,若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口又置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是中书省的骨干官员,掌侍进奏,参议表章、草拟诏旨制敕及董书册命。因其所掌皆机务要政,故特规定四条禁令,即禁漏泄,禁稽缓。禁违失,禁忘误。他们可以就省内所讨论的军国大政及报上的奏状。发表自己的初步处理意见。并签上自己的名字,谓之‘五花判事”省内的意见经中书令、侍郎汇集后。再交付中书舍人,然后根据皇帝的意旨草成制敕。这个专门负责执笔草诏的舍人称为“知制诺”其余舍人也要分别在制敕上署名。在舍人中选择一个资格最老的,称为“阁老”负责处理本省杂事。这个“阁老”可不是大家潜意识的那个阁老,权力是没有这么大的。

很显然,中书侍郎最热门的卢、选,自然是朱有泪和李怡禾。两人都是年轻力强,又跟随刘鼎多年。最是熟悉刘鼎的脾气秉性。即使艾飞雨因为身体的问题,不能常常参与议政,他们两人也能够承担起沉重的中书省工作来。

中书含人六人分押尚书省六部。并辅佐宰相判案。宰相的议事处政事堂就有一个门通往中书舍人办公厅,宰相常从这个门经过,找中书舍人咨询政事。代宗大历时,常襄为相,才把这个门堵死,“以示尊大。不相往来”肃宗时,常以他官知中书舍人事,典籍记载,当时因“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颗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口”直至武宗会昌末年,宰相李德裕再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

但这一制度在当时似乎未认真执行过。

唐代的中书舍人都是文人士子企慕的清要之职,所谓‘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是跃居台省长贰以至入相的一块重要跳板。

此外。中书省的属官还有起居舍人2人,从六品上。相关典籍记载:“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通事舍人旧人,从六品上,掌朝见歹纳,殿廷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通事含人利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诸礼节。四方蛮夷纳贡。也由通事舍人接受呈进。军士出征,则受命劳遣,并每月慰问将士家属。又有主书4人,从七品上。主事人,从八品下。右散骑常侍2人,右谏议大知人,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

门下省,置侍中二人为省长。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腿年)改门下省为东台,侍中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公元幽年)称纳言,垂拱元年(公元6岿年)改门下省为鸾台。开元元年(公元7B年)改称黄门省,侍中称监天宝元年(公元砌年)改称左相。

新帝国恢复日称,称侍中。

相关典籍记载:“侍中,掌出纳带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颌判省事”有门下侍郎从,正三品,为侍中之副。

龙朔二年改称东台侍郎。武后垂拱元年,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又称门下侍郎。《百官表》云:‘门下侍郎…掌贰侍中之职。大祭祀则从奉巾,既慨,奠巾;奉抱爵赞献。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阙,则莅封符券,给传驿。”

门下省的属官有左散骑常能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左谏议大灿人,正四品下,掌谏诤得失。侍从赞相。

第586章新帝国(2)

武后垂拱二年(公元眺年)朝廷的权力斗争非常激烈,每天都有人升官,也每天都有人罢官,朝政完全变味。有一个名叫鱼保宗的上书建议置铜匪以接受四方之书。武则天接受了这个意见。铸铜匪四个。涂以四方颜色,排列在朝堂:东方青匪,称为“延恩”凡是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南方红匪,称为“招谏”凡是论及时政得失者投之;西方白匪,称为“申冤。”

凡是陈述受抑屈者投之;北方黑匪,称为“通玄。”

凡是告发天文或秘密谋反者投之。朝廷派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各人为使者,管理四方铜匪;又派御史中承、侍御史各人为理匪使。

天室九载(公元凹年)唐玄宗以“匪”声近“鬼。”

故改理毫使为献纳使。肃宗至德元年(公元弼年)恢复日称。德宗建中二年(公元飞年)以谏议大夫人为知匪使。又有给事中4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监察弘文馆缘写鹤校之事。凡百司奏抄,侍中审毕,则驳正违失。凡是诏敕有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白居易在《郑章可给事中敕》中说,给事中的职责是“凡制敕有不便于时者,得封奏之;刑狱有未合于理者得驳正之;天下冤滞无告者。得与御史纠理之;有司选补不当者,得与侍中裁退之”唐德宗贞元年间(公元顾筋年)李藩任给事中,“制敕有不可,遂于黄敕后批之”当时有人对他说这是皇上的圣旨,应该把自己的意见另纸写上,那能随便拟在圣旨上?李藩说,如果用另纸写,便是文状,那能称为拟敕?李藩之所以敢于发此大言,就是因为制度规定给事中有权在认为不合适的诏敕上‘涂窜而奏还”这两个官职,都涉及到反映民情的问题。本来反映民情,是正常的渠道,可是在武则天期间,则是为了打击政敌,完全被扭曲了。而且里面投诉的事情,绝大多数都是带着功利性,带着目的性而来的,纯粹是为了权力斗争的需要,大部分都是诬陷,正常反映的民情寥寥无几。

经过紧密的考虑,刘鼎决定取消这两个职务设立专门的信访部门,建立类似于现代的信访制度。同时,信访部门的权力,进一步压缩。以免被人用来作为权力斗争的工具。事实上现代的信访制度,同样不完善,但是在更完善的制度出来之前,这个信访制度还是必须的。

不过后来,给事中的权力又恢复了,只要是因为给事中能够封还皇帝的旨意,对皇帝的权力进一步约束。对于刘鼎来说,这或许不算是什么好事。在门下之外,还有一个给事中能够给自己添麻烦,甚至是将自己的旨意原封不动的退回来。但是对帝国来说,却是好事。

美国哪位总统曾经说过,咖啡煮热了以后,要凉一凉。意思是说。政策出台以后,也要凉一凉。冷静冷静,或许在凉一凉的过程中,就会发现问题。唐末很多政策出台,都是不经大脑的,例如国岸虚空。就下令掠夺地方富豪的资产,结果将支撑帝国的最后一根柱子,也完全砍断了。

白居易所谓“刑狱有未合于理者,得驳正之”就是《大唐六典,门下省》说的“凡国之大狱。三司详决,若刑名不当,轻重或失,则援法例,退而裁之”的意思一样。给事中可“与御史、中书舍人听天下冤滞而申理之。”

就是指他们可以组成“三司”越过执法机构,受理天下冤错案件,听其诉话。这种制度称为“三司受事”或“三司详决”白居易所谓‘有司选补不当者,则与侍中裁退之”就是“六品以下奏拟,则校功状殿最小行艺,非其人,则白待中而更焉。”

这种制度称为“过官”又有起居郎2人,从六品上。掌录天子法度。天子御正殿,则起居郎居喜,舍人居右。若天子有诏命,起居郎俯鞋以听,退而书之,每季终了时交给史官。贞观初年。以给事中小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小或知起居事。唐高宗时。许敬宗、李义府为相时,为了防止泄密小上言减少预闻机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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