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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使用手册-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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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本事大着呢,不过,没有想到会惊动他过来,连他都过来了”顾朗想起刚刚和刘邵的谈话,不禁叹了口气,“恐怕要出事情了。”

    明薇晃了晃他的胳膊,安慰道:“别怕,这是我们的山头,要翻出点花样来,也要看我们同不同意!”

    顾朗被她逗笑了:“你以为这还是以前啊,早过了那时候了,现在大家都要夹着尾巴做人了。”

    “想当年,乱世纷争,英雄四起,可惜,我们晚生了一百年。”明薇十分向往从前的年代,只不过去二战走了一遭,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慨了,可是如今听着前人的传说,依旧遗憾不曾一睹英雄之真容。

    太可惜了。

    被山本那么一搅和,明薇也没了继续逛街的兴致,一行人回了学校,她接下来的时间依旧努力想要联系上叶老头,但是无果。

    直到傍晚的时候沈思才传来消息:“收到他的回复了,说一切都好,他很安全。”

    “完了?”

    “完了。”沈思肯定地点点头,“一追踪到信号我就黑了他的手机告诉他现在很危险,让他别回明珠市来,他好像知道什么,让我们别担心。”

    不管怎么样,知道叶老头暂时没事,明薇就觉得心都落回肚子里去了,因此她晚饭一口气吃了太多,撑到走不动,拉着顾朗的手揉肚子。

    “你都多大了,还会做出这种吃撑了的事情,大小姐,你不是第三世界来的饥饿孩童好吗,你是明氏集团的大小姐。”

    明薇特别幸福地躺在沙发里,眯着眼睛昏昏欲睡:“可是吃饱了会比较有幸福感,真是的,我中午担心叶老头,都没好好吃,饿惨了。”

    “再吃要有小肚子了,哎呦我摸摸,已经有了。”顾朗和她开玩笑,在她腰上乱挠,明薇怕痒,扭来扭去要躲开:“呸,那才不是小肚子,那是胸,胸你知不知道啊!”

    把胸当成小肚子什么的,太过分了!明薇从沙发里爬起来去洗澡:“我去洗澡了,再见!”

    原本对于明薇来说,洗澡是一个很好的放松的时间,烫烫的热水,芬芳的精油,七彩的泡泡,还可以听听音乐什么的,但是她显然忘记了,现在某人有了随意出入她浴室的权利。

    “我进来了。”顾朗还算厚道,敲了敲门才进去。

    明薇在听音乐没听见,一直看到他出现,吓得差点从浴缸里摔出来:“你进来干嘛?”

    顾朗端着两杯威士忌加冰,弯下腰,笑容满面:“喝不喝?”

    明薇完全无法抵抗这个诱惑力,馋得很:“喝!”她伸手要去拿酒杯,但是顾朗马上挪走一点,让她拿不到:“要喝也可以,是不是有点什么表示?”

    她呆了一呆:“要什么表示?”

    顾朗看她这样呆萌的表情,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小金鱼,你怎么那么可爱呢。”他把酒杯递给她,坐在浴缸边沿上,晃着酒杯里的冰块,沉吟道,“事情从什么地方开始说起呢?”

    “”明薇端起酒杯大喝一口,她被热气蒸氲得懒懒散散的,不禁懒洋洋问,“你要现在和我谈正事?”能等我洗完澡喝完酒吗?她是这个意思。

    但是顾朗马上接口道:“也对,现在的确不适合谈这种事情。”他与她轻轻一碰杯,两人饮了半杯烈酒,感觉一下子就出来了。

    明薇曲着腿,在泡沫上露出一点点膝盖,白色的泡沫没到了她的锁骨,她长发盘起,与平日里的风情大为不同,她点着一炉熏香,整个浴室都弥漫着一股清冽甘美的鲜果气息。

    他将手伸入水面之下轻轻拨动,柔和的灯光下,有泡沫漂浮起来,一刹那,她的面颊红粉绯绯,真的是红透了。

第76章() 
俗话说,谈了恋爱之后人的智商容易降低,顾朗虽然说不上是降低智商,但是行动的效率真的是大大增加,温柔乡是英雄冢,此言非虚。

    叶老头如果真的身在险境,估计他们那么一磨蹭,都给撕票了,不过幸好,他尚且安然无恙。

    那全是仇英子的功劳,事实上,叶老头这辈子都没有想过自己还会见到仇英子,那好像是很遥远很遥远的日子了。

    失去仇英子的日子,不不,他从未得到过她,只能说,仇英子离开的日子,他曾经一遍又一遍地回想过曾经的岁月。

    那时他们都还很年轻,大家是恢复高考后最早读大学的人,那个时候,呵,可真是少不更事,他还记得自己那么瘦瘦小小,总是很自卑地缩在人后,带着一副圆圆的眼镜,成天只知道读书,而仇英子呢?

    那个时候的她就已经足够漂亮了,秀丽的她受到大多数男性的欢迎,但是因为是同乡,仇英子和他的关系很好,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很快聚集在一起,成了莫逆之交。

    后来后来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了。

    毕业后,有人下海做了生意,有人回了老家,有人出了国,有人成了名,只有他们依旧还在大学里,比邻而居,虽然只是朋友,但是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哪怕如今功成名就,在叶沛心里,仇英子永远永远都是记忆里的样子。

    而如今她笑容满面,尤其显得口角年轻,仿佛真的是一刹那时光倒回到少年时期去了。

    叶老头口唇蠕动良久:“英子,没有想到还能再见你。”

    “叶沛,你好吗?”仇英子看起来哪里像是六十岁的老人,最多不过四五十岁,面色红润,头发漆黑。

    叶老头顿时眼眶就湿了:“好,我很好,你呢,你还好不好?”

    他没有问他对她好不好,也没有问她为什么走,分别那么就,他最挂念的,还是她好不好。

    “我很好。”仇英子这句话真的不是谎话,任何一个人看到她都会觉得她过得不错。

    叶沛点点头,慢慢说:“那就好。”他停顿了一会儿,又重复了一遍,“那就好。”

    这一辈子,他没有说过一句甜言蜜语,没有做过一件浪漫的事情,甚至喜欢一个女人,也只会傻傻等候了那么多年,可是世界上的情话,没有比这更动听的了。

    “叶沛,你现在有危险,你和我先离开这里。”仇英子这么说,叶老头竟然一句话都没问就跟着她走了。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叶老头的家就被人翻了个底朝天。一个小时后,立刻有人赶往叶老头所在的考古现场,可是彼时,他已经同仇英子“远走高飞”了。

    相比于明薇和顾朗能跨越精神在身体上也进行友好和谐的交流,沈思可要苦逼多了,只能对这一台电脑发呆。

    永恒终于忍不住问:“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吗?”

    “闭上你的嘴,让我安静会儿。”沈思对他发脾气,永恒不知怎么惹恼了她,顿时噤声不敢多言,心想,人类少女的脾气最是奇怪,一会儿晴天一会儿下雨的,毫无规律可循,说变就变,他根本计算不出任何的结果,但是不知怎么的,他却爱煞她的每一个表情,一皱眉一微笑,无一不可爱,真是惹人怜惜。

    沈思趴在枕头上发呆,过了会儿,觉得还是会被他看见,干脆拿被子蒙了头,其实也不是在想心事,多半是在发呆,大脑一片空白。

    可是当永恒问她怎么了的时候,脱口而出的便是:“我想你拥抱我。”

    永恒一霎时沉默不言,是,他神通广大,在这个信息时代几乎无所不知,然而他却没有办法给心爱的女孩一个拥抱。

    不过是一个拥抱,他却做不到,因为他没有身体,只余灵魂。

    爱一个人,当然爱灵魂更重要,但是谁能够否认肉身带来的温暖呢,温热的皮肤,37c的体温,血管里流动的血液,还有漆黑浓密的头发,脉脉多情的眼睛,柔软芬芳的嘴唇,人的身体带来太多的乐趣。

    一个人的灵魂虽然重要,但是身体却也不可或缺,她不过是想要一个拥抱,被子再暖和,怎么抵得过爱人的温柔相拥呢?

    但是他做不到。

    因此永恒无限怅惘与心酸:“我也想拥抱你,但是我做不到。”他知道的东西太多,自然明白世界上有肉欲之爱,渴望与异性拥抱接吻乃是人之常情,此时她不过年纪尚小,等到了时候,他能怎么样呢?

    “对不起。”沈思从被窝里爬出来,歉疚道,“你当我没有说过,好不好?”她恳求他。

    永恒微微笑了笑:“好。”

    逃得了一时是一时吧,能够粉饰太平些许时日也是好的。

    沈思也装作没有发生过一样,说起别的话题来:“最近要出事?”

    “据我分析,是的。”他答道,“我分析了最近一批入境的人,身份都非同小可。”

    沈思沉思道:“我今天看到一个人,叫山本。”

    永恒调出了当时饭店里的监控,截取了山本的容貌,然后和最近的护照作对比,马上找出了这个人的身份消息。

    沈思读出屏幕上的信息:“山本太郎,日本山口组的实际掌权人,这么大的来头?”

    “是,他还是一个精通忍术的高手。”

    “还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人没有?”

    “多得是,从军政到民间各色组织都有,说都说不清。”永恒弹出一个又一个窗口,看得人眼花缭乱,沈思不禁咋舌道:“什么,世界上真有这种人?我还以为只是里才会有。”

    她一想到某天可能和自己擦肩而过的人就是什么神偷、黑帮、忍者、特工、间谍之类的就觉得汗毛倒竖,简直坐立难安:“平时我们身边也有这种人?”

    “当然有,只是不会那么聚集在一起。”永恒微微蹙着眉——他所模拟的人像惟妙惟肖,所有表情都栩栩如生,“据消息,他们都是被一件事情吸引过来的。”

    “叶老头的考古发现?”沈思马上想到了关键,“他到底挖出了什么东西?”

    永恒摇了摇头:“不知道,那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才刚刚通电,我查不到消息。”

    “我打个电话给阿薇。”沈思说着就要去拿手机,但是刚拿起来就想,咦,好像时间不对啊。

    她又给放下了。

    沈思猜得没错,这个时候明薇是和顾朗在忙呢,两个人喝喝酒喝出事情来了,酒能壮胆,喝得微醺最容易出事了。

    幸好他们俩如今这情况,再怎么出事最多是多一条人命,那指不定还是好事呢。

    情浓温存后,明薇就开始昏昏欲睡了,闹得太晚,她现在都已经没精力去听自己之前感兴趣的事情了,顾朗搂着她的肩,哭笑不得:“你还听不听,到时候又要怪我不肯告诉你。”

    她蜷缩在他臂弯里,眼睛都已经眯成了一条缝,懒洋洋道:“啊?”

    感情还没缓过劲儿来,顾朗吻了吻她的额头:“今天刘邵和我说的事情。”

    “噢,”明薇换了个姿势,把腿搁在他身上,“说吧,我听着。”那口吻像是说“爱卿有事启奏,没事儿就退朝吧”。

    顾朗瞅了瞅她雪白的大腿,没忍住,轻轻捏了一把,马上就是一道红印子,手感好得不得了,不愧是养尊处优的金枝玉叶,就怕是垫了十层褥子她还要觉得豌豆痛。

    明薇踹了他一脚,被顾朗捉住了脚踝:“别乱踹地方啊。”她哼了声,还是在他小腿上踩了脚:“占我便宜,不要脸。“

    踢了一脚,还觉得不过瘾,又踹了脚:“无耻,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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