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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召唤悍妞-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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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铮皱了皱眉:“具体位置呢?”

    老头狐狸般笑着,竖起三根手指:“一份地图,三枚金币。”

    王铮深深地看了老头一眼:“一个消息,分成两次卖,你可真会做生意。”

    老头笑而不语,只轻轻晃了晃三根手指。

    王铮摸出一条金项链,拍在柜台上:“这个够了吧?”

    老头拿起金链子,鉴定一番后,啧啧叹道:“这项链的做工,比刚才的戒指还要精美……你们不会是抢劫了哪位大贵族吧?”

    精灵奥尔德蕾娅很有喽罗自觉地上前一步,用力一拍桌子,竖眉瞪眼地喝斥:“少说废话,地图呢?”

    老头看了这金发尖耳、肤白如雪、五官精致、双腿颀长的精灵一眼,嘴角浮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取出一张地图,放在了柜台上:“地图就在这里。”

    顿了顿,他又语重心长地说道:“荒原地形复杂,就算有地图,也有迷路的风险。我要是你们,就会雇佣一队冒险者做向导。嗯,我这里有不少经验丰富、口碑良好的冒险者团队的联系方式,需要我帮你们介绍吗?这次免费。”

    “不必了。”王铮收起地图,扫了一眼,淡淡道:“我们自己去就可以了。”

    老头语气严肃地强调:“荒原很危险。匪帮、罪犯、异族部落、蛮荒巨兽……甚至是天气变化,都有可能要了你们的小命。安全起见,你们最好还是雇佣一队经验丰富,又实力强大的冒险者保护。”

    “呵呵。”王铮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收起地图,大手一挥,带着众人离开了冒险者公会。

    老头眯着双眼,看着王铮等人的背影,视线自精灵、阿青、春丽动人的腰线上一一扫过。落到木兰背影上时,看着她那身黑红相间、棱角分明的狰狞盔甲,看到她背上那口沉重巨剑,老头瞳孔不由微微收缩了一下,低声自语:“英雄么?”

    “英雄”这个词,在本位面,乃是一种特殊人群的专用词。

    在这个位面,“战歌”是唯一能够生效的,与法术颇为相似的超凡力量。

    战歌之外,再没有任何法术类型的超凡力量能够生效。

    除了能够以战歌,施展超凡力量的“战歌使”,本位面远超凡人的强者,就只剩下一种,即“英雄”。

    所谓英雄,传说乃是流淌着“神血”的神裔——虽然这个位面并没有神,但传说就是这么说的——他们力大无穷,敏捷如风,不知疲倦,乃是不折不扣的杀戮机器。

    “英雄”并不限定种族。

    无论人类、精灵、兽人、矮人,甚至是侏儒,都会有英雄出现。

    因为“英雄”只是一种对特定人群的称呼,而那些人有好有坏,既有英勇正直的好人,也有恃强凌弱、为非作歹的恶棍,所以在这个位面,英雄并非褒义。

    但无论是好是坏,每一位“英雄”,都是普通人不可力敌的存在。哪怕最精锐的战士,也不是一位英雄的对手。

    倘若这位英雄,还有一位强大的“战歌使”搭挡的话,那么即使一千个全副武装的精兵,也要被英雄杀个片甲不留。

    木兰的装束,令老头将她误认作了“英雄”,老眼之中,隐有忌惮。

    不过,再次仔细打量王铮等人一番后,老头嘴角,又浮出一抹古怪的笑意:“没有战歌使啊……”

    战歌使的特征非常鲜明。

    每一位战歌使,身上都至少会带着一件主乐器。有条件的战歌使,主乐器之外,还会带上一件备用乐器,以及大量用来增幅歌声威力的特种宝石、水晶等道具。

    因为这个位面没有魔法的关系,储物道具是不存在的。每一位战歌使,都只能将自己的乐器、道具等随身携带。

    而王铮等人身上,并没有任何乐器,以及增幅类的道具,老头据此判断,这支队伍当中,并不存在战歌使。

    “没有战歌使,只有一位英雄,居然就敢深入荒原,前往迷雾沼泽,还不雇佣向导……”老头摇了摇头,“这就是自寻死路啊!”

    等到王铮等人出了冒险者公会大门,老头又诡异地一笑:“与其让你们白白死在荒野之中,倒不如……”

    他招手唤过一个坐在大厅角落里的侏儒,轻声道:“跟上刚才那群人。”

    侏儒点点头,飞快地跑了出去。

    老头又招过一个侍者,低声说道:“去通知红鬼,有笔大生意上门了!”

    说起来,冒险者公会是有规则的。不对客户下手,明显是必须遵守的规则之一。

    不过,罪恶之城这边荒地域的冒险者公会,一切规则都形同虚设。

    再说,老头也没打算在城里下手——以老头的眼力,一眼就认出,王铮一行,乃是第一次出现在罪恶之城的纯新人。

    像这样的纯新人,在前往混乱荒原冒险时,死在外面,再正常不过。

    要知道,每年从文明之地,前来无法之地冒险的新人冒险者们,基本是十去九不归。

    只有不到一成的冒险者,能够活着回来。

    这不到一成的冒险者中,真正能带回不菲收获的,又只有两三成而已——混乱荒原土地贫瘠,矿产匮乏,并不适合文明种族生存发展,但却有着种种神奇区域,能出产在文明世界中,价值不菲,乃至价值连城的奢侈品。

    比如迷雾沼泽,就出产一种珍贵的“星辰宝珠”,乃是迷雾沼泽独有的一种贝类出产的珍珠。在文明世界,一颗指肚大小的星辰宝珠,就能卖出一百个金币。个头更大、品相更好的星辰宝珠,能卖出数百金币。而星辰宝珠的最高价纪录,则是整整一千金币!

    所以凡是能从荒原之中,带回不菲收获冒险者们,基本都发了大财。

    也正是因此,尽管活着回来的冒险者十不存一,仅余一成的冒险者中,又只有两三成能真正发财,但因为“幸存者效应”,很多初出茅庐的冒险者们,仍然前仆后继,前来罪恶之城、混乱荒原冒险,希望能一夜暴富。

    在老头看来,王铮这群人,就是一群渴望去荒原发财的冒险者,他们所寻找的那种水晶,在老头想来,应该是一种非常值钱的奢侈品。

    对于这种“实力不够”,又是初来乍到的生面孔冒险者,老头没有打算与他们讲规矩。

    “谁叫你们不肯听我的建议,雇佣我介绍的冒险者做向导、保镖呢?”

    老头心里想着:“谁叫你们实力这么弱,队伍里偏偏还有那么多美女呢?多少年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精灵了?纯金长发、淡金瞳孔,这可是精灵王族才有特征啊!

    “自从几百年前,那场将精灵一族彻底赶到荒原的战争之后,已经很少有精灵王族,出现在人类世界中了。唔,前年好像有人在荒原抓了一个王族,还是个未成年的小精灵,拍卖了多少金币来着?好像是……一万三千?

    “嘿,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王族精灵,敢大摇大摆前来罪恶之城。唔,瞧她那样子,似乎是那个人类的奴隶?应该是很早之前,就被掳去的王族精灵吧。但这又怎样?就算本身是奴隶,再卖一次,也是可以的。

    “还有那几个人类女子,啧啧,黑发黑瞳的人类美女,也都是相当罕见的稀有品种,一定能卖出个好价钱。

    “唔,那个白发黑甲的女英雄也不错,据说很多没有英雄血统的贵族,特别喜欢玩弄这种女英雄……”

    老头美美地幻想着,直到一位身材瘦削,脸庞更是瘦得皮包骨头,好像骷髅一般的红发男子,来到了冒险者公会之中。

    “老豺,听说你有一笔大生意?”

    红发男子来到老头所在的柜台前,手指敲了敲柜台,低声说道。

    “最少两万金币以上的大生意。”老头嘿嘿笑着:“值得你们红鬼团,全员出动了!保险起见,咱们还得拉上一位战歌使……”

第194章 193,全员“英雄”() 
拿到地图,离开冒险者公会后,王铮并未在城中多加逗留,直接带队出城。

    离开城市,前行十多公里,绕过一座小山后,前方豁然开朗,一望无际的浩瀚荒野,映入众人眼帘。

    这广阔无垠的荒野,果然不是太平之地。刚刚沿着前人踩出的道路,进入荒野没多远,王铮等人便看到了好几具倒伏在荒草之中的尸体。

    那些尸体,有的已经只剩白骨,骨头上还有着刀斧劈砍的痕迹。

    有的已经半腐烂,几只食腐的怪鸟,正在尸体上啃食,便是王铮一行路过,怪鸟们也没有受惊逃走,反伸长脖子,怪叫着威胁。

    对此,王铮毫不动容。

    比起地球上死者满城的活尸之灾,区区几具路边的尸体,着实不值一提。

    这时,刺客突然开口:“军团长,后面有个侏儒,从城里就一直跟着我们,直到现在都没离开。出城后,他更是一路作着标记,明显不怀好意。要我去干掉他吗?”

    其实,队伍里面,除了两位施法者,其他人早就发现了侏儒的跟踪。

    不过大家都没放在心上,只当那一路跟踪,还沿途作标记的侏儒不存在。

    唯独刺客有点不自在——从来都是他跟踪别人,哪被别人跟踪过?后面吊着个尾巴,让他很不舒服,这才开口提议,想把跟踪的侏儒干掉。

    “他喜欢跟着,就让他跟着。”王铮微笑道:“每个人都有作死的权力和自由。有人想作死,咱也不能碍着他们,对不对?”

    “……”刺客无言以对。

    又行一阵,刺客走着走着,忽然飞快地往地上一趴,耳贴地面倾听一阵,说道:“军团长,有人骑马过来了!大概有十个人!”

    精灵沉声道:“不错,十个人,七男三女。”

    塞恩斯表示震惊:“不会吧?传奇射手五感这么敏锐?连人的性别都能听得出来?”

    精灵嫣然一笑,指着自己的眼睛:“法师先生,我是用眼睛看的。”

    “……”塞恩斯讪笑两声,老脸微红。

    “哈哈哈……”木兰毫不客气地大笑出声,阿青也咯咯娇笑起来。

    说话间,众人已能听到沉重密集的马蹄声。

    王铮抬手作了个手势,众人停下脚步,回过身来,看着来路。

    荒野开阔,无遮无蔽,一眼就可看到,后方那滚滚烟尘,以及疾驰而来的十个骑手。

    “啧,果然是那个贪得无厌的老鬼。”

    前方并排而行的三骑,左边那一骑,正是冒险者公众中,那将一个消息分成两次卖的老家伙。

    中间一骑,是个瘦得皮包骨头,看上去好像骷髅一般的红发男子。

    这红发男子瘦归瘦,用的却是重兵器。

    他马鞍两侧,各悬了一柄锤头足有篮球大小的钉头锤。倘若那两柄锤子不是空心或者木头,而是实心钢铁,那么每一柄锤子的重量,怕是都有一百多斤。

    右边那一骑,是个画着浓妆,穿得好像花孔雀一样,娘炮感十足的男子。他腰带上悬着一口细剑,鞍旁挂着一柄装饰华丽,镶嵌着许多奇异宝石、水晶的竖琴。

    “战歌使?”

    看到那娘炮男子的打扮,想到这位面特有的力量体系,王铮不禁略有些好奇地多看了那男子几眼,结果被娘炮男子发现,远远朝他抛了个媚眼,恶心得王铮差点干呕起来。

    轰轰马蹄声中,那十个骑手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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