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壕妻-第2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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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启动,顺着邹羌河而走。

    明悦站在甲板上,站在跑得快身边,她抬起粉嫩的手指,指向两侧房屋,道:“有意思。”

    邹羌河道两边的人家,出门就是道路,再然后就是邹羌河,既能从河岸的小楼梯下来,乘坐自家摆放在河里的小船,又能从陆路步行顺着邹羌河而走,这样的生活环境,真的很有意思。

    跑得快懂悦儿的意思,他低落的心情散去许多,他低声道:“悦儿,等你再大一些,快哥哥带你来这里小住几日,我在船尾划船,你坐在船头唱歌玩耍,好不好?”

    “好。”当然好,简直不要太好。

第393章 骨灰撒入邹羌河() 
画舫船一直向着羌吴国方向而去,一直划到出了吉姆斯城,画舫船才停下。

    水手们忙着固定画舫船。

    护卫们则摆放桌案,贡品、香炉、火烛。

    跑得快已经无声哭了出来。

    明悦双眼也泛着泪花。

    明菲没有哭,她要坚强,她把眼泪留在心中就好,因为她是两小只的臂膀、后盾、靠山,所以,她要坚强,不能哭。

    小雅也已经无声抹泪。

    护卫们摆上一切物品,便无声退下,没有打扰到他们。

    跑得快一袭白色孝服,跪在桌案前,桌案上,有画师给大母画得肖像。

    大母慈眉秀目,满脸祥和,眼神慈爱。

    跑得快磕了三个头,对着画像道:“大母,快儿把您的骨灰带来了,送您来邹羌河,顺着邹羌河,流向羌吴国去,流向咱们的家乡。”

    跑得快磕一次头,便会抓起一把瓮中大母的骨灰,撒向湍急的河中。

    骨灰落进河中,瞬间被河水吞噬,好无痕迹。

    “大母,您先走,您走好,等快儿长大,也到羌吴国去,寻找咱们的根,即使快儿没了爹娘,但快儿相信还有族人在,哪怕族人不在,也会有远房亲戚在。”

    又是一个头,又是一把骨灰,又是一句话。

    “大母,快儿到底姓什么?为何别人都有姓氏,为何快儿没有?”

    ……

    “大母,快儿当初要上学堂,想让大母给取个名字,您却说让快儿自己取。当时快儿便想问您快儿的姓氏,但您不愿意讲,快儿也没再勉强,便给自己取了明辉这个名字,怎样?快儿喜欢明字,所以给自己取了明姓。”

    ……

    “但是,快儿虽然喜欢明字,明字却代替不了快儿的姓氏,快儿终有一天要去羌吴,寻回自己的根。”

    ……

    “大母,快儿儿时,您便常说,快儿是有福气的人,将来会遇到贵人。可不是!您真的说着了,快儿遇到了菲姨与悦儿,她们是快儿一辈子的贵人,也是与您一样,是快儿这辈子最重要的亲人。”

    ……

    “大母,快儿会努力习文学武,将来会成为大丈夫、大国士,您不用担心快儿,快儿一切都好。”成为人人不敢得罪的大人物,才能保护好菲姨与悦儿。

    ……

    从朝霞清晨,一直到太阳西斜,大瓮中的骨灰,跑得快才倾撒干净。

    当最后一捧骨灰飘落进河中后,跑得快沙哑的嗓音,说着无限眷念的话。

    “大母,我想您……”

    明菲与明悦,也一直在他身后静静地陪着他。

    瞧着撒骨灰仪式完成,明菲忙道:“小快,您身子如何?可还撑得住?”

    跑得快双腿早已麻痹无知觉,但他却流着泪,笑出声,“菲姨,我很好。”

    明菲心疼极了,忙让暗卫小心地把他从蒲团上抱起,向着画舫船内的房间而去。

    随行的太医赶忙上前帮小快检查身体。

    太医把过脉,查看过病情后,说道:“大小姐,表少爷染了风寒。”

    “严重吗?”明菲问。

    “具体不好说。”太医道:“前几日表少爷才刚大病初愈,如今因伤心过重,再加上外面天寒地冻,又是在潮湿的河水之上跪了一整日,染上风寒,也是情理之中。”

    “先麻烦太医去配药,先用些降温的药,把发热症状退下去再说。”明菲道。

    “是,老夫这就去。”大太医带着药童,退了下去。

    好在太医有随身携带的好些药材,足够给跑得快现场在画舫船上熬药。

    画舫船向着吉姆斯城而回。

    明菲坐在跑得快床头,明悦也是趴在床头。

    跑得快额头上放置着冰帕子,正在物理降温。

    明菲摸着小款滚烫的脸颊,心疼道:“你这孩子,何苦这么为难自己,让大母看到,又得心疼。”

    跑得快眼泪却掉了下来,他道:“菲姨,若是大母能看到,那我情愿每日生病,那样就能每时每刻都能见到大母。”

    “傻瓜,大母在天堂看着你就好了,你为何还要不顾你自己身体?”明菲道。

    “菲姨……我想让你抱我。”跑得快吸吸鼻子,一脸的祈求。

    他把菲姨当娘,他想要娘抱。

    明菲道:“那还不简单,菲姨搂着你睡觉好了。”

    “不可,只抱一下便可。”他已经八岁,是小男子汉了,怎可与菲姨睡一张床,影响不好。

    明菲却不在意,道:“我把你当儿子,做人儿子的,跟娘亲睡一天,有什么关系?更何况你也不大,正是对着娘撒娇的时候。”

    “悦也要。”明悦说道。

    “不可,悦儿,快哥哥会传染给你,你不能靠我那么近。”跑得快说道。

    明菲道:“没事,让她留下吧!风寒发热不是传染病,不传染。”

    明菲让小雅脱了悦儿的小外套,又去掉自己身上的外套,三人共盖一个被子,明菲在中间,她的两侧是两小只,她道:“娘的宝贝们,娘亲希望你们俩能健康快乐长大,什么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全看你们自己的意愿,娘亲不会逼你们学习自己不想学的东西。但是呢!若是娘亲有认为你们非常适合的才艺或手艺,娘亲会给你们讲道理,让你们主动去学。”

    “娘亲好。”明悦在娘亲怀中蹭了蹭,表示最爱娘亲。

    跑得快也感动,道:“菲姨选择的学习项目,定然是极度适合我与悦儿,我们没有不学的道理。”

    “是。”明悦也道。

    三人温馨地聊着天,很快,药童便端来一碗药,跑得快眉头都没皱一下地,便把碗中的药,全部喝完。

    药中加了安眠的少许药物,没过一会儿,在明菲轻轻拍着他背的情况下,小快安稳睡着了。

    画舫船回到了出发起点,但因为跑得快没有清醒的缘故,所以明菲便嘱咐一行人,在画舫船住一夜,明日再回别院洗漱换衣裳,再行离开。

    反正画舫船中的房间,都有火盆,暖和得很。

    而明菲一行人的一举一动,全都掌握在了吉姆斯城孟城主的手中。

    早在明菲一行刚出别院的时候,便被孟城主派出的探子找到,而后,探子们便密切注意着明菲一行人的举动。

    从乘坐画舫船出城、撒骨灰、再到返回原点,船上的人未下船,这些一切事宜,都掌握到了孟城主的手中。

    此刻的孟城主,正在犹豫着要不要去画舫船上走上一遭!

第394章 丢河里去() 
一夜无话。

    一大早,明菲刚起床,两小只还在安睡中。

    小雅进房间禀报:“大小姐,吉姆斯城的孟城主在船外码头,他要拜见大小姐。”

    “他有说何事吗?”明菲问。

    “只说他身为城主,自当好生招待京城来的贵客。”小雅道。

    “让他等着,去别院拜访。”明菲道。

    她此刻身上是一袭白衣,实在不适合会面。

    “是。”小雅退下。

    又等了小半个时辰,两小只醒来,跑得快烧退了,药童端来药,让他饭前把药喝下。

    喝过药,明菲便吩咐回别院,去别院用膳,再洗个澡,换回常服,再出发回京城。

    谁知,几人才刚踏上码头,便有一道爽朗的问候声飘了过来。

    “哈哈……这位京城来的小姐有礼,在下是吉姆斯城城主孟德贤。”

    声音落下,人也跟着过来了。

    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一袭长衫,身材肥肥胖胖,走起路来,腰间的赘肉都在颤抖。倒是与前日找茬的那个小胖堆有几分相似,都一样的貌丑。

    去路被一行十几人的护卫阻拦,明菲几人停下脚步。

    她清冷的眸子扫了孟城主一眼便挪向别处,道:“有事?”

    孟德贤望着一袭白衣,头上一朵白花的明菲,他简直心痒难耐!

    俗话说得好:要想俏一身孝!

    啧啧,瞧瞧,多美的美人。

    气质清冷又高贵,容颜娇美又精致,身段婀娜多姿、玲珑有致,该凸凸该翘翘,以孟德贤这个情场老手来看,她真是尤物啊!

    此等尤物,若是没遇到也就罢了,如今遇到了,便不能让她溜走,一定要把她拿下,好好在床上做做她。

    孟德贤眸中一阵邪笑,想入非非。

    明菲又说了句:“让开。”

    孟德贤回神,赔笑道:“小姐别气,本城主这就让路。”

    说罢,他抬手一扬,道:“没听到小姐的话嘛!还不让开。”

    “是”孟城主带来的护卫,纷纷退到两旁。

    明菲道:“我们走。”

    几名暗卫打扮的护卫,保护在明菲两侧,一脸警戒地往马车处走。

    孟德贤跟上,道:“京城来的小姐,不如随本城主去城主府做客?我城主府有上好美食、美酒、美衣、可配小姐如此绝色,若小姐看上什么,本城主也一并送给小姐。”

    “不用了。”明菲懒懒答道。

    见她不给面子,孟城主话锋一转,道:“京城来的小姐,实不相瞒,是我儿前日受伤,被人打断双腿,至今未找到凶手为何人,然本城主却听闻密报,有人说是小姐一行人所为,所以本城主是想请小姐一行人暂住城主府,待本城主查明此事,给小姐一个交代,小姐才能离开。”

    “本小姐今日要离开吉姆斯城,没空去城主府,城主回吧!”明菲道。

    “这事,可由不得小姐。”孟城主打定主意,一定要这个尤物去城主府小住几日,然后再相安无事地送她离开,之后……他便可在半道截人。

    管她是谁的女人,只要落入了他孟德贤的眼,就是天王老子的女人,他也敢睡。

    只是,这件事必须得把他摘除干净,不得让任何人知道是他所为。

    “小姐,本城主毕竟是吉姆斯城父母官,城内出现了斗殴事件本城主若不处理,不缉拿凶手,岂不是让城内的百姓对本城主寒了心?”孟德贤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说道。

    “百姓寒不寒心本小姐不知,倒是你那儿子是个什么货色,本小姐相信城内的百姓定然会无人不知,而今他受伤骨折,你难道不知城内的百姓有多高兴吗?少了个祸害在街上祸害别人,百姓们会不高兴?”

    明菲讥讽道:“这位城主肯定不知吧?城内有许多人感谢本小姐为民除害呢!大家高兴还来不及,为何还要寒心?”

    “你……”孟城主没想到她那么难说话,而且,她这么嚣张。她究竟知不知道,吉姆斯城是他的地盘,她凭什么敢这么嚣张?

    难道她就不怕她走不出吉姆斯城吗?

    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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