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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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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菜的太监趴在地上;声音微微发抖,“这些菜都按着荀大人送的菜种种;方法亦半点未更改。菜田里原本没有水渠,奴才带着人亲自挖好水渠;用稻草铺好,又舀上洗米水掺着种上;确实能种。”

    “可有用其他种子再种一种?”

    太监冷汗顺着脸颊流下;他以额触地,“回陛下;暂未。”

    皇帝挥挥手;“退下罢。”他旁边的大太监马上使个眼色,种菜太监站起来;躬身低头倒退着往门外走。

    皇帝放下筷子;面上现出沉吟之色,他对身旁的大太监道:“传张华清来。”

    大太监赶忙安排;很快;常驻守在外的侍卫头子走进来,跪地朝皇帝行大礼。

    “这些东西都出自沈歌之手?”皇上点点桌上放着的奏折。

    那本奏折正由张华清呈上,他一见便明白,忙恭声应道:“是,根据我们的消息,此事正由沈歌弄出。”

    “除此之外;南关可有其余异动?”

    “并无,沈歌仍开着他那古怪的学院,平日里也多带着手下学生去种东西。他听说河东与河上两府后开始捣鼓这些种子,不到一月,荀大人便已将这些种子呈上来。”

    皇帝眯眯眼,“沈歌他幼时丧母,少年丧父,有个亦师亦父的夫子?”

    “回陛下,正是,他那夫子的亲子名唤吴时予,与沈歌乃同年进士。”

    “现今吴时予在何处?”皇帝觑一下张清华的脸色,也不强求他答,“罢了,你先退下。”

    待张清华走后,皇帝对身旁的大太监说道:“传朕口谕,无论吴予时现今在何处,都要将他调入京都来。工部侍郎乃沈歌之舅,将用水种出来的菜赐他一份。”

    “是。”

    这种事情不必劳烦大太监,自有别的太监去跑腿。

    皇帝说完之后又道:“沈歌能想出这法子也要厚赏,他既不想做官,那便赏他一品诰命,外加绢五十匹,珠一斛,玉璧五双。”

    皇帝金口玉言,他这般一说,沈歌的身份便定下来,他日后只能以荀飞光夫人身份出现,哪怕要做官,也无甚前途。

    大太监见皇帝并不现喜怒的脸色,心头凛然,躬身领命而去。

    沈歌在水里种菜的法子在小范围内掀起一股风潮,京都最先盛行起来,许多人家为赶潮流,都爱用水缸水盆等在家里养几盆菜,尤其是那些院子极小或没院子的人家,更喜在窗台养上一盆葱或一盆蒜,随吃随割,既装饰屋子,又实惠。

    河东与河上两府亦收到了这法子。

    农人家中的土地有限,哪怕遭过灾祸,此时再种粮会减产,他们亦不敢直接放弃种粮而去弄其他。

    这几年年成虽不错,每家多少有一点余粮,却未宽裕到一年没收成还能过活的地步,尤其家里添了丁的人家,日子会过得更差一些。

    好田仍要用来种粮,差一点的田要种豆等,山脚山腰等贫瘠的地方倒是能用来种菜,不过这些地贫薄,出产有限。若能在水里种菜,事情倒好办一些,谁家都有沟沟渠渠要排脏水,现在将菜往沟渠里一种便是。

    这年头的沟渠相对干净,乡下人家基本无甚脏东西倒出来,哪怕鸡屎鸭屎也要用来做肥,能倒的顶多就是一些米水菜水,连油花都不见。

    比起这个种菜的法子,朝中更稀罕种香菇,所有人先前都未想到香菇能种出来。

    说是香菇,沈歌献上来的菇类不止一种,都是肥肥胖胖,比较大朵的品种,看着很是喜人。

    种菜的太监按沈歌呈上来的法子,种了两亩地,在几个太监的精心侍弄之下,蘑菇长得极好,几乎一连片一连片都是,连点土星儿都瞧不见。

    第一次丰收之后,太监们用箩筐将蘑菇采下来,几大框几大框地摆在那里,十分讨喜,若换成正经的粮食,这般丰收可要祭天告慰祖宗。

    皇帝龙颜大悦,直接将蘑菇分送给诸位大臣,连没能上朝的京都小官都能领一份。

    朝中官员们这算是沾了沈歌的光,一时间荀飞光与沈歌在京都的风头无两,先前只听过沈歌名字但对他不熟的,或连名字都未听过的官员们现今对夫夫两人熟悉得很。

    连大字不识一个的妇人听到沈歌的名字时亦会说一句,这沈大人莫不是农官转世罢?要不然焉何能叫菜从水里长出来。

    种香菇的法子皇帝也叫人传到河东与河上府去,这法子比种菜还简单,用不着费心种子的事,只要上山挖长过蘑菇的土,挖来一种就可能会种出蘑菇。

    纵使找到种蘑菇的地点少也不打紧,种过一次后,混入新土与木屑再种,新的土与木屑上也能长出蘑菇。

    绝大部分蘑菇喜暖喜湿,只要法子对了,种出来极容易,家家户户都能种上一片,虽不如粮食顶饿,时常吃一些,也能省一些粮。

    沈歌不知京中风潮,不过纵使知晓,他也不会太在意。

    新的清凌卫在老清凌卫的带领下已练了近半年,也算熟悉军中生活,沈歌建议荀飞光带他们真刀实枪地训一训。

    正好,飞光学院军学院中的清凌卫学子亦入学半年有余,他们原本就有经验,现今跟着荀飞光与韶信等人学,进益更是一日千里,他们也需重新回到军中好好训上一训。

    人到位之后,便要考虑粮食军械之事。

    粮食倒不缺,荀飞光身家丰厚,百里宜那头纵使受到朝廷的打压,收入减少,每月获利依旧十分可观。

    有银钱便能解决绝大部分事情,多付一些银钱,粮草很快就能到位。

    麻烦一些的乃是军械。

    这年头与军械沾一点边的都被朝廷把控,比如铁,比如桐油。

    桐油主要用于制作藤甲,牛皮难得,清凌卫将士上下一律着藤甲。

    腾乃选用柔韧的上等好腾,鞣制后编成细细密密的甲,轻便又便宜,挡个几刀决不在话下。这些甲损坏后能及时更换,做起来也方便。

    藤甲优点有许多,缺点亦不少,其中之一便是不耐用,怕火烧,怕水浇,还怕虫蛀,故桐油十分重要。

    做好的甲上刷一层桐油,防水防蛀还能防发霉。

    桐油不好买,多出点银钱,凭借荀家多年的经营,要弄到不是难事,铁亦如此,难的只是要将它们变成成品。

    这年头囿于技术,铁器都不大精美,绝大部分铁矿没办法融化成铁水,只能烧红烧软,使之变成海绵状后锻打,慢慢打出武器。这么一来,铁的含碳量下去,品质也下去了。

    铁矿难得,用这方式打造出的武器有些浪费。

    沈歌面对这种情况,回去想了良久,又翻阅许多书籍,最终想起前世所听到的一个锻造方法。

    他令人准备生铁与锻好的熟铁,两者烧软了,用熟铁夹着生铁反复锻打,最终将两者融合在一起,去除杂质的同时,尽量保留碳含量,锻造出接近现代的钢铁。

    这样的铁打出来的时候最终会有玫瑰一般的花纹,看着十分美丽,沈歌懒起名字,直接命名为玫纹铁。

    军中铁匠难找,这活计并不复杂,沈歌干脆让清凌卫将士来,直接自个打造自个要用的武器。

    倒不是完全叫他们自个打造,只是初期锻铁,将两种铁融合之时让军士们打,这也算一种训练项目,在锻炼大伙气力的同时,也弄点副产品。

    在他们将粗胚打出来后,再将胚子交由铁匠去调整重心,再开刃。这么一来铁匠的活计大大减少,百十来个铁匠足够用。

    荀飞光与韶信对这事都颇为重视,沈歌带着他们亲自去打铁棚里看。

    打铁棚里有无数炉子在工作,沈歌特地寻来匠人改良好的鼓风机将氧气送进炉子里,将炉子内的温度一升再升,整座敞开式的棚子中气温也跟着升高,直让人汗流浃背。

    军士们三人一组,大多数人脱掉上裳,只着一条粗布裤子,肌肉偾张,奋力地打着铁。

    棚子里都是叮叮咚咚的打铁声,众人都十分专注,唯有极少人看到沈歌他们过来。

    沈歌带着两人走近其中一个打铁组,打铁的军士们见着沈歌忙停下,“老爷,二爷,大统领。”

    沈歌朝他点头示意,“你等先往旁边站一站,让你们统领试一试。”

    沈歌这些年气力增长不少,亲自试过这打铁,他接下夹着铁的军士的活计,示意荀飞光与韶信一人拿着一柄铁锤,试试打铁。

    荀飞光与韶信并不计较,亲自上阵打起铁来。两人都身怀武艺,气力非同一般,纵使打起铁来也有模有样。

    渐渐地,周围军士发现他们的到来,纷纷停下手中动作,在一旁瞧瞧看。

第102章 养战() 
叮叮咚咚的打铁声不绝于耳;沈歌三人配合默契;手下的灼红的铁块火花四溅;不时变换着形状。

    有铁匠在一旁待着,沈歌见铁打的差不多;夹起来问他:“这铁块可合用?”

    铁匠连连点头,“合用合用;这般刚刚好。”

    那块铁原本就被将士敲击良久,舒展折合不断;生熟铁充分融合;杂质也除得差不多,铁匠拿去很快便能用。

    沈歌闻言将铁块交给铁匠;铁匠用长铁钳夹起初步处理好的铁块也不耽搁;直接夹到另一边的砧板上,示意旁边两个学徒上来;而后举起大铁锤便开始捶打。

    相比起荀飞光他们;铁匠动作更为熟练,利落。绵软的铁块在他与他的学徒手下很快就被展平拉长;初步呈现出枪|头的形状。

    再击打几下;枪|头便大致做出来了,剩下的要等枪|头冷却过后,再慢慢进行细微的调整,而后开刃。

    棚子里又热又闷,沈歌他们看了一会儿就不再看,转身走了出去。

    “如何?”沈歌面上含笑;灵动的双眼看向荀飞光与韶信两人。

    “很好。”荀飞光眸中含着赞叹,喟叹道:“我从未想到清凌卫们还有打铁的本事。”

    “这种事情并不难,有人教一教就会了。”沈歌道,“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如此,有师父在,稍微一教便能上手。想我们这打铁,兵丁参与进来后,原本一个月只能制作出四十个枪头,现今一个月制作三百来个枪|头都不在话下。”

    “品质如何?”

    “与先前相差无几,甚至杂质更少,品质更好一些。”沈歌说着带他们去看成品。

    荀三早些日子抵达,现已接手清凌卫的后勤,有他的配合,沈歌传下去的命令被执行得极好,就如这批军械一般,沈歌吩咐一声,荀三便早早准备好了枪柄,仔细装配上便能使用。

    这批枪乃是为新加入的清凌卫特制的枪,上好的硬木棍,早就被做出来了,打磨抛光好后上油,只等着配上枪|头就能用。

    沈歌在仓库里找新做出来的成品给两人试手,荀飞光与韶信都是行家,基本上一掂量就知晓这批长|枪品质如何,故拿到手时两人都有些惊喜。

    韶信拿着耍了个枪花,兴致上来,就在原地舞完一套枪法,他长|枪舞得如蛟龙出击,动作停下来时,长|枪犹在颤动,威势不减。

    “好!”沈歌眼睛一亮,拿起另一杆长|枪抛给韶信,“韶大哥,你再看看这杆枪,看它与你手上那杆有何不同。”

    “嗯?”韶信拿过来仔细瞧了瞧,面上有些疑惑。

    荀飞光先发现端倪,接过来仔细看,问,“这两杆枪差不多?”

    沈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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