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读心律师-第16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更幸运的是李小军曾经出售步吉两套房子的记录也被查询出来。

    2007年11月李小军以个人名义在岗龙区步吉街道办阳光城小区买了两套房。一套46㎡,价款488000元。一套89。78㎡,价款912000元。两套房子总价款140万元。

    交易系统中显示,2009年10月李小军卖掉步吉街道办的那套89。82㎡的房子,2010年4月又卖掉了剩下的那套46㎡的小户型,由于房价上涨,李小军总共获得房价款370万元。

    交易过程清晰地显示在系统中。

    看到这些信息,李超激动了,这下证据确凿,李小军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对黄玉兰是大大有利,黄玉兰终于有了拿得出手的扎实证据。

    获得有利证据后,李超再次返回山南区法院。

    又要重新面对着余文和,李超信心满满。

    李超将调取的证据材料摆在余文和面前,掷地有声地说道:“余庭长,我们从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调取了东方新地苑c1892号房的产权证号,也调取到了李小军私自出售两套房产的记录。

    这些证明李小军以前就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过错,而且也证明李小军身边至少有卖房子的370万元。

    因此,我们请求冻结南山区的房子和查询冻结李小军的银行存款,完全合理合法。”

    余文和看了看调取的证据材料,放下后讪笑着说道:“既然你们申请冻结财产保全符合规定,我们自然会按照流程进行审批。

    但是,本案是离婚案件,是否判决准予离婚尚未确定,根据对等原则,你方既然申请要冻结李小军的银行存款,那么黄玉兰的银行存款也须冻结。”

    余文和这话真没有道理。哪有法院根据对等原则冻结申请人的财产,李超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真是严重违反法治精神。

    余文和既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滑天下之大稽。李超笑着纠正道:“余庭长,你说得这个问题值得商榷,冻结银行存款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对等一说。

    我们之所以要冻结李小军的银行存款,是因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其拥有一定的存款。

    当然,你们自然可以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也冻结我方当事人黄玉兰的银行存款,只是我方当事人在超市打零工而已,根本没有存款可供冻结。

    再者,我也相信以余庭长的司法实践经验,不会草率地利用职权去冻结黄玉兰的银行存款。,因为这很可能会违反法律。”

    余文和自知理亏,李小军没申请,法院要是依职权去冻结黄玉兰的银行存款,那绝对是违反法律规定。

    余文和脸露尴尬,他轻轻地咳了咳,以掩饰自己的难堪。

    清了清喉咙,余文和不再纠缠这个话题,直接看着黄玉兰问道:“黄玉兰,你想清楚了吗?要冻结房子和银行存款,财产保全费会很高的哦!”

    黄玉兰听到需要钱,紧张地问道:“余庭长,要多少费用呢?”

    余文和慢条斯理地说道:“这要根据冻结财产的数额按照比例来算,你申请冻结房子和银行存款,估计财产保全费需要几万元!”

    黄玉兰听了,面有苦色,这才刚刚立案,最后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都不确定,就需要花上几万块钱。

    黄玉兰本来就是自己赚钱自己花,身边根本没有多少钱,她也拿不出几万块钱。

    看到黄玉兰被吓住了,李超风淡云轻地看了余文和一眼,他很疑惑余文和是真的不熟悉保全费用,还是在故意吓唬黄玉兰。

    李超带着笑容,平静地说道:“余庭长,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保全费最多只能收取5000元。”

    余文和眉毛一挑,看着李超反问道:“是吗?最高只能收取5000元?”

    看余文和的样子,他确实是疏忽了这个规定,李超肯定地点头答道:“《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中有明文规定,财产保全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

    余文和想了想,好像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他依然口吻强硬地说道:“财产保全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这是指一个财产保全申请,你们申请冻结房子和冻结李小军的所有银行存款,这是两个财产保全申请。

    一个5000元,两个也要收取10000元财产保全费。”

    李超摇摇头,语气坚定从容地道:“不,不,第十四条规定了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这个条文的意思是,一个案件中不管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标的额多大,也不管申请保全的种类和数量,当事人需要交纳的财产保全费最多不能超过5000元而已。

    本案中,黄玉兰虽然申请冻结房子和存款,是两个财产保全申请,但是一起交纳的财产保全费也至多是5000元。”

    李超说得这么笃定,余文和心虚地说道:“《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吗?我要看看!”

    说着,余文和翻起一本法典查找相应的条文。

第231章 层层拒绝() 
看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余文和也无话可说。

    合拢法律书籍,余文和淡淡地点点头道:“好,我看了相应的条文,保全费最多是5000元。”

    “但是,你们申请冻结房产,按照规定财产保全应该提供相应的财产进行担保。黄玉兰,你拿什么来进行担保呢?”

    余文和不再纠缠保全费用,反而要求黄玉兰提供保全担保来了。

    按照民诉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但是法律规定是“可以”,并不是“应当”,也就是说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也可以不责令当事人提供。

    黄玉兰一脸的茫然,弱弱地问道:“担保什么啊?”

    余文和解释道:“法院如果要去财产保全,有可能你提供的财产线索有误,如果冻结到别人的财产,给别人造成损失,这时候就要用你的担保财产进行偿付。”

    黄玉兰听了还是迷茫不解,李超直白地说道:“担保分几种,可以是拿房产证来抵押,可以提交银行存折,也可以找人签名进行信用担保。也就是法院防范风险的措施,如果法院冻错了,可以直接扣你的钱。”

    黄玉兰赶忙摇头哀求道:“我上哪去找房产证啊,我也没有银行存折,找人签字作保也难!”

    黄玉兰就是那种柔弱女子,做啥事都不行尽想着依靠别人的类型。

    看着黄玉兰为难地模样,李超劝道:“法官,黄玉兰的境况比较困难,这担保就算了吧?!反正法院可以决定当事人要不要提供财产担保。”

    余文和语气变硬,断然拒绝道:“那可不行。我们院长已经在院务会议上反复强调了财产保全一定要收保全费和责令当事人提供财产担保,否则追究我们办案人员责任。清查我们办案人员是否拿了当事人的好处。

    我们不要你们提供财产担保,院里还会以为我们办案人员在搞什么猫腻,拿了你们什么好处,所以帮你们啊!”

    余文和的口吻没得商量,李超只好退一步商量道:“余庭长,那就进行信用担保吧?!”

    余文和直接说道:“东方新地苑的那套房子起码值200来万,要是进行信用担保的话,那黄玉兰必须找一个有这样担保能力的人来。”

    黄玉兰面有难色,喃喃地道:“我认识的都是打工的,要他们帮忙担保也难啊!”

    黄玉兰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有点撒娇的味道,可惜余文和直接无视。

    法官办案当中看到过多少可伶的人,听到过多少悲伤的故事,一颗心早就铁石心肠了,他们微薄的收入也不容许他们同情心泛滥。

    黄玉兰见余文和根本不搭他的茬,一脸委屈眼泪汪汪的模样。

    气氛一瞬间变得浓重起来,李超说话打破僵局:“这样吧,我来为黄玉兰提供信用担保。”

    “咦!”余文和惊诧一声,抬头诧异地看了李超一眼。继而摇头说道:“那不行,你是黄玉兰的代理人,怎么能又给她提供担保呢?”

    李超笑着平静地道:“余庭长,法律可没有规定代理人不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我可以为黄玉兰提供担保。”

    余文和听了没有说话,沉吟一会儿之后这才说道:“好吧,你既然要为她提供担保,那就去办手续吧。”

    黄玉兰两眼泪汪汪地看着李超。感激地道:“太谢谢李律师了!”

    事不宜迟,李超当即为黄玉兰写好保证书并提交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按照余文和的要求,李超办好了相应的手续。

    余文和审查之后。这才慢悠悠地说道:“等着吧,我要去向我们分管院长报批。”

    法院说是司改,但审判实务一直都在层层审批,审判权根本没有下放。再加上司改时说好工资要是普通公务员的1。5倍。

    但实际上,深鹏因为是特区,经济发达,市里的公务员工资比省里的高,法院人财物归省里统一管理之后,深鹏的法官工资不升反降,这严重挫伤了法官的积极性。

    而在内陆法官更惨,深鹏的法官月工资好歹有一万多,内陆的法官月工资大多二千出头。

    司改执行的工资标准也是基本工资加个二三百元,这就叫法官工资是普通公务员的1。5倍了,严重欺骗法官的感情。

    而且,有法官叫苦叫自己收入低,网上一伙人就嚷嚷叫道农民工也工资低,嫌低你给我滚啊!

    想想也是悲哀,一个社会对法官都这么残忍,法官的收入都连体面的生活都不能维护,还奢谈什么法治。

    面对高企的房价,沉重的办案压力,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以及公众的指责,法官纷纷跳槽改行去做律师,弄得各地赶紧出台禁止法官辞职,尤其是深鹏、京城等大城市,法官流失相当严重。

    不讲待遇,总讲责任,办案终身负责制就早早落实,在华夏国就连刑事责任追究都有一个诉讼时效,但法官办案确要终身负责,一辈子都跑不掉。

    一有瑕疵,法官就牢底坐穿。所以,造成华夏国的法官办案很谨慎,宁可牺牲当事人的利益,也不能自己担风险。

    就比如财产保全,现在全国查得很紧,生怕法官会借着出去财产保全的机会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与陪同旅游,每个法官出差办案都要到纪检组去备案,回来之后还要反复解释,再加上经费又不保障。

    弄得法官都不愿多事出去财产保全,所以余文和一直在推脱,李超也觉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李超他们在办公室耐心地等待了半个小时之久,余文和这才汇报完毕走了进来。

    余文和坐在椅子上,对着李超他们慢条斯理地道:“我们分管院长孙院长没有审批,他说了两点原因:一是黄玉兰的案件是离婚案件,判决结果尚未确定,不宜进行财产保全;二是黄玉兰申请冻结东方新地苑的房屋,但房屋相应的产权情况都没有提供。”

    现在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真难,以前管得不严时,法院法官也好说话些,一申请法官大多也会帮当事人去保全。

    现在事事讲程序讲审批,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一棍子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