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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电信帝国-第5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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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之外,而且要不断跑避弹步,这样才能安全。

    见一个追兵冒冒失失地从一棵大树后冲出来,姜新圩镇定地朝这个家伙扫了一梭子,看他倒地,也不管对方是躲避滚倒还是负伤倒地,他就从腰带上掏出一颗手雷,用嘴咬下保险栓,再朝对方扔了过去,接着,转身就跑。

    “轰——”随着一声巨响,姜新圩感到身后传来一股气浪造成的压力,但他不管不顾地朝前猛跑。

    “轰——”又是一声巨响在不远处炸响。

    姜新圩这些懵了:怎么一颗手雷炸两次?

    很快,他知道自己搞错了:第一次爆炸的手雷根本不是他扔出的,而是对方扔过来的。他扔出的手雷还需要延迟四秒才爆炸呢。

    丛林地打仗就有这点麻烦,有时候你压根不知道子弹是哪里飞来的,也难以判断那一颗手雷是自己人扔的。

    哪怕就是他姜新圩,也很难百分之百地分得清楚。

    这时,只听空中传来一阵尖啸:“迫击炮弹!”

    姜新圩心里暗惊,慌忙往地上一滚,滚到一棵大树底下后尽可能将身体缩成一团。

    “轰——”

    炮弹在空中炸开,一根粗大的树枝被炸成碎片,向四面八方溅飞。这些木屑加上迫击炮本身的弹片,杀伤力更是惊人。

    幸亏姜新圩躲的位置正确,弹片和木屑都没有射中他,他只被一根炸断的树枝砸了一下,但他毫发未损。

    他从地上一跃而起,追赶菲利普、麦克斯而去。

    没跑多远,菲利普的声音传来:“头!我在这里掩护!麦克斯在一百米后掩护我们。”

    姜新圩一愣,心里更是一喜:到底是素质优秀的保镖。这样,我们的安全就更有保障了。

    他赞赏地说道:“好!我在你们后面掩护,二十秒之后撤退!”

    “是!”菲利普响亮地答道,似乎也开始将自己从保镖的身份转变为战斗的士兵。

    经过麦克斯身边的时候,姜新圩又喊道:“菲利普撤了之后,你再坚持二十秒,我在你后面掩护。”

    麦克斯也有样学样:“是!”

    通过这几句简单的交流,三人莫名胆子大了许多,士气也慢慢升了起来。

    菲利普一边开枪阻敌一边默数着数字,等数到十之后,急忙掏出一颗手雷,扯掉保险栓,就朝敌人扔了过去,再转身疾跑。

    姜新圩在麦克斯身后大约一百米的地方找了棵大树隐蔽好,枪口稳稳地对着前方,但他没有急于开枪,只是冷静地注视着。

    他不想因为射击太激烈而将敌人都吸引到自己这边来,必须让警察分担更多的压力。他将枪支设定为点射,偶尔看到有敌人在自己三个人面前射击时,他才偶尔开上一枪。

    他这么冷静地开枪,效果反而不错,不时听见前面传来惨叫。因为他偶尔开一枪,敌人压根不知道他在哪里,他们也就不知道如何躲藏、也不知道如何进攻。

    看到菲利普跑过来,姜新圩大声喊道:“三百米掩护!”

    “是!”菲利普答应道。

    姜新圩又喊道:“节约子弹!”

    菲利普又答应了一声,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

    就在姜新圩掩护了菲利普、麦克斯后撤后再跑向后面的时候,麦克斯很是焦急地迎向他跑来,嘴里说道:“穿了!”

    姜新圩一愣,连忙问道:“什么穿了?你中弹了?”

    麦克斯尴尬地说道:“不是。是丛林穿……,我们到了丛林的边缘,再过去就是草原了。”

    姜新圩一下明白了:一旦出了丛林,他们就没有了藏身之所,就会很快被敌人打死。

    他快速地打量着四周,说道:“回头肯定不行。往左边也不行,那是我们和敌人过来的地方,说不定他们还有人在那里守着。……,看来只剩下往右了。”

    眼看麦克斯就要往右冲,姜新圩却一把扯住他,说道:“往左!去我们进山的地方!”

    麦克斯一愣:“为什么?你不是担心他们有人守那里吗?”

    姜新圩抿了抿嘴巴,说道:“也许敌人是乘车来的,他们的车就在那里。夺了他们的车,我们就可以逃之夭夭了。否则,我们还不知道会被他们追多久,迟早会被他们追到。”

    这时,菲利普也完成了掩护任务跑了过来,开始的时候他还大吃一惊,以为姜新圩他们是遇到了敌人被赶回来,等到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他说道:“麦克斯,你去探探路。”

    “还是我去!”姜新圩肯定地说道,接着他解释道,“我跑的比你们都快。而且这个主意是我出的,我得去看看情况。你们两个顺便找一个地方藏下来,等敌人走了再出来。……,如果事情顺利,那好说,等下我开车到这里接你们。如果事情不顺利,我会引开敌人,等安全了你们再想办法回去。”

    菲利普脱口说道:“你不是受伤了吗?你能跑得比我们还快?”

    。。妙书屋。

    

第793章;击毙头目() 
说到这里,他才发现姜新圩比他轻松多了,不但没有喘粗气,也没有汗水淋漓。如果是外人看了,还真不知道谁是伤者谁是没有受伤的人。

    姜新圩立马说道:“这里我来引开敌人,你们去林子边缘藏起来。”

    说着,也不等他们有什么反应,他就朝左边猛跑。跑了大约五十米,也对着敌人的方向扫了一梭子:“砰砰砰……”

    接着,他又接连掏出两颗手雷,用力投向敌人。

    正如他所预计的,突然增加的火力一下吸引了敌人的注意,他们很快顺着姜新圩的背影追了上去。

    菲利普、麦克斯又是感到又是担忧,但他们很快就矮下身子,悄无声息地潜入到一片藤蔓中,将身体藏好。

    丛林里光线幽暗,加上手雷、迫击炮弹等爆炸产生的烟雾,在里面短时间藏身并不困难。

    扔完了两个手雷,见敌人被自己引了过来,姜新圩转身就跑,毫不恋战。

    跑着跑着,姜新圩突然感到哪里不对劲,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不由一激灵,想也不想就滚倒在地。

    在就这瞬间,只听“咻——”的一声,一发子弹击在他身边的岩石上,射出一个鸡蛋鸡蛋大的凹坑,石屑四溅,打得周围的树木簌簌直响。

    如果不是他滚倒及时,这发子弹妥妥地打在他胸口或腰部上。

    姜新圩快速滚到一颗大树后面,将身子缩在树干后,这才悄悄地伸出一半脑袋,用右眼悄悄打量子弹射来的方向。

    他看到了一个身影在移动。这个身影与周围环境几乎一样,但因为移动而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立马对着那个身影扣下了扳机,一连串的子弹咆哮而去——

    就在他开枪的同时,姜新圩也快速从树干后冲出来,双腿猛地用力,全身如老鹰一般射向目标。

    “啊——”对方刚刚发出一声惨叫,姜新圩就已经扑到这个家伙身上。

    他抱着身下那家伙的脑袋用力一拧,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那家伙的身体就软了下来,没有了进气。

    姜新圩之所以扑过来,因为他看中了死者手里的武器,一支狙击枪!还要死者身上穿的、适合丛林战斗的吉利服!

    稍微观察了一下四周,姜新圩动作迅速地将吉利服剥下来披在自己身上,接着将从死者身上搜到狙击枪的子弹什么的,一古脑都塞进了自己身上的口袋里。

    将尸体扔进灌木丛后,他继续朝原来的路线快速前进。

    越往前,姜新圩发现后面射来的子弹越少,他逃跑起来越轻松。

    不知道跑了多久,他突然发现头顶亮了。这才知道他已经走出了森林,来到了林子的边缘。此时天上的太阳已经开始偏西。

    他不敢大意,连忙矮下身子,利用灌木、杂草做掩护,慢慢潜入草原。

    他现在发现自己运气真不错,有了身上的吉利服,敌人发现自己的机会大降,他甚至觉得有了吉利服之后,自己躲在草原比躲在森林里还安全:自己趴在草丛里可以很方便地发现四周是否有敌人过来,而敌人却不一定能提前发现他。

    “嘿嘿,老子现在安全了,就跟你们熬,看谁先忍不住离开。”姜新圩得意地想。

    不过,他没有安静地呆上几分钟就改变了主意,决定去找敌人的麻烦,最好是能找到敌人的车辆,将它开走或弄坏,给这些王八蛋制造一些麻烦。

    他伏下身子,在半人高的草地里小心翼翼地前行,寻找敌人的蛛丝马迹。

    没有多久,他就看到了一辆军用大卡车!

    他观察了好一会,见卡车附近没人,而卡车上似乎只有一个家伙在打盹,他就慢慢地靠了过去。

    不过,将他离卡车不到十米的时候,那个在车里打盹的家伙抬起了头,推开车门走了下来,一边朝离开卡车的方向走,一边拉开裤子的拉链,嘴里骂道:“摩西,你这个垃圾,你能不能替老子去看看他们打的怎么样?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汇报战果?”

    姜新圩大吃一惊:难道周围还有人?他们是躲藏在车厢里吗?

    他的目光盯着卡车车厢。可让他没有想到是,一个中年男子居然从车头前面约三米的草丛里站起来,献媚地说道:“少将军,我们利比亚军队所向无敌,战果肯定快了。”

    年轻人一边撒尿一边骂道:“法克!这群胆小的鹌鹑。如果在玛丽乘直升飞机到来前还没有抓到人质,我要将他们剁成碎片!不管他们是雇佣兵还是国防军。……,哼,老子可不想被上校的女保镖用手枪顶着。”

    那个中年男子只是献媚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姜新圩没有马上动手,他担心周围还有自己所没有发现的敌人。他先用狙击步枪的光学瞄准镜观察了一下周围。

    直到没有发现其他敌人之后,这才将枪口对准了还毫不知情的那个趾高气扬的年轻人。

    他预估了一下两者之间的距离,大约八十米的样子,从瞄准镜里看过去,对方身上的草屑都能看清。

    姜新圩屏住了呼吸,瞄准年轻人的脑袋轻轻地扣下扳机。

    随着一声脆响,那个年轻人的脖子突然炸裂,他的脑袋就如悬浮在空中,但很快这颗脑袋就掉了下来,就如一个南瓜被仅剩的一点皮肉悬挂在两肩之间,鲜血从伤口处喷涌而出。

    他的身体后退了一步,再前进两步,然后再连退两步,然后一条胳膊划动了一下,很不甘地倒了下去。仅靠皮肉连接身体的脑袋砸在地上再弹了起来,然后再砸下去……

    中年男子傻眼了,呆若木鸡地看着这一幕,都忘记了躲闪。

    姜新圩根本没有理他,而是镇定地先将瞄准镜归零,再推弹上膛,瞄准镜的准心牢牢锁定中年男子,然后扣下扳机。

    子弹咆哮着飞出,一下击中了目标的左肩,只见一篷血液溅起,整条胳膊应声而飞。

    经过调整,狙击枪的子弹射的更加精准。

    他就是想将对方打成残废,而不是一下让对方死亡。一个伤兵给敌人造成的麻烦远远大过一具尸体。在他看来,那个年轻人才具有死亡的价值,而这个献媚的家伙死不死都无所谓。

第794章;逃离() 
可是,当他看到那个男子居然不顾伤势从腰间掏出手雷,似乎想炸毁卡车时,他才有点懊恼,连忙瞄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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