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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有千千劫-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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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书都是绝版,每一本书的价格都足以买下一个你。”

    他凉凉的勾了勾嘴唇,抬手指了指我还没有整理好的书,咻然冷道,“不想身上多背一点债务就好好做事情,记住你现在的身份,是我的佣人,而不是客人!”

    “我刚才若不是为了救你,至于这么惨吗?”我不满的反驳。

    刚才若不是我及时的将他推开,他现在早就被书砸了,好心当成驴肝肺!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那么蠢。”陆擎苍微蹙眉头,嫌弃的看了我一眼,抬手,在我推过他的地方拍了拍。

    我看着他的动作,心里一瞬间就有些生气。

    我很想跟他理论,可是想到他刚才说的话,我跟着就有些泄气。

    陆擎苍说的对,我现在是佣人不是客人,没有资格跟他理论。

    心里憋着一股气,我一直忙完三个小时,心里的这股气都有些不顺畅。

    临走前,陆擎苍说他饿了,让我给他做顿饭。

    我心里憋气,做饭的时候故意给饭里多加了几勺子盐。

    将菜上桌,我怕陆擎苍会朝着我发怒,顾不上换衣服,抱着我的脏衣服就找了个借口下班了。

    一直快步走到公交站牌,我扭头看了看身后,注意到没什么人影,这才放声笑了几声。

    咸死你丫的,让你那么毒舌,哼!

    心中微微解气,我看了看时间,注意到已经快十点以后,不由得就有些郁闷。

    回家的末班公交车是九点半,显然末班车已经过了。

    大半夜的,公交站牌附近只有我一个人,想到这里曾经是蓝歌福利院的旧址,我刚才解气的所有畅快情绪跟着就消失不见,却而代之的就是无比的阴森和恐惧。

    我皱了皱眉头,抬步就快步的往回家的方向走。

    蓝歌福利院现在虽然已经改建成了高档小区,但地理位置却很偏僻,这个点儿已经很少能够看到人影了,除了少数的几辆私家车穿行以外甚至连出租车都没有看到几辆。

    我身上的运动服很宽松,穿着走路都有些吃力,再加上我脚上穿着高跟鞋,还真是走一步绊一跤。

    我朝着四周看了看,正准备找个24小时营业的快餐店换一下衣服,朝着身后找的时候突然就看到在我的身后的不远处走着一个小姑娘。

    那个小姑娘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梳着齐刘海长发,路灯昏暗,她又微微低着头,我看不清她的模样。

    我皱了皱眉头,不知怎的,看着那个娇小的身影,我的脑海里登时就想起了十二年前的那件事情来。

    想到当初跟我很要好的那个同伴,再看那个缓慢的往前走着的小姑娘,我的心里登时就浮起了一丝恐惧与慌张,回过头来,我也顾不上换衣服了,抬步就快步的往前走。

    借着路灯拉长的背影,我看着那条离我始终保持不远距离的长长黑影,越走心里越慌张,到了最后,我直接将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抱着就光脚朝前方狂奔了出去。

    一直到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来,我一边接起电话,一边才有勇气扭头朝着身后看一眼。

    注意到空空如也的马路后方,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擦了擦头上的汗珠,我有些气喘吁吁的喂了一声。

    是苏年华的电话。

    他说他听说了今天我在店里的遭遇了,问我需不需要帮助。

    我深呼吸了好几口气,这才稳定住情绪,谢绝了苏年华的好意。

    职场如战场,尔虞我诈在所难免,我十岁之前在福利院里就见识到了很多的黑暗,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光鲜亮丽的一面还有肮脏不堪的阴暗面的事实。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没有靠山,也没有金钱和地位,只有不断的磨练,然后提升自己,学会去应对这些事情才是长久之计,而不是借着别人的羽翼去遮风挡雨。

    我明白,也许我接受苏年华的帮助可以少受一些苦难,但是我的那些同事只会更加确信那些流言蜚语,背离真正的我越来越远。

    这样的表面和睦,我不想要。

    苏年华听完我的话,笑了笑,让我明天晚上请他吃饭。

    我问他为什么,他很委屈的说我抹杀了他一次滥用职权的装逼理由,他很伤心,让我请他吃饭慰藉他的小心灵。

    我被他的幽默逗笑,正准备答应,就看到马路对面站着刚才那个小女孩,昏黄的路灯下,她走过马路,快步朝着我走了过来。

第17章 感动过后就是心动() 
眼看着那个小姑娘直直的朝着我走过来,我握着手机,腿肚子突然就有些发软。

    尤其是看着她低着头,也不抬头看前方的样子,心里愈发恐惧。

    就在那个小姑娘走到我的身边,缓缓朝着我抬头的那一刻,我心脏骤然紧缩,猛地尖叫了一声。

    我这么一叫,我面前的小姑娘也跟着叫了起来。

    被她这么一叫,我反倒是放松了下来。

    尤其是在她递给我一个钱包,说我把钱包掉了的时候,我所有的恐惧跟着就消散开来。

    我悻悻的接过钱包,跟她道了谢,看着她朝着我笑了笑,一直消失在夜色中,我才终于朝着蓝歌福利院的方向看了一眼,握紧了钱包。

    苏年华被我的叫声吓了一大跳,说什么都要过来接我。

    我拗不过他,又实在是打不上车,就告诉了他地址。

    苏年华开车过来的时候我正盯着蓝歌福利院的方向发呆,一直到他拍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来。

    临上车,苏年华低头看了看我的脚,突然就顿住脚步,顿了下来。

    我吓了一跳,见他抱起我的一只脚,登时就有些不好意思。

    正想说我的脚脏,眼前的天地突然就是一阵旋转,紧接着,苏年华就自顾自的将我抱了起来。

    他将我抱在副驾驶座上,探着身子,清隽的俊脸登时就凑到了我的面前。

    我下意识将后背紧紧的靠在靠背上,感受着鼻息间喷薄而来的温热气息,看着他低着头认真帮我系安全带的动作,心跳跟着就加快了几分。

    艰难的咽了咽口水,我垂着眸子,看着他茂密的头发,再看他温柔的动作,刚才有些凌乱的情绪渐渐平稳下来。

    苏年华起身,在我的头发上揉了揉,一如大学的时候。

    “你的脚受伤了,不喜欢高跟鞋可以不穿,再这样下去,你的脚可要哭泣了。”

    苏年华启动车,将车开出去的同时,直接从一旁拿出来一罐旺仔牛奶,递给了我。

    牛奶是热的。

    我心里一软,正想道谢,就见苏年华温柔一笑,伸出一根手指头,在我的嘴唇上比了比,示意我安静。

    苏年华手指头上的肌肤很细腻,很温暖,像是他的笑容,放在我的唇上的那一刻,我整个人就有些呆滞,紧接着,我的脸就红了红。

    “上学的时候就见你的包里总有一罐旺仔牛奶,这么多年过去了,希望你的口味没变。”

    “没变。”我淡淡的笑了笑,握着手里的旺仔牛奶,只觉得心里暖暖的。

    十岁那年,我第一次到张家,吴建春见我怕生,就递给了我一罐旺仔牛奶。

    那时候的我觉得那罐牛奶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喝过的最好喝的饮料,一连喝了好几天都没舍得都喝掉,自此之后,我就爱上了这款牛奶。

    后来上学,我便养成了随身携带一罐旺仔牛奶的习惯,总觉得带着它,就有安全感。

    一直到大学毕业,投入了生活琐事中,这个习惯才渐渐的放下。

    我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小的细节苏年华都记得,毕竟我和他相处不过半年,见面也只是在参加比赛的那段时间里比较频繁,其他时间因为张正宇的缘故,我很少和异性见面相处,这么算起来,我和苏年华的相处时间真的很寥寥无几。

    由此,我愈发觉得心中温暖。

    因为我脚受伤的缘故,苏年华开车准备将我载到医院去。

    我最近手头紧,不过是一点小伤,便舍不得花那份冤枉钱。

    再三推辞,苏年华拗不过我,就自作主张的将我载到了他家,说是家里有医药箱,起码要帮我消消毒。

    苏年华做了让步,我再找借口推辞就是矫情了,索性我就跟他回了他家。

    苏年华的住处是一套单身公寓,房间不大,两室一厅,装修简约,暖色系,整个房间的格调就像是他这个人一样,暖洋洋的。

    他让我坐在沙发上,取了医药箱,抬手就将我的脚抬了起来。

    我光着脚跑了很长一段路,上面充满了污渍,苏年华的手白皙而又干净,见他欲握住我的脚,我一下子就不好意思起来。

    将医药箱拿过来,我正准备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就见苏年华不满的看了我一眼,略有些委屈道,“薇薇,你可是已经欠我一顿饭了,这么剥夺我为美女效劳的机会,是想再请我吃一顿饭吗?”

    说到这里,他挑了挑眉毛,看着我的眼神突然就暧昧了几分,轻佻道,“还是说,你想用这种方式多约我几次?”

    我一听他的话,脸红了红,下意识就松开了手,不好意思道,“不是,我的脚脏。”

    “你的脚很漂亮。”苏年华抬手将茶几上的果汁端起来,递给我,笑道,“你的手就用来喝果汁和设计让我满意的作品吧。”

    我捧着果汁,心跳跳的极快。

    尤其是看到苏年华蹲在地上,拿着湿毛巾将我的脚一点一点擦干净的动作,心里更是说不出来的滋味。

    房间里的灯光很暖,他低着头,神情格外的专注,小心翼翼的将所有的伤口都处理好,他捧着我的脚,就好似看着自己的杰作一般,绽放出了一个璀璨的笑容。

    我看着他嘴角的那抹好似被阳光浸过的笑容,心里突然就有些慌乱,急忙将脚抽了回来。

    我穿好拖鞋,拿起自己的脏衣服和包包,朝着苏年华道完谢,说时间不早了,急忙朝着门口走。

    苏年华的腿很长,三步俩步就迈到了我的面前,挡住了我的去路。

    “薇薇,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突然就有些害怕面对苏年华。

    他对我太好了,如果说旺仔牛奶是让我感动,那么刚才帮我清理伤口的事情简直就是让我动心了。

    我现在生活一团糟,婚离不了,养母出事住院,又有一屁股的债,已经够乱的了,已经没有精力去谈感情了。

    准确的说,是没精力去动心了。

    更何况像苏年华这么好的男人,我怎么能用敷衍的态度去面对他的感情,这对他不公平。

    “太晚了!”苏年华的声线咻然沉了几分,他抬手,攥住我的手腕,放柔声音道,“不要让我担心你。”

    “年华,昨晚你送我回家已经引起我老公的误会了。”我勉强的朝着他笑了笑,抬步往门外走。

    听到“老公”二字,苏年华脸上的神情咻然僵硬了一下。

    而后,他再次扬起了一贯的笑容,跟着我走出了门,好脾气道,“好,我帮你叫车,太晚了,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似乎料到我又会找借口,苏年华连忙补充道,“这是领导对下属的关心,你不能拒绝。”

    无奈,我只好点头。

    我没有去医院,给张贤德打了个电话就回家了。

    我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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