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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异界超级队友-第2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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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辉清冷,阴风瑟瑟。

    魂幡素白、猎猎作响,祭坛幽邃、怪啸连连。

    祭坛周围的人没有任何恐惧与畏缩,反而充满了狂热和期待。

    能进入祭坛的全都是术士,至少是拥有通灵之体的人。普通人没资格进入这里,否则就是对祭祀的亵渎。比如黄牛,没有通灵之体,顶多也就是站在祭坛门口卖票,却终生无法踏入其中半步。

    秦兵顺利来到最前方,然后向祭祀主持表明身份,登记。

    这时候,一个锦衣少年来到祭坛边,咬破手指将鲜血洒在符招上,待符招吸饱血液,双手轻托向前一送。符招在一种玄妙力量的牵引下卷入祭坛中,随即黑光涌动,暗波飞旋。

    过了十几秒,一抹黑紫色光芒浮现,仿佛破土的嫩芽,一点点挣脱祭坛束缚。一只诡异的乌鸦状符鬼悬浮在祭坛上,阴冷的光芒散发出来,所到之处人们只觉得寒意彻骨,浑身颤栗,地上茵茵的青草也迅速变得枯黄、死寂。

    离祭坛最近的锦衣少年浑身哆嗦,嘴唇青紫。可他满脸狂喜的举起手指,向天盟誓——“契”。

    立刻,祭坛传来连绵的嗡嗡声。

    连续五声,意味是五级符鬼,旁边那些召唤出一级符鬼、二级符鬼的祭祀者全都流露出垂涎、艳羡的神色。

    符鬼的等级关系到拥有符文的数量和等级,而符文的数量和等级则是术士实力差距的决定性因素。

    城主千金平静无波的面孔上也浮现出一丝笑意,向那个锦衣少年的家族颔了颔首,轻声说道:“恭喜!”

    秦兵摇了摇头,无奈的退回外围。按惯例,最先祭祀的是城中为数不多的贵族,然后是大家族子弟,紧接着才是平民。而他这种囚徒子,毫无悬念的排到了最后一个。

    没辙,等吧!

    很快,大家族的子弟祭祀完毕,祭祀的黄金时间也即将结束。

    祭祀过程中有一段黄金时间,在黄金时间里,符鬼无论数量、质量还是等级都远超其余时间。而每次祭祀等级最高、品质最好的符鬼也都出自黄金时间。

    眼看黄金时间结束,一个大家族成员说道,“如果不出意外,今年的祭祀头名就是我乔家了,乔达魔的五级符鬼黑羽暗鸦可是最高的。”

    去年城主千金招到九级符鬼夺得头名,不过那是特例,之前一百年间,祭祀最高也就是七级符鬼,平常顶天了也都是六级符鬼。眼下黄金时间即将结束,众人对乔家的说法也都深以为然。

    可就在这时候,祭坛中传来了连续的六声嗡响,有人招出了六级符鬼。乔家的人立刻像吃了苍蝇一样,其他大家族成员全都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没想到黄金时间的尾巴上有人招出了六级符鬼,狠狠打了乔家人的脸。

    祭祀还在继续,没多久,难以置信的惊呼声响了起来,因为祭坛上浮现出的符鬼是一柄黑黝黝锤子。王室公布的符鬼图鉴上有这种符鬼,拥有它的术士无一例外都有铸造天赋,在铸造上有超人一等的成就。虽然只是二级符鬼,可它的价值已经超越等级限制,寻常的九级符鬼都未必有它珍稀。

    祭祀主持向招出锤子符鬼的人发出邀请,一旁负责记录的术士慢了一步,懊悔的捶胸顿足。旁观的城主千金也想去招揽,可是她明白,小小的栎阳城留不住这种人才,只能叹息一声。

    一个又一个平民子弟上前祭祀,仿佛受到上天眷顾一样,稀有符鬼接连出现,高级符鬼也不断现身。一级符鬼和二级符鬼仿佛绝迹了似的,最低级的符鬼都是三级。而且,之前大家族子弟祭祀,即便占着黄金时间也依旧有五分之一的人祭祀失败,而之后的平民子弟祭祀,竟然全部成功,无一失败。

    这时候,就算傻子都知道祭祀出现了状况,不是黄金时间不好,而是后面的时段远超黄金时间。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现象越来越明显。

    还没祭祀的人有心将自己的时间往后拖一拖,可是祭祀的名单早已确定,谁也不敢擅自更改,是以,他们只能艳羡的

筹备婚礼;请个长假() 
身为人臣,封侯拜相已经是极致,裂土称王根本就是僭越、谋逆、造反。

    可是秦兵不同,因为他有三足小鼎。

    鼎是王权天授的象征,是名正言顺的天下之主,即便天‘朝的天子也没资格褫夺秦兵“王”的身份,因为这是上天的意志。

    胡糊当然不知道秦兵有三足小鼎的事情。他只当这是秦兵的宏图远志,尤其是那句“裂土称王”,恰好戳在了胡糊心中的痒处。

    他是妖族,与天‘朝先天敌对,所以,缺少对天‘朝的敬意,秦兵真的立杆子造反他都敢搀和,更别说现在。

    而且,他们青丘狐族从万兽山徙到沙洲,为的不就是谋求属于狐族的地盘,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度么?为此,沙狐一族数百年来不断派出族中才俊外出寻觅良主,积攒建国的资源和力量。

    秦兵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少比胡糊上一个选择“毒蝎”强多了。

    “主公!”胡糊声音坚定的说道:“那就战吧!事不宜迟,迟则生变,我们最好现在就挥兵围堵黑虎部落,免得奴隶商会横插一脚。”

    五百多人围堵一个几万人的大部落,说起来有点天方夜谭,可黑虎部落地形特殊,三面环山,唯有一处关隘,说好听点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说难听点根本就是瓮中之鳖。

    如果黑虎部落能找出一个“一夫当关”的强者,围困自然就成了笑话。可如果黑虎部落找不出这种级别的强者,那所谓的黑虎峡谷根本就是牢笼。

    现在秦兵也不敢笃定黑虎部落有多少强者,毕竟是一个传承了三百年的部落,族中肯定有几个老不死的,外面或许还会有几个强援,如果自己围困不成反而被人家杀了个落花流水,那岂不是成了别人声名鹊起的垫脚石?

    用苍老师的话来说,就是成了别人家主角的垫脚石。

    就算黑虎部落没有强者,可单凭部落中的物资积累,也足以支撑数年。峡谷内有活水、有果林、耕地,甚至可以坚守几十年。

    秦兵可没这个闲工夫跟他们消耗,真要拖入持久的对峙,奴隶商会也不会坐视无睹。

    必须得找个人打听打听黑虎部落的情况,苍老师不是常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秦兵想到了光头男子,刚才分开时,他说,如果自己日落之前做出了决定,就去找他。

    拜火教虽然转让了山南绿洲中所有的产业,但只限于商铺、赌场、农田,而不包括信徒集会的祭坛。就算拜火教肯转让,黑虎部落也不敢收啊。所以,秦兵很快便在拜火教的祭坛中找到了光头男。

    秦兵不是第一次进入祭坛,但拜火教的祭坛还是第一次见到。

    没有天‘朝祭坛那种盛日月、聚众生的磅礴大气,更没有天‘朝祭坛那种秉天地、贯山河的灵秀英拔。

    拜火教的祭坛只是一个石头堆砌的火坑,不断有信徒向其中倾倒一种无色透明还带有刺鼻气味的液体,保持其中的火焰燃烧不灭。说好听了是祭坛,说难听了根本就是一个大炉子。

    光头男盘膝而坐,与秦兵隔火相望。

    熊熊燃烧的火焰炽烈升腾,模糊了光头男的面容,却不知为何,火焰中的光头男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一道道虚幻朦胧的红光在他身后流溢、蜿蜒,勾勒出一个模糊的形象。

    “恭喜!”

    秦兵向光头男恭贺道,因为光头男身后的异象表明,他即将凝聚斗魂,也就意味着他跨出那至关重要的一步,从后天踏入先天。只是,秦兵没见过光头男动手,而且看他细皮嫩肉花拳绣腿的模样,也没有武者的精悍强壮,拜火教修炼的是什么路数呢?

    “多谢!”光头男点了点头,“既然你做出决定,那我就推荐一个人给你。”

    光头男拍了拍手,动作轻微,可是身前祭坛中的火焰瞬间一盛,房屋中的灯烛也全都明亮了一刹那,屋中瞬间光华大放,随即暗淡下去。

    光头男脸上浮现出一抹尴尬,“最近实力波动太大,有些失控,见谅。”

    而就在光头男说话的时候,一个人走了进来,看到那个人,秦兵瞬间绷紧身子,凌厉的杀机瞬间释放出来。

    呼!

    身前祭坛中的火焰仿佛受到无形压制,瞬间向光头男子的方向卷去,屋中的灯烛也全都摇摆着熄灭。

    但是,伴随着铿锵龙吟,秦兵腰间长剑出鞘,雪亮的剑刃瞬间绽放出夺目的光华。

    光头男手掌一抬,想要止住冲向自己的火焰,可是秦兵施放的气劲刚猛无俦,光头男闷哼一声,趔趄着向后退了几步。

    秦兵起身四顾,发现周围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刀斧手、弓弩手,这才意识到是自己误会了,于是连忙收敛起自己的气势,将长剑插回鞘中。

    躬身向光头男行了一礼,秦兵歉然说道:“对不住,是我反应过激了。”

    光头男子摆了摆手,“不怪你!如果换作是我,恐怕早把这间屋子拆了。坐下,坐下说话。”

    秦兵饶有兴致的看着刚才进来的人,如果没记错的话,他应该是黑虎部落护卫队伍的头领,曾经与自己遭遇战,只是双方交手一回合,他便不战而逃。

    那人先是跪在地上,向光头男行了一个无比庄重的礼节,然后才站起身来,向秦兵躬了躬身,秦兵也向他回礼,两人这才落座。

    “我叫虎力,是前黑虎部落的护卫头领。”

    前黑虎部落?秦兵仔细咀嚼着虎力的用词,琢磨着其中的含义。而随着虎力的讲述,秦兵这才明白黑虎部落的一系列变化。厉害的屁股丰满迷人的身材!

第504章 这就尴尬了() 
你们一向是这样欢迎客人的吗?

    秦兵很纳闷,听说异族有一句话,客人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刀剑。眼前斯巴达人表现出的十八般兵器齐登场,咋看都不是欢迎客人啊。

    别说秦兵,连潘森也看呆了,至少在他几近三十多年的经历中从没见过斯巴达王国摆出这种大场面,这分明是举国皆兵与贼一战的气势啊。

    潘森不是脑子一根筋的傻子,相反,身为一名外交官,他对政治上的门道耳熏目染,也都一清二楚。他略一琢磨便猜到是国内有人想要武力擒拿秦兵。

    毕竟秦兵的身家太丰厚了,而且这种“身家”不是金银财宝,是种种奇特的能力,无论袖珍罐还是附魔,都足以令人疯狂。更何况是自由开辟空间。

    “我也没想到王国会派出这么大的阵仗……”

    潘森咂了咂嘴,终究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因为他想说的是“王国会派出这么大的阵仗对付你”。

    秦兵心中暗骂一声,直觉告诉他,此时最明智的选择就是脚底抹油逃跑。斯巴达人还在十里之外,转身逃跑未必就跑不掉。

    可是,有一个斯巴达战士近在咫尺,如果潘森对秦兵有恶意,只需要拖延一时半会便万事皆休。

    “潘森,如果我这时候转身离去,你会怎么样?”

    潘森粗浓的眉毛往眉心处扭曲着挤了挤,显然,他此时的心情相当纠结。一边是他的国家,一边是他的朋友。

    但是潘森没有任何犹豫,因为他有自己的坚持和信仰,“你是我邀请来的客人,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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