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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第2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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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各自府中家将部曲来西州帮帮我,我都不会如现在这般辛苦……”

    见李素脸上罕见的疲累之色,王桩终于意识到,他真的很累了。

    嘴唇嗫嚅了几下,王桩道:“李素,你不是愚笨之人,从你被调任西州开始,以你的聪明,总能找得到理由回长安的,当初作过那篇长赋激起陛下的怒火,事隔近一年,陛下的怒火差不多该消了,或许只消一封奏疏呈到陛下面前,他就会把你调回长安,你为何不这么做呢?你应该清楚,若真想离开西州,远离这是非之地,并不是没有办法的……”

    李素叹道:“离开西州,我一眨眼便能想到不下十种法子,可是,离开西州后,我就真的安全了吗?真的远离是非了吗?待在长安便真的高枕无忧了吗?你记不记得,仅只去年一年,我在长安便遭遇到多少次性命攸关的危难?天下虽大,哪里有真正的净土,乐土?”

    “可是……你留在西州……”

    “我之所以到现在还留在西州,并且在大敌来临之前尽心尽力为西州做着这一切,其实也是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做多少事,能做到何等地步,做的这些对西州究竟有没有用,还有……”

    李素的语气忽然变得激昂起来:“还有就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已习惯了随波逐流的日子,可我还想试一试逆流而上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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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是大章,没办法,每天都要提醒一遍,因为很多朋友现在是用手机客户端看书,根本不提示字数,然后就说怎么又一更云云,我多冤呐。。。(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三章 草原战事() 
李素懒散,李素消极,李素的人生追求只是面朝泾河,吃好喝好,做一个与世无争的富家翁,如果再贪心一点的话,或许……多赚点钱?

    无欲无求的人往往最快乐,所以李素一直是快乐的,遇到任何艰辛危难,他都能从容面对,然后一路微笑,淡然化之,世间诱人的**太多,不被**左右的人生才豁然通达。

    李素一直对老天很感恩,而且单方面理解了老天让他重活一次的用意,用意或许很复杂,但他可以肯定,老天让他重活一次不是为了让他去玩命的。

    眼下西州的情势对李素来说就是玩命。

    可是,既然来了西州,便只能坦然面对一切困厄,懒散是懒散,懒散不是懦弱,在情势还没有坏到无可挽救之前,终归要尽力去将这座即倾的大厦扶一下,扶不扶得起来是另一回事,哪怕最后的结果仍是无济于事,无可改变,李素逃跑时也能毫无愧疚,毕竟自己尽力了。

    什么都不做,看见危险掉头就跑,这才是真正的懦弱。

    随波逐流是人生态度,迎难逆流而上,是为了对得起自己。

    …………

    北方草原,罡风凛冽。

    入冬时节,大雪覆盖牧场,放眼望去白茫茫一片,风声在草原上呼啸而过,发出凄厉的尖啸,万籁俱寂的雪地上,隐约听到凄婉的胡琴声,还有部落牧民哀伤的古谣。

    唐军的营帐布置得很整齐,而且深具章法,粗实的栅栏深扎入地里,将数十里连营围起来,营帐以梅花状整齐排列在空旷的草原上,从上空望去,像一朵朵雪地里的腊梅绽放,美丽中带着浓烈的肃杀之意。

    中军大营内,一顶硕大的金黄色的大账被紧紧围在中间,披甲执戈的将士迎着凛冽的寒风巡梭游弋。

    金色大账是李世民的帅帐。

    黄色是皇室专用的颜色,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然而隋唐以前,黄色并非皇家专用,普通平民皆可着之。隋唐以前,每个朝代尊崇的颜色都不一样,比如秦朝,便是以黑色为尊,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们都很迷信,那时很讲究阴阳五行,将之用于国家,即所谓的“五德始终”,意思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代表的德性如日月星辰般周而复始,运转不休,而秦朝之前,真正大一统的朝代是周朝,然后周朝被术士们推算出属于火德,秦始皇统一六国,取周而代之,以五德来说,自然是水德,水灭了火嘛,水的代表色是黑色,于是秦朝便以黑色为尊。

    以后历朝历代对颜色的尊崇都不一样,直到隋朝时,才渐渐采用黄色为尊,因为黄色属土德,五行学说里以土为尊,意喻为“中央土”,也应合了“国以土为本”的说法,符合儒家大一统理念,而一个“中央土”的帝国,自然有别于邻国四夷,况且《易经》中的坤卦有一阴爻,名曰“龙战于野,其血玄黄”,从字面意思来说,真龙战于城郊受伤,流出来的血是玄黄色的,恰好也为黄色为尊提供了一个间接的注释。

    所以到大唐立国后,高祖皇帝李渊下旨,从此明黄色为皇帝专用颜色,天下臣民皆不准着明黄,违者治罪,从高祖皇帝以后,明黄色才正式作为皇帝专用,这个规矩自唐以后传延一千多年,再无改变。

    皇帝嘛,总要有点特权的,不然当皇帝的快感在哪里?李世民辛辛苦苦又是杀兄,又是弑弟,又是逼父皇退位,图的还不是裹上这件全天下只有他一人能穿的绝版龙袍。

    金色大账正中搁着一个铜制的大火盆,火盆里烧着贡炭,通红的炭火不时发出噼啪轻响,衬映着李世民那张阴沉的脸。

    平灭薛延陀并不容易,比想象中更难,哪怕唐军将士有了李素所制的震天雷,战事也并不顺利。最初确实打得顺风顺水,唐军与薛延陀各部落开启战端,接战时排开阵势,黑色的陶罐点燃后如漫天飞雨般飞向薛延陀的军阵内,此起彼伏的爆炸声和惨叫声令唐军将士的士气一时如长虹贯日,势不可挡。

    然而最初薛延陀将士对震天雷的惊恐过后,薛延陀的真珠可汗也迅速做出了应对之策,与唐军接战时将己方将士之间的间距拉开,震天雷落在敌阵中爆炸,但杀伤力并不大,同时双方接战后,薛延陀的骑兵奋不顾死地冲进唐军前锋阵中,与唐军鏖战一处,敌我难分,震天雷顿时也失去了作用。

    直到这时,李世民才想起李素曾经说过的话。火器不是万能的,不是无敌的,左右战争胜负的非器,而是人,正确的战策,士气高涨体力充沛的将士,以及天时地利人合的条件,才是战争真正的胜负关键。

    御驾亲征半年,总的来说唐军还是占据了一定的优势,虽然时有胶着僵持,可终究还是节节推进,双方的正面战场从长城外的胜州一直往北推移,推进了近千里,薛延陀节节败退,千里国土就这样一点点地被唐军吞食。

    金色大账内,李世民看着通红的炭火发呆,不知想着什么,旁边还有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正是长孙无忌。皇帝御驾亲征,留下太子李承乾监国,尚书省左仆射房乔辅之,而长孙无忌,则随御驾而征,成为李世民账下谋臣。

    李世民与长孙无忌是老搭档了,两人这些年干了很多事,有的事足可名垂千古,当然,还有的事也缺了八辈子大德,玄武门之变就是长孙无忌撺掇李世民干的。

    李世民把长孙无忌带在身边,自然也有深意,一来二人搭档多年,彼此有了足够的默契,两人一对眼便能瞬间想出无数缺德主意,大家合作得很愉快,彼此的阴暗面在对方面前一览无遗。

    还有就是李世民内心阴暗的部分了,长孙无忌是太子李承乾的嫡亲舅舅,若把长孙无忌留在长安辅佐太子,李世民实在很担心会不会出事,毕竟大家都是外表阳光,内心很阴暗的人,万一长孙无忌觉得太子更容易掌控,又或许他玩政变玩上瘾了,学十二年前一样来个某某门之变,李世民是哭晕在茅房呢,还是先把长孙无忌和太子剁了以后再哭晕在茅房?

    所以,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李世民还是决定把长孙无忌这个祸害带在身边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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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连滚带爬准备赶在12点前发出来,人算不如天算,还是超过了几分钟,好忧伤。。。

    对了,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四章 西州奏疏() 
长孙无忌显然不觉得自己是祸害,至少李世民不应该当他是祸害,毕竟这些年过来,他干过的所有缺德事李世民几乎都有参与,有时候还盛意拳拳提出更合理更缺德的建议,将缺德事干得越发完美,上梁都歪成这德行了,有什么资格说他是祸害?

    大帐内很安静,偶尔能听到火盆内的炭火发出轻轻的噼啪炸响,迸溅出几点火星,随即幻灭于空气中。

    李世民的眼睛盯着通红的火堆,神情有些阴郁。

    像李世民这样的皇帝,对开疆辟土的执念是非常强烈的,他对土地的渴求比现代的地产商人更甚,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当然,大唐的将士们也很争气,还有一群兵法和武力值都很变态的开国老将忠心跟随,更何况身边还有诸如长孙无忌这样的阴险家伙时刻不停地给他出坏主意……

    所以自从登基后,李世民几乎是指谁灭谁,不管服不服,只要他想,便可以挥军直接碾压过去,碾压完了再搬出孔孟的大道理,一脸诚恳地告诉你,你被我碾压是圣贤教我这么干的,为什么碾压?因为我仁,而你不仁,什么?你没干过不仁的事?这不可能,你一定出现幻觉了,仔细回忆回忆,比如说,某年某月某日,你踩死了一只无辜的蚂蚁……

    “内圣外王”,是大唐目前的国策,用通俗的话来解释,那就是对自己国家的老百姓好一点,对外国番邦厉害一点,不管你有没有得罪我,反正古人说过,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总之先把你灭了再说。

    于是登基十二年,李世民的卧榻越来越大,而且敢睡在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如今还敢睡在他卧榻之侧的,只剩下北边的薛延陀和东边的高句丽。

    当初李素献上推恩策,再加上这个神奇的小子制造出了震天雷,一直在等待时机的李世民不由心跳加快,他发现平灭薛延陀的时机已经成熟了。

    然而,灭国之战是旷日持久的,而且过程并不如自己想像中那么顺利,虽然这半年来唐军将士的铁蹄向北方推进了近千里,可是薛延陀的抵抗也非常英勇,一城一隅之争往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如今已是入冬时节,这个年代大唐境内虽有棉花其物,但并没有被权贵们重视,所以唐军将士们没有冬衣,在寒冷彻骨的北方草原冻得苦不堪言,士气和体力皆不如人意,战事渐入胶着之势。

    令李世民脸色阴郁的不止是眼下胶着的战事,还有另一件事。

    靠在火盆旁取暖,李世民的手里还紧紧握着一份奏疏,以及另一份密奏。

    奏疏和密奏都来自西州。

    奏疏是李素亲笔所写,一笔灵逸洒脱的飞白体跃然纸上。

    看一个人的秉性,从他写的字里便能初窥几分端倪。

    李素的字很规矩,排列也很整齐,每个字大小如一,笔迹有几分王右军的意味,不过练字还是时日稍短,只见王右军其形,而未得其神韵,从整体上来看,大致还是赏心悦目的,只是偶尔几个字有点跳脱,笔划本该一气呵成的地方,李素却非要别出心裁来个收锋,本该轻飘飘的时候,又用上重墨。

    如同李素的性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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