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战耀星空-第5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宁罡觉得这火星之海和地球有着某种关联,还是由这小钟猜测的,毕竟当时宁罡在得到它的时候已经知道,这万物坊中人,甚至银河系的络中,都没有有关“钟”的只言片语。

    他们都不知道,这上圆下宽的东西,代表着什么。

    而且宁罡以后还查询了有关典籍,貌似只有地球才有这有关“钟”的记载。

    “像。”

    “好像。”

    宁罡的眼睛隐隐发光,越快这钟,越像画面中的那个,当然是最后失去了主人控制,变得摇摇欲坠,金光不在的那个。

    “是”

    “定是了”

    “要不然,不可能一齐出现在这火星之海。”

    眼中精光闪烁,宁罡知道,自己无意间收购来的东西,可能是一个至宝,光从威力上看,就能知道它最少都是域级强者才能使用的东西。

    甚至更高。

    “可惜,如今跟废铁差不多,也不知道要如何使用。”

    宁罡曾试过很多方法,看能不能激活这大钟的用途,祭炼,解除封印,甚至滴血都试过了,但都不能获得这小钟的认可。

    直到这时,宁罡才知道,这小钟估计是有主人的,就算没有主人,估计也不是现在的他可以使用的。这种级别的存在,一般都是很有灵性的。

    就好比他在秦始皇棺木中得到的那个九层宝塔,跟本就不鸟他,只是在他炼丹失败的时候才会出现,平时想要控制它,根本没门。

    “还有我身上现在穿着的隐匿披风,正是从这金色大鸟身上掉落的”

    宁罡还记得金色大鸟陨落,从它身上掉落的披风,跟他现在身上穿着的虽有些区别,但大体相当,多了一分雍容华贵和灵气。

    宁罡猜测,这估计是自己还没有真正掌控这隐匿披风的缘故,宁罡可是清清楚楚记得,当时他得到这隐匿披风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响起了一个老人声音。

    说他是炎黄血脉后裔,但太过稀薄,只能激活一部分功能。

    “这大鸟,和炎黄血脉有什么关系?”

    宁罡觉得,这老人的声音,并不是金色大鸟的,往往从一个人的眼睛,就能读出一个人的年纪,金色大鸟的眼睛,代表它正值壮年,气血澎湃,远不是一个老人可比。

    宁罡估摸着,这隐匿披风,本身也不是它金色大鸟的

    “而且,以后可要注意了,这隐匿披风不是万能的,绝不是可以躲过任何人的眼睛的。”

    宁罡在当初,凭借沙王的虚幻之眼看透了一切,如今,又看到这只金色大钟,直接砸穿了金色大鸟的脑袋,而金色大鸟,可是披着隐匿披风的。

    看来,很有太多的存在,能够看穿隐匿披风

    “以后,要小心些了,不能大意。”

    宁罡这次,能成功的深入火星之海,一方面是靠着自身血脉,还有一个,就是这隐匿披风。但看到如今的状况,宁罡知道,以后自己做事要小心一些了,毕竟这东西,不是万能的。

    “总的看来,这洞穴,其实就是金色大鸟陨落的身体所化,本来,对它那种强者,即使陨落了,尸体也是亘古永存,但谁让他的身体里,出现了这种诡异虫子,吞噬他的精血。”

    “而失去了血肉,亘古永存的尸体,就风华成了石头洞穴,但即使如此,这洞穴的崖壁石头,也极为坚硬,就是现在的自己也不能击碎它们”

    “还有,自己现在所在的血泊,其实也就是金色大鸟体内残留的,还没被吞噬完全的血液而已”

    宁罡理清了一些思路,但越往深想,越觉得还有太多的疑问存在。就好比金色大钟的主人到底是谁,是谁操控它杀了金色大鸟

    而这主人,为何不收回这金色大钟,要知道,这大钟可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宇宙之宝主人怎会好端端的将它丢弃?

    除非,这大钟的主人,也遇到了某种意外

    “还有,这湖底下的生物,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会好端端的出现在金色大鸟的体内”

    “嗡”

    就在这时,仿佛一股极为不甘的信念,从这血泊中传出,涌向了宁罡的脑海,“杀了它,替我杀了这该死的寄生虫”

    “我死了,但我的身体,怎可能被这种寄生虫侮辱”

    “记住我的名字,我叫三足金乌,我陨落了,但我的名字,不能跟着我一起陨落我的尸体,也绝不能葬送在这种龌龊的寄生虫手里”

    “杀了它”

    “替我杀了它”

    :

523。第523章 :命门暴露!() 
“三足金乌?”

    宁罡震惊,因为这个名字,他听说过,是古中华神话中的一个绝强人物,传说是太阳的化身,当年后羿射的就是他。

    无论如何宁罡也想不到,这三足金乌,竟然真的存在,不过不是太阳的化身,而是一只真真真正的远古大鸟。

    它的身躯,庞大的可比太阳,温度更是只高不低,振翅一飞,可谓几万公里,战斗力,完全就是通天彻地,连翅膀的锋利,就能划碎无数星球。

    这也让宁罡清楚,古中华远古神话的一些人物,或许真的生活在这宇宙中,而且都是宇宙大能,不过,这些人物,恐怕都早已陨落了。

    “只是这寄生虫,怎么回事?”

    “三足金乌怎么将这恐怖怪物称作寄生虫?”

    三足金乌传给宁罡的这个记忆,让宁罡一阵无语,寄生虫,指的是寄生在宿主的身体之内,吞噬宿主的精血、血肉,以供自己的成长。

    这恐怖生物,虽然也符合这个条件,可以这样称呼,但三足金乌是何等的恐怖,身体里又怎会好端端的诞生出这样一条虫子。

    要知道,就是如今的宁罡,绝对都是百病不侵,身体里更是不可能生出虫子

    “只有两种可能。”

    宁罡握了握拳头,想到,“一是这幼虫,是被某个更为厉害的强者放在他的肚中的。”

    “另一个,则是这三足金乌主动将这幼虫吞噬,藏在自己腹中。要不然,以他的战斗力,有哪个人可以做到。”

    “只是无论哪个,这幼虫都定是极为恐怖的存在,绝不是普通生物,要不然,哪能在如此厉害强者的肚中存活”

    “胃液,酸液,早就能将它给化成渣滓了。”

    想到这些,宁罡更觉得,这幼虫,是它三足金乌自己吞食到嘴里的,毕竟幼虫再厉害,还是幼虫,三足金乌怎还会连他都奈何不得。

    一个神念,就能将他化成渣渣。

    “看来,这里面定然有着不寻常的阴谋。”

    宁罡根本不知道,这幼虫,其实是一个母蛊,是用来控制其他幼虫用的,若天狼在此的话,绝对会向他解释,外面遇到的金色生物,都有一个名字,那就是金甲尸虫

    所有的金甲尸虫,都是从一个卵中破口而出。而这金甲尸虫,却都是受某个神秘力量控制的,这神秘力量,就是母蛊

    可以说,他三足金乌,就是通过这腹中的母蛊,来控制这些金甲尸虫的

    只是三足金乌没想到,还没等这些金甲尸虫发挥作用,他就被击杀,只剩下了尸体,而母蛊,自然而然的就留在了他的体内。

    某日,金甲尸虫破开虫卵,也激活了这母蛊幼虫,幼虫诞生,失去控制,开始吞食起身体周遭的血肉,时间过去无数年,也长成了如今模样。

    只是一直呆在三足金乌的身体里,从没出去过。

    “不过这三足金乌,也太高看自己了,自己的战斗力,虽然有所增长,但还不到三百万,哪会是这四域级别生物的对手”

    “对方一个喷嚏都能将自己给掀翻,自己拿什么和它去斗”

    “就是这生物躺在哪里不动,让自己拿刀去砍,没有千百十刀,也休想砍下对方的一根触须对方的皮肤硬度,完全不是现在的自己可以撼动。”

    “别说四域强者,就是四界强者,自己也根本不是对手”

    宁罡只能无奈的叹一口气,他现在,最好的打算就是悄无声息的将这里的血液吞噬完全,然后在这恐怖生物苏醒的一刹那,逃离此地

    他可不认为对方醒来,会放过自己。而且宁罡现在已经清楚,这生物,也是靠吞噬三足金乌的血肉来增加实力的。

    “要怪,也只怪你的命不好。”

    宁罡有些无语,若换做谁,死后被一只虫子吞咬,也会从坟墓里爬起来找它算账的。数万亿年来,三足金乌庞大的身躯,被活生生的吞噬的只剩下这滩血泊。

    肉没了,骨头没了,内脏没了,连全身的精血,都只剩下这一滩血泊,谁能不恨

    “我实在帮不了你了。”

    宁罡摇了摇头,若换做其它战斗力低的生物,看在咱俩老乡一场,都是地球人的份上,会把他解决,但现在这个状况,下去动这生物的一根汗毛,就是自己找死

    “嗡”

    许是看出了宁罡的逃避,这血液自主包含的记忆,又向宁罡传递了一段信息,让宁罡不由眉头一皱,起初豪不以为然的态度也变了。

    脸色变幻,定是陷入了深深的犹豫中。

    “干了”

    “不管怎样,自己都是要想办法将这血液吞噬完全的这些血液中的能量,自己不想浪费。和它所述的方法,殊途同归”

    许久之后,宁罡黑色的眼睛中突兀放出一道精光,然后在心中狠狠的道。

    “它醒来的第一时间,自己逃走就是”

    “若是成功了,自己得到的报酬,丰厚的无法想象,单是这恐怖生物的尸体,就能被自己共生兽沙王吞噬,那样,它增长的战斗力,绝对是个恐怖数字”

    “跟不用提这三足金乌对自己说的神秘奖励了”

    宁罡心动了,三足金乌刚刚的那段记忆,对他来说,的确是大有用处,说不定他这次真的可以一举将这四域生物斩杀

    再次完成一次斩杀域级强者的壮举

    “库布里奇,你觉得,成功的把握有多大?”干之前,宁罡还想自己的这位伙伴给自己好好打打气,毕竟,这又是一件惊心动魄的买卖。

    “百分之二十。”

    库布里奇想了想,回答道,“这断信息,是三足金乌原有的记忆,那绝对是正确无误的。之所以几率这么小,是因为主人想要将这血液吞噬的干干净净,太难太难。”

    “毕竟咱们谁也不知道,这恐怖生物会不会中途醒来。”

    “百分之二十么?”

    宁罡一听,目光也是一凛,冷静道,“足够了,这世上,哪有什么什么万无一失的神情,有几率,就有成功的可能。”

    “而且这回报的利率,也是挺大的。足以让自己铤而走险了。”

    “况且,自己有隐匿披风的存在,只要把握好时机,应该能逃得掉。”

    “干了”

    “哗”

    不再犹豫,宁罡的全身上下,毛孔都不由自主的张开,再次开始吞噬器周遭粘稠的血液来,只是相比以前的缓缓慢慢,来的稍微急促了一些。

    起初,他是抱着能吞噬多少是多少的思想,但现在,他却是要争取在这生物醒来前,将这血液给吞噬完全

    因为只要血液没了,这恐怖生物,将会自动死亡

    刚刚三足金乌的那段记忆,是关于这幼虫的,原来,这幼虫,当真是个某种意义上的寄生虫,它在三足金乌的体内生养,存活。

    一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