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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探花-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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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锤,这事我没办法答应你,因为我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实际上,这是我第一次遇到所谓天兵,之前也从来没想过该如何与之对敌。今天侥幸逃脱,是细心观察的结果,因为我始终坚信,世上任何事物都有弱点,都有罩门,也恰好被我发现了,说到底,也只是运气好而已。”丁保难得诚恳道。

    “先生过谦了,先生今日不是逃脱,而是挫败,只差一点,就可以彻底困住天兵,只要那沙坑再深一些。”

    “哪有那么容易?一个普普通通清清白白的街坊邻居,说变身就变身,突然间就金刚不坏刀枪不入,神功盖世无人匹敌,如果是有人背后搞鬼,那这人也委实太过可怕,如何做到,又意欲为何?这其间道理,我到此时还是完全没有一点头绪想法。”

    丁保说着,摇了摇头,皱眉叹道:“寄居的百姓不同人,那这些天兵自身的特点和弱点,也必然是因人而异,各个不同。”

    “对!对!老爷也是这么说的!”戚叔突然激动得语无伦次,满面羞愧道:“先生果然高才,慧眼如炬,心思缜密,怪不得是唯一可以自天兵手下逃生还差点困住天兵之人!老朽方才失礼了,请受老朽一拜!”

    戚叔起身便拜,丁保阻拦不及,却听他又道,“自八年前天兵第一次现世,每年降世一次,不是抄家就是灭门,无一生还。故每一次都会吸引天下所有人的目光,天兵过后,上至庙堂,下到江湖,无数人都会云集该地进行查勘,希望可以发现端倪,因为没有人保证自己不会是下一个,大家都想搞清楚应对之法,不过却没有人成功。老爷仔细查看了前四次现身之地,口中感慨最多的就是因人而异,各个不同。再后来,天兵第五次出现在南明山,老爷恰好在南明做客……”

    丁保心头一动,忽道:“弓先生既然做了大量查勘研究,可有相关卷宗留下?”

    戚叔忙点头道:“有的。我这便去为先生取来。”

    “这个不急。麻烦戚叔先帮我准备笔墨纸砚,这里有一封急函需尽快送至华阳县交给罗知县和苏捕头。对了,这是哪里?”

    戚叔拿眼望向弓大锤,见她没有表示,只好硬着头皮子道:“此地便是……黑头山。”

    “嗯,我观你和大锤每日早晚出城,从未迟到早退,想是这黑头山距离县城不远,希望急函送至,一切还来得及。”丁保沉吟着,眼神亮亮道。

    戚叔见丁保听闻黑头山之名居然面无异色,心头微讶,不过也算长出了一口气,急忙离身,准备笔墨纸砚去了。

    ……

    啪。一把腰刀重重拍在了县衙侧厅的大理石桌面上,震得那一排钧窑烧制的茶盅茶壶叮当乱响。

    “知县大人,丁探花可找到了?”苏捕头面色苍白,唇无血色,需由左右两个丫鬟搀扶着才能站定,但拍刀喝问这一下,依然气势惊人。

    “哎呦,我的七小姐,七姑奶奶,不是让你歇着吗,有消息立马通知你,你看你这,伤还没好利索就又出来走动,万一再伤着了碰到了,我罗海卿可就真是万死莫赎了啊!”

    罗知县眼见是她,吓得跳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想要搀扶,却又想起对方身份,生生住手,惶急得抓耳挠腮,满身大汗。

    “人找到了吗?”

    “七小姐,对于丁探花失踪一事,本县高度重视,上午迎七小姐和百户大人回城之后,立即组织认真研讨,缜密部署,号召全城兵壮,围绕踏秋路线、沙坑周边等区域地段展开地毯式搜索,同时,安排专人把守进城大小要道,手拿图绘,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另,下一步,本县拟动员全城认识丁探花之百姓参与,全民动员,全民皆兵,一定要把这次搜寻丁探花的行动踏踏实实做好,认认真真完成……”

    铿。寒光闪闪的腰刀出鞘,直接架在了罗知县的脖子上,苏戈轻磨着贝齿银牙,不耐烦道:“回答问题,再有一句废话,我就斩了你的脑袋。”

    罗知县立马闭嘴,乖乖递上袖里书信,强笑解释道:“呵呵,七小姐,刚收到的,正想给您送过去……”

    “我让你寻人,你拿信给我做什么?”苏戈面露不悦,出声打断道。

    “七小姐息怒,信是黑头山刚刚送来的,称,称丁探花正在那边……做客。”

    “黑头山?南三府绿林总瓢把子,南国第一匪弓鹤云的老巢。”苏戈眼神瞬间寒的可怕,收刀,起身,拳头捏得嘎吱嘎吱响,“这么说,他现在是落在土匪窝里了。”

第10章 三大难题三大优势() 
罗知县一见苏戈神情动作,心道不妙,赶紧劝道:“七小姐莫急,这黑头山非是一般匪类,丁探花此时若真是在黑头山,自身安危倒也不必担心。”

    “一派胡言。官就是官,匪就是匪,你们附近几个州县剿匪不力,养虎为患,这我管不着,也不愿管,自有知府衙门操心,我现在只有一个要求,把丁探花完完整整寻回来。若其间闹出什么差池,我不介意写书函请我二哥亲带‘寒门铁衣’前来,所以,不要再拿弓鹤云那些寻常百姓以讹传讹的所谓侠名义举来敷衍我。”

    苏戈怫然不悦道。

    罗知县听到“寒门铁衣”这四个字,瞳孔猛地一缩,瞬间大汗淋漓,浑身湿透,急忙解释道:“七小姐有所不知,这弓鹤云确非一般匪类,小姐也知道,如今天下连年灾荒,东海四府最为严重,其次就是我南国三府,蝗虫、旱灾、水涝……连年不绝,说民不聊生或许有些夸大,但民生艰难衣食不保却是事实。几处饥荒严重之地,流民、马匪四起,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甚至揭竿而起,杀官造反,反观我华阳、南诏几县,这几年旱灾灾情不可谓不严重,但却鲜有流民马匪肆虐,民众日子虽苦,但凑凑合合尚能过得去,今天这一次流匪过境,实则自我罗海卿上任五年来,尚属首次,这一切我自不敢居功,全靠黑头山和弓鹤云的声威压制。”

    罗知县边说着,偷偷打量了一眼苏戈,见她认真在听,身体慢慢放松了下来,心里暗松了一口气,继续道:“而且,这弓鹤云自占据黑头山收服周边大小匪寨以来,立山头,定规矩,御下极严,只有匪名,实无匪行,这么多年,从未下山劫掠过一次,甚至有时逢年过节还会出山分粮派米,据山中猎户所传,黑头山众匪早已自给自足,温饱无忧……”

    观察到苏戈蹙眉,罗知县不敢再道听途说下去,赶紧总结道:“七小姐尽管放心,下官以人头作保,丁探花在黑头山安危绝对无虞,更何况,这封书信还是丁探花亲笔书写,观之也不像是被威逼。”

    苏戈重新落座,接过信件,只扫了一眼,立马小嘴微张,英眉紧挑,满面犹疑道:“这,这字,这确定是他的亲笔?这是堂堂一举人写出来的字?”

    她不是没见过字写得差的,她是没见过写得这么差的,实际上她自己写字就不算太好看,但也远胜手中信函数倍。

    “这封信算是好的了。他之前字自是不差,但自从被马家那恶婆娘气昏过去一日一夜,醒来后竟似忘记了很多事情,说了很多胡话,字也不大会写了,最初两日简直不忍目睹,这几日,倒是慢慢好了一些。”罗知县叹息道。

    苏戈便没再说什么,忍着鄙夷看完信,秀眉微蹙,似有诸多不解。

    抿唇沉吟了片刻,又从头到尾认真看了一遍,这才下定决心,吩咐道:“他信中说什么,你照做便是。”

    “七小姐,天兵降世这么大的事,怎好隐匿不报,还要尽力封锁不让百姓外传,那万一将军府那边追究起来……”

    “不妨事,我家那边自有我来担待,也就迟报个三五天时间而已。哼,居然还要安排民壮百姓将天兵争斗现场周边全部围栅起来,不许任何人私自靠近,我倒要看看,他丁保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苏戈说完,提刀起身,两个丫鬟赶紧上前搀扶,她朝厅外走出几步,突然回头:“不对,那弓鹤云三年前不是死在南明山了吗,现在这黑头山上,又是谁在做主?”

    “弓鹤云好像有一个女儿,现在黑头山上,应该是她做寨主。”

    “女匪首?小淫贼?”

    苏捕头心里琢磨着,神情不禁严肃了起来。

    ……

    丁保自不知道他现在正身处本地最大最著名的土匪窝,也不知道苏捕头正在严肃分析小淫贼惹怒女匪首后被推出去砍头的概率,他这时正在认真浏览戚叔拿来的各类卷宗。

    卷宗的数目很多,也很详实,包括前四次天兵降世的时间,地点,详细经过,死亡人数,被天兵附体之人的详尽介绍以及三代宗谱,甚至还有天兵降世前后来自朝堂江湖的各种传言和消息汇总。

    相比较这些,最让丁保感兴趣的还是这位弓先生自己的总结推演。

    不过他看完后很失望,受制于时代的局限性,知识的片面性,这位弓先生尽管已经算是见识非凡了,但他卷宗里所做的几种所谓“大胆推测”搁在丁保眼里,却是无稽之谈,完全站不住脚,无论起始假设点是什么,解释推演到最后也都没能脱离封建迷信鬼神邪说的藩篱。

    又翻了一会儿,也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线索,丁保有些无聊,阖上卷宗,自穿越以来,第一次思索分析自身所面临的形势。

    对他而言,一般穿越者所要面临的三大难题,文字,语言,身份,都不算特别大的问题。

    身份自不必说,因为保有之前那位真实丁保的部分记忆,加之语言、文字方面的差异不算太大,经过几天的小心调试,语言问题现在已经基本解决,文字水平虽然差异很大,而且这个全靠手腕上功夫,取不得巧,但有昏迷的一日一夜做幌,勉强也算解释得过去,相信再用心练习个一年半载,应该也能恢复到六七分水平。

    除了这三大难题,他自然还有这个时代人所万万不及的三大优势,世界观,方法论,超人腕。

    他深信,只要这三大优势运用好了,绝对可以让他在这个时代混得风生水起,游刃有余。

    单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就足以让他面对所谓天兵神将时比其他人多了几倍的底气和胜算,更别说还有浸透着厚黑学与都市丛林生存法则的方法论,加上可以拥有难以想象超人能力的超人腕……

    正想得热血沸腾信心百倍之际,鼻端突然传来一阵饭香。

    丁保肚子里咕噜一声,回过神才发现,弓大锤不知何时已经安排人准备好了饭菜。

    灯香饭暖,已是晚间。

第11章 毒师是怎样练成的() 
壁灯莹莹,清辉盏盏。

    小姑娘显是沐浴过的,褪下了平日里穿的书生褐袍,换了身翠绿裙裾,怎么看怎么像一只新春枝头的清影翠鸟。

    小脸蛋清濯洁白,粉嫩嫩的犹如新剥的蛋清,浮着一层细腻的莹润玉色,新结的发髻微带着濛濛湿意,空气中,也飘着类似栀子花的清新芬香。

    饭菜有些出乎意料的简单,很家常的三荤三素,刀工一般,色泽较差,就连盛放的餐具也是极普通的粗瓷碟碗,搭配两双简单的竹筷。没有想象中满桌闪瞎眼的金银碟器、象牙玉筷,半点也不符合拥有如此规模书房的主人家的身份。

    唯一可取的就是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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