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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游戏不简单-第9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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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一个巨大的金色的如天王所持金轮状的东西正在空中盘旋,那灿若太阳的光芒正是由它放射出来的。

    它在空中摇摇晃晃,似乎已无力支撑,突然间,这金轮状的东西爆炸开来,巨大的冲击波仿佛一圈圈涟漪,迅速向四下荡漾开来,车夫老黄惊叫一声,一个懒驴打滚翻下车去,一头钻进了车底。

    而苏窈窈、白素和青婷三女却是避之不及,被那金光透体而过,三个美丽的少女摇晃了一下身子,就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金光消失了,空中的金轮也消失了,远近有几处火起,有硝烟升起,夜色重归清冷,静静地照在三具窈窕动人的胴体上。

    夜露晶莹,幽兰露,如啼眼。草如茵,松如盖;小径寂寂。

    油壁车停在那儿,两匹马儿茫然地打着鼻息,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时光荏苒,五百年后

    月上柳梢,华灯初上,正是秦淮热闹时候。桃叶渡旁,一个少年摇着小扇,施施然地走了过来。路上很多行人见了他都要热情地打一声招呼:“瀚哥儿”,那少年也是笑吟吟地还礼不迭,十分的客气。

    这位瀚哥儿一袭圆领袍衫,革带束腰,头戴一副无脚幞头,鬓边还插了一朵美丽的蔷薇花,衬得那俊美的容颜,未免显得有些妖孽。不过,没办法,这就是大宋的习俗,上到皇帝下到百姓,只要是个男人就喜欢簪花。33首发

    眼前这位簪花少年身材颀长、眉眼清秀,唇角儿不笑时也带着三分笑,微微地向上翘着,十分讨人喜欢。一双黑而亮的上挑眉,衬得他的眼神特别的精神灵动,顾盼之间仿佛会说话儿似的,比起那些满身油腻硬要簪花的男人可不同,大姑娘小媳妇儿的瞧见了他,总忍不住要多看几眼。

    此人名叫杨瀚,三天前还是咱大宋建康府南京街道司的人。街道司是主管城市街道的,其职能、地位大抵与后世的城管相仿,只过宋代的城管职能相当的多,几乎是集片警、环卫、税务、消防、物价检查、工商执法、绿化清洁、处理违章占道等事务与一身。

    能干这一行的,要么是牛二那般的泼皮无赖,镇得住人,要么就得八面玲珑,见风使舵,机警伶俐,可真要他跟人硬刚的时候,也使得一手好拳棒,不仅能屈能伸,也得能软能硬。

    杨瀚就属于后者,能说会道,机警伶俐,还有一身的好功夫。虽说是社会底层的一个小民,可这两宋三百年江山,是列朝列代中平民百姓生活最优渥、最富裕的朝代。

    如果你没有建功封侯、征伐天下的雄心,就想当一个平头百姓,又或者只有能力做一个平头百姓,那么你生在宋朝,便是修了几世的功德了,其他朝代,平民百姓的生活可是远远不及。

    所以,杨瀚这个大宋建康城的小城管儿,活得倒也是有滋有味儿的。可惜,三天前,他却丢了这个肥差。

    倒不是杨瀚秉公执法,得罪了什么大人物,也不是碰上了有什么背景的泼皮无赖,挤兑的他干不下去,是因为街道司的主司黎老爷看上他了,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33首发

    主司,那就相当于“城管大队长”了,人家是衙门里的人,而像杨瀚这种,都是由主司负责招聘的,所以准确地来说,杨瀚端的就是人家主司老爷的饭碗。能成为主司老爷的乘龙快婿,那是祖坟冒了青烟才对。

    可是,杨瀚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跟建康城的城狐社鼠们十分熟稔,耳目非常灵通,对于这位主司老爷的宝贝女儿,他了解的比主司老爷自己还清楚,怎么肯答应。

    黎老爷这个女儿叫黎秀,生得倒也标致,可就是闱中不甚检点。杨瀚听到的消息中,这位黎姑娘有过几个相好儿的,还曾为最近一个相好儿的叫沐丝的秀才堕过胎,两个人到现在仍是勾勾搭搭、不清不楚。

    常言道,宁可娶妓从良,不娶红杏出墙,杨瀚也是个志气男儿,才不给那姓沐的当刷锅的,背后遭人指点,惹人耻笑。因此上,杨瀚是使尽浑身解数,不惜自污,死活不肯就范。

    可这黎老爷也不知道是哪根筋儿不对了,居然不懂得强扭的瓜儿不甜的道理,居然用辞了他的差使相威胁。杨瀚自然是不肯屈从的,于是他就失业了。这两天街上的人提起消失了的杨瀚,许多人不免就长吁短叹,替他惋惜一番,却不想今儿个傍晚居然露面了。

    桃叶渡旁有一家食馆,杨瀚走进去,捡了张桌子坐了,扬声道:“掌柜的,鸭血粉丝汤一碗,蟹黄包子一屉,再打一角酒!”

    系着围裙的杜小娘一见是杨瀚,心下欢喜,姐儿爱俏,谁不爱看俊俏后生?她和爹爹打理这店,每次杨瀚来了,那鸭血粉丝汤都是材料十足,还舍得给他放勺胡椒。她马上脆生生地答应一声,便忙活起来。

    杨瀚扭头一瞧,看见挑担子经过的老范,忙又喊一声:“嗨!老范,进来进来,给我切半两羊肉、一副猪胰子。”

    这老范是个挑担卖熟食的,杨瀚也熟悉,一听他叫,忙挑着胆子进了店来,放扁担一放,案板往杨瀚桌上一放,拈了块羊肉就切起来,一边切一边笑道:“瀚哥儿这是另谋高就了,如今在何处发财啊?”

    杨瀚等地就是他这句话,他傲然向四下瞟了一眼,见众人都竖起了耳朵,这才矜持地一笑:“谈不上,谈不上,就是承蒙咱建康府通判李老爷赏识,现今在李府做了个小管事。”

    老范吃了一惊,惊叹道:“哎哟!可了不得!宰相门前七品官呢。瀚哥儿你这到了通判李老爷府上做管事,怕不比黎主司身份低吧?”

    杨瀚淡淡一笑,不好吹捧自己,不过也不否认,显然是默认了他的话。本来么,要不他今儿个为什么簪花打扮,腰间还系了个香囊,风流倜傥地出现在他以前负责的地段儿上啊?

    衣锦还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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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画像(四更)() 
“你,你画的是什么啊?那个美女是真实存在,不是纹在他的胸膛的人脸啊!”

    “懂了。”

    掌柜立刻提笔修改。

    不一会,成品出来了。

    这一次,美女脸,没出现在胸膛,而是下移一些,印在少年的肚皮上,显得更恶心了。

    “独立!独立!不是印着的!”

    “独立?”

    刷刷刷。

    不一会,画又出炉了。

    只见少年的一只脚抬起,金鸡独立,美女脸仍然印在肚皮上。

    啪!

    书生一拍自己的额头。

    “不是金鸡独立!美女,美女脑袋你们知道吗?就一颗美女脑袋啊!”

    “懂。”

    掌柜得再画,这一次书生紧盯着。

    只见掌柜的,先画了一个椭圆西瓜的外形,然后将美女脸花在了西瓜里面,画纸旋转一百八十度,给书生看。

    “美女脑袋。”

    “少年!少年呢?还有,圆的,正常人类的脑袋,不是像西瓜一样的脑袋啊!我,我要被你气死了!”

    刷刷刷。

    掌柜,这次总算把西瓜美女和少年组合在一起了。

    只见画里少年抱着一颗印着美女脸的西瓜,呆呆的站着。

    “像,到底是像这么回事,可我怎么感觉还怎么别扭呢?”

    掌柜的倒是公事公办,说道:“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没有的话,这张通缉令就传出去了。”

    “应该没有了”

    “好。”

    掌柜刚要拿起‘通缉令’,忽然似是想起了什么,停顿了一下,问道:“对了,请问红梅是”

    “马!我的爱马!能与我饮酒,能与我饮食对唱的大枣红马!”

    呲啦。

    撕纸声陡然响起。

    掌柜的面无表情将‘通缉令’撕得粉碎,对身后的伙计说道:“把他轰出去。”

    “是!”

    “干,干什么!你们要干什么!我爱马被抢走你们就不管了吗?这还是赫赫有名的白柴客栈吗?红梅与我有恩,是我挚友,它与人无异!夺我红梅者,就是夺我挚友!你们白柴客栈理应帮我讨回公道!理应!!”

    书生的大叫声逐渐远去。

    直到轰的一声,彻底无声。

    掌柜后面的伙计,此事小声说道:“掌柜的,这痴呆书生虽行事可笑,但此人在我们客栈出事,确实需要我们出面解决,否则日后被江湖同行知晓,必留说法。”

    “此事你们别管,我自有安排,你们谁也别传出去。”

    伙计脸色微变。

    “难道此事不简单?那么那书生”

    “找人做了,隐蔽点。”

    伙计神色一凛,恭敬地道:“是!”

    将人打发走,掌柜的独自走到楼上天字一号贵宾间。

    轻敲房门。

    “进来。”

    咯吱。

    推门而入,关好大门。

    掌柜的恭敬地行礼。

    而房间里,则坐着一位双手绑着一圈圈粗壮铁索的男人,正在细细品茶。

    “何事?”

    “铁老大,有人在我们客栈抢了匹马。”

    “这种事也要找我报告?”

    掌柜身体一颤,连忙将头埋的更低,小声说道。

    “确实是小事,但发现者称抢马的人,抱着一颗人的脑袋,那颗脑袋能说话,能呼吸,活生生的,恐怕是怪异。”

    “活的脑袋?”

    铁索壮汉终于正眼看向了掌柜。

    “详细说说。”

    “今日夜里,一少年抱着一颗活生生的女子脑袋,骑着一匹即将累死的黑色骏马,冲入客栈马厩。扔下累死的黑马后,不知是少年的眼界非凡,还是刚好运气使然,立刻骑走马厩里上好的大枣红马。所有行动,都被大枣红马的主人亲眼撞见,我闻声赶出来时,刚好撞见少年抱着脑袋骑马离开的场面。那颗脑袋,确实是活生生的,那女人的眼珠子一直盯着我看,还会转动,不是死物。”

    掌柜的补充细节,并将之前楼下发生的事情,说给了铁索壮汉听。

    “听你所言,那少年应是灵武者,竟活抓一个怪异无论那怪异是什么级别的,都远非普通灵武者能够做到的。如此年纪就有如此成就此子潜力非凡,我需要去结交一番,提前留下良缘!若能拉拢”

    轻抚缠绕在手臂上的铁索,壮汉喃喃自语。

    嗡嗡嗡。

    缠绕在他双手手臂上的铁索,立刻发出共鸣似得震动。

    “好!有共鸣,此事可行!白柴峡谷是单行道,出了峡谷,若是走偏僻小道,确实无法预测走向。若是走大道,且不停歇的日夜赶路的话,以红枣马的耐力计算,必定需要在零安城更换马匹。那少年弃马又夺马,日夜赶路,必是有急事,不会在半路耽搁,所以我的计算应该不会出错。我若能以千里马,寻近道,完全可以赶在他之前到达零安城”

    铁索壮汉喃喃自语片刻,忽然朝掌柜的说道:“去备马,顺便联络其他兄弟,关注那少年的动向,一有消息,飞鸽传之。”

    “是!”

    等到掌柜的离开,铁索壮汉才又摸了摸手臂的铁索。

    “索庄大难在即,就立刻遇到贵人,当真天佑我索庄!结交那少年只是次要,真正目的,是结交少年背后的师傅和其势力!能培养出如此年少的杰出俊才,必是有名师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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