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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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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给狗喝酒?这样真的好吗?

    似乎早料到余泽的疑惑,吉安娜微笑的说道:“亲爱的。你很吃惊?”

    余泽点点头:“他们一直这样吃饭?”

    吉安娜点头说道:“赛门和莎莉就是这样。并不是我们只喂食给他们这些。而是他们只吃这些东西。他们很挑食。”

    余泽有点不敢相信道:“为什么?”

    他接着补充道:“我的意思是说……”余泽是想说,为什么狗不吃肉?

    但他忽然想到,为什么狗能听的懂人话?

    这个问题,如果余泽去大街上随便抓来任何一个人问,大概都会回答他,你是个白痴吗?狗当然听得懂人话,训练出来的嘛!

    但余泽知道。赛门不一样。

    他见到过宠物,甚至见到过很通人性的宠物。但绝对不会像赛门这样。

    所以余泽话说到一半,却没有说完,而吉安娜和约翰,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并没有解释和说明。

    吉安娜用玩笑的语气说道:“也许,他们的与众不同,是因为喝了约翰的酒?对吗?约翰?”

    约翰微笑的说道:“是吗?那孩子们,你们应该多喝一点。”

    祖孙两个开玩笑的对话,让余泽也放松了下来。

    是啊,这世间上。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又何必要弄个明白?

    余泽自嘲的笑了笑,抛开了胡思乱想的念头。

    这一顿饭,吃的温馨,让余泽第一次尝试到,那种三口之家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平淡,却令人舒心。

    这是余泽从来没有体会到的。

    在约翰和吉安娜面前,他很放松,好像什么都不需要想,只是吃饭,聊天,说自己想说的,再听听他们的闲聊。如此而已。

    余泽很开心,所以他喝了很多。

    饭后,吉安娜在收拾碗筷。约翰邀请余泽,去了他的书房。

    约翰的书房,与其说是书房,到不如说是一个小工坊。

    这里面什么都有。

    石料,刻刀,尺子。书籍,笔墨。宣纸,等等等等。什么都有。

    乍一看起来,好像很凌乱,但是仔细一看,每一样东西,却归类的很清晰,虽然并不算整齐,但主人想要找什么,并不需要去翻找,一眼就能看到。

    “随便坐,孩子。”

    天已经渐渐黑下来,房间很暗,约翰打开灯,并且戴上了眼镜。

    余泽注意到约翰身旁的桌子上,有一块玉,尚未雕刻完的玉。

    这块玉,方方正正,手掌大小,清莹剔透,肉眼看不到一点杂色。

    从轮廓上来看,雕刻的,似乎是一个人。但只从现在的料子来看,还分不清楚他雕刻的是什么。

    余泽好奇的问道:“约翰,你在雕刻什么?”

    约翰注意到他的好奇,他回答道:“你问这个吗?”见余泽点头,约翰说道:“我也不知道。”

    “你也不知道?”余泽很惊讶。

    “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孩子。”

    约翰将这块半成不成的玉料,拿在手中,说道:“问一个问题,孩子。从这块玉石,到我的手中,到雕刻成现在你看到的这个模样,你认为需要多长时间?”

    余泽对此并不了解,他琢磨了一下,按照手工时间推算,他给出了一个他认为很合理的时间:“大概,半个月?”

    约翰摇摇头,说道:“不,孩子。是八个月。”

    “八个月?”

    余泽无法理解。

    约翰解释道:“事实上,雕刻的时间,总共加起来,也不过六七个小时的时间,并且它们,都是在一天内完成的。”

    余泽更加困惑了:“那为什么是八个月?”

    约翰说道:“因为不是每一天,我都会想要拿起刀。而每一次拿起刀,我不一定会知道我要雕什么。而每一次下刀,我不一定都会下得去。”

    约翰将玉石放好,说道:“既然谈到这个问题,跟你说一说我的老师。”

    他解释道:“你大概也听珍娜说过,我的爱好很广泛。”

    余泽点头道:“是的。珍娜很崇拜您,在她眼中,您是个无所不能的男人。”

    约翰笑了一下,他说道:“你也一样,孩子。”

    约翰搬过来两个凳子,一老一少对坐着。

    约翰说道:“跟你讲讲我的老师吧。哦,我指的是,我在玉雕上的老师。他是一个中土人,比我年长二十多岁。移民过来。我认识他,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

    余泽接话道:“那一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见面。”

    约翰说道:“的确很有意思。但说起来,就是两个陌生人的偶遇。”

    约翰像似想起来了什么,他接着说道:“哦,不,应该是三个人,老师他还带着一个男孩。”(未完待续)

第八十三章 万物皆备人身世,还不迅醒失时悲() 
ps:看《道通》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那一天,我去镇上去购买一些工具。开车的半路,我看到有人在路旁驻留。那是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老人站着,男孩蹲着。因为当天下了雨,虽然晴天了,但路上有水坑,风刮上来的泥土在上面,很泥泞。我在想,他们很可能是想要搭车。”

    约翰笑着说道:“于是我停下车来,想要顺便载他们一程。”

    余泽能够想象这个画面。

    雨天,大道泥泞,一老一少,在路边焦急的等待。余泽心想,接下来约翰要说的故事,一定是一个好心人得到报答的故事。

    约翰载了这对祖孙,而老人为表示感谢,传了约翰一手雕刻的技术。

    余泽自动脑补这个剧情,只是约翰的话推翻了他的猜测。

    约翰说道:“当时我想招呼这位老人和孩子上车,但忽然觉得,那很不礼貌。所以我下了车,想要邀请他们两位上车。”

    余泽露出倾听的神情。

    “可是我下了车,还没有开口,那位老人就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约翰把手指放在嘴边,做了这样一个动作。

    余泽很奇怪,这个老人好像有点不太礼貌,约翰是好心好意要帮他们忙,为什么他们反而一点都不领情,看样子,好像还怪约翰打扰到了他们。

    约翰说道:“我当时感觉很困惑。接着我注意到,那个孩子,正蹲在水坑前,全神贯注的看着水坑。”

    余泽吃惊道:“他在看什么?”

    约翰说道:“我也不知道,所以很好奇。觉得很有意思。就站在这位老人的旁边,和他一起看那个孩子。”

    约翰的眼睛在往上移,露出回忆的神情:“这个小男孩,大概有*岁。他就蹲在那里,定睛的注视着水坑。这个孩子的脸,很干净。眼睛异常的亮。”

    余泽心想,*岁的男孩?这个年龄段的,要么是成天跑晒的小黑煤球,要么就是红脸蛋鼻涕虫。约翰说的这孩子脸很白净,八成是个小帅哥啊。

    约翰继续说道:“我站在那里。看着孩子,那位老人也不说话,我就陪着他看。当时我在想,小孩子,都是好动的,大概是有什么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大概一会就好了。”

    “可是这一站,就是一个半小时。”

    一个半小时!

    陪着一个老头在大马路旁看小孩子玩泥巴……哦。是看水坑。也多亏约翰有着个耐心!

    余泽忍不住说道:“一个半小时?约翰,你怎么有这个耐心?”

    约翰笑道:“我也不知道。不过事实证明,有时候。人还是有点耐心的好。”

    余泽说道:“我不明白。”

    约翰笑了笑,讲了接下来的故事:“刚开始,我跟你一样,觉得既然这位老先生和孩子没有上车的意思,我是不是该起车离开?后来一想,不如等一等。反正想要顺路稍载,人家也没拒绝。先等等,况且我也没有太忙的事。不碍事。”

    余泽微笑道:“约翰,你还真是好脾气,好耐心。”

    约翰摇头道:“不,算不的耐心。我等到后面,看天色也暗了,有些着急,忍不住对那老先生说道,老先生,他在看什么?”

    “老先生说,看造化,造化,可惜你一开口,就漏了。可惜了。”

    约翰的中土语说的极好,余泽有点发愣,脱口而出道:“造化?”

    约翰点头,说道:“是的。造化。”

    “什么意思?”

    “我也这么问,那老先生也没说话,倒是那个小孩子抬起头,模样看着挺委屈的说,造化没了。”

    “老先生就叹着气说道,时候不到,神散了,走吧。”约翰叹息的说道:“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但总感觉,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件错事。我没法回答,只能邀请两个人上车。”

    “上了车后,我问两位去哪。这老先生说,没个去处,走到哪算哪。”

    余泽噗的一声乐了,说道:“约翰,你这算是载了两个麻烦,赖上你了。你可怎么办?”

    约翰微笑道:“当时是有你说的这种感觉。不过这两位看着面善,也不像是坏人。况且我这屋子,平日也就我自己和莎莉,住了也就住了。”

    接下来,余泽也听明白了。

    约翰突发的好心,等了半老天,载了一对祖孙,结果等了许久,人家也没领情,上了车,就赖上了,跟着到了约翰的家中,就此住下。

    余泽好奇的问道:“约翰。他们在这里住着了多久?”

    约翰说道:“不多不少,正好三个月。”

    余泽有点不理解道:“三个月白吃白住?约翰,你真的是一个好人。也耐得住,要是我,直接赶人了。”

    约翰说道:“你也不用把我想的太好。当时的确也动过这个念头。不过后来一想,我这也不缺两个人的粮食,就当招了解闷的邻居,住了就住了。”

    余泽说道:“约翰,你以前的脾气也是这样的?我听吉安娜说过,你曾经参军,并说你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气性很大的人。”

    约翰点头道:“你说的没错。那是年轻时候的我。当时在军队,我遭过别人的陷害,我不愿意背上罪名,最终跟上头闹翻了,用了些把柄,以病因退伍。后来我做过很多工作,辉煌过,也失意过……扯远了,所以,脾气这个东西,无所谓强盛好坏。人年纪大了,身体托累了,回头想想从前。本来就是寻寻常常的事。过去了就过去了,脾气也就下去了。”

    余泽听得似懂非懂,又听约翰说道:“其实,说是老先生和他的孙子在我这里呆了三个月,满打满算。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因为白天的时间,老先生就领着他的孙子进山,晚上回来的时候,我也都睡了,他们也就在我这里早吃一顿。饭钱也都是按时付的。”

    余泽点头道:“还好。不算太亏。”

    约翰说道:“这样过了三个月,有一天。这老先生忽然找我聊天。我对这位老先生一向很尊敬,虽然我跟他交流的不多。吃饭的时候,他也不说话,但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巍巍的高山。”

    “老先生说。约翰,我们聊聊天。他说,我们爷孙两个,在你这里白吃白住了三个月,你有什么想法?”

    余泽心想,这话要是问我,那真是太尴尬了。怎么回答?说实话还是客气一下?

    约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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