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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匪徒-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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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他们也只差一个理由,一个收拾她的理由。

    “要吃点西瓜吗?”沙漠中,王胜捧着半只冰镇西瓜,一边舀一边问。

    他们已经连续赶路超过了四个小时,在这过程中,王胜的嘴巴就一刻都没停过。

    自从他说了那句话“知道的多的人会死得快”以后,迪妮莎就没给他好脸色了。

    或许她自己也很清楚组织对她的不满,可她却不会叛离组织。

    不是不能,是不会——她并没有找到值得叛变的理由。

    作为组织所培养的大剑,迪妮莎无依无靠,父母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被妖魔给杀害了,她也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

    而在成为大剑以后,她的人生似乎只剩下了战斗,永无止境的战斗。

    反正,叛不叛离组织,她的生活方式都只有一种——杀戮。

    这样的人生,她也一定觉得很失望吧。

    王胜这样想着。

    他其实颇为同情她,甚至是感同身受。

    在获得穿梭机以前,他的人生也是这样的,不是偷鸡摸狗,便是打打杀杀,没有亲人,没有爱人,甚至连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都没有。

    如果不是求生的意志仍在,他或许早就自暴自弃了。

    这是两个生活在不同世界的,同样孤独的人。

    就凭这一点,王胜也不想看到她最终下场凄惨。

    迪妮莎看着他那一副期待的模样,不耐烦地说:“絮絮叨叨了这么久,你难道一点都不觉得累吗?”

    王胜不以为意地耸耸肩说:“没办法,我天生话多,你不也一样么。”

    迪妮莎闻言竟是无言以对。

    其实王胜也早就发现了,迪妮莎虽然内心孤独,冷漠,但其实还挺能说会道的。这种人你不应该简单地用“话痨”去标记,他们有一个更加适合的词,叫“外向的孤独患者”。

    她轻轻抚着自己的额头,有些无力地说:“我开始有点后悔保下你了”

    王胜假装没听见她的话,将一瓶饮料丢给她。她下意识地接住,好奇地问:“这又是什么?”

    “可乐,一种碳酸饮料,味道还不错,你可以试试看哦对了,小心气泡冒出来。”

    迪妮莎面带着好奇,小心地打开了瓶盖,浅尝了一口。

    还别说,在沙漠中喝冰可乐,这种感觉想想就很带感。然而迪妮莎却皱了皱眉说:“味道是不错,但我的身体很排斥这种东西。”

    说着,她将可乐丢还给王胜。

    “呃身体排斥?是过敏吗?”王胜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喝可乐过敏呢。

    迪妮莎有些无奈地说:“虽然我的外表看起来与人类差不多,但本质上我是半人半妖,所以就算对人类的食物敏感也很正常。”

    王胜闻言吓了一跳,心想:我现在可也算是半人半妖,会不会也对人类的食物过敏啊?

    这么想着,他连忙旋开瓶盖,喝了一口可乐。

    一股凉气径直涌进胃里,浑身说不出的舒坦。

    过敏?

    并不会!

    王胜顿时松了一口,看样子自己并没有保留着妖魔的缺陷。

    每一种基因都有其独特性,狼族的基因能够使得他们觉醒成为狼人,但狼族因此变得嗜血,好战;妖魔的基因使得它们能够飞天遁地,幻化人形,但他们也因此改变了食性,爱上了吃人类的内脏。

    re在将妖魔的血肉埋进自己的体内时,虽然获得了力量与速度的提升,甚至继承了妖魔那强悍的自愈能力,可她们也为此牺牲了人类的感官,甚至随时有可能彻底丧失作为人类的资格,沦为妖兽。

    而灰太狼所培育的这种“始祖病毒”,最霸道的地方在于它只选择“最优”的进化方式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怎样的进化方式才配称为“最优”?

    体型是越来越大越好,还是越来越小越好?

    是要往触。手方向变异呢,还是往角质方向变异呢?

    究竟是三头六臂强,还是四足八臂强?

    答案谁都不知道。

    而“始祖病毒”所谓的“最优”,是植根于最初融合的基因的基础上的“最优”。这也是为什么王胜在三次吞噬异种细胞以后,仍然能保持人类的形态的原因,因为病毒一开始融合的便是他自身的细胞,以后不管他再吞噬多少异种细胞,异变的方向都不可能朝着王胜不想要的方向去发展。

    比如,他绝对不可能进化成“绿巨人”,哪怕他吞噬了浩克的细胞,他最有可能继承的天赋大概就是像“越愤怒力量就越强”这样的天赋,而不是变成绿油油的怪物。

    然而这些优势,王胜并非全部都知道,他仍在摸索中。

    忽然,他盯着可乐瓶口,眼神微变。他转头对迪妮莎说:“我们这样子,算是间接接吻吗?”

    “呵呵”迪妮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冷笑着转过身。

    “别这么冷淡嘛,我又不是故意占你的便宜。”王胜厚着脸皮凑上去说,说着说着,他又将那瓶可乐收回了戒指。

    他见迪妮莎神色古怪地盯着自己,便坦然笑道:“这么珍贵的东西一定要留着。”

    “”

    迪妮莎哭笑不得地举起巨剑,架在他的脖子上:“虽然我对于你吃我的口水也能这么兴奋这件事感到很费解,但还是请你把那瓶颜色古怪的饮品给丢了吧。”

9。进阶的能力() 
“我闻到肉味了。”王胜忽然嗅了嗅说,“距离这里大概还有两里地。”

    “狗鼻子。”迪妮莎给了一个自认为很中肯的评价,她那双银色的眼珠微微一转,道:“我感应到妖气了,在那个方向。”

    迪妮莎伸手指向了11点钟的方向,王胜朝她的手指方向望去,惊讶地说:“我闻到的肉味也是从那里飘来的。”

    “看样子那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了,居然有七只妖魔,看样子这个城镇的规模不小。”

    王胜闻言犹豫了片刻,对她说:“能不能给我留下一头妖魔练练手?”

    迪妮莎停下脚步,回头盯着他说:“你打算怎么办,当着人类的面变身?”

    “呃,这倒是个问题那我不变身,就以这样的姿态跟他们战斗,这总行了吧?”王胜想了一个办法。

    “行。”迪妮莎一口答应了,“但你要记住,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许在人类的面前变身,否则我第一个砍了你。”

    “啊?”王胜傻眼了,怎么能这样!

    只听她接着道:“我可不愿意让人误会我们大剑跟妖魔是一路的。”

    “好吧,我知道了。”王胜只好答应了她的要求。

    两人很快便赶到了迪奥镇。站在小镇口,迪妮莎身上的气质骤然一变,竟如一把出鞘的利刃般气势凌人。

    她的身影瞬间消失在王胜的眼前,即便以王胜强化过的视力也没办法捕捉到她的身影,他的视线中只有一道极为模糊的影子。

    这让王胜更加确信了一点:自己绝对不是迪妮莎的对手!

    迪妮莎一边数着数,一边挥剑斩杀着人类,在周围百姓的惊呼声中,她迅速斩杀了六名人类。

    “啊!”

    “大剑杀人啦!”

    民众们迟钝地发出尖叫声,等他们全部反应过来时,地上已经多出了六具尸体。

    “天呐,尸体怎么变成妖魔了!?”

    迪妮莎没有理会这些普通人,而是转身看着王胜:“还有一只,你能找得到吗?”

    你以为我是超人吗?王胜无奈地想,他的嗅觉的确很棒,但也只是对血气特别敏感,如果妖魔受伤了,他可以根据妖魔的血液嗅到他的位置,可如果是一名隐藏为人的妖魔,他就没办法了——他没办法辨别妖力。

    忽然,王胜在人群中嗅到了一丝古怪的气味,那似乎是人类的气味,但又跟一般的人类不同。

    王胜顺着气味,视线穿过人群,落在了一名少女的身上。那是一名看起来跟爱莉差不多大的女孩,容貌清秀可人,但目光呆滞,如行尸走肉般。

    她的身后站着一名二十好几的青年,青年双手搭在少女的肩膀上,面色有些惶恐。

    王胜摸了摸鼻子,再次嗅了嗅,眉头便皱了起来。那古怪的气味就是从那名橘发少女的身上发出来的,但她就是妖魔吗?

    “喔还是稍微有点本事的嘛。”迪妮莎盯着他喃喃道。她刚说完,就将王胜抓住了那名少女的手臂,将她从那名青年的手中拉扯了出来,他背对着那名青年,冲那名少女喊道:“妖魔就是你!对不对!”

    “这个白痴。”迪妮莎无奈地叹息着,紧握着巨剑,准备出手了。因为真正的妖魔是站在王胜身后的那个男人!

    然而叫她吃惊的一幕出现了:王胜在抓住了那名少女以后,立刻就拿出了一张折凳,作势要朝少女的脸上抡去,然而折凳最终却擦着少女的头顶顺势往后,一下子抡在了那名青年的脸上。

    咦,最终还是察觉了嘛。

    迪妮莎眼睛一亮,握剑的手也松了松。

    那妖魔忽然挨了这么一下,立刻捂着脸倒了下去,王胜得势不饶人,高举折凳便要使出“十八连拍”,谁料那妖魔立刻就恢复了原来的面貌,以迅捷无比的速度伸出爪子刺向了王胜的小腹!

    王胜只感到小腹一疼,心中大怒,一折凳用力地敲在了对方的脑袋上,直接把他给震晕了。

    他收起折凳,捂着小腹,转身看着迪妮莎,惨笑道:“失算了。”

    迪妮莎无奈地捂着半边俏脸,提着巨剑朝他走来。她倒持巨剑,用力往下一顿,巨剑便贯穿了那妖魔的头颅,将其杀死。

    “下次在对付妖魔前,你最好还是先弄一把像样的武器再说吧。”

    “我这武器挺不错的呀。”王胜迅速利用“肉。体再生”的能力治愈着伤口。

    “作为钝器,它不够长,也不够重,光从威力来说,它实在是担不起‘挺不错’这个评价。”迪妮莎评价完武器,又说:“另外,你挥舞它的时候,浑身都是破绽。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感觉你在挥舞它的时候,特别兴奋?”

    “”

    “好吧,我承认我有些兴奋过头了。”王胜无奈地承认。忽然,他脸色一变,显得很惊讶。

    迪妮莎察觉到了,问:“怎么了?”

    “我,我伤口居然已经愈合了!”王胜松开捂着伤口的左手,将衬衣拉开,露出了原本的伤痕处,迪妮莎很仔细地看了一眼,果然,刺伤已经不见了。

    她非常吃惊:“虽说我们在遭遇一些不太严重的外伤时能够修复伤口,但那也是需要使用妖力才能办到,你怎么”

    后面的话她没说完,但意思很明显,她在他的身上感受不到半点妖力。

    而王胜自己也很吃惊,他不是吃惊自己能在不动用妖力的情况下治愈伤口,而是吃惊自己愈合的速度怎么这么快!

    虽然他具备狼人血统、又学会了“肉。体再生”这个能力,但像这么快的愈合速度他也是很难想象。

    难道说“肉。体再生”等级又提升了?

    王胜猜得没错,他的超能力“肉。体再生”已经提升到了level-2。这也是他吞噬了妖魔的细胞以后所获得的好处之一。

    “你还真是与众不同。”迪妮莎想了半天才想到了这么一个形容词。

    “或许吧。”当王胜回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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