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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回避-第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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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直接插在了动脉上,一蓬血雾当时就狂喷了出来。看起来无比凄艳,陡然喊道:“退后!”

    这么一来,那不老尸冲过去的态势生生的遏制了,满脸不甘的退了回去!

    看得出来,它是真的很忌惮曹沅直接自刎于这里。虽然不知道它要活的干嘛,但想来如果这一世的曹沅直接自杀的话,对它的不老尸有很大的影响!

    “你很好,姐姐。”

    不老尸满是怨毒的看着曹沅,恨恨说道:“现在的你果然还跟千年之前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谢谢夸奖。”

    曹沅神色淡然,脖颈上血流如注,但是她防腐是感觉不到一丝半点的疼痛一样,清秀的脸上出现的一种锥心尸骨的疲惫和麻木,轻轻笑了起来:“心若勇敢。人便无畏,我从一生下来开始就被你欺负,活了这么大从来都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所以,我不好过,自然也不会让你好过。”

    说此一顿,曹沅扭头看了旁边的青衣一眼,神色之间的忧伤早就已经消失的一干二净了,眼眉低垂,忽然对着青衣鞠了一躬,用一种轻飘飘的语气和青衣说道:“道长,谢谢当年您的救命之恩,可是这一回,我真的不能再听您的了。您是个胸怀天下苍生的好人,也是个捍卫阴阳两界秩序的道门高人,这些都是您心中不容践踏的圣地,所以您绝对不容别人践踏!可是,我不一样啊,我没您那么大的本事,也没您那么大的志向,我就是个小女人而已,人家都说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女人的短见从古至今都是出了名的,要不然怎么会老是有男人骂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呢?所以说啊。我这个人眼光浅薄的很,也没有您那么大的胸怀,装不下这天下苍生!”

    至此,曹沅的头一下子抬了起来,脸色很复杂。但是语气却很认真:“所以,天下苍生与我何干?我救不了他们,也不想救!我很自私的,也很怕疼的,从来都不会为一个陌生人付出太多太多。因为我不是个伟大的人呀,对于我来说,我在乎的人可比什么天下苍生重要的多,哪怕世界血流成河,只要他活着,我便心安。”

    说到这里,曹沅忽然看了我一眼。

    她的目光……

    里面蕴含着很多很多我看不懂的情绪。

    我是个木讷的人,这大概也是屌丝的通病,但是她这时候看我的这一眼我却是记住了,永生不敢忘。

    或许,慷慨赴死之人的眼睛本身就很有力量吧。

    “好!”

    这时候,不老尸似乎被磨光了耐心,有些暴躁的说道:“你把脖子上的那东西放下来,我放你的伙伴走!”

    曹沅终于笑了,似乎在为自己一生终于能压制不老尸一次而开心,也似乎是在为我们能活着离开而高兴。

    “不行!”

    谁知,这时候多伦竟然吼了起来,然后一把捏着我的脖子就将我提了起来,吼道:“别人都能走,但是这个人今天走不了。他伤了我的眼睛,必须死!”

    强烈的窒息感涌来,可是我却忽然感觉到有些麻木了,没有一丁点对于死亡的恐惧,只是静静的看着多伦。

    “很抱歉。这个我不能答应!”

    曹沅在一边说道:“你要杀的人,恰恰是我一定要救的人,就算这里的人全死了,他也必须活着走出去!因为,他曾经无数次的救我。被尸蹩围攻,没人管我,就他扛着我跑,被咬的遍体鳞伤,被别人欺负。他不怕血溅七步也要给我讨个公道……一直以来,我都是他的累赘,可是这一回,我要救他一次!明白告诉你吧,他死。我死,他活,我留下来!”

    多伦不说话了,另一只没有被我刺瞎的眼睛里闪烁着近乎散不开的怨毒,明显是恨我恨的牙痒痒,我甚至都能清晰的听到他的牙齿咬得咯吱咯吱作响,明显在克制,也在犹豫!

    谁知,这时候不老尸竟然一下子朝多伦冲了过来!

    它真的是太恐怖了,浑身上下阴气澎湃,就像是瞬移一样,直接就出现在了多伦身边,然后一拳头轰在了多伦肋下,强悍如多伦竟然被这一拳头给崩飞了,我也啪嗒一下落在了地上,摔得就要跟断了气似得,全凭着一股子心劲儿半爬了起来,对曹沅说道:“放下刀吧,你这样做,我一生也不会安宁的。”

    这话。我没有说虚的。

    今天如果曹沅用自己的命给我们铺出一条生路,我真的没办法承受这样的情义,太重了。

    可惜,曹沅压根儿没有搭理我。

    这时候,多伦王子终于从地上蹦了起来。恶狠狠的盯着不老尸:“你要干什么?”

    “我说过,我已经答应了!”

    不老尸淡淡说道:“现在一切以大局为重,这几只小蚂蚁放跑了又能影响到什么?想必如果主人在,也一定会赞同我的做法的!反倒是你,因为自己的情绪一味的影响计划。我觉得你应该冷静一些好好想想,如果我这位姐姐自杀了,主人会是个什么态度吧,他布局了六百年的不老尸因为你的冲动被破坏了,你觉得他会放过你吗?不要忘了主人手段!”

    一说起那位主人。多伦也是狠狠打了个哆嗦,看了我一眼,那眼睛里的怨毒几乎是不加掩饰,最后也不知道废了多大力气才别过了头,沉声说道:“好,放他们走吧!”

    不老尸点了点头,一挥手,一道澎湃的阴气化成劲风就抽打在了那具水晶棺上,“啪嚓”一声,水晶棺直接被抽了个粉碎。露出了一条黑黢黢的隧道。

    看来那老宫女说的不错,出口果然是在水晶棺下面!

    “我希望你能兑现自己的诺言,只要我送他们走,你就好好留下来与我融合!”

    不老尸深深看了曹沅一眼,忽然笑了起来:“想必楼兰女王这点气度应该还是有的吧?”

    说完。它双手猛然一抬。

    这石室之内,顷刻之间阴风呼啸,一道道阴风原地席卷而起,化成了龙卷风,将我们所有人全都托了起来。然后不老尸一摆手,这些阴风席卷着我们就朝出口冲去。

    然而,别人想不想走我不知道,可是我不想走!

    “不!”

    我忍不住怒吼了起来,剧烈的挣扎着,一双眼睛完全是被曹沅吸引着的,她看起来仍旧是瘦瘦弱弱的,可最后却给我们这支小队撕开了一条生路,牺牲的,是自己!

    仿佛是落马山的一幕重现,我整个人都是崩溃的!

    “天哥!再见!希望还能再见!”

    曹沅忽然开口了,这一刻她竟然在黑暗中笑,笑的很干净:“我终于能为你做点事情了,一点都不后悔!刀百辟,心不易,我记住你和我说的话了,无论是生是死,你为我建立的信念和信仰,永不变!”

    ……

第0261章 行脚部落() 
水晶棺下的通道漆黑深邃,泛着一股子往人骨头缝里钻的阴冷。

    我整个人的思维都是浑浑噩噩的,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什么,似乎有万千纷乱思绪,又似乎脑海中一片空白……

    曹沅……就这么眼睁睁的在我眼皮子底下把自己交代出去了?

    到现在,我仍旧觉得有些梦幻,和她相处时候的种种就跟放幻灯片似得闪过脑海。

    忘不了那夜与她一起看大漠上空的苍月,无关男女之情,只是夜阑人静时一种朋友之间在精神上的无形沟通。

    我喜欢和她相处时候的那种感觉,现在这个社会太浮躁了。所谓朋友,不过就是大家一起出去吃吃饭喝喝酒逛个街看个电影,然后就成为了朋友,这两个字也一下子变得不是那么值钱了。可是与曹沅相处不一样,她很安静,我也不是个话多的人,我们的交流无关风月,只谈藏在心底的晦暗和伤疤,或许所谓的知心人说的便是我与她之间了,这种安静而厚重的关系,我特别珍惜。

    只是,如今终究还是失去了。

    难道……在这个狗日了的世界里,好人真的活不下去吗?

    前有张博文,后有曹沅……

    我在这条路上,到底还要失去多少?我努力的想抓住一切,可最终却什么都留不下,一切的一切就像是沙子,我攥的越狠,它们流失的越快,我越用力,心越疼。

    我有些疲惫的闭上了眼睛,下坠时候强烈的失重感冲击着我的神经,这条出口也不知道究竟有多深,似乎是垂直一路向地下凿出来的,足足过了有两三分钟的功夫,我整个人“噗通”一下坠入了水中,这通道下面似乎连接着地下水脉,不过我从高处坠落,再加上整个人浑浑噩噩,完全没有做出任何自我保护动作,所以在入水之前整个人完全是横向拍在水面上的,一瞬间产生的冲击力差点没拍死我,顷刻之间我张嘴就黑血出来了,然后整个人都被冷冰冰的地下水包裹了,口鼻之间、肺部,没少呛进去水,我就算是想挣扎都力不从心,而且这条地下水脉也不知道是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哪条水脉,水流很急、冲劲儿也很大,我一落水就被挟裹着朝前冲,整个人也渐渐的没有知觉了……

    ……

    等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一张不是很柔软的床上了,被褥也不是特别好的料子,但是洗的很干净,能闻到清爽的洗衣粉味道,比现在那些添加了太多香料、价格也贵上很多的洗衣液让人安心的多。

    身体仍旧是没有恢复,浑身肉疼。

    睁开眼睛四下打量了一眼,发现眼下我所在的地方是一间木屋子,非常简单的那种,倒是有点类似于伐木工在深山老林里搭建的那种工棚。

    这里。是哪?

    我记得我坠入地下河以后就彻底失去知觉了,后面发生了什么我也不记得了。

    吱呀……

    就在我沉思之际,木屋的门忽然被人推开了,一个身上穿着破皮袄的汉子走了进来,年纪约莫在四十岁上下。面部带着非常浓重的回民特征,眼窝深,鼻梁高,看着特别深邃那种。

    “感谢胡大,你终于醒了!”

    中年汉子看见我以后脸上很明显露出一丝惊喜。笑着说道:“你已经睡了整整三天三夜了,族长都好几次都说你已经不行了,没想到你竟然坚持下来了。”

    “你是……”

    我有些愣神,我们深入荒漠戈壁,足迹走过三个西域古国,没想到竟然还能碰到活人?于是我就问起了这男子的身份。

    这中年汉子看上去很健谈,往我身边一坐,就和说起了我昏迷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他的身上有特别浓重的茶香味,一闻到这味道,我对他的身份也就有了一个猜测,对他的戒备也就放下了想来,他应该是个正经人,观其五官面相,不像是那种能干出谋财害命事情的恶人。

    根据这个中年汉子的缓缓诉说,我终于知道在自己昏迷以后发生的事情了。

    这个中年男子名字叫做拉菲尔。名字取自于《古兰经》,大概的意思就是有才干、受人尊敬的意思,是个回民,也是个不折不扣的伊斯兰教徒,在这一带做行脚商人。

    准确的说,他其实是一个回民行脚部落里的一员。

    这种回民部落在古代的时候很多,一直延续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才一点点退出历史潮流,到了今天基本上已经绝迹了,就算有,也非常罕见,他们过着游牧民族一样的生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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