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综]这个游戏果然有问题!-第6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回答:

    双十一之际,谈这种让人羡慕的床戏问题,会不会惨遭毒手?

    但真实的拍摄并不是那样。说到拍床戏,大家一听可能觉得特兴奋,认为拍床戏是享受的,但对演员来说,其实更多的是忐忑,这种感觉不光女生有,其实男生也会有,而且可能要考虑的更多。床戏最难的是每个观众都是评审,大部分人都有过经验,所以每个人对你下一步该怎样去做会很有想法呃,好像回答的有点污。

    不良人里的床戏,说实话,刚接到通知,我内心就开始忐忑,担心台词会忘,情绪会怪。第一次拍,没有拍摄经验,害怕自己拍不好,又避免不了心里的情绪。倾国搽完口红,在我脸上亲的时候,我手心已经出汗了,因为觉得好尴尬,从来没有被亲过一脸。但是,还有更尴尬的,更尴尬的是要把手搭在女生胸部上,虽说私下都是好朋友都是哥们儿,但毕竟男女有别。当时有冲动说想说换种方法拍摄,但为了剧情需要,且作为演员总要面对很多状况,有些尴尬确实需要自己克服,所以最后只能对自己洗脑,把他们想象成男生的胸部来拍我觉得挺管用的。

    其实拍摄床戏,最担心的应该是有反应吧,这可能是终极尴尬了。还好这次拍摄并没有过多的情节,大家打打闹闹的就愉快的拍完了,反而忘记了很多紧张情绪。

    不过对于这部剧的床戏,我还是做了一些功课的。譬如我们拍戏的时候,天气很热,我又是特别容易出汗,所以简单地搽了搽身体,希望不要有汗臭味。但是,拍完后,我还是汗流浃背,那时的我不知道是热成那样,还是紧张的。

    不管怎样,作为演员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尴尬,但演员的本质就是为了诠释好这个角色,所以即便会存在尴尬,也要尽全力去演绎好,而不是放弃与回避。如果下一次有“评审”对我说:你拍的床戏既“生动”又“好看”,我想我会很开心。

    看完倾国倾城的回答,张子凡原来是个话痨,不说了,继续拍戏了,bye创建于 2016…11…11作者保留权利

    回答:

    好吧,答前先匿名,入行有些年头了,至于床戏嘛,也拍过那么几次,当然尺度不大,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样,最多也就做个样子,在镜头前看着像那么回事即可,其实每次拍时都挺尴尬的,毕竟那么多人看着,哪怕大家都挺敬业的,各司其职,但总是迈不过心中那道坎,跟我搭戏的也是如此,因此哪怕我们彼此都表演的挺卖力,但其实我们心里都清楚这是假的,所以意乱情迷是木有的,可能听起来有些敷衍了事,但事实就是酱紫啊,所以很抱歉让大家失望了,没有你们想象的小黄文(手动狗头)创建于 2016…11…03作者保留权利

    回答:

    这个话题应该去邀请男神加藤鹰来回答,人家可是从业二十年,而且真刀真枪啊!

    反正是我的话,肯定很尴尬,肯定会硬

    我记得从哪听过一个东西,男生硬的时候,或者正在做不可描述的事的时候如果受到惊吓就会yw,这你妹的拍激情戏露这么多,控制不住硬了,加上这尴尬的气氛,不委才怪!

    要我说,那些拍过大尺度激情戏的老男人们性|生活还能和谐的,绝逼脸皮和本大神一样厚,才能做到旁若无人,心无旁骛的入戏创建于 2016…12…10作者保留权利

72。第七十二章() 
欢迎进入防盗世界

    什么样的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

    回答:

    每年过年,我爸都会收到一块自制秘制的腊肉,已经20年了!这块腊肉每年要穿越3756公里的距离过来。om宋叔会带着家人每年在过年前一两个月,一定会来我家,送块腊肉,看看我爸,聊聊家常,过上一段时间,又背上一袋大米回去。年年如此,从不间断,宋叔说,腊肉是养了一年的猪杀的,得提前杀,不然怕我们家来不及。每年来我家,我爸总会特别高兴,拉着宋叔回忆他们年轻时候经历的事情,说说一年下来顺心不顺心的事情。我爸说,人生得宋叔一个知己好友,可谓满足。我爸也为了宋叔每年的大米,每年总是格外在意我姑姑家是怎么种植水稻的,总是在种水稻的季节天天去姑姑家帮忙,隔三岔五的去稻田里看看。直到大米收到家中,才放心得下。

    有回,我问我爸,宋叔为什么每年都来啊?我爸说,大概是想念的厉害吧,年轻的时候说要把家安在一起,后来没成功,也只能他一趟趟跑了,我这腰也不能长时间坐车。你宋叔不是一个善交际的人,每年他来,我都深深感觉到了他又过了孤独的一年。创建于 2016…11…20作者保留权利

    回答:

    曾经的某一天早晨,接到以前同事的电话,说有一份我的快递寄到了他们那里。

    当时只觉得不可思议,自己离开那家公司已经有三四年了,怎么可能还会有快递寄往那里,尤其是我也没有网购什么东西。

    一度以为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网店随机寄送的刷单空包,让同事帮我拆了看看。

    同事说你过来拿吧,貌似是本书。

    书是我曾经喜欢了很多年的一位杂志编辑写的,这位文笔优美的编辑每次只在杂志中写两页专栏,而我为此追了这本杂志很多年。当时特别希望这个编辑自己出书当作家,这样就不用每个月只能看她的两页专栏。

    这就是她时隔多年出的第一本书。

    我一头雾水不知它从何而来,直到我发现袋子里还有一张小纸条:妖精,这是你一直想要的书,一看到它我就给你买了寄过来,嘿嘿。

    落款是山大王。

    这个女孩我几乎,几乎就要忘记她了。

    她是我之前玩的网游中的一位好友,一次多人团的副本中遇到的小小网瘾少女。om因为我的名字是妖精,而她的名字是山大王,所以情投意合的成了游戏闺蜜。

    那时我俩都是虚度光阴的大四狗,每天都有大把的时间泡在游戏里培养感情,她跟我聊感情纠葛,我跟她聊寝室八卦,还说好谁先找到工作谁请吃饭。

    后来我成功应聘到之前那家公司,跟她汇报喜讯后她也确实千里迢迢坐着火车来蹭了我一顿火锅,完了还撸着串喝着啤酒一起表示友谊天长地久。

    却因为我的工作越来越忙,渐渐的再也不上游戏。她也找到工作后,交集越来越少。

    最初还会在qq里热烈的聊天,但没有游戏后,我们的生活彼此越来越两不相干,从最初聊得不眠不休,到渐行渐远渐无书。

    随着后来换了qq和手机号,彻底地失去了联系,就这样过去了几年。

    没想到她还记得我,记得我曾经说过的小小心愿。

    她买下了我想要的书,因为没有我的联系方式,只知道我当时应聘上的是这家公司,所以就心心念念的寄了过来。

    她不知道我已经换了几家公司,不知道我早已经不再喜欢那种文风,不知道我都快把关于她的记忆放进故纸堆中。

    她只是亲热的叫我妖精,落款还是那个俊俏的山大王。

    有那么很长的一瞬间,我拿着书茫然无措,希望自己能涌现出肺腑之言,感叹这失而复得的友情。

    然而没有。

    我像个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却挨罚的少年,满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巨大的,迷茫的,心酸。

    山大王。

    很想你。

    谢谢你。创建于 2016…11…18作者保留权利

    回答:

    买房那年,钱不够,首付也不够。

    有几个有钱的近亲,但是张不开嘴。因为估计张开嘴,也不会借给,不怨他们,毕竟有很多穷亲戚借了他们的钱不还,他们怕了。

    那时候首付12万就行,还差两万,给朋友打了电话,说:“我要买房了,你手上有现金的话,给我两万。有吗?”

    朋友姓王,大学老师,收入一般。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有。明天来拿。”

    第二天去拿,他那报纸给我包了,没留我吃饭,说是有事。临走给我说:“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还,我不急。”

    拿来之后朋友一直没要过,我也没钱还,心里觉得他肯定暂时用不着。到年底的时候,同学聚会,银行办房贷的同学做了首席,因为很多人都是他帮忙办的房贷,都笑嘻嘻的把他当财神爷供着。他说了这么个事“王同学,买房子找我办贷款。头一天说好的,首付16万,贷款30万。第二天他变卦了,非得首付14万,贷款32万。害得我重新走了一遍手续”

    我心里一惊:“我怎么不知道他买房?什么时候办的贷款?”

    “咦?你不知道?比你晚一天啊。”

    听完我就觉得哪里好像不舒服,干了一杯酒,压了压。还是觉得有点闷,去了洗手间,对着镜子,沉默很久,掏出电话问朋友,你怎么这样子?你也买房子,也用钱,你怎么不说?你?

    他就说了一句:“反正我比你有钱。”创建于 2016…11…22作者保留权利

    回答:

    我曾经是个不良少年,初中毕业,因为户籍问题,我没有报考本市高中的资格,只能去念中专,由于脾气倔强,不肯向本班的混混定期交保护费,终于在某天在校园里双方发生大规模斗殴事件(我由于事先得到风声得知他们要在放学的时候堵我,所以提前通知了初中同学赶到,双方算是势均力敌),双方都有多人受伤住院,身为受害的一方,我竟也被处分,我气不过,便退学了,之后在社会上四处打工两年,基本上底层的工作我差不多都做过,饭店服务生,家具厂工人,服装店店员,发传单的,最后一份工作是电脑城销售,某天,被一个在我们那实习的大学生哥哥教育一番后,我决定换一种活法,我想翻身,我要去念书。

    因为当时小,花钱没节制,虽然我上了两年班,但实际上没存下多少钱,勉强凑够了本地一所私立高中一年的学费3500元后,兜里只剩下几百元,家里也不富裕,所以我明白家里不能给我太多的支持,所以学习之外的开支我是能省则省。

    早餐在家吃,但午餐和晚餐就得在学校吃了,我每天都会带饭去学校,午餐时吃掉,晚餐花五角钱买两个馒头,就着自来水和带的咸菜吃。可能都是苦命孩子吧,在我上学一个月后,勇主动跟我搭话,我们成了朋友,但实际上我当时没有觉得他能真心跟我交朋友,因为他当时是我们那所贵族中学的校草,长的很帅,非常受女生欢迎,我以为他也就谨谨是客套而已,也或许是看我那副穷酸样,可怜我而已。

    勇成长在单亲家庭,跟妈妈生活,妈妈做些小生意,当时的家庭条件还算不错,零花钱很多,他每到吃饭的时候都会拉我出去一起吃,后来,干脆把充值好的食堂饭卡给我,就这样,直到考上大学之前,我一直就是白吃白喝他的。

    我真正把勇当成好哥们是因为一件事,某个周日,我在家看书,突然接到勇的电话,说就在我家附近,能不能到我家来玩,我由于自卑,没有邀请过任何同学到我家做客过,当时我家图房租便宜,在火车道后面的贫民区租了一个小房子,偏僻难找不说,单元对面就是一个垃圾堆,夏天味道极大,但当时我已经想不到任何理由拒绝他,只能硬着头皮告诉他地址,他找了很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