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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轩:“……”
小白骑士:“……”
林轩懵逼中,道:“那你就不能早点告诉我吗?”
如果这个赤身**的男人早点说出了事情的真相,林轩也不会在那里大卖情怀了,还要费这么多口水跟他谈大道理,结果药根本不在他那里,真是浪费时间,浪费情怀,浪费口水。
那男子腼腆地笑了一笑,说道:“我刚刚正准备说呀,可是你打断了我,我也很无奈呀。”
林轩:“……”他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囧。
人生尴尬巅峰。
自己大卖情怀的原因竟然是自己。
最关键的是别人都还没有说什么自己因为自己大卖情怀而痛骂自己。
内心悲催。
崩溃。
许许多多的负面情绪缠绕在林轩的心头,他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被抛弃的怨妇的感觉。
林轩扭过头,看了眼小白骑士,拉着他进入了暗洞,“打扰了。”
男子笑呵呵说道:“不客气。”
就在林轩进入暗洞以后,那男子又是把床重新放好。
“宝贝,我们继续吧。”
“刚刚真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这两个人是你找来的呢。”
“宝贝,你真是想多了,我找他们来干嘛呀?”
“哎呀,人家以为你要玩那种很坏很坏的游戏呀。”
“哈哈,宝贝你想多了。”
俩人继续。
林轩听见上面的声响,整个人默不作声,没想到随便玩个虚拟网游,还会被NPC秀一脸恩爱,他现在可是伤不起的单身狗。
林轩到现在以前虽然有几个女朋友,亲亲摸摸搂搂抱抱等事情都是干过的,但是触及人生大事的第一步他还没有尝试,按照最真实的了解来说,他应该是没有动心。
当时找对象也只是随便玩玩而已。
林轩是个责任心很重的人,如果他做出了那种事情,定然会负责到底。
最用心的,可能还是婉儿吧。
林轩的爱情史算是十分坎坷的了,他并没有少撞过墙,但他也不是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人敬他一分,他敬人一分,就算是对自己喜欢的人,若是做得太过分,他也不会再去多看一眼。
但是,就是这种悲催的理念导致他的爱情很不顺。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想你是一种美丽的忧伤与甜蜜的惆怅。心里面,却是一种用什么语言也无法表达的温馨。
——这就是初恋的感觉。
初恋最是无法让人忘怀,那是青春的起点,那是青涩的见证,那是感情最初的样子;也是最容易失去,最容易想起,最容易悸动的感情。初恋,也是让人恋恋不忘,却始终无法得到的。
命运让我在生命中最美好的时间里与你相遇,与你相爱,这就是我最珍贵的记忆,即使最后陪在你身边的不是我,我也不在意,只是希望以后的你一切安好,遇见那个可以让你安稳度过一生的人。
但我还是奢望在白发苍苍的时候能跟你在街角的某个角落里不期而遇,在有生之年再见你最后一面,了却我此生最大的遗憾。
此去经年,岁月无痕,再次听到别人提起你,夸赞你的美丽,瞬间又想起了你当年青涩的脸。我想,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都不及我当初第一次见到你。
初恋之所以如此让人魂牵梦萦,不是因为那时候的感情有多轰轰烈烈,而是因为那是我们整个逝去的青春,得不到的爱人最难忘怀。
是否幸福轻的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烂熟透红空洞了的瞳孔,终于掏空终于有始无终。
当我们很爱很爱一个人的时候,觉得这个人就像吸进肺里烟一样,觉得自己可以为了她失去一切,也可以为了她做尽一切。
我们甚至会觉得此生惟她足矣,生命中不能没有她。但是当拥有了她以后,却又开始怀疑自己真的有这么爱她吗?
柴米油盐、日渐重复的生活磨平了她在你心里留下的悸动,也磨伤了她那张当初将你深深吸引的面庞。
她容颜的变化,你深深的看在眼里,也在心里留下了波折。
你知道她是为了你,为了这个家才会苍老的这般快,你的心里感谢她的付出,但也仅仅只剩感谢了,没有了那颗悸动的心、只有空洞眼眸。
这时候你的生活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新鲜的人儿。
也许是在街角的匆匆一瞥,你看到了她;也许是你们工作的地方新来的一个同事,你是她的上司;又或许是你出差的时候一次意外的邂逅。
总之,你立刻被她吸引,无法从她身上移开你的目光。
当你感受到一颗沉睡多年的心怦然而动的时候,你想,也许这是你们命中注定的一次相遇呢!
你知道自己是一个已经有妻子,有孩子的人了,但你却无法抵挡这朵散发着芬芳红玫瑰,它对你仿佛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当初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发妻,已经成了你眼里的一粒饭粘子,你再也无法记起当初她在你眼里是一朵需要呵护的娇嫩的白玫瑰。
你只道:有花堪折直须折!
你回到家里,出于愧疚,立刻从背后拥抱妻子,但是心里隐隐浮现的却是外面那朵红玫瑰的面容。
第227章 惊艳时光,温柔岁月()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你终于对妻子坦白了,她红着眼眶告诉你其实她早就知道你隐约不对劲,只是没想到这一天还是来了。
你们和平的分手了,她带着你们的孩子悄悄地离开了,没对你留下只言片语。你心里很闷,莫名伤感,只觉得在空荡荡的房子里连呼吸都不通畅了。
你去找了红玫瑰,她果然能够让你感到快乐,忘了那股不通畅的感觉。于是你更加喜爱她,每天都觉得离不开她,那段时间,你仿佛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如此喜爱一个人。
很久,你觉得是时候结婚了,你得给红玫瑰一个家。于是你们筹备婚礼,在很多朋友的见证下,你说你爱她一辈子,不会辜负她。但你却忘了很多年前,你也曾对另一个年轻的女子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但你却弄丢了她,也背弃了你的诺言。
婚后最开始的几年,你过得很是开心,觉得这才是圆满的人生。爱的人在身边,怎么能不开心呢?
但是时间就像一个检验真理的魔咒,所有说谎的人无论过去多久,都会在它面前溃不成军,灰飞烟灭。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你开始觉得红玫瑰变了,不再让你着迷。得到一个深爱你的人很难,但是失去一个深爱你的人却很容易。
你对红玫瑰没了热情,没了喜爱,开始各种看不惯她,嫌弃她。她在你眼中不再如朱砂痣烙印在心口,而是如蚊子血般烦人。你在一个醉酒的夜晚,忽然想起了你的前妻,她是你的初恋,曾经刻骨铭心的人。你忽然抱头痛哭,哭的十分狼狈,像个孩子般。
你想起了你们曾经的过往,曾经的誓言,还有曾经的家和你们唯一的孩子。
你很后悔,曾经说要照顾一生的那个人,你将她生生的弄丢了。你知道你再也找不回她了,因为她走得决绝,了无音讯。
一夜之间,你仿佛老了十岁。但你也顿悟了,生活本就如细水长流,不是一时的激情可以取代的。
你回到你和红玫瑰的家,向她忏悔你的过错,告诉她你不会再离开她,不会再忘记你们之间的诺言了。
你想的是,以往的错误不能再犯了,既然前妻已无法弥补,那么就好好的对待眼前的人吧。人活着,总不能辜负了所有爱着自己的人不是吗?
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两朵娇花都不该被辜负。一朵惊艳了时光,一朵温柔了岁月。
林轩不准备做个摘着两朵玫瑰花的人,他真正要做到的也只是一句老话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他是那种可以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的人。
“唉……”林轩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内心当中有些说不出的感觉,在这个暗洞里还有,自己正上方正在干一些羞羞事情的男女,林轩早已经不在乎了。
“小白,点灯。”林轩道。
小白骑士也是一道圣光打出。
在黑暗中的照明效果,光远远要比火光好得多。
火在照明的同时还带来了这温度和温暖,所以导致了在单纯的照明度上比不过纯净的光。
暗洞走到底部还是一扇门,和之前一样,这扇门并没有上锁,只需要拉开把手就能进去。
林轩现在心虚,他很害怕打开门,看见的还是一种超脱想象的画面。
明明现在整个游戏的画风都是很正常的末日画风,而自己头顶上的两个人居然处于一种纯爱小说的画风。
只希望这个修普洛斯不要让自己太失望。
“吧嗒。”
林轩拧开了门把手,打开门后看到的是一个杂乱的房间。
房间不大,但是显得很拥挤,没有床,只有满满的三架书柜,地上洒满了各种药粉和草药。
空气中弥漫着许多新鲜魔药的味道。
林轩和小白骑士被一个矮瘦中年人吸引目光,他时不时的放起两片草,要在嘴中进行咀嚼,然后皱着眉头将草药吐了出来,重新在书架当中翻阅书籍,并且在他的实验台上放置着许许多多已经磨好的药粉和试管。
正在专心做实验的修普洛斯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门被打开了,而坊间里多了两个陌生人。
他正在一心一意的钻研着一个新的药品,这个药品事关重大。
只要这管魔药炼成了,就能拯救万千生灵。
“咳咳咳。”林轩尴尬的干咳几下,希望可以引起修普洛斯的注意。
“滚。”修普洛斯头也不抬的说道。
林轩:“……”
林轩话锋一转,道:“唉,你哥哥死了。”
听到这句话,还在埋头做实验的修普洛斯却像是被针扎了一样,猛然间回头,“我哥哥死了?”
修普西斯矮瘦的身体与身材高大的修普西斯完全不一样,但他们的面孔和五官却是出奇的相似,这才像是兄弟,但是如果这两人并排走在一起,并且穿着亲子装的话,绝对会有人把他们认成父子的。
林轩接着说道:“对,你哥哥,修普西斯死了,被黑暗大咒师——罗卡德杀死了,他临死前让我来告诉你,罗卡德可能会利用他的黑暗咒师来进攻贝森德,并且现在有几个村民被罗卡德抓走做了实验。”
修普洛斯一脸认真说道:“这个我早就知道了。”说完修普洛斯也是深深地叹了口气,“只是我没想到哥哥他会死,就在几周前预言师曾经找到过我,他早就跟我说过,贝森德最近会出大乱子,直到前几日的兽族部落入侵,我还以为这就是他所谓的大乱子。”
兽族部落和人类帝国打仗的事情从来不算少数,在边境这样的小镇当中,他们两国经常会发生小的摩擦,当然了如果向边境一线重要小镇被攻破,可能会影响这个国家后期的发展。
修普洛斯以为这就是贝森德的大乱子,当时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