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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的瓦罗兰-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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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其中的道理,林恩自然也懂,凶兽的血肉骨髓,天生带着罡煞,就像巨龙的精血,即便离了千里万里,隔了百年千年,它们的意志依然冥顽不化,存在感爆表。

    “不过这杆枪上的血迹,到底是那凶兽本身的,还是其他人的?”

    林恩自然不会相信,自己会是这杆枪的第一任主人,他想到了另一种可能,这杆枪该不会是一把吸血魔枪,能够吸收其他生灵的鲜血,枪杆上的血迹就是那么来的?

    林恩看着那鲜红妖冶如同翠玉一般枪杆,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这里面的血迹太晶莹鲜活了,就像是刚沾上去的一样。

    “其实要验证自己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滴一滴鲜血上去就行了!”

    话是这么说,滴血认主的套路也都是这么玩的,但林恩心里却感到很不踏实,下意识觉得这样搞会很危险。

    “反正我又没打算当枪战士,这把枪就算再好,对我来说也没用,还是别乱来为妙。”

    林恩的确不想学枪,毕竟枪术的入门门槛还是很高的,而且狂战士普遍没这方面的天赋,要是没人教的话,就算他苦练个十年八年,最后只怕也是瞎几巴打,战斗力说不定比空手空脚还低。

    当然,若是有赵信那样的枪术高手来教的话,那又是另当别论了,林恩对信爷那手菊花神枪还是很感兴趣的!

    “信爷”

    想到大名鼎鼎的德邦总管,林恩下意识地展开了联想,“这杆枪该不会是他的吧”

第七十二章 效仿() 
林恩会联想到赵信,这并不奇怪,毕竟信爷绝对称得上是瓦罗兰大陆上最有名的用枪高手,而且他也确确实实在诺克萨斯的角斗场里呆过。

    不过林恩很快又否决了这个猜想,原因很简单,当初信爷待的角斗场可是在诺克萨斯都城,跟狂风城相隔数千里,就算当年他逃离角斗场时真有留下兵器,也不可能辗转流落到狂风城来。

    “也不知道当年信爷是怎样在角斗场中度活下去的”

    林恩面露神往之色,在真正有了解过诺克萨斯的角斗文化后,他对这位如磐石般坚强、如莲玉般自好的‘维斯赛罗’是真的很佩服。

    老实说,他以前对赵信的印象,还停留在德邦三基友、菊花信这些诙谐肤浅的理解上,可随着他对瓦罗兰、对赵信的了解越来越多,就越发现信爷绝不像自己所了解的那么简单。

    首先,德邦三基友明显是无稽之谈,赵信乃是嘉文二世亲自从诺克萨斯救回来的人物,跟二世皇帝有着同生共死的铁交情,就凭这一点,他绝对算得上是皇子和盖伦的长辈,就算不是爷爷级的,起码也是大叔级,而且赵信为人低调寡言、厚重内敛,就算他跟皇子和盖伦的关系真的很好,最多也就是君子之交,绝不会像啦啦啦德玛西亚说得那样浮夸,可攻可受菊花基。

    其次,他先前对信爷的实力绝对是低估了。

    以前在洛克法的时候,林恩闲来无事,曾对瓦罗兰的英雄们排资论辈,在他看来,像瑞兹、泽拉斯、贾克斯这样深不可测的存在无疑是超一流高手,而剑圣、李青、潘森这样的要弱一些,算作一流高手。

    至于赵信,林恩以前是将他跟德莱厄斯、塞恩之流归于一档,只能算作是二流高手,可现在想想,信爷的实力绝对被他严重低估了。

    “我只道信爷是唯一一个从诺克萨斯角斗场逃出来的高手,却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当初是谁救得他!”

    德玛西亚皇帝嘉文二世!

    讲道理地说,这家伙根本不是在救他,而是想要将信爷置于死地。

    “很明显的道理,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对立多年,若是知道他们对手的皇帝深入自己的国都,诺克萨斯人还怎么坐得住,肯定会高手尽出,不惜一切代价将他留下”

    事实也正是如此,当时嘉文二世帮助赵信从角斗场脱身而出,很快就被诺克萨斯人发现了,他们暴跳如雷,甚至连达克威尔将军都被惊动了,严令部下,无论如何一定要将他们追杀!

    毕竟在诺克萨斯人看来,嘉文二世孤身深入诺克萨斯都城,还搞出这么大的动静,这简直就是一种莫大的侮辱和挑衅,若是让他们逃了出去那还了得,诺克萨斯肯定会被全天下人笑话的。

    更何况,维斯赛罗当时是诺克萨斯人心中最大的偶像,不知有多少人一直在等着他挑战各种不可能、创造各种奇迹,他简直就是诺克萨斯国宝级的人物,若是让他被德玛西亚人救了去,这真就是天大的讽刺。

    所以说当初信爷和嘉文二世从诺克萨斯逃出来的过程绝不像史书上写的那么简单,这绝对是一段史诗之旅,充满了各种惊险和奇迹。

    “啦啦啦德玛西亚里信爷有句台词,我爷爷可是赵云只怕他这段经历,比当初赵云在长坂坡七进七出可传奇多了”

    诺克萨斯是瓦罗兰大陆上当之无愧的霸主,它的国都说是龙潭虎穴一点都不为过,可就是这样,信爷顶着整个诺克萨斯的追杀,依然将嘉文二世护送回了德玛西亚,这份实力如何能让人小窥?

    “就是退一万步讲,要不是因为信爷有这个实力价值,嘉文二世会冒天下之大不韪,舍身犯险、不惜代价将他救出来吗?”

    “嘉文二世之所以愿意这么做,无疑是因为他觉得信爷有这个价值,值得他赌上一切去搏一搏!”

    这么一推敲,不难发现信爷的实力绝对不止是二流高手,只怕他真正的实力,在那些一流强者中都是拔尖,不然嘉文二世也不会不惜血本将他挖回德玛西亚。

    “信爷肯定是有什么独特的法门,保证自己在角斗场中心智不失、神明自守,该杀伐的时候果断,该淡定的时候自然。”

    林恩很笃定这一点,算上在路上的日子,他成为一名角斗士也算有些时间了,他知道这是个充满凶险和罪恶的职业,要是没有个好的调节心理、疏解情绪的法子,早晚有一天他会被折磨得发疯。

    “可是就算知道了这一点,我又该怎么做,才能保守住内心的清净安宁呢?”

    林恩感到有些头痛,他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心境越来越乱,脾气越来越坏,越来越容易暴躁愤怒——这也正是角斗场想要的,他们会用各种方法刺激角斗士,让他们变得就像易怒的公牛一样,一点就炸,这样子打出来的比赛才够血腥刺激,夺人眼球。

    林恩自然不想自己沦为这样的存在,他既想在角斗场中磨练自己,打出风格打出气势,最好成为‘维斯赛罗’那样的存在,这样说不定嘉文四世就会走他爷爷的老路,特地跑来救自己,成就一段佳话,但他也不想迷失自己,沦为一个毫无理智情感可言的侩子手。

    “要是自己上辈子学过佛法就好了,白天杀人,晚上念佛,想想都觉得很有范”

    可惜林恩并不是佛教徒,唯一记得的佛经,也就是几句‘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这类的箴言,用来装逼还好,用来修心养性绝对不行。

    “要不像迅哥儿一样,在一个显眼的地方刻一个字,时时警醒自己?”

    林恩突发奇想,他想到了一个笨办法,迅哥儿曾经在课桌上刻了个‘早’字,用以时时提醒自己,古人也有悬梁刺股的说法,用来警醒督促自己,那自己何不也效仿一下?

    “至于刻在哪墙上地上都不行,鬼知道什么时候会换地方”

    “这么说来,只能是刻在自己的身上了。”

    林恩有了主意,他决定刻在手心,这样一握拳一用力便会感到疼痛,便会想起这个字来,达到警醒的作用。

    “但愿到时打架的时候,不会因此而分心走神,被人抽冷子给砍了。”

    林恩又有些小忧虑,但终究还是觉得,比起死亡来说,成为一个灭绝人性疯子更加可怕。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刻一个什么字好呢?”

第七十三章 第一战() 
“善字怎么样,时时警醒自己,要秉持住心中的良善”

    “不好我可是在角斗场中,刀尖舔血,朝不保夕,必须要杀伐果断,一味的善良只会作茧自缚,给我添堵作乱。”

    “勇字怎么样,勇字象征着勇武果敢,势不可挡,在此心境下,可破一切势,阻一切乱。”

    “不妥勇字虽好,但过刚易折,而且我现在的心境,也驾驭不了它”

    林恩隐隐觉得,赵信当初便是秉持着一股‘勇气’,养心中浩然正气,破一切虚妄污垢,即便身在囹圄困境,却依然得大解脱,大自在。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单凭这一句话,就看得出信爷的心胸胆魄,如同猛士一般,直面惨淡的人生。

    这无疑是一种天赋,不是光靠想,光靠刻一个‘勇’就能领会到的,林恩还是有这个自知之明。

    善、勇不行,那么忠、义、礼、信这些纹身常备的装逼词就更加没用了。

    “其实无论写什么字,不过是走个形势,图个自我安慰罢了,真要狂暴起来,哪还顾得了这些?”

    林恩不无自嘲地想,诺克萨斯的角斗场成立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硬骨头没对付过,在这个地狱炼场中,谁也不能独善其身,唯有同流合污,比别人更狠,比别人更坏,才有可能活的更久。他之所以想刻几个字,不过是抱着种侥幸心

    理。

    “要不就刻个‘卍’字吧,不但意境深远,禅意满满,而且以后出掌打人的时候,一个大写的‘卍’字甩到别人的脸上,就可以名副其实地大吼一声,如来神掌!”

    林恩越想越觉得这个逼可以装,当即便打算找件利器,雕刻自己的“如来神掌”。

    他浑然没有发现,自己这已经是有自虐倾向了,这正是角斗场对角斗士们最显著的改造之一,渴望伤痛,鲜血和痛苦不但不会让他们感到害怕,反而会让他们更加兴奋和狂热。

    可惜他暂居的这个房间很简陋,除了那杆诡异的长枪,并没有什么利器能帮他开展自虐大计。

    如来神掌看来是练不成了。

    林恩深以为憾,直勾勾地看着那杆长枪,心里痒痒的不行,在他看来,在自己手心刻“卍”字这个想法,无疑是很有逼格见地的,他非常有兴趣玩上一玩。

    不过林恩心中仅存的理智告诉他,在没有搞清楚这杆枪的来历之前,轻易还是不要对它乱搞为好。

    “刻字先放到一边,想想还有什么其它的办法可以陶冶情操,稳定人心”

    林恩首先想到的便是听音乐,他觉得如果每天让娑娜来给他演奏一曲,那么即便他心中有再多的黑暗罪恶,最后也会在一曲之间烟消云散,重归最初的美好。

    只可惜他这个想法只能说是奢望了,娑娜这会儿在哪他都不知道,自己又只是诺克萨斯一名苦鳖的角斗士,根本没可能请她来当自己的专属乐师。

    想到音乐,林恩又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战吼!

    吼叫能壮怀心胸,发泄多余的精力,若是自己能学会那如黄钟大吕般震撼磅礴的龙吟战吼,就绝对有很大可能炼化心中的不平之气,成为一名挥斥方遒的真汉子。

    “只是”

    林恩面色泛苦,自从醒来之后,他便发现自己身上那瓶龙血不见了,在他看来,这肯定是被丽桑卓给趁火打劫去了,没有了龙血的刺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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