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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了凶手的脸-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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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后脑勺还有伤,应该是遭到了钝器的袭击,这里的伤势虽然不是致命伤,但后脑受到攻击,人的平衡能力会大大降低。

    根据法医的尸检结果,葛明辉是一周前的晚上10点半左右遇害的。遇害的公厕是在他家附近的一个街心公园。那个街心公园面积不小,绿化也好,所以附近几条街的人晚上都喜欢到街心公园闲逛,人流比较杂。

    在葛明辉出事那天晚上,当地下了场雨,是在晚上10点左右下的,一下雨,大部分人都回家了,公园里面的人少了起来。

    根据葛明辉身上穿的专业的运动服和脚上的阿斯克斯的专业跑鞋,以及对他朋友的走访,得知他是个跑步达人,每天晚上9点都会准时到这个街心公园跑1个半小时的步,然后回家。风雨无阻,即使冬天,只要地上没有结冰,他也会来跑。

    基于以上的情况,警方做了犯罪现场的重构:当晚,葛明辉照常来公园跑步,跑到10点的时候,开始下雨,公园里的其他人都回家了,他仍旧坚持自己的跑步计划。估计是尿急,然后他跑到了位于公园西南角的偏僻公厕里上厕所,然后被凶手从后面击中脑部。被击中后脑后,他马上失去了行动能力,倒在地上,然后凶手按照他的脑袋,把他的脑袋硬生生的卡在了粪坑里面。几分钟后,葛明辉被憋死。

    因为当晚的特殊环境,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脚印,也没有目击者。

    这案子毫无疑问是谋杀,不过因为手法怪异,所以对凶手的目的和身份,警方内部也有不同的意见,最后多数人的意思是,这起案件是属于临时起意的激情杀人事件。因为杀人的手段太过于粗糙,既没有精密的谋划,杀完人也没有对尸体有任何的藏匿措施,事实上,基本上就在葛明辉死后的一个小时,他的尸体就被公园里守夜的老大爷发现。

    至于钝器,公厕的砖墙有不少地方都松动脱落,砖头都能抽出来,击打葛明辉后脑的钝器,应该就是凶手随手从砖墙里面抽出来的红砖。

    支持这个观点的最有力证据还有一点,就是这个公厕的特殊性。街心公园里面一共有3个公厕,这个公厕在公园最深处,最为偏僻,而它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成为了附近同志的一个据点。

    关于这个我也有所耳闻,像是那些中老年的gay,很多都会选择河边、公厕等等地方作为私会,乃至做出某些性行为的地方。

    然后,葛明辉是不是因为在这里,被哪个gay调戏,两人搏斗起来,从而被杀的呢?

    这个方向在公安局内部得到了认可,在案发之后几天内的排查重点就是附近比较活跃的同性恋人群,重点是那些中老年的,经常喜欢往这个公厕跑的。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的走访摸排,还真找到了这样的人,而且是两个人。是两个50多岁的老头。叼估系弟。

    这两个老头各自都有家庭,都已经是爷爷辈的人物,但却是这个街心公园的常客,两人经常在晚上的时候吊一些同道中人到公厕里面欢好。

    根据这两个老头的供词,在下大雨的那天晚上,他俩正在公厕里面亲热,本来以为不会有人再来了,结果葛明辉忽然闯了进来。然后他们觉得很尴尬,就急匆匆的整理好衣服走了。

    在口供中,我看到侦查员质问,“恐怕没那么简单吧?根据了解,葛明辉是个性格有点愣,口无遮拦的人,而且对gay非常反感。他如果撞到你们,不可能会毫无反应吧?估计会直接破口大骂你们两个老玻璃之类。然后,你们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就和他搏斗。虽然他身强力壮,但你们是两个人,最终你们打倒了他,在愤怒之下,把他的头按到了粪坑里面。这算是对他的惩罚,我说的是不是?”

    两个老头大呼冤枉,不过随后承认了侦查员说的部分是对的,就是葛明辉的确对他们出言侮辱,但他们看到葛明辉膀大腰圆,而且自己理亏,不敢多言,的确是急匆匆的就走了。

104章 裸死() 
那两个老头供称,自己的好事被葛明辉打扰之后,心惊胆战,也没脸再在公园其他地方胡搞,就匆匆告别。回到了各自的家里。

    因为两个老头的家离公园都很近,他们一个在10点15分,一个在10点20分回到了家。这说法也得到了两家人的作证。因为最近有个很火的综艺节目,是在10点半结束,两家的年轻人都在看,证实自己的爷爷和外公是在那综艺节目结束前回到家的,肯定是在10点30分之前。

    如果这个证据被采信的话,那这两个老头的杀人嫌疑就不成立了,因为葛明辉死亡至少得10点30分了,因为窒息死亡的话。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

    不过因为是直系亲属,所以他们家人是否联合起来做伪证,还有待查证。我是觉得不太像,因为两个老头的老婆和儿女得知自己的亲爸爸原来是同志,还在半夜跑到公园的公厕去和另外的男人偷情,他们当即表示要和自己的父亲断绝关系。两个老头老泪纵横,一脸哀戚。

    “你个老东西,丢人不丢人!明天就去离婚!”其中一个老头的妻子看起来是个悍妇,披头盖脑的就朝老头挠过去,那老头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似的瑟瑟发抖。

    这些镜头都被民警录了下来。然后不知道被谁泄露到了网上,当地的贴吧以“两个六旬老汉午夜公厕偷情,壮男离奇惨死茅坑”为题,把这段视频和相关的文字图片放了出来,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公安局已经在严肃追查是谁把风声走漏出去的。

    对这两个老头的调查还在继续,侦查员也在调查葛明辉的社会关系。葛明辉是个打工仔,平时住在城中村里面,那里是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人都有。

    根据调查,他还有个同居女友,不过那女友显然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当侦查员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另外一个男人的家里,在对方身下呻吟。

    她得知葛明辉死后,只是假惺惺的挤出了几滴眼泪,然后就反复在撇清自己的关系。经过对她的审讯。她告诉警察,自己和葛明辉只认识了一周,是通过陌陌认识的。她没有住的地方,所以住在葛明辉家,对他的情况其实知道的非常少。

    不过,她提供了个很重要的线索,那就是,葛明辉告诉她,最近好像有人在跟踪自己。

    根据葛明辉说,这两天每次他走在街上,或者下班回家的路上,总感觉背后好像有人似的,然后当他回头,却又看不到人。

    他女朋友笑话他。说一个穷逼打工仔,难道还担心有人绑架他不成?

    如果她说的是实话,那这就是起预谋杀人案件,而不是临时起意的激情杀人。对方一定是事先踩好了点,掌握了葛明辉的活动规律,然后伺机下手。

    如果是这样,那凶手杀完人之后没有隐藏尸体,而是让他光明正大的死在公厕,原因只有一个凶手对自己非常自信,压根不怕自己被抓到。没准,还有种立威的意思。

    这点从他用笔在墙上写的“Cover”就能看出来。叼帅木技。

    当我来到警局的时候,他们的工作重点是在排查葛明辉的仇人和熟人。那两个老头的嫌疑基本被排除,不过他俩的家庭算是也挽不回来了,不能不说是个悲剧。

    葛明辉在一家纺织厂上班。纺织厂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需要的人工很多。所以他的工友也非常多,而且这家伙是个刺儿头,得罪的人着实不少。侦察方面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

    我觉得他们的侦察方向有误,因为凶手说明了自己是cover组织的人,不可能是那些普通的纺织工人,不过对他们我又没法说出cover的事,只有自己找办法来推进了。

    我本来想通过触碰葛明辉的遗体,直接看到凶案现场的情况,但不巧我来的有点晚,葛明辉的尸体已经被法医详细尸检过,然后放到了冰柜里面。

    当我在停尸房看到了他的尸体后,无限感慨。曾经共同在福利院的经历还在眼前,他却已经变成了冰冷的尸体,人生的无常可见一斑。

    我把手在他身上细细触碰了一遍,晚上却没有做梦梦到任何东西。

    看来我这种能力是不能够对已经死了的人用的?对于我的眼睛,我还知之甚少。

    我给杨茂打电话,简单说了这边的情况,让他尽快赶过来,用他的能力来锁定凶手的蛛丝马迹。杨茂告诉我,他把Cover的事告诉了特辑组高层后,高层非常重视,让他马上去北京汇报下相关的情况,不能有耽搁,所以他只有过几天回来之后再插手这件案子了。

    不过,侦察并不是一无所获。警方调来了抽粪车,对公厕化粪池里的东西进行打捞,看看有没有发现有线索的东西。

    别说,还真有,警察在粪堆里发现了个诺基亚的手机,经过葛明辉女友辨认之后,正是葛明辉的。

    这手机应该是当时葛明辉正在打电话的时候,被人从后面袭击,然后手一松,调到了粪坑里面,然后被冲到了化粪池里。

    把手机洗干净之后,经过简单处理,手机正常开机了,不得不承认诺基亚的质量的确过硬。

    当我打开手机不久,收到了好多未接来电提醒以及一条短信。

    那几十个未接来电和短信都来自于个叫“大明子”的人。

    大明子在短信里说,“嘿,听说没,咱们之前福利院那个叫彭程锦的死了!他是光着身子,浑身上下没穿衣服,在大马路上死的。我寻思着咱们小时候不是和他关系不错嘛,要不要去看看他?我现在在鹤岗,跟他一个城市,我准备去参加他的追悼会,你去不去?”

    看到彭程锦这个名字,我总算想起来了大明子是谁。他叫李小明,跟葛明辉,彭程锦他们那时候都是一伙的,欺负我的人里面,他们也有份。

    他们这些人比较早熟,当时还仿照着那些港片,成立了个帮派叫什么“狂龙派”,简直是福利院的一霸。

    他也死了?看到这个消息,我忽然觉得这件事不是那么简单。

    当即,我打电话给了鹤岗那边的公安局,详细了解彭程锦死亡的情况。

    眼下已经是10月下旬,东北那旮瘩晚上已经非常冷了,出门得穿着厚毛衣。彭程锦是死在了离自家门口还有500多米的小巷口。

    他浑身一丝不挂,像条大虾似的蜷缩在一起,被活活冻死了。在他体内发现了大量的酒精。

    酒后被冻死这种事,在高纬度的地区很常见,俄罗斯就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件事情唯一奇怪的是彭程锦的衣服为什么不翼而飞?他的衣服是在很远之外的另外一个街区的垃圾桶里发现的。衣服兜里的钱包、手机等等一应俱全。

    根据了解,他当晚在一家烧烤店里和几个朋友喝了大半宿,自己干掉了差不多一斤多的黑土地。

    会不会是喝了那么多酒,体温上升,然后意识又模糊,因为嫌热,就把衣服随手脱了扔到了垃圾桶里,导致自己被冻死?

    这个推断的漏洞在于,当晚他喝酒的那个酒店和衣服被扔的垃圾桶,是处在两个不同的方向,而彭程锦的家是在这两者之间。这样的话就不太可能,他没理由经过自己家门而不过,而是又往前走了好远好远,把衣服脱光再折返回来。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葛明辉和彭程锦分别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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