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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妖言录-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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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墨闭上了眼睛,刘逸宸继续吻她,蓦然,她扑哧一声笑了。

    他松开她,好沮丧的样子:“伤心呐,我技术太差了。”

    残墨掩口笑道:“哪有——咱们干点儿别的更有意义的事怎么样?”

    “好,你想干什么?”

    “你家有什么好玩的?”

    刘逸宸突然才想起一事,神秘地说:“你等一下,给你看样东西。”

    说完就出去了。

    一时,他返回房间,手里拿着个长长的黑匣子。

    打开来,取出一柄二胡。

    他将二胡放膝头,轻轻拨下弦,说:“小时候爷爷给我教过——爷爷年轻的时候喜欢弹琴,上了年纪喜欢二胡——我没考过级,不过还能听。有首歌,一直打算哪天边拉二胡边唱给你。”

    “什么歌?”残墨很好奇。

    “粤语歌,《西关小姐》。”

    悠扬的二胡声中,刘逸宸低声唱道:

    “西关小姐佢个个娇俏,

    你那美态犹如像弯弯月儿,

    白襟衣伴长裙飘飘又回眸一笑,

    知书识礼佢觉重要,

    金山不会折其腰。

    西关小姐莫怪我轻佻,

    看你笑意犹如伴轻风送月影摇。

    我住东山你住龙津动又门当户对,

    奢想今世岁月里,

    牵手相对儿女成堆。

    看看我,何日能爱上我,

    白鹅潭畔坐坐,

    望能开花结果。

    白天共长夜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

    我爱你然后如你爱我,

    为梦圆我奋斗,

    你是家中圣手,

    让生活悠悠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的我……”

    中间和结尾的两段《彩云追月》刘逸宸拉得十分动人,他嗓音略微沙哑,但听起来很舒服,音调又准,唱的时候,一双湛湛的眼睛凝看着残墨,她听得入神,睁着大眼睛,轻轻地说:“真好听,你怎么唱这么好?”

    刘逸宸目光沉静而蕴藉,笑意盈盈:“是吗?”

第146章() 
喜岚轩中。

    李邺在二楼书房看书,晨曦透过半卷的湘帘洒在室内,青瓷缸中锦鲤悠闲游着,半旧乌木桌上静置一杯清香淡淡的龙井,捧着《诗经》,有一下没一下翻看,忽而望向窗外,越过扶苏花木、玲珑屋角可以看到黛色晴山,耳际有小鸟啼鸣,楼下隐隐传来娜娜煲电话的窃窃私语,有意放低的清脆笑声,这么闲散安乐的午后时光,李邺脸上却挂着忧虑,仿若凝霜的月色。

    昨晚,hael来找他了。

    当时,李邺正在书房用小楷抄录《宝塔心经》——和池玉琛打赌输了,被罚的。

    娜娜上楼来,站在书房门口,敲了敲敞开的门。

    李邺依旧看着宣纸,一笔一划认真录着:“怎么了?”

    “主人,e·f来了。”

    李邺放下笔:“知道了,我马上下去。”

    李邺一身素色直缀,头发全部束在头顶,宛如宴居的书生,从旋转楼梯下来。

    才转过弯,就看到恤,坐在沙发上,仿佛云间月亮,散发出清澄的淡淡光华,又好似浅灰色湖面的一片雪白羽毛,他想起倾泓说过的话,天使就长这个样子。

    hael一直埋着头,蜷在那里,看起来完全不像个成年男子,倒像只猫咪,直到李邺坐在他对面,他才抬起头来,只说了两个字:“你好!”便继续将下巴藏在膝间。

    李邺说:“名侦探大驾光临,陋室生辉。”

    hael这才抬起眼睛,一边嘴角撇了撇,说:“李公子——”

    这时,娜娜端上来两杯橙汁,两份抹茶蛋糕,放在茶几上,hael手指碰了碰放橙汁的玻璃杯,说:“小姐,有没有冰块?”

    “有,您稍等!”娜娜去了厨房,一时过来,用水晶碟盛满冰块,放在ichael往橙汁里丢了四五块晶莹的冰,然后舔舔手,突然抬起眼睛,毫无征兆地看着李邺,一双玻璃般的眸子,晨光下瞳孔缩成一个黑点,让李邺莫名心慌,一种不祥之感从心底陡然生起,只听hael说:“李公子,你女朋友,林涓喜小姐的事,我得告诉你。”

    李邺一愣:“怎么了?”

    hael看了眼娜娜:“我们去书房说话。”

    李邺实在捉摸不透这个从不按常理出牌的侦探,明明刚才还是副稚童模样,现在又变得复杂难辨,听他提到林涓喜,便说:“好,请上楼!”

    hael一手端橙汁,一手端起一碟抹茶蛋糕,朝李邺那一盘努了努嘴,说:“劳烦你把这份拿上去,我一会儿要吃。”

    李邺只得给他端着,两人上了楼。

    进了书房,hael用脚关上门,然后将吃的喝的放茶几上,自己在沙发坐下,李邺坐在对面的红木椅上。

    hael脸上渐渐浮出凝重,他说:“李邺,林小姐有问题。”

    李邺不悦:“什么叫‘有问题’?”

    hael沉着脸,说:“刚在客厅不好说。李公子,你要不嫌烦,我先给你讲讲我的事,因为要说清楚林小姐的事,非得这样不可。”

    李邺点点头:“请讲!”

    “我生在德州的达拉斯,爸爸是有德国和乌克兰血统的白人,妈妈是个华人。在我十岁的时候,妈妈从孤儿院领回一个三四岁的亚洲小女孩,收为养女,取名elizabeth作为我的妹妹,和我并没有血缘关系,我后来去休斯顿上学,她读七年级,当时,我准备放寒假回去,圣诞节就给她表白来着。”

    李邺对于美国人的观念有些接受无能,他认真听着,hael继续说:“我知道这么做会招人闲话,因为毕竟她是我父母的养女,但是我一向都不在乎别人的说法,我想她也不会在乎。”

    “或许吧!”

    “她在不在乎已经没用了。”hael现出了伤感的神色,好似明亮的镜面被呵了口气,“我还没放假,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妈妈说,elizabeth失踪了。”

    “失踪?”

    “恩,她和同学去郊外野餐,独自捡松果,就不见了,同去的孩子们都在,就她失踪了。我立刻办了休学,回去和父母朋友一起找elizabeth,能想到的任何地方,我们都找遍了,一年了,还是没找到。我回了学校,再也,因为兴趣,可是在elizabeth失踪后,我突然觉得,就算成了黑格尔尼采,也找不回我的liz(注:elizabeth的昵称),也就从那时候起,我决定当一名侦探。”

    李邺微微一笑,说:“现在看来,你转行是对的。”

    hael淡淡一笑:“你要不要看看elizabeth的照片?”

    “好。”

    hael将手机递给李邺,李邺接过一看,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照片上的亚洲小女孩,十二三岁的模样,穿着白色短袖t恤,灰色短裙,白色及膝袜和白鞋,应该是校服,她披垂着乌发,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发型,对着镜头,捧着冷饮,浅浅笑着。

    她的一张脸,和林涓喜一模一样,不,简直就是林涓喜!

    李邺心中震动,面沉如水,将手机递给hael:“怎么回事?”

    “liz左手腕处有个黑痣,林小姐也有,而且,我前几天弄来了林小姐的头发,我妈曾把elizabeth的胎毛做了副胎毛笔,林小姐的基因,和elizabeth一模一样,实际上,林小姐就是elizabeth。”

    李邺心里震惊地难以言喻,不过表面还是很镇定:“不可能!你想过没有,那副胎毛笔,有可能被人狸猫换太子了?这恐怕是个阴谋。”

    “确实有这个可能。不过,我了解到,林小姐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梦见的全是我。”

    李邺看着hael,他空灵的眼睛也一眨不眨地看过来,目光相触,李邺眸子如夜色般黑暗深邃难以捉摸,hael的眼睛,如同两柄晶莹的冰刀。

    李邺点点头:“恩,我知道了,我马上派人去调查。”

    “有你调查,进展会快很多。我想找elizabeth,也不希望林小姐有事。”

    “你那儿有倾泓做助手,进展也不会慢。”

    hael淡淡一笑:“你怎么知道他现在是我的助手?”

    “他难道没用自己知道的林涓喜的信息,来诱惑你见他吗?然后再答应帮你调查林涓喜的事,条件是你得收他做助手?”

    hael笑了:“李公子,什么都瞒不过你。”

    “他现在既然在你那儿,就好好待他,算是我的一点儿请求。”

    “他如果表现得好,不再乱杀人,我当然好好待他。我走了——哦,给我把这两个蛋糕打包。”

    李邺送hael到楼下,娜娜过来了,李邺说:“你去把家里抹茶蛋糕都包起来,给e·f先生带走!”

    hael笑道:“谢谢了,你人真好,下次来我家,我也请你吃蛋糕!”

    李邺和娜娜送hael到了门口,李邺说:“娜娜,开车送e·f先生回去。”

    hael说:“不用了,那个,青鸢……倾泓,他开车在小区门口等我呢,他送我来的。”

    李邺闻言,点点头:“那也行,路上当心。”

    李邺看着hael消瘦的背影,好似一团白雾——青鸢,几乎要忘了,这是倾泓的本名。

    用尽各种手段,才让他接受了这个名字,这么快就改过来了。

    李邺回房后,吩咐娜娜,去把地黄和薛先生叫来。

    他要开始,彻查此事。

第147章() 
李邺约林涓喜来喜岚轩相见,她早早过去了。

    娜娜开了门,笑道:“林小姐来了,主人在书房呢,我去说一声。”

    “不用了。我看看他在干什么。”

    林涓喜上楼梯,到了二楼走廊,屏住呼吸,蹑手蹑脚来到书房门口。

    房门半掩着,只瞧李邺坐在桌旁,提笔在纸上写什么,她甫一到门口,他立刻将纸揉成一团,仍

    进垃圾桶,说:“谁家的小女孩,是不是走错门了?”

    林涓喜推门进去,嘟嘴说:“没意思,总是被发现。”

    李邺转过头,盈盈一笑,刹那间四壁生辉:“怎么不让娜娜上来说一声?”

    林涓喜手背后走进来,笑道:“我想知道你在干什么?”

    眼前,乌木大书桌上搁着一摞子书,一个紫玉笔筒,一盏铜灯,一盏台灯,笔架挂满大小型号不一的毛笔,一方紫砚,摊开的书旁铺着张折叠妥帖的雪白宣纸。

    林涓喜歪头看书,瞅了半晌,说:“《康熙字典》,你要抄?”

    李邺笑了:“想起个字,查了一下。”

    “哦。”林涓喜点点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邺的书房。

    看似漫不经心,可是突然,林涓喜迅速将手伸向垃圾桶。

    李邺欲去挡,虽然以他的能力,是可以挡住的,但是,他收回了手,既然已经被注意到,阻止便没有意义了。

    她手疾眼快地从垃圾桶拿出那张团了的纸,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摊开来。

    上面是一首诗,字迹潦草,显然书写者心绪烦乱,妖娆的字迹,笔底却是沧桑的气韵。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

    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

    行迈靡靡,中心如醉。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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