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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时空幻想-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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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步擎天正忐忑的看着秦绍,希望他能收下自己的儿子。若事情不成,他就要开始展开投奔无双城的准备。

    一柄堪称仙剑的宝剑就摆在自己眼前,秦绍有两个选择:

    杀人夺宝。

    答应步擎天提出的条件。

    至于掉头走人?秦绍才没那么傻,会任由一把好剑从自己眼皮底下溜走!

    一柄好剑对一名剑修有多重要?看看西游记中的那些妖怪,一个个长的歪瓜裂枣,法力还不强。可在偷得一两件法宝之后,立刻摇身一变,打的孙猴子三天两头往天庭和西方世界跑就知道了!

    远的不提,就说步惊云,在没得到绝世好剑之前,被雄霸打的吐血不止。而得到了绝世好剑,立马绝地逆袭,先是砍断火麟剑,而后一巴掌接着一巴掌,打的雄霸都出现幻视和幻听了!

    由此可见,一件好的兵器,对人是多么的重要!

    “杀了他?那我不是替雄霸拉仇恨了!”秦绍摸着下巴思考片刻,而后果断否定了第一个选择。

    “答应他?步惊云这个拖油瓶怎么办?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没空当保姆!”

    秦绍眯着眼睛,思考着得失,突然他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咳咳,那个,步庄主。”秦绍咳嗽一声,而后说道。

    “前辈有何吩咐?!”正惴惴不安的步擎天见秦绍开口,略带希冀的回应道。

    “令公子拜师一事,我可以答应。不过这段时间我有要事要办,不便在此久留,令公子若拜我为师,必须即日随我启程。”

    听得秦绍前半句话,步擎天欣喜异常,可当他听到秦绍后半句后,欣喜犹在,却明显黯淡了不少。

    “呵呵,云儿能拜得前辈为师,已是天大的幸运。现在前辈既有要事,我这个做爹的,又怎会把孩子强留在身边,耽误他的机缘?”

    能够保住孩子的性命,步擎天已经很满足了。天下会威势极盛,高手众多,帮主雄霸更是实力非凡,传闻已经到达了武道金丹的境界!他又怎能强求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冒着性命之危,帮他抵抗强敌呢?

    若是秦绍知道步擎天心中所想,怕是会笑出声来!天下会?若不是老一辈的高手因为或这或那的原因,没有插手江湖之事,否则就凭雄霸这点本事,又岂有他天下会嚣张的地方?!

    而武道金丹若是这般轻易便达到,那武林之中不是金丹遍地走了?事实是,现在的雄霸不过是先天后期。先天后期到圆满,纯粹是功力的提升,无需太长时间,以雄霸的资质,在三年内就可突破。

    以时间而论,雄霸是在风云剧情开始后才突破道金丹境界。

    雄霸是谁?一手创建天下会,成为聂风与步惊云生死大敌,并且几度置两人于死地的人!可以说,雄霸的资质并不比聂风、步惊云两人差!若不是风云二人身为命运之子,受天地钟爱,哪会不死一两个人,就轻易把雄霸杀了?

    也就是说,雄霸在先天圆满停留了至少七年!雄霸尚且如此,那些普通的武林人士就更别提了!

    在风云世界中流传着一句话,是对武道金丹境界最好的评价:武道金丹,一步登天!

    别看秦绍突破的如此简单,事实上,若非秦绍有足够的境界,武道金丹这一境界就足以把他困一年!

    得以突破的秦绍很高兴,尤其是又得到了一柄好剑,这更让他高兴了。而对于带给自己好运的步擎天,秦绍怎么看怎么顺眼。若不是剧情需要,他真不愿意步擎天就这么死了。

    辞别了步擎天,离开了步家庄,秦绍领着一路上闷闷不乐的步惊云,向乐山大佛的方向走去。摸了摸身后的背包,秦绍信心满满。

    那里,有他想要的东西!

    ……

    一日后,步家庄之中,血腥味弥漫,兵器交击之声取代了原本的打铁之音,虽然两者并没有什么差别。

    步擎天拿着一根木头,抵挡着周围敌人的进攻。本就实力不强的他,又遇到了围攻,不过几招就以落败,而后被人擒住。

    “步擎天,交出绝世好剑与你儿子步惊云,我便可饶你一名,不然……”说着,额头纹有条纹的男子反手一挥,一名同样被擒住的步家庄村民惨叫一声,一柄带着血滴的刀尖从那名村民的胸前露出。

    那么村民还没有死亡,他跪在地上,瞪大了眼睛,看了看步擎天,而后艰难的扭过头,看了一眼身后押解他的人,那人的手中正握着一把刀,刀尖正滴着血。那名村民最后望着一名躺在血泊中的小女孩,眼中露出深深的痛苦,而后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步擎天目呲尽裂,语气却平静无比:“别白费力气了,要杀变杀吧,步家庄的人,没有一人孬种!”

    “庄主说的好,我们步家庄之中,没有孬种!”

    “对,我们不是孬种!”

    “爷爷在下面等着你们,来啊!”

    此时步家庄的村民都被擒住,他们听见步擎天的话,顿时被他们的庄主激起了心中的豪情,眼中的一丝恐惧变成了坚定,他们纷纷附和着步擎天,向架在自己脖子上钢刀的人投去嘲讽与不屑!

    步擎天大笑,眼中有泪洒落:“哈哈,我步擎天有你们这群兄弟,此生无憾!若有下辈子,愿我们还是一庄人!”

    步家庄的汉子们大喝道:“愿来生你还是我们的庄主!”

    “杀!”

    站在步擎天面前的负责此事的头领眼中闪过一丝敬佩。武林之人,多敬英雄豪杰,忠肝义胆之人,他们也不例外。但敬佩不代表便会放过他们,雄霸的命令他还不敢违抗。

    听得头领发话,天下会的人举起手中的武器,狠狠落下。刹那间鲜血喷涌,染红了地面。

    步擎天看着乐山的方向,缓缓闭上了眼睛。

    与此同时,乐山镇福来酒楼之中,坐在秦绍对面的步惊云眼前一黑,心中猛然一阵绞痛,就像是突然失去了什么极为珍贵的东西。

    “怎么了?是不是菜不和口味?”秦绍见步惊云脸色异常,开口问道。

    步惊云是个不善表达的人,在他父亲死的时候,他就没掉过一滴眼泪。此刻见秦绍发问,他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纵使心中有阵阵不安!

    见步惊云没事,秦绍看了看碗碟,又问道:“吃饱了没?”

    步惊云点点头。

    幸好秦绍知道步惊云的性格,不然他当场发飙的可能都有!这孩子,一句话都不说,是在表示无声的抗议么?

    无奈的摆了摆手,秦绍丢下几两碎银子,而后带着步惊云离开了酒楼。

    ……

    水淹大佛膝,火烧凌云窟。

    传说当乐山大佛处的江水暴涨,淹没大佛的膝盖时,凌云窟便会着火而焚。但因为凌云窟位于大佛膝盖之下,当水淹过大佛膝盖之时,洞窟也会被淹,所以这则传说一直不被乐山镇的镇民认可。

    但武林中有些人却清楚的知道,这个传说是真正存在的!

    在凌云窟那四通八达、循环不休、永无止境的洞窟之内,存在着一只火麒麟!

    神话故事中,麒麟一直是祥瑞的象征,受万民供奉。这只麒麟却不同,残暴异常,凶猛成性,武林中通常称它为——麒麟魔!

    秦绍来到乐山大佛脚下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乐山镇距乐山大佛只有十几里,不虚一柱香便可赶到。秦绍之所以用去将近一天的时间,主要是用在准备工作上。

    凌云窟是火麒麟居住的地方,越往内部中,其温度越热。而凌云窟极深,岔路又多,几天之内是难以探索完成的,因此水与食物就显得必不可少了。

    “云儿,你是回乐山镇等我,还是随我一起进去?”秦绍对旁边的步惊云问道。

    步惊云没有犹豫,当下回答道:“我跟师傅。”

    秦绍恐吓道:“这洞窟中可是很危险的,说不定你还会死在里面!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要不要回乐山镇,要是回的话,我现在就送你回去。”

    步惊云很坚决:“不回!”

    “好!”

    秦绍见步惊云神色坚定,当下也不废话,带着步惊云就走进了凌云窟之中。火麒麟虽是厉害,但他秦绍也不是吃白饭长大的。更何况火麒麟有一个弱点,而他则能让那个弱点,无限的扩大!

    “凌云窟,是个好地方啊!”

第三十五章 欢脱() 
凌云窟中有什么?

    火麒麟!

    火麒麟有什么用?

    君不见一片火麒麟的鳞片铸就了火麟剑的赫赫威名,一滴血落在地上滋养出了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血菩提,还有麒麟臂、聂家疯血,哪个不与火麒麟有关?

    可以说火麒麟全身上下都是宝,就看你有没有能力获得!

    而且抛开火麒麟不提,凌云窟中还有很多好东西,比如雪饮狂刀,冰心诀,十强武道等等。随便获得一样,就足以让一个普通人今后的人生不再平凡!

    当然,秦绍来凌云窟,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火麒麟,确切的说是为了火麒麟身上的精血。

    别看火麒麟实力很弱,就连聂风都能将之杀死。但它身上的精血可是与凤血、龙元同一层次的奇珍,具有无穷的威力!

    对于这易取的无主之物,秦绍自然不会放过。若等十年后聂风把它杀死,致使精血流失,那可就是天大的浪费!

    “火麒麟啊火麒麟,你快出来吧,叔叔给你带了一个好东西,包你满意!”

    秦绍左手提着新鲜的羊肉,右手拿着一支闪烁着微弱光亮手电筒,嘴里碎碎念着。他已经在凌云窟中转了两天了,别说火麒麟了,就连它的一根毛都没找到……如果火麒麟有毛的话。

    “以前见电视上的那些人,一来到凌云窟就能遇见火麒麟,而且还不带火把。我就说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凌云窟又不是露天大广场,那可是乐山内部,除了一些与外界相接的气孔外,哪里会有光亮?还好我有先见之明,提前准备好了手电筒!”

    秦绍一边走着一边抒发自己的不满,这两天来他的四周全是石壁,重复单调,看得秦绍是乏味异常。加上身后还有一个一言不发的步惊云,这让他更是烦闷。

    看了眼步惊云手中的指南针,现在还在旋转个不停。自从进了凌云窟,指南针就失去了功能,仿佛凌云窟内有一种看不见的能量,紊乱了此地的磁场。

    换了块电池,秦绍带着步惊云又继续走了十多里。在拐过一道十分常见的弯道之后,秦绍的面前豁然开朗!

    这是一座网球场大小的山洞,七根石柱耸立,洞顶有丝丝阳光洒落,在经历两天的黑暗后,带给人一种别样的情绪。

    而在其中一个石柱之上,有着许许多多五颜六色的石子,与石柱融为一体。在一片石子之中,还夹杂着点点红色星芒。

    山洞角落,一具尸体盘坐在地,尚未腐烂,尸体的对面,正插着一柄刀,犹自散发着点点寒光。

    刀是雪饮刀,人是聂人王,红色星芒则是……血菩提!

    血菩提生长处,必有火麒麟!

    “小火,出来接客啦!”秦绍丢下羊肉,把手电筒递给步惊云,并嘱咐他藏好,而后一把从后背拽下背包,取出了一把枪。

    当然,普通的枪破不了火麒麟的防御,甚至就连炮弹都不一定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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