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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世初唐-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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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咱们既然是合作方了,你是不是告诉我那种金油是怎么做出来的。”签完协议的郑丽琬忽然问道。

    李志成差点直接杵地上,她还是贼心不死,打着自己家榨油技术的主意,“咱们合作可不包括这些,不过作为合作方,我也给你优惠,你用豆子来我家可以给你换金油,是最低优惠价,你在别人那里是买不到的。”

    豆油他本来想起名叫金龙油的,不过好像龙这玩意很犯忌讳,最终省略成金油了,不过这名字念起来有种神油的感觉。

    (本章完)

第34章 家常闲话() 
郑丽琬仔细的阅读完协议书,掏出印油盒子,拿出印信来,庄重的往协议书上按了下去,娇嗔道:“全当是妾身的卖身契了,今后算是连脸面都豁出去了帮你干活了,要不是这是功在千秋的好事,能让更多人念上书,写上字,妾身才不陪你疯呢”

    李志成忽然觉得有些惭愧,自己也算是经受这么多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全都白瞎了,还不如一个大唐女子胸襟广阔,被一个古代女子给比下去了,真是汗颜啊。

    她还真有点雷厉风行的男儿之风,直接就告辞,说是回去开始筹备,望着她那干净十足的样儿,李志成感觉自己身体跟抽空似的,呆呆的坐在那儿。

    “夫君,你和郑娘子谈妥了嘛?”回避的如玉此时走了进来说道。

    “妥了,让她家建作坊,利润分我们四成”李志成点头道。

    “工艺是咱们家的,凭什么她家要占大头了,夫君你就是心太软了,不行,我要找她去谈,好处不能全让她占了”

    望着她气急败坏的样子,李志成不由的笑了起来,那气鼓鼓的娇俏小脸,使得他心情一片大好。

    “夫君你怎么还笑的出来?”见李志成在一旁乐呵呵的样子,如玉更是不依了,在她看来,这个工艺是自己家的,这种东西是不能外传的宝贝,别说外人了,就是小妾啥的都是不让知道的,把这种东西拿出来和她郑丽琬分享,她应该感恩戴德才是,怎么能这样的贪得无厌呢。

    “夫君,妾身身上有什么,有哪里不对的?”如玉见李志成一直盯着她笑眯眯的,以为自己身上沾了什么东西了,也顾不上置郑丽琬的气了,赶紧整理起仪容来。

    “别整理了,没什么不对的”李志成拉着她坐到自己身边,拥着着她道,“你这样挺好的,我很喜欢。”

    “夫君,别这样,会被人看到的。”如玉娇羞的白了她一样,话是这么说,但还是顺从的依靠在他的怀中,那个女子不喜欢被男人宠溺着。

    “就这么让她们陆家占了大头”她舒服的靠在夫君的怀中,还是没忘记刚刚的话题,轻声呢喃着和自己夫君说着悄悄话。

    “嗯,合约都签了,你夫君我毕竟是个开国男爵,这种生意事毕竟不好过多的沾手,这生意就让她家做吧,咱们就等着收钱就好,事情都是她在做,她多拿点也是理所应当,计较那么多干嘛。”李志成笑着劝慰道。

    “家中大事还是你拿主意,夫君觉得怎样就怎样吧”如玉赞成道。

    多好的女人啊,还是和这样的女人相处让人感觉舒坦,像郑丽琬那种心智谋略才华美貌全都一流的女人,对男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用流行点说话是男人心目中的完美女神。不过女神是让人欣赏膜拜的,而女人才是让人疼爱的。

    要是把女神娶回家,那就有点灾难了,绝对是压力山大,那个陆爽不就被她直接给压死了。想想你说个情话哄她开心,她可以举一反三找出你话中的不实之处,顺便指出两处用词不当,三处语法错误,四处有待改进的地方,这样的日子有毛的乐趣,说个谎话都要胆战心惊,哄老婆开心都要绞尽脑汁,呕心沥血,每说一句话都要仔细斟酌有何疏漏,就这样的说出的话多数情况还是被鄙夷,这样的日子真的就一点盼头都没了。

    哪有娶个笨一点的老婆来的实在,随便说几句甜言蜜语就能让她开心一整天,生活过的有滋有味,这才像是过日子。

    “如玉,你说我是不是很笨,是个一无是处纨绔子弟啊”李志成望着怀中的如玉道。

    “夫君怎么会有如此想法,在如玉看来,夫君是天下间最好的,如玉能嫁给夫君不知道羡慕多少呢,妾身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夫君才不笨,只是不愿意展露才华而已,咱们家的油坊,酒坊不都是夫君操持起来的”如玉不依般的纠正道。

    “哈哈,你这话我爱听”李志成轻轻的刮了一下她的巧鼻头笑着道,虽然明知道这话挺假,但是就是这么爱听啊。要是郑丽琬说着同样的一番话来,总让人感觉毛骨悚然,让人觉得奉承意味太明显了,这就是女神和女人的区别啊。

    龙配风,乌龟配王八才是绝配,要是来个癞蛤蟆配天鹅,总感觉很别扭的。他并非贬低自己和如玉,只是一个比喻而已,他只是想说自己是一个普通男人,而如玉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他们这样的才是真正的相配。

    现在他有点理解自家那位老祖宗给自己找这门亲事的真意了,自己这种体弱多病的人儿,配一个强势精明的五姓女妻子不见得是好事,看看“后世”李治和武则天那一对吧,那是多么痛的领悟。

    自家那位老祖宗才是真正明白人啊,把人生至理都实践到治理家族事务上来了,这五姓女的名头真不是盖的,自己老祖宗如是,郑丽琬如是。

    李志成一开始很奇怪五姓女为何有如此大的名头,不过现在总算有点明白了。并非说每个五姓女都是才智卓绝之辈,而是她们接受精英化教育导致。

    后世的平等化教育充分的说明,女子能顶半边天,在同等的教育条件下,男人和女人出优秀人才的比例是差不多的。

    无才便是德这种扯淡理论并非豪门世家提倡的,他们虽然也口口声声的认同,但是真正的世家大族实际上对于自己女儿的教育的严格尤胜男儿。

    这看起来挺矛盾的,实际上有其存在的基础,世家大族的女儿都是嫁给同等大族的子弟为妻,是要当一个庞大家族的主母的,家族人口成百上千要她来管理调配,这相当于一个大型公司的CEO工作量了,要是啥都不懂,啥都不会,这就有点掉分了,丢的是整个家族的脸面。

    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家族的脸面,体现一个家族的荣光,自然要把她们包装的知书达理,秀外慧中,成为成功男人身后站着的贤妻良母。

    以这样的标准出产的女子,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五姓女名头越来越响就不难理解了,而且五姓女一般不外嫁,没超强的身份地位,别说提亲了,一般人连人家的门都进不去,所以能娶到五姓女代表被世家大族承认,这是一个男人终生制荣誉,是成功男人的标准。

    要知道就连李氏皇族都不被世家大族承认,求亲的结果都是被赶出来的命,在这种高标准,严要求下出产的女子,出多少妖孽型的也不奇怪。

    虽然被自己祖母看低几分,觉得自己不适合娶五姓女还是让李志成挺郁闷的,不过现在自己生活美满,小日子过的挺红火的,这点不快李志成很快就抛之脑后了,鞋子合脚就好,再好的鞋要是挤脚了那还是不合适。

    说到五姓女,李志成就不得不想到程咬金,那个家伙真是个人精,啥事都有他的身影,她的第二任妻子就是清河崔氏,崔夫人把他程家打理的井井有序,为程家成为世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再看看跟着李二打天下的那帮牛人,有几个能传承下去三代的,有些时候,一个人的成功并非偶然,老程那个人精是个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本章完)

第35章 相见恨晚() 
不知道是谁说的,一个女人只有在男人的呵护滋润下才会更加的美丽,没有那人的滋润,就如同花朵一样很快的枯萎。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郑丽琬常来何庄和他探讨一些造纸坊的事情,偶然李志成也会前去陆家的工地指导工作,两家的关系开始从冷战变为熟络。

    李志成发现,郑丽琬在逐渐的蜕变,散发那种成熟女性独有的妩媚,他都要怀疑,她是不是找了野男人。

    在大唐找情人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男人就算可以三妻四妾的,照样还有小三,养外宅,这是一种时尚,一种高雅的情调。既然男人可以,女人自然同样可以养情人。

    有时李志成觉得大唐在某些方面真不像是个封建朝代,在某些方面的开放程度太他娘的毁人三观了。

    不过后来他注意到,自己应该是猜错了方向,她并非是养了情人,呃,也可以说她的确是养了男人。

    她是那种事业型的女人,在这类女人眼中,事业就是她的男人,当她投入到工作的时候,像枯萎的花朵得到雨露的滋润般,散发出楚楚动人之姿,这是她们独有的妩媚。平凡枯燥的深闺生活才是对她最大的折磨。

    郑丽琬很喜欢找他聊天,为此如玉和小七都有点吃味,随着她来家里的次数增多,她们对她的敌视越来越强,基本已经当成情敌来看了,一个小寡妇整天黏着别人的夫君怎么看都不正常,用自己前世的话来着,男女间从来就没有纯粹的友谊。

    她们是这么想的,不过李志成却不会自作多情,她是个完全不同的女人,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很微妙,也许她也有这样的感觉。

    两人之间如此的朝夕相处,说一点感觉没有真不可能,身处陌生孤独的大唐的环境中,忽然出现一个拥有后世那种女性的特征的女人,天然的就会对她拥有亲切感,这使得他孤独的心灵得到慰藉,感觉不再彷徨孤单。

    呃,也可能是自己的错觉,毕竟自己从不是有深度内涵的男人,也许只是在为自己不纯的动机找个借口。

    至于她为何对自己也有那么点感觉,这是一个深奥的课题,她不依靠男人不代表她不需要男人,毕竟她不是百合,可以不依靠男人活着,但是男女间那种天然的吸引力还是有的,这就是为啥自己前世那种牛郎很有市场的原因。

    也许是自己的帅气吸引了她,嗯,这当然只是他的自恋想法,这一条首先被排除,大概是他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某些特质在吸引她,毕竟她也是个独立特行的女子,或者说是时代的叛逆者也行,两人间大概有点知趣相投的意思在里边。

    毕竟他是个初来乍到的新手,就像混进鹤群中的公鸡(本来他想说自己是鹤立鸡群的,不过他左思右想,自己还真他娘找不出一点鹤的样儿,把这个比喻倒过来却该死的贴切),他再怎么的伪装都要露出破绽来,而郑丽琬就是那种比较细心的白鹤,她敏感的察觉到自己这只公鸡的存在,好奇心引领着她去观察,观察久了自然而然的越好奇。

    他不会自恋的认为自己独特的魅力就能导致她爱上自己啥的,只因为自己这只公鸡和其他鹤不同让她产生了那么一丝异样的感情,这和爱情不是一个性质的,有点像是跨越种族的吸引,这又是一个深奥的课题,不是他这个没啥内涵之人能弄明白的。

    他只要明白一点,因为自己的与众不同才让她认为自己有着与众不同的魅力,靠,这有点乱啊,把自己都绕进去,这么复杂的问题真的不适合自己这种简单的人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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