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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鼎革-第2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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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到时候我必然上奏皇上,不论如何也不会亏待你与平檙啊。”

    朱至渌脸色阴沉,颇不好看道:“汝贞,你,你王叔身为富顺王,你怎么如此对待我吗?

    你看看,你是怎么善待手下大将的?义勇军进城,听说都在分房子。

    分房子最多的,如按察使参政副将等人,每人多分了一座三进院落的大房子,区别是有的有后花园,有的没有而已。

    其他的,如参将12间,游击8间,多为了二进院落的房子。

    至于职位较低等的把总,每个人多分了一座四合院、三合院什么的。

    本王为蜀王嫡亲弟弟,更是郡主亲叔叔,不论如何,也不应该比他们差吧。”

    杨麟呵呵笑道:“侄儿能够做上这四川巡抚宝座,王叔居功至伟。这些人跟随侄儿这样多年,九死一生,现在大军进城了,无论如何也要一个安身立命之所在啊。”

    富顺王朱至渌一听,连倒苦水。在明朝虽然藩王府非常宏大,常常占地数百亩。就像蜀王府南北长660米,东西宽530米,规模直追故宫。

    相比来说郡王府规制就差远了,天顺四年规定郡王府多为四进院落,房间总数也不过四十六间,比起藩王府差远了。

    由于郡王、亲王待遇巨大差距,在明朝上演多次夺嫡戏码,就像蜀王宗亲也曾经多次因为争夺王位互相告发,反目成仇。

    更要命的是龙生龙,凤生凤,藩王的儿子是郡王,到明朝末年光蜀王宗亲就超过万人之众,其中名列郡王就超过十余人。

    富顺王朱至渌为末代蜀王朱至澍之胞弟,虽然地位尊贵,但即便以蜀王府之福(四川为天府之国,明朝四川也只有蜀藩这样一个藩王,蜀王为天下四大富藩之首),到明朝末年也难有钱粮为富顺王造如此上好的府邸。

    内江王府主跨院为五进院落,东西两侧各有一个四进院的侧院,规模宏大,富顺王朱至渌早就瞧在眼里,现在看到内江王府现在不过二三没有封号的宗亲,如此方偷偷前来索取。

    富顺王朱至渌为末代蜀王朱至澍之胞弟,地位尊贵,未来有很多事情有求与他,杨麟也乐得对方与蜀藩宗亲闹别扭,只是同意将内江王府主跨院给对方,东西两个四进院落则分别赏赐给其他将官。

    富顺王显得颇为失望,声称自己这郡王做得还没有土司自在,黎州土司马氏院落占地面积百余亩,院落精美,远在自己之上。

    杨麟一再劝诫,如今兵荒马乱的,大家需要共体时艰。现在手下官员、将领多分了房屋,而自己还住在巡抚衙门,也没有感到什么不对啊。

    富顺王显然不这么想,要了房子之后,马上要钱粮,洪武爷规定亲王每年俸禄一万石,郡王两千石,现在刚刚回到cd,名义上虽然是王爷,但没钱没粮的,生活过得比普通人好不了多少。

    明朝藩王数以十万计,有的激进之辈甚至声言大明被这些龙子龙生吃垮的,按照大明祖制给予俸禄当然不可能。

    杨麟令钱邦芑找人会商,大家讨论来讨论去,大家认为嘉靖朝礼部尚书霍韬提出的“定子女”方案较为可取。

    即藩王们的后代们,特别是旁支庶出的后代,尽可能编入民籍,允许他们参与士农工商活动,从此自食其力。

    杨麟感到师出有名,当即以富顺王的名义决定定子女,定俸禄。

    对劫后余生的富顺王、德阳王、庆符王等三个蜀藩郡王,承认其爵位。

    对其他蜀藩宗亲,则编入民籍,允许他们参与士农工商活动,从此自食其力

    对蜀藩宗亲,给予总额为五千两银子的俸禄,由富顺王朱至渌、德阳王朱至濬召集蜀藩宗亲协商分配。

    义勇军回师cd,有很多自称为镇国将军(郡王的儿子)、辅国将军(镇国将军儿子)、奉国将军(辅国将军的儿子)的王室宗亲,杨麟难以识别,干脆将这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交给富顺王朱至渌、德阳王朱至濬等人。

    经过一个月争吵,认定为蜀藩宗亲的不过五十余户而已,其分配方案为:

    富顺王朱至睿、德阳王朱至濬等郡王每人分得500两银子。

    至于其他蜀藩宗亲,每个成年男子每年补助40两银子。

    剩余的,则作为公费,由富顺王朱至渌、德阳王朱至濬等人管理,用以开办学堂,资助族中子弟费用。

    期间多次要求将补助款增加到一万两未果,按察使钱邦芑、富顺王朱至渌、德阳王朱至濬被搞得焦头烂额的。

    杨麟虽然未曾过问具体事务,但还是常常感到朱明皇亲实在贪得无厌。

第261章 粮荒与酿酒特许制() 
    当然,这几个月杨麟重点不是放在这些细微末节上,现在巡抚衙门下面已经建立民政司、兵政司、警政司、经历司、财务司、礼务司、工务司、交通司、教育司等十余个职能部门,具体事务即然而然归这些司(厅)负责。

    杨麟最关心的就是粮食、就是税赋,剿匪等事务。

    署理巡抚之初,CD城内米价每斗约四五钱,比起太平年岁贵了六七倍,为了平息物价,杨麟从川北运输大量粮食以平抑物价。

    最经济的运输方式当然通过重庆、沿着长江、岷江等江河逆流而上,但如今川南常常闹粮荒,即便有水军护卫,路上也闹出劫粮草的事情。

    震惊之余,改变运输方式,船只一律在遂宁、郪县靠岸,然后通过官道、驿道运入地方,以平息物价。

    与市面上买米不同,官米购买与户籍捆绑在一起,每四口十天可购平价官米一斗,每斗不过纹银一钱五分而已,比起市面上每斗5钱、6钱的便宜甚多。

    大家为了购买平价官米,踊跃登记户籍,拿着户籍本到各个厢坊购买平价官米。

    本来以为自己如此做法会获得大家掌声,但谁料到居然惹来米行连声抗议,商人无利不起早,大家从远处购买粮食,本来想利用饥荒大赚一笔,谁料到官府出面干预,大家内心可想而知。

    大家最想想串联起来联合抵制官府干预,但这怎么可能瞒过杨麟眼睛,在做出干预粮价决策之初,就曾料到这帮商人可能横生破坏。

    警政司的公安迅速出动,逮捕两名跳得最欢的粮商,声言其与外敌勾结准备扰乱市面上粮价,抄没其家财,将其仓库中粮食转为公粮平价卖出。

    虽然一些人知道这几个粮商不过想囤货居奇,但大家苦粮商囤货之苦,对官府行动多颇为支持,难以搅起什么波浪。

    每天看到近百辆马车拖拽粮食进入省城,本以为解决粮荒会马到成功,但令人奇怪的是市面上粮价多在每斗四钱银子,比起调控前稍稍下降一点。

    这天早上召集众人商议,钱邦芑提出解决之道,那就是禁止酿酒。

    这可是古代官员最喜欢采用的法子,每到粮食短缺,出现粮荒之时都全面禁止酿酒,减少社会上粮食消耗,最后达到解决粮荒的目的。

    武将爱喝酒,文官爱喝茶,听到禁止酿酒武将一个个连呼受不了,就拿卜宁、姚崇烈说那样,每天练武,多次上阵杀敌,浑身上下到处都是伤,如果不喝酒根本受不了。

    而钱邦芑等人则摆出历史典故,每次出现粮荒之后都厉行禁酒令,现在遭了这样大灾,巡抚衙门运送粮食的船只来往江上,三轮车马车每日充斥驿道官道,但僧多粥少,偌大CD)平原还是出现粮荒,最主要原因就是很多富户囤积粮食酿酒赚钱。

    很多武将不干了,大家带兵打仗,主要通过喝酒壮胆御寒,如今禁酒,那不是要大家老命?

    杨麟眼前一亮,烟酒税,好像在20世纪九十年代烟酒税就超过国税的2成,是政府主要财政来源。

    相比普通农家子弟,这酒在古代勉强算得奢侈品,豪门大户每天暴饮终日,而平民百姓除了在红白喜事之外,其他的喝得不太多。

    既然如此,何不推出酒赋呢?

    在平行的历史时空中,法国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就推出酒税,在古代向酒征税如同现代奢侈税一般。

    本来以为大家会齐声赞同,但没有料到众人纷纷摇头,惊问缘由,原来酒税自古皆有。

    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曾主张“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商君书•垦令》),以限制酒的消费,防止大臣和百姓沉湎于酒,影响治理国家和发展农业生产。可见当时秦国对酒不仅征税,而且税额极高,是酒的实际成本的10倍。

    汉武帝时期,国家改变了税酒政策。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在桑弘羊主持下,决定“建酒榷以赡边”(《盐铁论•忧边》),即实行酒专卖,以所得专卖收入供应边疆用兵军费。

    从此,酒的生产和销售均由官府控制,实行官酿官卖,不准私人酿造和经营。

    三国时期魏、蜀多禁止酿酒,吴国则实行酒专卖。

    西晋和东晋则对酒实行征税制,有时也因灾歉实行禁酿。

    隋初也实行酒专卖,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止酒专卖,不再对酒征税。

    唐初也不征酒税。建中三年(公元782年),为筹措军费,由官府置酒肆酿卖,每斛收钱3000;禁止民间酿酒。

    北宋对酒仍行“榷酤”法,神宗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北宋在全国设榷酒务1800多个,东京每年榷酒收入40万贯以上,秦州、杭州30万贯以上,这一年全部酒课约1360余万贯,卖曲钱约100余万贯,高于同期的商税收入。

    高宗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以米曲价高为由,规定上等酒每升增20文,下等每升增18文。

    明朝酒税分为酒曲税和销售税。明太祖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规定,百姓造酒自家饮用,不征税。

    英宗正统七年(公元1442年)规定,各地酒课收贮于州县,以备其用,酒税就成为地方税了。

    但朝廷虽然有规定,但实际收得非常少,比如在崇祯年间江南征酒税,官为纶栗,每酒一斤,纳钱一文,改槽坊为官店,建者依私盐律治罪。

    即便如此,但各地征收上来的酒税仍然非常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大明从上到下小民思想,从上到下怠政思想。

    例如洪武年间山西有关税吏提前完成税收工作上奏朝廷请求封赏,但朱元璋反而认为其鱼肉百姓,而将其削职为民,如此大大损害各地税吏的积极性,到最后税吏以不征收税收、少征收税收为荣。

    但现在不同,不但以集市为中心建立乡公所保证税收征收,作为穿越者更明白税收真正来源。

    在那以后,颁布酒税,在粮荒期间酒税征收到太平时期一倍以上。

    食盐生产与零售环节不易控制,但经销批发缓解容易受控,如此食盐是在生产零售环节施行备案制度,而在批发商环节施行特许经营制度。

    而酒则不同,生产环节非常容易受控(特别对大作坊),而在零售环节不易控制,如此方式改变,那就是生产环节施行特许经营制度,而经销零售则施行备案制度。

    按照北宋模式,上等酒每升(2斤,一般500毫升一斤)10文铜钱,中等就8文铜钱,下等酒5文铜钱,向作坊征收。

    饥荒时节为了减少粮食消耗,酒税征收比例则可上调,如上等酒每升20文铜钱,中等酒15文铜钱,下等酒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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