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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魔共枕之狂女骗神-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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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稀少的地方特产外,镇上并没有什么值得萧仙侧目的稀奇玩意儿,萧仙也就没有留意下去,倒是她行走在街上,看到的多数是些爽朗的佣兵、猎人,是以那一抹衣袂翩翩的彩色出现时,即使是在上空,还是让萧仙一眼就注意到了。

    “等等!”萧仙忽然驻足,目光注意到那从天幕中踏着一把折扇样飞行幻器的彩衣美人,顿时一把拽住了夜里欢。

    那一袭彩衣的美貌女子气质温婉,光看侧脸也可见其是何等仙姿月容,一袭彩衣,一把折扇,从萧仙前方的天空中一飞而过,完全没有注意到因为身高问题已经被淹没在人群聚集处的萧仙。

    等到见不到那彩衣女子,萧仙才扯着夜里欢的袖子从人群中挤出来,若有所思地望着那女子消失的方向:“真是冤家路窄啊,她怎么在这儿?”

    刚才那一袭彩衣的女子,正是之前从承天墓地跑了都还要坑萧仙一把,放出尸兵来拖住她逃跑时间的段宁雅。

    身不期然间听见一句冤家路窄,身侧那一袭玄裳的俊美青年冷笑着看她,阴阳怪气道:“你还真是仇人遍天下啊,这人有时候还是应该想想,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纯属是人倒霉了的萧仙噎了噎,“……你是不是脖子上缺根锁链你不舒畅啊?”

    他舒服!很舒服!

    夜里欢顿时咬牙耐住性子,视线瞟向远天:“今天天气不错。”

    呵,真识相。

    萧仙瘪瘪嘴,懒得搭理他,一路向着段宁雅飞走的方向而去。

    而那一袭彩衣的美人,此刻已经站立在了一处不高的七层小楼前。

    格风小镇不富裕,而且环境恶劣,没事儿还会出现些天灾*,房屋搭建取材亦是不易,这已经是整个镇上最好的住宿地了。

    看着眼前那针叶木打造的七层小楼于风雪中耸立,似乎有点摇摇欲倒的感觉,看得段宁雅有种一口老血哽在了嗓子眼的感觉。

    “怎么会有这么破的鬼地方?这居然就是这里最好的旅店了!”段宁雅低呼一声,想到还是手上的事情重要,只能咬咬牙忍耐下去,推门而入。

    旅馆里正前方烧着暖炉,烈烈的火焰热情肆意地燃烧着,大门紧闭着,是与屋外截然不同的温暖,室内一层虽不说座无虚席,但也坐着不少人。

    门一打开,便有冰寒刺骨的风雪冽气吹进室内。

    有人被雪风吹得回头一瞟,就见一个彩衣翩然的人影踏进酒馆来,这不看不知道,一看那端着酒碗的光头彪形大汉就木讷了,一时间端酒碗的手都僵在原地,一嘴还没吞进去的晶亮酒液如口水般汩汩顺着嘴角流出。

    被人推开的酒馆大门大敞着。

    美人如玉,气质温婉,长发如墨,柳眉杏眼,琼鼻樱唇,衣裳布料上乘,色泽华而不俗,彩虹七色,穿在别人身上会是俗气,在她身上却给人一种仙气飘飘的感觉,绝对当得绝色一词。

    这格风小镇上来的女子都少,就更别说这等绝色了,除了那光头大汉一脸痴呆样,注意到段宁雅的人也都是一双眼珠子都快黏在她身上去了。

    一人捧着心陶醉:“啊……仙女姐姐啊!”

    “大美人,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的宝贝甜蜜饯!你还记得我吗,我就是当年阿萨斯雪山边上的苏……”一个青年双目发光地就想往上扑过来搭讪,编起瞎话来眼都不带眨,可惜还没说完话就被人拖了回去。

    “去你的,老子还没上呢你就想来?”

    被万众瞩目的段宁雅素来是被追捧惯了的,一点不为所动,理所当然地忽视过去这些目光,满眼嫌弃地扫视一圈。

    她的天呐!这个旅店的一层居然还是酒馆!环境嘈杂,还有一群浑身散发着汗臭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澡的佣兵猎人和流浪汉。

    真是太恶心人了!

    段宁雅心中险恶,迅速朝着柜台走过去,脸色不太好地向那绑着麻花辫的大眼睛姑娘要了个最顶层的房间,还没等身后那正为了与她搭讪吵起来的人吵完,就迅速上楼。

    “嘿!你敢拖我!”

    “你小子找打!”

    “妈的,谁敢动我兄弟我老吴非得卸了他老二!”

    段宁雅前脚刚上楼,旅店一层的酒馆还吵得热火朝天便有一道声音从门外传来:“应该是这儿了。”

    被推开的门外是一片圣洁清冷的冰雪,那缓步踏入酒馆的少女容颜冶丽般般入画,眉间一点赤色玫瑰花钿,一袭鲜红的衣裙,给人一种如火焰般炙热美艳的感觉,与那雪花交相辉映,越发魔魅妖冶起来。

    之前看段宁雅看呆了的光头大汉这一瞅,差点没再把酒碗摔了!他奶奶的,难不成是他祖宗看他打了这么多年光棍实在看不下去了,忽然赐他这么多桃花运?

    他在这格风小镇上专门猎杀幻兽取其晶核皮毛,一住可有十几年了,这格风小镇上多是些做佣兵或者猎人的汉子,来往商人也不可能天天带着亲眷出来跑,连母蚊子都稀有,这酒馆里那长相不过清秀的麻花辫姑娘在镇上都是个抢手的,什么时候见过这等绝色,还一来来两个?

    那美艳的红裙少女身后,还跟着一个面色阴沉的玄裳青年,青年相貌俊逸冷漠眉间一点朱砂,倒是为其添了几分妖异之美。

    一个瘦削的男子顿时一拍大腿爆起了粗口:“艹!又来一个!”

    “我的亲娘喂,这个可是老子的菜呀!”

    “你小子滚开,别拉老子,老子这回一定要泡到这妞!”之前被人拽住的那青年顿时大力挣脱了束缚。

    被青年甩开的那身穿厚厚灰色皮草长袍的魁梧男子顿时急眼了,可还没来得及上前,就被人一把拽住了手臂,“哎,高兄,你怎么也跟那小子似的,急什么呀?现在你将人带走了可是众矢之的,不如待会儿等有了出头鸟,咱再去截胡。”

    谁曾想那身穿灰色皮草长袍的魁梧男子一把将其掀开,却不是什么色急的模样,而是双目泛红一副要去寻仇的样子,“去你亲娘的急,谁要泡那妞儿?”

    那高大魁梧的男子浑身怪力,从地面角落抄起一把比他人还要高大的铁斧,因他身量极高,腿长几步就跨了过去,挥着那比他人还大的铁斧就朝着萧仙而去。

    “好家伙,终于让我遇上你这贱人了!你还我一百七十八个兄弟的命来!”

    不少人皆是瞪目结舌一脸懵逼:卧槽?不是劫色是寻仇?这兄弟喝醉了吧?

    “唰!”

    铁斧在空中砍出巨大的呼啸声,直接从那红裙少女右后方劈了下去,眼看萧仙就要避之不及被劈成两半,在场的人皆是不禁屏住呼吸!

    那美貌的少女可还没有斧头面积一半呢,这要是劈下去了……简直是惨不忍睹啊!

    有人已经捂住了眼睛,心中遗憾今日这美人是看不成只能看尸体了。

    “嘭!”

    一声巨响落地,许多人惨不忍睹地往那处一看,却并未瞧见美人被劈成两截血肉模糊的样子!

    萧仙看着那把横劈在自己身前的巨大铁斧,柳眉微拧,心中暗道要不是自己躲得快,必然要将自己劈成两半,而躲过这一击,她才有时间去回忆方才那挥着斧子砍自己的人所说的话:“好家伙,终于让我遇上你这贱人了!你还我一百七十八个兄弟的命来!”

    “我去,我特么怎么躺着都中枪啊?”

    她到这儿镇上才多久?连说话都还没来得及跟夜里欢之外的人说好吗?怎么就杀了别人全家了?

    ------题外话------

    萧萧是个背锅侠,有个天坑在前边儿给她扔锅呢哈哈哈哈

102 躺着都中枪() 
看着眼前那针叶木打造的七层小楼于风雪中耸立,似乎有点摇摇欲倒的感觉,看得段宁雅有种一口老血哽在了嗓子眼的感觉。

    格风小镇不富裕,而且环境恶劣,没事儿还会出现些天灾**,房屋搭建取材亦是不易,这已经是整个镇上最好的住宿地了。

    而那一袭彩衣的美人,此刻已经站立在了一处不高的七层小楼前。

    萧仙瘪瘪嘴,懒得搭理他,一路向着段宁雅飞走的方向而去。

    呵,真识相。

    夜里欢顿时咬牙耐住性子,视线瞟向远天:“今天天气不错。”

    他舒服!很舒服!

    纯属是人倒霉了的萧仙噎了噎,“……你是不是脖子上缺根锁链你不舒畅啊?”

    身不期然间听见一句冤家路窄,身侧那一袭玄裳的俊美青年冷笑着看她,阴阳怪气道:“你还真是仇人遍天下啊,这人有时候还是应该想想,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刚才那一袭彩衣的女子,正是之前从承天墓地跑了都还要坑萧仙一把,放出尸兵来拖住她逃跑时间的段宁雅。

    等到见不到那彩衣女子,萧仙才扯着夜里欢的袖子从人群中挤出来,若有所思地望着那女子消失的方向:“真是冤家路窄啊,她怎么在这儿?”

    那一袭彩衣的美貌女子气质温婉,光看侧脸也可见其是何等仙姿月容,一袭彩衣,一把折扇,从萧仙前方的天空中一飞而过,完全没有注意到因为身高问题已经被淹没在人群聚集处的萧仙。

    “等等!”萧仙忽然驻足,目光注意到那从天幕中踏着一把折扇样飞行幻器的彩衣美人,顿时一把拽住了夜里欢。

    除了稀少的地方特产外,镇上并没有什么值得萧仙侧目的稀奇玩意儿,萧仙也就没有留意下去,倒是她行走在街上,看到的多数是些爽朗的佣兵、猎人,是以那一抹衣袂翩翩的彩色出现时,即使是在上空,还是让萧仙一眼就注意到了。

    格风小镇虽然地处偏僻,但毕竟自古宝贝都出险境,阿萨斯雪山山脉中的天灵地宝向来不缺,流离在此界的人不少,不过大多是些佣兵或是过往商人。

    今天在格风小镇上住上一晚,明天开始跨越阿萨斯雪山山脉往北部天池去,就得继续露宿了。

    这些日子都露宿在荒郊野外,半夜冷得人毛都快竖起来了,虽然她拉了夜里欢下水一起受冻折磨他权当报仇,但她自己也冷啊。

    只可惜想法永远与现实相隔甚远,萧仙虽然有空间可以装下很多东西,甚至于空间中可以种植蔬菜水果,建盖房屋生活,但那都跟她沾不上边,她别说进自己那画卷空间了,她就是看都看不到,只能用神识感应每样东西的位置罢了。

    “真特么的贵。”想她本来就毫无背景,一切都靠着自己拼搏,钱财对她来说实在是不容易挣,还有一个喂不饱的日记本,眼下瞅着这里物品的价格,萧仙简直都不想在此住下了。

    萧仙与夜里欢同行与格风小镇上时,已经再次下起了大雪,雪风呼呼地吹着,二人迎着风雪而行,目光扫过商铺里商品的价格,她都觉得牙疼。

    加之物稀为贵,所以理所当然的,格风小镇上的物价高得跟地球上的旅游区似的,生生将平常极常见的东西,价格都要翻上好几倍。

    在这极度不适宜人居住的冰天雪地之中建起房屋酒店商铺的商人,大多是些将钱财看得跟命根子似的不怕苦的,或者干完前半截就当甩手掌柜的有钱人。

    这里的原著居民除了一些念旧的,已经很少还有人留下了,格风小镇之所以还有人生活,其实是因为此地常年有佣兵或者猎人进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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