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那年那蝉那把剑-第8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各色仪仗依次摆开,旌旗漫天。

    为首之人是林寒的侄子,林木图。

    而这支大军的主帅则是如今被誉为西北王的病虎张无病。

    伴随着轰隆的马蹄声,一支清一色身披玄甲的骑军朝着城门方向徐徐行来,沉重的马蹄声交织在一起,如同滚滚不休的雷霆之声。

    这支久经战阵的骑军身上,散发着毫不掩饰的铁血味道,当他们结阵而行的时候,其杀伐之气更重,让这些养尊处优多年而久疏战阵的台吉们不由得一阵心神目眩,继而生出一股子发自内心的惧意。

    已经有人开始不自觉地向后退去,缩脖子咽口水。

    甚至还有人已经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首当其冲的林木图好歹是当今王庭的大都尉,掌管王庭兵权,也算是带兵之人,所以他没有退,不过也是感到一阵窒息。

    骑军层层叠叠,在居中位置,则是行着一辆八骑并拉的巨大马车,周围是数百重骑护驾,如同众星捧月。

    林木图硬着头皮上前,横臂胸前而弯腰道:“恭迎公主殿下。”

    在他身后的众多台吉也纷纷横臂胸前行礼,“恭迎公主殿下。”

    马车缓缓停下,继而整支骑军停下。

    所有骑兵同时翻身下马,然后单膝跪地,同时高呼道:“恭迎公主殿下。”

    声震天地。

    盛装华服的林锦绣缓缓走出车厢,站在车厢前的台阶上,沐浴山呼。

    她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竟是以如此的方式回到王庭,然后还要成为这座王庭,乃至于这座草原的主人,哪怕这很可能是一个有名无实的主人,也仍旧让她有些不敢置信,仿若是置身于梦中。

    林锦绣在恍然间想起了那对远在帝都的夫妻,也就是她本该十分熟悉的老徐和表姐。

    只是不知为何,她在这一刻,觉得这两位亲近之人,竟是有些陌生,有些让她不敢相认,就像今天所发生的一切,都是那般虚幻。

    张无病来到马车旁边,翻身下马,抱拳道:“请公主殿下入城参加封王大典。”

    回过神来的林锦绣轻轻嗯了一声,然后马车和骑军继续前行,进入王庭之中。

    这一天,草原公主林锦绣继承草原汗王之位,成为草原历史上第一位女子汗王。        

第七百零三章 一甲子春去秋来() 
巍巍千年道门,三万门徒,三千弟子,三百真人,三十位大真人,掌教真人屹立于当世巅峰。

    浩浩百年皇室,千万子民,百万大军,十万官宦,百余红袍公卿,皇帝陛下坐拥这锦绣江山。

    真人们行走江湖,传述道祖至理。

    公卿们高踞庙堂,牧守天下众生。

    暗卫府潜于世内,为皇帝侦缉天下。

    镇魔殿隐于世外,为掌教镇压邪魔。

    儒家法家书生激辩王霸义利,道门佛门修士论道长生轮回。

    这是十年前的天下。

    然后有一人负剑而行。

    在他握剑的第一天,他就明白一个道理,握住夏蝉,未必是抓住夏天,但是握住了这把剑,便是握住了一个江湖。

    在随后的数年时间中。

    一身转战三千里。

    一剑可挡百万师。

    一剑光寒十九州。

    千军万马避白袍。

    剑起星奔万里诛。

    他入世之时,天下乱象将起。

    他出世之时,天下大定太平。

    入世出世,一个江湖老去。

    江山代有新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

    那些曾经的金戈铁马,慷慨激昂,波澜壮阔。

    曾经的波谲云诡,悲怆苍凉,千钧一发。

    终究都是被风吹雨打去。。。

    ……

    在天下改元靖宇之后,人心思安,天下大定。

    玄都已经物是人非,帝都却是依旧。

    甘泉宫中,还是一如既往地空空荡荡,人烟稀少。

    一场落雪之后,满目雪白。

    一个小男孩在白雪上跑过,留下一连串脚印,在小男孩的身后则是跟着七八名宦官,看其服饰,为首的几个都是深黑色蟒袍,竟是出身司礼监的秉笔太监,后面几个也颇为不俗,都是在宫里有头有脸的大宦。

    这些宦官们无不是身怀不俗修为,想要追上这个小男孩自然是毫不费力,可这时候却是不敢跟得太近,只能不远不近地坠着,口中则是不断喊着,“殿下慢些,小心摔了。”

    孩子愈发开心,跑得愈发撒欢飞快。跑过一座小桥,跑出应门,一溜烟跑出了甘泉宫的范围。

    正当他想要继续往飞霜殿跑去的时候,忽然伸出一只洁白手掌,抓住他的后襟衣领,一把将他提了起来,笑问道:“你要干嘛去。”

    小男孩不断伸手蹬脚,口中喊道:“姑姑,姑姑,放开我。”

    抓住小男孩的是个年轻女子,十七八岁左右,如今的她已经不再梳成两个包子头,而是梳成一个高高马尾,显得英姿飒爽,此时她一手叉腰,一手提着小男孩,笑道:“放开你?那好啊,我问你,姑姑昨天教你的那套拳术,你学会没有?”

    小男孩立刻苦了脸,“这才一天的时间,哪里学得会?”

    年轻女子轻哼一声,“当初我学的时候,赵师傅只教了一遍,我便学会了,你爷爷和大伯当年也只用了一个时辰而已,你用了一个晚上都没学会?还是根本就没有用心!?”

    说到最后,女子的话语已经颇为严厉。

    小男孩虽然拥有天下最尊贵的姓氏,无奈眼前这个女子是他的同姓姑姑,此时再也没了刚才的笑脸,扁着嘴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

    女子气极而笑,伸手拧着小男孩的耳朵,训斥道:“你说你不想练剑,你爹不强逼你,你说你不想修道,你娘也不做强求,这套拳术可是我们萧家代代相传的东西,难道你也不想学?你要是敢说不想学,我也不逼你,现在就去跟你娘说。”

    小男孩正是如今大齐王朝的太子殿下,而他的爹娘,自然就是徐北游和萧知南了。

    徐北游因为有秋叶的前车之鉴,没有想要将剑宗变成一家一姓的剑宗,在已经立李神通为首徒的前提下,儿子说不想练剑,徐北游没有过于强求。

    而且还有一个原因,但凡地仙十二楼境界以上的大修士,想要一个子嗣,是极为困难之事,以徐北游如今的境界修为,此生可能只有这一个儿子。既然儿子不去继承剑宗,那么注定要继承大齐的皇位,所以夫妻二人在一番深谈之后,没有让儿子跟随父亲姓徐,而是跟随母亲姓萧,并且在他两岁的时候,萧知南正式颁布诏书,立长子萧世徵为太子。

    如今萧世徵已经六岁,作为一个王朝的继承人,他要学的东西必然极多,在这一点上,初为人父的徐北游都是听之任之,因为他有自知之明,说到练剑,或是其他什么,他是略知一二的,可要说到怎么做皇帝,那就两眼一抹黑。所以萧世徵平日里最亲近的便是喜欢跟他玩闹的老爹,最怕的是逼着他读书的娘亲,当然,还有这个娘亲的最大的帮凶,姑姑萧元婴。

    听到萧元婴说要向自己的娘亲告状,堂堂太子殿下立刻害怕了,伸手抓住姑姑的衣襟轻轻摇晃,说道:“好姑姑,好姑姑,不要跟娘亲说。”

    萧元婴俯下身盯着他,“那你听不听话?”

    萧世徵赶忙点头。

    萧元婴继续问道:“练不练拳?”

    虽然心底很不情愿,但太子殿下无疑很是明白形势比人强的道理,又点了点头。

    萧元婴这才满意,放下萧世徵并留下一句“晚上继续练拳”的话语之后,扬长而去。

    萧世徵再也没有了先前的欢快,垂头丧气地往飞霜殿一步步走去。

    待到他来到飞霜殿的门前,一位风韵犹存的女官迎了出来,引领着太子殿下往殿中行去,原本跟在他身后的宦官们则是就此止步,侯在殿外。

    来到殿中,他发现除了父亲和母亲之外,竟然还有两位老人。

    萧知南示意儿子过来,然后道:“这是钱牧斋钱先生和柳正清刘先生,都是当世大儒,朕这次请两位先生来做你的课业师父,还不快向先生行礼?”

    太子殿下只好恭恭敬敬地向两位老人行礼。

    两位入门出身的大先生受了一礼之后,又还了一礼。

    萧世徵抬起头望着母亲,可怜巴巴道:“母亲,姑姑还要让我去练拳……”

    不等他把话说完,萧知南已经是微笑道:“早上读书,晚上练拳。”

    太子殿下两眼一黑,只觉得以后的日子一片黑暗。

第七百零四章 三代人花开花谢() 
一甲子春去秋来,三代人花开花谢。

    小方寨在西北只能算是个不入流的寨子,土地贫瘠,也没有多少人口。

    寨子里的青壮们,凡是有点志气的,都不愿在土里刨食,纷纷外出谋生。

    志气高远的,直接去帝都,或者去江南的花花世界江都。稍微差点的,去本朝太祖的龙兴之地中都,或是去陕州州府。最不济的,也要去西河原上最大的寨子丹霞寨闯一闯。

    暂且不提这些年轻人中到底有几人能在外面站住脚跟,只说如今的小方寨,只剩下三十户人家。这三十户人家多是老弱妇孺,仿佛是被遗忘之人,与世无争地生活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

    也许正是因为这里太过偏远且人烟稀少的缘故,不但早些年的时候躲过了那场逐鹿之战,这次又逃过了那场三藩之乱,从头到尾,马蹄声、厮杀声、惨叫声、哀嚎声、箭矢破空声、火炮轰鸣声,永远都存在于说书先生的口中。

    可如此小的寨子,又哪里会有说书先生,所以在这儿永远都听不到这些声音,住在这里的人们,还以为外面一直都是天下太平。

    说到说书先生,小方寨没有,可丹霞寨却有。毕竟丹霄寨是整个西北数一数二的大寨子,尤其是随着草原那边的尘埃落定,不再见人心惶惶的乱世气象,而是花团锦簇的盛世气象。

    对于丹霞寨而言,最直观的变化便是勾栏瓦舍里多了许多卖艺之人,少寨子里多了许多酒楼客店,多了许多已经许久不见的客商,少了许多披挂甲胄的士兵,少了许多神色匆匆的江湖豪客,也少了许多面黄肌瘦的流民。

    丹霞寨,虽说相较于中原的花花世界,就难免相形见拙,甚至是不值一提,但在西北这个贫苦地界,已经勉强算是数一数二的地方。

    已经是很好了。

    今天有三人三马从繁华世界来到这里,只是没有打破这里的宁静,瞧着像是一家三口,身上没什么出身显贵的气焰,只是平平常常。

    不过若是有识马之人在此,就会大吃一惊,因为三人所乘之马匹呈现出淡淡的燕紫之色,竟是与传说中的飒露紫十分相像。马匹尚且如此,这些马的主人更不必多说,身份已经不能用一个“富”字来形容,必然要在“富”后面加上一个“贵”字才行。

    为首的是一名而立之年的男子,宝光内敛,乍一看会给人如沐春风之感,难免要心生亲近,可他眉心处的一点紫色印记,却无时不刻都在提醒着旁人,他不是什么市井中的寻常人物,而是寻常人一辈子都难以触及的天上神仙人物,足以让一般人望而生畏,继而却步。

    在男子旁边的是一位美妇人,如果说男子已经极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