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极赋-第6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秦的气候,入冬就是入冬,寒冷入骨。

    约莫过了半刻钟,一位老汉打开了木门。

    老汉皮黑黝黑,一脸沧桑,裹着一声兽袍,看其样子,应该是熊皮所缝的。

    手里端着一碗面,面很宽,元正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这大概就是大秦鼎鼎大名的裤带面了。

    这里荒无人烟,只有这一户人家,并不存在炊烟渺渺的村庄。

    老汉大概是很久没有见过生人了,一脸木然的看着元正,说道:“看公子的打扮,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孩子,怎么来这种地方了。”

    说话的时候,还看了一眼跟随在元正身后那匹黑色的高头大马。

    元正柔和说道:“我来自于咸阳,跟着父亲他们秋日狩猎,四处浪荡,一时贪玩,和父亲他们走散了,这才流浪到此地,不知可否在这里混一顿饭吃。”

    元正的肚子是真的有些饿了,本来想找一家客栈,但他自己离开秦岭,朝着大秦而来,不知不觉间就跟着渭河一路往上,然后便来到了此地。

    老汉让开一条路,说道:“进来做吧。”

    进入屋子里,当下就被炉火的温度涌来,元正的心里生了一丝暖意,刚架了柴火,火坑里的火燃烧的不是很旺。

    侧面有一间小灶房,一口大铁锅,里面还有着面汤。

    元正感谢道:“多谢老人家的招待。”

    老汉平静道:“山野人家,不存在招待不招待的,我倒是好奇,听公子的口音,不太像地地道道的老秦人,敢问公子是做什么差事的?”

    元正淡然应道:“父亲在大魏和大秦的边界苍云城开了一家客栈,我也常年在大魏境内和魏人打交道,沾染了一些大魏口音,老伯能听出来,我也很意外。”

    老汉笑了笑,问道:“你能吃多少?”

    元正看了一眼灶台旁边摆放的碗筷,那口碗真的是很大,比人头还要大,简直就是一口小锅。

    柔和道:“这么大的碗,我也只能吃一碗面了。”

    老汉几口吃完了自己碗里的裤带面,这才接着去给元正下面。

    火坑里的火逐渐旺了起来,元正烤火的时候,很安分,没有添柴,静静的等着老汉给自己下面吃。

    不多久之后,老汉就端了一大碗面过来了。

    传说中的裤带面,元正是第一次见,拿起筷子嗷唠了一口,香味刺鼻,面条劲道入味。

    老汉在一旁说道:“看来公子是真的饿了啊,我这里可以招待公子,可是公子的坐骑,我就没办法了,入冬了以后,不久之后,就会大雪封山。”

    “想要给你的坐骑找口吃的,不太容易了。”

    在秦岭深处养成了食无言寝无语的习惯,也导致元正在吃饭的时候不爱说话。

    直到将一大碗面吃完的时候,元正才应道:“无妨,这匹马喜欢吃肉,渭河里有鱼,带会儿出去给他抓些鱼上来吃就行了。”

    老汉愣住了,吃肉的马儿,还是头一次见。

    不过看那黑马油光水滑的,也的确像是一头吃肉的马儿。

    元正吃完,放下碗筷后说道:“这里荒无人烟,老人家一个人在这里住着?不寂寞?”

    老汉也不着急去收拾灶台上的残局,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人,说说话也好。

    言道:“那也没办法啊,我一个人守着渭河,没事儿可以钓钓鱼,去远处的山里打打猎,一个人的日子也能过活,在这里没有是非,也不用看官差的脸色,寂寞归寂寞,可也自由舒坦。”

    元正问道:“老伯家里几个儿子?”

    老汉言道:“三个,都是当兵的,说是在战场上杀一个甲兵,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银子,还能当官,一股脑的扎进军伍里面,也不肯出来了。”

    秦人尚武,寻常百姓唯一的晋升之路,那就是去当兵,杀人。

    至于秦国的寒门学子,也要去走当兵的路子,肚子里有点墨水,可能在军营里面还能混一个好差事。

    在秦国而言,不存在寒门难出贵子这条定律,只要你愿意当兵,敢杀人放火,出人头地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不像是大魏,寒门还真的就是难出贵子,古老的世族,压迫着寻常百姓,庙堂之上,但凡有什么好差事,都是豪门世家里的崽子的囊中之物。

    陈煜叔叔当年就是一个穷酸秀才,也是走了当兵的路子,才成了闻名天下的大军师。

    元正应道:“眼下来看的话,尚无战事,我大秦和大魏之间,早晚都会有一战,可不管怎么看,也到了七八年以后了。”

    老汉拢了拢火坑里的柴火,一根木柴被烧的红彤彤的,还冒着烟,显然还没有烧透。

    “打仗这种事情,我年轻的时候也想过,想当年,也想给自己混一个好前途,可是点子太背,遇到的不是老油子,就是敌军的精锐,人是一个都没有杀到,反倒是差一点被敌军给斩杀了。”

    “回想起来,当初去了十九个弟兄,就我一个人还活着了,守着这漫长的渭河。”

    “我也不指望我那个三个儿子能杀人当官,别到时候死完了就好,起码也得活一个下来,找个媳妇,来给家里传宗接代。”

    “最好啊,三个儿子一个都不要有事,对的起家人,对的起大秦就好。”

    说这话的时候,老汉自己心里都没底,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情。

    一旦打仗的话,肯定是要死人的,别人家死的也是儿子,自己家死的也还是儿子,细说起来,都是父母亲等着儿子从战场回来,不指望带着啥赏赐军功,活着回来就好。

    向老汉这样的老人还有很多,元正想起了李尘和李鼎养伤的那个农家院落,那个老伯,怕也是年年过年,都是自己一个人过。

    老汉好奇问道:“说来惭愧,当初我跟着军伍去过大周境内,但可没有去过大魏,苍云城到底是个啥样子?给我说道说道呗。”

    元正自己都没有都不了解苍云城,只是记得师姐单容曾去过苍云城,解决了一些私人恩怨。

    胡诌说道:“交界处,永远都是鱼龙混杂,有我们大秦的谍子,也有大魏的谍子,有些时候可以坐在一起吃吃喝喝,有些时候,就是短兵相接。”

    “那里还算是繁华,搞盐铁生意的人很多。”

    “可基本上每天都在死人,也每天有人去那里。”

    老汉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道:“银子和金元宝这两个东西,永远都是最害人的东西啊。”

    元正道:“那可不,三月之前,我们从苍云城返回咸阳的时候,都遭遇了一场暗杀,死了三个伙计,虽然把仇给报了,可心里也难受啊。”

    老汉已然知晓元正差不多是来自于官府里的,家中长辈都是吃俸禄的。

    元正提议道:“快过年了,怕也得囤积一下大肉才行啊,我看你这里也有长弓,不如我陪着老伯你去山里看看,搞点过年的年货。”

    冬季是打猎最好的季节,没了树叶遮挡,山林里的猎物,也不容易躲避隐藏,皑皑白雪的山里,猎物也跑不快。

    有个年轻人帮忙,老伯心里自然来了劲头。

    “行,我先把碗筷收拾了再说。”老伯立即起身,去了灶房里洗刷锅碗。

    元正走出屋子,那匹黑马很安分,没有化作万里烟云照的样子,外面的雪,是越来越大了。

第一百章 规矩与世故() 
元正对大魏雪景的印象是皎洁浪漫的。

    不曾见识过大秦其余的风景,起码是渭河周围的雪景,是苍凉雄壮的。

    银装素裹,山脉起伏不平,渭河之水滔滔,哺育了不知多少秦人,若是没有渭河,大秦不知多少百姓,会饿死。

    老汉收拾碗筷的速度是麻利的,也许平时没有这么麻利,但出去打猎,还是和人一同出去打猎,收拾碗筷的速度大概比平日里快上了三分。

    走出屋子,背负着长弓箭矢,腰间还跨了一柄小斧头。

    说道:“可惜啊,我家的猎犬,在不久只前与世长辞了,也没留下个崽子,方圆百里,就我这一户人家,我的猎犬想要传宗接代,也找不到一个对象。”

    元正笑道:“无妨,我们两个人一起,既是猎人,也是猎犬。”

    一想到在大秦的疆域里,和一位老秦人一起游猎,也是一番趣事。

    当初骑着万里烟云照,带着一大批随从,驱车猎鹿,在南山彻夜不归,现在想来,有些胡闹。

    纨绔子弟的风采,在元正的身上逐渐的消磨殆尽。

    老汉有些遗憾的说道:“打坡没狗,不如讨口,到时候就指望公子的剑了。”

    打坡没狗,不如讨口。

    意思就是说,打猎的话,若是没有猎犬,不如端个破碗出去要饭。

    元正安怀道:“我们两个人,又是弓箭,又是长剑,就不信还打不到一些猎物了。”

    老汉乐呵呵的,在这里一个人居住的时间长了,稍微有点小热闹,就会变得乐呵呵的。

    一老一少顺着渭河一路向上,半路上,不用元正自己动手,那匹黑马便去了渭河里面,自己抓了几条鱼吃了起来,吃的津津有味。

    老汉说道:“我年轻的时候,见过甲等战马,公子这匹黑马,依我看来,比甲等战马还要威武神俊,起码能自给自足,也能给主人少添点麻烦。”

    这年头,能有甲等战马为坐骑的人,那可都是混得不错人物。

    心想这位公子哥的家族,能在苍云城那般鱼龙混杂之地开一家客栈,有甲等战马为坐骑,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元正没有骑马,有老伯在,他也不方便。

    二者,还指望这匹黑色的马儿,归来的时候背负猎物呢。

    一个时辰后,元正和这位老汉上山了。

    山里的路很滑,刚下过雪,不管是什么牲口,都会地面上留下清晰的脚印。

    老汉在打猎这件事上也是老手了,一个人住,没事儿打猎,也别有一番滋味,起码对得起自己的五脏庙,当官有啥好的,搁着战乱年代,当官的还不见得顿顿都有大鱼大肉呢。

    秦人喜欢吃面,老汉若是愿意的话,可以顿顿吃肉,可他是秦人,一天不吃一碗裤带面,心里就憋得慌。

    这个生活习惯,大概每一个秦人都有。

    渭河是大秦帝国的母亲河之一,重要关口,都有重兵把守,几乎没有妖兽敢来渭河附近栖息。

    老汉居住的地方,真的计较起来,还是一个风水宝地,可也只适合老人居住了。

    若是年轻人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住着,别的不说,就算想要去青楼里热乎一下,连花钱的地方都没有。

    想喝口酒,怕也只能喝自家酝酿出来的包谷酒了。

    走着走着,元正在一片小山坡上,看到了野猪抛出来的大坑,一行清晰的野猪脚印,往东面的山头而去。

    元正刚准备提议去猎杀这头野猪,老汉却说道:“这是一只落单的野猪,不能动。”

    以前打猎的时候,元正也没怎么遇到过野猪,几乎都是以猎鹿为主,偶尔捎带些羚羊,山牛。

    虚心请教道:“落单的野猪,不是正好下手吗?”

    老汉耐心道:“这一怕孤猪,二怕群狼,三怕猛虎,遇上这三种猎物,尽量要避开。”

    “尤其是孤猪,落单的遇见猎人,会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不计代价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