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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魔教少主-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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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再去坛口执勤。

    他们笑着抱了抱拳说不用,孙骆涯也不勉强,就说年底给他们几个的红包包的大一些。他们纷纷笑着谢过,然后告辞向山腰走去。

    来到府邸前,孙骆涯翻身下马,将马匹交给门房,自己则进了大门。他还没走几步,肖汉就找来了,说是教主和少夫人正在给那位蓑笠男子诊病。

    孙骆涯点过头,就在肖汉的引领下来到一座中等大小的客院。

    客院被仆人婢女收拾的很干净,唯独霜雪没有扫去。进了院子里最大的一座卧房,推开房门,就见到孙希平坐在客桌的太师椅上,一口一口轻轻小酌着茶水。

    床榻那边,一袭浅蓝色裙衫的孙雅儿,坐在红花梨木质的圆木凳上,身旁的木架上挂着她那件白色的貂裘大氅。

    至于床上,则仰躺着那位被他一酒壶给砸晕的蓑笠男子。肖汉跟他说,说将这个家伙扛进府邸大门时就把他身上的斗笠和蓑衣给扒掉了。如今在没了蓑笠的遮掩下,床上这名男子的着装打扮,倒是与他们大唐王朝的服饰相差不多,除了细节上有些细微差别,其余地方几乎一致。

    “涯儿,来,陪爹喝会儿茶。”孙希平一手端着茶杯,一手向刚进门的俊美男子招了招手。

    孙骆涯看了床榻那边,犹豫了会儿,不过还是来到孙希平身边的太师椅上坐下,端起茶几上的那杯茶,小酌一口,立即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茶水入口苦涩,含有茶渣,显然是泡茶的时候过滤工作没有做好。

    “爹这茶泡的怎么样?”

    孙骆涯瞥了他一眼,见孙希平一脸的期待他点评的模样,当即也就撇了撇嘴道:“很好,继续努力。”

    孙希平嘿嘿笑一声,扭过身子,使劲往自己嘴里连灌了好几口茶水,就跟喝白开水一样,让孙骆涯看了一阵无语。

    如果换做以前,他肯定会好好打击他一番。可不知怎么的,这回儿他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那些打击的话。

    孙希平泡的茶虽然过滤不是很好,但这种角鹰山特产的茶叶“鹰羽”本就味苦,而且还有利肝、养胃等功效,是孙希平最爱喝的一种茶之一。

    孙骆涯囫囵一般地喝完这杯茶,然后就起身走向了床榻那边。

    孙雅儿的纤纤玉手搭在昏迷不醒的男子手腕上,探知该男子的脉象。

    孙骆涯见她那两抹浅眉微微皱在一起,就笑着伸手去替她揉了揉眉心,柔声道:“怎么样,他有没有被我砸出别的什么毛病来?”

    孙雅儿抽开搭在男子手腕上的小手,握住了自家公子揉在她眉心的手,然后舒缓开眉心,笑着摇头道:“无碍。他除了被砸晕之外,还受了点风寒,小事。”

    孙骆涯轻轻嗯了一声,然后看向她,问道:“累不累,要不要回去休息会儿?”

    孙雅儿摇摇头,道:“我不要紧的,还是先替他开一副驱寒气的药吧。”

    孙骆涯点点头,然后去房间里的书桌上,替她在砚台上研磨。

    用不了多久,孙雅儿就用小楷清清爽爽地写下了两张药方,她将药方递给肖汉,道:“傻大个,这一张是驱寒的药材清单,还有一张是固本培元的药材清单,你且去城中的药材铺去取即可,这些银子你先拿去,多退少补。”言尽,孙雅儿便从袖中取出了一小袋子钱囊。

    在她将钱囊交付给肖汉时,还刻意叮嘱了一句,道:“不要因为角鹰山上是教主的地盘,我们在这座鹰山城中就可以横行无忌,你千万不可以这样想,人家是做买卖的,我们不能让人家亏了本。而且这间药材铺的老掌柜,不是我们魔教中人,他只是寻常的百姓,对待老人家要客气点,知道吗?”

    肖汉接过钱囊,郑重其事地点头道:“知道了,少夫人。”

    肖汉说完刚要走,就听人说道:“等一下,你刚叫我什么?”

    肖汉挠了挠头,道:“我叫你少夫人啊……”

    就在肖汉一副莫名其妙的时候,就见那位长得极好看,身段极好的女子,从袖中又掏出了一只钱囊,递给他,微笑道:“傻大个,可真懂事,拿着,这里有一百两银子,是少夫人给你的见面礼。”

    肖汉看着鼓鼓荡荡的钱囊,犹豫了会儿,然后扭头看向自家少主,却见他摇了摇头。

    “看他作甚?”孙雅儿回头瞪了自家公子一眼,然后把手里的钱囊塞到了肖汉的怀中,眨着眼道:“傻大个,你再叫我一声听听。”

    肖汉捧着鼓荡的钱囊,不明就里的叫了声少夫人。

    孙雅儿笑眯着眼“哎”了一声。

    看得身后的孙骆涯直接一巴掌拍在了脑门上。

    肖汉走后,孙骆涯来到雅儿姐的身边,轻声问道:“那一百两银子应该就是上次我下山前忘记拿的盘缠吧?”

    孙雅儿心情不错,笑着哼唧了一声,算是回答了。

    孙骆涯站在她身边,无奈地叹了口气。若非上次忘拿了这一百两,恐怕他也不会在扬州城的天九坊中赌钱,然后又遇到了那个叫做曲三思的女人,更不会稀里糊涂的被她给夺走了珍贵的第一次。更没想到,这女人还给他包了个一千两的小红包。

    想到这件事,孙骆涯又无奈地叹了口气,愁的啊。

    一旁喝着茶水的孙希平,在听到自家儿子的接连叹气后,只不过是端起茶杯,小酌一口,道:“要不,你俩把婚事给办了?”

    孙骆涯有点懵。

    孙雅儿倒是两眼神采奕奕,只是没出声。

    孙希平道:“其实你娘还在世的时候,本意就是把雅儿当你的童养媳来看待的,结婚是迟早的事,况且你俩如今虽无夫妻之名,却有夫妻之实,早点结婚给我生个白白胖胖的大孙子,那该多好?”

    孙雅儿扭头看向身边的男子,满脸期待。

    孙骆涯沉默了会儿,道:“腊月不订亲,正月不嫁娶,这是古人传下来的规矩,要不我们来年再看?”

    孙希平放下手中的茶杯,轻声道:“你看着办吧。”

    孙骆涯点点头。

    却不知,他身旁的那位女子,眼中有些失望。

第160章 人名() 
最终,父子两人将婚期定在了来年春分时节,而将冠笄定在了惊蛰那一日。行了冠礼再过不久便是婚期,孙希平对此十分满意。于孙雅儿而言,自然是越早拜堂成亲越好,不过这样也不错,反正都等了那么多年了,也不差这几个月的时间。

    之后,孙希平率先离去;孙雅儿则是在等到肖汉从城中的药材铺买药回来,这才拎着几贴药材离开此地。肖汉没有同行,离开了鹰山城,继续回到坛口执勤。房间里,就只剩下孙骆涯和这位身份有待确认的男子。

    孙骆涯环顾四周看了眼房间里的陈设,家具表面都很干净,纤尘不染。这间房间原本是留给万老爷子居住的,结果万老爷子不满意,只好换了片更幽静些的大院子给他。

    自从万老爷子从府邸入住以来,摘星阁那边他也不曾再去,那些个放在摘星阁三楼的笔墨纸砚也都托人搬运到了他现在所居住的院子里。

    除此之外,孙骆涯还听说有位婢女在搬运万老爷子那台笔架的时候,不小心摔坏了其中一根宣城紫毫,让万老爷子心疼无比。

    要知道宣城紫毫乃前唐江南一带的老兔脊背上毫毛所制。如今前唐覆灭,江南道的老兔似乎随着前唐王朝的覆灭而绝迹。

    紫毫虽多,品相之最还得属这宣城紫毫。

    前唐名士白乐天,就曾以“紫毫笔”三字为诗,道:“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城工匠采为笔,千万毛中择一毫。”此外,白乐天还在《长庆集》中提到“紫毫笔,尖如锥兮利如刀”,前唐名士都如此推崇的宣城紫毫,品相自然不差。

    事后,孙希平追究责任,本意是要责罚这位女婢,以鞭笞三百为刑。那位女婢也算铮铮铁骨没有怨言,不过万老爷子当了和事老,只说让这女婢当他的随身丫鬟,服侍十年算做赔偿。

    当事人都开口了,孙希平自然没有二话。而这位女婢却是当即跪下来磕头谢恩。她哪里不知自己是等同于白捡了一条性命。

    鞭笞三百,别说是男仆了,就算是那些个有着练武底子的魔教弟子,也都不一定能熬得过两百鞭。更何况是她这样的弱女子。

    况且,在她看来眼前这位耄耋老人,最多也不过七八年的寿命,说是十年,到时候老人死了,她岂不自由了?根本不需等到十年。如此,即便她跪下磕头,给万老爷子做牛做马都不过分。

    回想间,孙骆涯已经跨步进入了一座僻静的客院。院子不小,石桌石凳,假山林立,清池红鲤,垂柳青竹,花圃灌草,生机百态。当然,这要等到开春以后。如今寒冬凌冽,清池已结白冰,垂柳青竹、花圃灌草更是银衣素裹,瞧不出丁点的生机盎然。

    院子里,有一位奴役打扮的女子,正蹲坐在主卧的房门外的台阶上,双手抵着膝盖,托着脸颊,眼神游离,脸上阴晴不定,不知在思虑些什么,看不出来情绪有何高涨,倒是紧皱的眉宇间挂满了忧愁。

    孙骆涯缓步走了过去,棉靴踩在白霜上,咯吱作响。

    他走的不快,直到站在了那位婢女的身前,这位心神不宁的婢女这才回过神来,匆忙地站起身来,朝他施着万福,道:“彩凤,拜见公子。”

    孙骆涯点头,道:“万老爷子在吗?”

    自称彩凤的婢女,正襟危立,道:“在的。奴婢这就为公子通报一声。”

    孙骆涯笑道:“麻烦你了。”

    还未等彩凤敲门进屋,屋里就传来了万老爷子的声音:“不用通报了,直接进来吧。”

    彩凤无奈一笑,轻声推开房门,站到一旁,让出道路可供自家公子进入。

    孙骆涯进了屋子,下意识地瞧了眼四周的陈设,家具都是上等的金丝楠木,比起那位蓑笠汉子房间里的红花梨木还要好上许多。单论价格,金丝楠木就要贵上十几倍不止,更何况金丝楠木有“皇帝木”之称,而且世上仅存不多,濒临绝种,使得金丝楠木更加昂贵珍惜。

    此外,金丝楠木还有一个别名,被民间豪阀贵族统称“长寿木”。只因金丝楠木有巨大的养生功效,古籍中更有“金楠寿人”的记载,说是久居楠香之地,可以延年益寿,得大长寿。

    一进屋子,就见到万老爷子站在一张年份较小一些的金丝楠木质地的书桌前,奋笔疾书。

    孙骆涯好奇的走了过去,瞧见万老爷子手中搦管着一支紫毫,只不过这支紫毫的毫毛比起原先被女婢彩凤损坏的那支宣城紫毫要来得更加挺拔尖锐。他曾听万老爷子说起过,说紫毫又分南北毫,因为两地兔毫的坚韧程度不一,北兔毫毛更是锐而长,制成紫毫后的毫毛肯定与南地紫毫有着细微的差别。

    万老爷子手中这支紫毫应是北地紫毫无疑。

    北毫事宜书写劲直方正的字体,比起毫毛较硬的狼毫,又多了几分柔韧,书写起小楷倒是多了几分畅意。或许,这就是万老爷子喜爱紫毫的原因吧。

    书桌上,摊开着一张大一号的黄底宣纸,万老爷子此时提笔所写,却是一个个孙骆涯极为熟悉的人名。这些人名,他曾在摘星阁上写过一遍,是为了补偿那张被万老爷子用酒水溅湿的侠士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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