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金乌堕残阳-第10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个深山老林中不是猛兽就是陷阱,若是从这一头到那一头起码要三天三夜。

    只有最先穿过这片丛林的前十个人才有机会活下来。

    在这三天里,有成为野兽午餐的,有吃了有毒食物而死的,有失足跌坏了无法再前行的……此类种种。

    而我呢,人少的地方晚上就是生了火驱赶蛇虫鼠蚁,人多了就躲到树上去,毕竟在这儿为了那十个名额人与人之间的残杀也不是没有。

    那种没有技术的厮杀只能分离血肉却是不能致命,惨叫声常常萦绕在耳边。

    我只吃我认识的果子,只喝叶子上的露水。毕竟这小小的灌木上结的果子可能爬过了毒蛇,清澈见底的小溪的石缝中可能也隐藏着剧毒的蟾蜍。

    也不知道是几日几夜,当我出来的时候早已是精疲力竭。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第几个出来的,总之是活下来了。

    之后再出来的人却并不像我一样有人照料给口水喝,只是看着前边的人无情地挥刀。

    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个不得了的地方……

番外 逍遥子之二() 
番外 逍遥子之二

    至于说这地方不得了在哪儿,还请听我娓娓道来。

    这个组织叫“暗河”,取之“在默默暗夜之中静静流淌的河水”之意,别的寓意也就是说杀人如麻心如止水,暗黑之夜如流水一般杀人于无形。

    江湖本就不是个简单的地方,这种地方必定不会只有一个杀手组织。

    也就是说这杀手组织在江湖中可是多如牛毛,只是出色的不过就是凤毛麟角。

    “暗河”在我加入之前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组织而已,以前的人也就那么十来个。那时候独占鳌头的是一个名叫“永夜”的组织。

    这个组织说也奇怪,杀手别人的眼中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可是他们却能做得随性,就连服侍都不是像我们普通的夜行衣,而是一套套上好的修身华服。当然这种待遇也只有“永夜”排名前十的人才有资格获得,而这些人通常都被称为“锦衣”。

    江湖上总是无聊的人多,人多的地方就总喜欢八卦,这八卦一扒拉就成为了一种风尚。

    而我所知的就是这江湖中杀手榜的排名。

    这个榜大概是排到五十左右。

    偏偏“暗河”的杀手是连前五十都没有进去过的。

    虽说杀手本就是非常神秘的人,只是这高下也是非常容易见得。好的杀手可以不拖泥带水非常干净利落地完成任务,而这种杀手一般指的都是“永夜”里边的“锦衣”。杀手榜前十自开榜以来就没有被别的组织的人夺去过。

    江湖上的人这样想,这“永夜”的人应该也是这么想。

    只是我偏不。

    那还是我十几岁的时候,“暗河”周转的银子不够,接了一笔大单子,只是这单子实在是太难,对手偏偏就是“永夜”的“锦衣”。

    我没有恐惧,就这么干脆利落地杀了他,不带一丝犹豫,就像当年杀了那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乞丐一样。

    这些年的吹捧已经让他们太过骄傲自大,竟然忘了,杀手的武艺不但要高强更是要善于伪装。

    我不知道那个被我杀掉的人在江湖上排名第几,只知道经此一役我就成为了杀手榜的江湖第十,也就成了“永夜”的眼中钉。

    虽然请杀手做事是有价的,在杀手榜上排行越高这价位自然也是越高,只是那靠前的杀手排位却不一定是能力的完全体现。

    杀手之间的较量只有在正式交锋的时候才是真正公平的。

    我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 ,这个机会就是让我挑战那个制高点……

番外 逍遥子之三() 
番外 逍遥子之三

    那几年,我为了成就“暗河”,也为了成就自己这颗虚荣的心――杀人如麻,吮血磨刀。

    似乎已经堕入了日魔道。

    那几年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是疲累什么是后悔,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枯燥而乏味的工作。

    这似乎就是我人生的终结点了,拒有时在空闲下来的时候还会感觉到有些空虚,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

    若是自己得空也不让自己空闲下来,于是我就成了这江湖中手下亡魂最多的人。

    其实我到底也不记得多少人丧命在我的手下,一个个亡魂排列起来我想自己也未必认得出谁是谁。那些个人的鲜血沾染到我的手上的时候我只会感觉兴奋无比,想要获得更多的刺激。

    也许是我的病态心理,我对杀人的渴望越来越深。

    曾经有人想要阻止过我,但是他失败了。

    这些人无非就是我的手下败将,或者是败在了我的威压之下。毕竟,“暗河”还需要我,像我这样的招牌怎么会被轻易放过?

    那时候我简直就是被捧在了山巅,被人仰望的感觉也是极好的。

    终于轮到我对别人施虐了吗?

    就这样年复一年。

    直到我遇见了她。

    她叫阿寻,是一个非常非常美丽的女子,她的五官并不是我见过最精致的,但是却有一种似水的柔情。

    她就像涟漪,扰乱了我的心。

    也许是太多年的飘荡游离,我就像是出海多年的一艘船终于找到了港湾。

    阿寻总是给我一种很安心的感觉,她的温柔是刻在骨子里的,每每到了她的身边就算是再烦躁也能平静下来。也只有在她的身边我的心里不会有一丝暴虐的**。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认定了她。

    于是我就留了下来,那是一个氏族,阿寻就是族长的女儿。这个氏族原本姓氏是有熊,据说是古时候黄帝的子孙,后来不知为什么就姓熊了。

    这儿有座帝山,终年冰雪不化,而玄铁和寒冰洞穴正是炼制的圣品。

    武林中因为我的失踪而平静了一会儿,“暗河”自然也不会过于追寻我的踪影。

    我就在那儿呆了两年。

    直到阿寻爱上了我。

    我还记得,那一日我和阿寻终于下定决心跑到族长那儿请求赐婚,族长也应了。我高兴了很久。

    只要拥有了这个女子就算是外界再多的金银还有名利与我何干?

    我只要她!

    就算这辈子就在这荒山里边打铁种地也甘愿!

    只是这有熊氏族有个奇怪的习俗,那就是男方迎娶女方必须要用一把自己炼制的剑,这把剑的取材必须是帝山的玄铁自然不必说,更重要的是男方炼制的这把剑一定要打败女方家里最好的那把。

    阿寻是族长的女儿,族长能担起这个位置手艺自然是不必说,就是这个氏族中顶好的。有熊一族有一把祖传的宝剑就没有败北过。

    我是外乡人,本来就不被看好,在这种细节上自然是要让别人都刮目相看。

    后来,我上山了,花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去炼制那把剑,其中的辛酸苦楚自然是不必说。

    期间阿寻还特地上山寻我,给我送饭送衣。

    当我成功的那一日下山的时候,却是看到满村子的尸首。

    我从未慌过的心乱了,我怕失去阿寻,却是连她的尸首都没有找到。

    最后,还剩一口气的族长把一个小婴孩交到了我的手上

忆秦娥() 


江城子() 


荷叶杯() 


如梦令() 


渔歌子()
32680 。
32680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