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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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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师’、‘老汉’当然是很厉害神奇的人,但他们终究还是怕挨枪子的。

    很多时候恐惧来源于未知,当‘真相’大白的时候,许多东西便失去了让人惧怕的能力。

    刘强定了定枪,坚固着这样的想法。他对于‘蛊师’之流骨子里存在着敬畏,平日里打交道也会敬而远之,但真如今天杠上了,实际上是不怕的。

    “这位朋友,在下野狼天狼堂堂主刘强,承蒙道上兄弟抬爱叫一声‘狼熊阿强’。

    今日得见兄弟英雄了得,甚至佩服,直感相见恨晚……

    我观兄弟面相应是华国川蜀人事,不巧,在下也是川蜀人事,常云山的丘道长与家父关系也是极好的,我小的时候。丘真人有常到我家喝茶,还扬言要收我为徒,只是世事难料……

    哈,我说这些做什么,你看我这人看到老乡就喜欢多嘴,兄弟千万别见怪……

    但话又说回来了兄弟,强龙不压地头蛇,面子是大家给的,脸是自己丢的。我们借钱回收,天经地义,却不想还闹出了人命,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你看这事闹得……

    这样吧,兄弟错手杀掉我手下的事情,我做主,就这样算了。我们算是不打不相识,英雄惜英雄,呆会我给兄弟包个场,接风洗尘一番……

    但这个女人不能走,果然女人都是祸水,我们兄弟们为了这个女人差点反目,还死了人……

    我要带走这女人,为死去的兄弟讨个说法,兄弟你不会有意见吧……”

    冰凉漆黑的枪管在光线的余荫里若隐若现,刘强皮笑肉不笑的说了这番话,他当然不在乎芬琪尔的生死,只是给彼此找个台阶下。

    对方是厉害的人,底细不清楚,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但作为野狼的堂主,也需要找一些铺垫来让自己从台上下来。实际上,像他这样的黑帮大佬,以这样的方式说这样的话,尤其是在对方率先动手杀了自己一个小弟之后,算是给足了面子的。

    但他的面前,样貌臃肿喜庆的男孩子只是微微抬了抬眼角,似乎连正眼也没有看这个所谓天狼的堂主一眼,然后从牙缝中极不耐烦的赏赐了对方一个字:

    “滚。”

    这个字一出口,刘强的脸色立刻便阴沉了下来。他看了看身边的小弟,又转头看了看身高只到的他肩头的格里菲斯,终于狠下心来:

    “给脸不要脸。”

    他这样说着话,黑白的胡渣还在因为言语而颤动,右手的食指已经扣动了手枪的扳机。

    “砰!”

    弹头旋转着穿过空气,形成音爆。那个年轻‘蛊师’的身体在视野里虚幻了一下,又很快重合在一起,而那粒子弹便在那虚影之间,穿了过去,打碎了身后楼房的玻璃。

    这出其不意的事情显然超过了刘强的预计,他那志在必得的一击很显然落了空,那黑铁的枪管还凝固在空气里,冒着黑烟。

    等刘强回过神来,扣动第二下扳机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来到了他的正前面。那子弹被勉强射出来,被‘蛊师’朝着枪托推了一下,便偏到很远的地方了。

    天狼堂的堂主还想扣动第三下扳机,但耐性不算太好的大妖并未给予他更多丢人现眼的机会。只见格里菲斯右手手背轻轻一抖,指尖便仿佛柔软的纸缎般抽在刘强的左耳和太阳穴之间。

    然而随着这轻飘飘的一触,天狼堂的堂主眼球猛然一突,金鱼一样迅速充血。而整个左边的脸颊,颈部以上也全然膨胀,血管如同老树根般爆突。那些不堪重负的毛细血管纷纷爆裂,脖子以上,刘强的整个脸部从右往左渐渐由白转红再转紫黑。

    高大的人影在一个错身之间无力的垂下了双臂,那个男人面无表情的从他的身侧错过身去,脸色已经肿胀成了茄子颜色的堂口大哥就像是某个连拍画面的背景画面,从格里菲斯从身前,到不急不缓的错身到身后,他变换着脸色,身子的姿态也由拿着枪的站姿慢慢弯曲、放低,变成无力承受自重膝盖跪地,双肩无力下垂的模样。

    一击将刘强打的生死不知,格里菲斯脚步不停。实际上,自他口中说出那个‘滚’字之后,格里菲斯便是在以某种节奏或者韵律在向着众人走过来的,这让他看起来不紧不慢,却又势不可挡。

    刘强身后有三个作为下手的混子,格里菲斯与刘强错身走来之后,迎面便碰到了一个拿着铁棍的男子。

    这男人的名字叫做维恩,左右手各有三根手指头,是昔年为兄弟受过自己砍下来的。他是一个重义气的人,这些年承蒙刘强照顾,衣食无忧。而两人私交也好,见刘强死生不知,血气冲散了恐惧,顶上脑袋。维恩任凭着这血气不管不顾摸起棍子来便对着格里菲斯脑门上砸下去,却被对方单手捏住,按着铁棍的另一头,一点一点缓缓推回来,捅进了自己脖颈的气管。

    算上花爷那条恶心宠物‘章鱼哥’所杀的第一人,眨眼之间,在这狭小的短暂街道里,已经死掉了包括天狼堂堂主在内三个精英。

    格里菲斯步伐未变,几乎下一刻便面对上了另外一个野狼的混子。

    这混子相对于平民或许是个狠人,敢打敢拼的,流个碗把儿血什么的根本不在乎。但他相对于刘强或者维恩这样真正心黑手黑的人还是差了许多。

    当他见到自己的两个老大在对方闲庭信步一般,信手拈来的就杀了,捏蚂蚁一样,脚下步伐都未变的时候,这混混害怕了——这吹枯拉朽的力量,让他几乎忘记了反抗。

    混子几乎慌乱的扔掉手中的弹簧刀,跪在雪地里,大声叫着饶命,那当时男孩子走了上来,双手扶住了他的脸。

    眼睑模糊不清,混混想着自己大概是被吓哭了。他实在听见自己的哭声和求饶声在断断续续,然后混子抬起头,逆光里,那个男孩子似乎是对着自己笑了一下。

    “咔吧。”

    格里菲斯扶着混混的脸拧断了他的脖子,大妖单膝跪着,脸上的表情似有着微笑的弧度又似面无表情,他用手掌拍了拍躺在冰雪里男人的头发,接着抚平了男人死不瞑目的双目。

    大妖保持着那姿势,就那样单膝跪着,脚下是死去的尸体。

    他的手臂一只放在胸前,另外一只直直的搭在脚下尸体的脑袋上。那个被拗断了脖子的混子还未死透,‘尸体’在没入发稍的大妖指间时不时的抽搐着。

    大妖低头看了看脚下的人体,夕阳的背影让他看起来竟然有一丝虚幻的哀伤。他不急不缓的抬起头,目光平淡的望向最后一个活着的男子。

    ……

    ……

    见识过格里菲斯杀人不眨眼作风的托克·费伦已经绝了求饶的念头,那个之前跪地求饶放弃了尊严苟且贪生的人,他的尸体就陈列在自己面前,还未凉透。

    他是皇后镇三流的混混,跟天狼堂堂主刘强有着些许瓜葛,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狐假虎威多了,曾经很虚幻的认为自己也算的上是狠角色了。

    但托克·费伦今天终于意识到自己错了,错的离谱。

    面前的那个男孩子心中没有慈恋,他不在乎宽恕,不接受道歉,敢于挡在他前面的,那人已经死了。

    怀着这样巨大的绝望,托克·费伦颤巍巍的手忙脚乱的从腰间抽出短刀,他知道自己并非来人对手,所以表情几乎是要哭出来了。

    皇后镇的三流混混托克·费伦破釜沉舟,化恐惧为力量,刚挥舞了两下,就被格里菲斯一磕刀背,夺了过来,然后顺手一刀对着那个男人从头劈到脚。

    托克·费伦是见识过格里菲斯凶悍诡黠的杀人手法的,这一刀下来,他只感觉到头顶一凉,顿觉大祸临头,便情不自禁的想‘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死了……’

第一百零一章 机场() 
不过这一刀快如闪电,却没有伤害到混混分毫,只是顺着刀光的轨迹,从混混头顶的中线到胯下的中线形成一道银色的痕迹。然后,托克·费伦身上所穿着的衣服、裤子便顺着那条银线裂开,向两边爆射出去——隔着厚厚的肉体,格里菲斯一刀将衣服前后分开两段。

    这一系列的过程只是眨眼之间的事情,从托克·费伦抽出短刀,到格里菲斯抢过刀子,一刀劈下去,几乎不足两秒钟的时间。

    而从芬琪尔的角度看上去,那情形就仿佛两人急匆匆擦肩而过的时候,格里菲斯挥了挥手臂,银光一闪,快到几乎只是一个念头,以至于隶属野狼的黑社会男子的衣衫被劈开后,刀风让衣衫一左一右弹开三四米。

    全身****的男人一屁股坐在皇后区冰冷的雪地街道上,他瘪着嘴,想要哭但又不敢出声的样子。

    格里菲斯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脸,男子四十五度角抬着头没敢有动作,于是,身材臃肿的大妖接着说:

    “回去告诉你们老大,别再找这个女孩的麻烦,她有保镖了。”

    ……

    ……

    回顾之前的战斗过程,以格里菲斯的格斗技巧,灭杀掉刘强五人,没有多少悬念。

    实际情况正是如此,格里菲斯一路走来,从刘强开始灭起,一直到最后一个人,都始终是在‘闲庭信步’,竟然没有一个人让他的步伐缓顿或者急促一分。

    但若仅此便认为刘强几人对于格里菲斯毫无威胁性可言,倒也未必,至少刘强手中的枪械若是利用的好,对于格里菲斯来说,仍是致命的。

    对于这个低等的宇宙象限,在规则之内所产生的生命个体很难会有能力扛热武器的存在。

    绝大多数的人,甚至于包括能力者和格里菲斯自己,挨了枪子会死,被人砍了同样受伤。能力者和普通人之间的区别,除了身子素质之外,更多的是体现在对知识、技巧的运用和异能对于人体的提升上。

    基于这一点,这个世界真正的能够以一当百的人是不多的,更不要说以个人之力击溃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了。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随便拉出来一支军队,在大平原上决战,就是不用枪械,逮着世界上任何的一类个体,也是见谁灭谁,刚到没朋友。

    但低武的世界也为能力者衍生出了另外的生存法则,那便是类似游击或者暗杀之类的东西。

    因为能力者力量的变幻莫测和诡黠性,让他们几乎成了天生猎手,捕杀某某国政客、议员乃至总统之流的,有的能力者是能够做到的。甚至于,有些高端的能力者社团,已经能够通过威慑国家高层,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势力。

    格里菲斯作为这个象限多元因子的一环,当然不可能硬吃子弹,他的身体防御力还算不错,但也远远没到扛子弹的程度。

    格里菲斯之前躲刘强的子弹看起来很炫,不明真相的人一定会情不自禁的想‘躲子弹哎,速度得多快’之类的,但真实情况说穿了也不值一嗮。

    人体是一个协作完美的整团生机体,任何动作之前都有其前奏,比如说伸脚走路前,相应的肌肉群会收缩抖动,有人甚至会耸动肩头。

    开枪射击亦是如此,经过练习,只需要抓住射击动作时候的前奏性动作,便可以预测子弹的轨迹,从而在开枪之前便做出闪避。

    ……

    打跑了刘强几个黑社会之后,格里菲斯便被芬琪尔带到了她的住处。

    因为已经遭到过光顾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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