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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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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沙镇中央有一条河叫做颓水,那水从东到西贯穿沙镇,镇里的妇人大都用这河里的水洗衣做饭。在这一年夏季的末尾,颓水汛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何氏的尸体便被人从河里打捞了出来。

    她本是被人杀害之后,扔在河里,顺流而下的飘过来。因为在水中浸泡太久,中途便沉溺了下去。所以被打捞起来的地方不是抛尸现场,更加不是凶杀现场。

    下人被杀,经营着珠宝店的王家家主王冕形式化的对当事人表示出了哀悼并对凶手表达了强烈了愤慨,何氏失踪那天,他其实并未派出人手搜查,干完活回家的下人就像是下了班的上班族,公司领导是不怎么关心你死活的。

    不过,在这个社会结构十分松散的世代,家主和佣人之间并非是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倒是更加贴近于雇佣关系。所以为了维持住王家上下的凝聚力,也为了王家满门的好声誉,面子上的工作,王家还是要做的。

    杀人这样恶劣的事迹,连刑施部(相当于地球警察)的人都被惊动了。王家是沙镇巨富,它在没落之前,也可算得上是手眼通天的那类人家。因此所有与王家沾上边的事情,在沙镇这一亩三分地的刑施部档案的优先级都是较高的。

    不过小乡镇的警司能有多少能耐,懂得放狗嗅衣服抓人就算的上是完备且完全的职业技能了。

    何氏的尸体放在颓水不知道多少天,河水冲刷掉了大部分作案痕迹,那女人的尸体都化脓臭掉了,警犬蹲在尸体旁边直伸舌头,左顾右盼的看人,无助的呜咽。这案子便因此进入了瓶颈。

    死人那么大的热闹,当然少不了吉良。格里菲斯被对方拉着一路小跑,穿透人群,迫近尸体挺立的地方。

    吉家的大公子吉良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年少的时候,放个屁都要抓起来嗅一嗅味道。记得格里菲斯六岁那年浑浑噩噩不懂事,曾跟吉良争辩眼泪是否苦涩的问题,被对方当场乎哭,伸着小舌头舔了格里菲斯一个大花脸,然后绘声绘声的给格里菲斯描述眼泪里那份苦涩的细腻。

    围城四方形的防治围观的黄黑色横条内部,一名身穿深灰色长袍的中年人正在低头挑弄着尸体。他的手掌上带着透明的薄膜手套,尸体被他翻弄之间,呈现出勒痕伤口。

    这人是沙镇的杨医生,本不属于警察梯队,但由于医术高超,深谙人体结构学,常常被刑施部请来协助办案。

    杨医生手掌翻弄着尸体,带着淡蓝色的薄口罩,不断汇报着尸检的数据。这些数据被站在旁边的一年轻警司默默记录着。杨姓的医生做事认真仔细,显得极有经验,细碎的泥屑和头发都会用小刀和镊子夹住封起来,让人感到分外专业。

    这事情做了有十五分钟,吉良情绪被带动了,莫名兴奋又沉重的屏住呼吸认真观看,直到杨医生皱着眉头站立起来,才敢稍微大声一点喘息。

    “从杀人手法和处理尸体的手段来看,凶手是个惯犯……至少是曾经杀过人的……”穿着灰色长袍的杨医生摘掉手套扔在尸体旁边的小银盘里。

    “这一道伤口从胸口划入颈间,虽然不大,却割破了气管,断绝了人呼救的可能……”

    姓杨的医生声音抑扬顿挫,他说话缓慢:“你们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的淤青,颜色暗淡,显然不是死者生前造成的……”

    吉良夹杂在众人之间随着杨医生的话语而惊叹着,不时兴奋的抽抽鼻子,那杀人者的杀人手法被医者一点点的揭露,这却让犯人更加云遮雾绕扑所迷离。

    好刺激啊……

    当吉良正感叹间,那姓杨的医生拍了一下手掌接续说道‘受害者颈间伤口从右往左渐深,过度自然圆润力线不同常人……凶手,凶手当是个左撇子无疑!’

    听到这句话,眼神呆滞的圆脑袋少年被兴奋的面露红光的吉良推了一把,微微抬起头,习惯性的憨厚笑了一下。

    但谁也没有发现,在发现王家仆人尸体的时候,这憨厚脑袋的少年在其漆黑眼底深处环绕着其瞳仁的位置,渐渐浮现而出的一圈儿银芒。格里菲斯的视线透过银芒圈望向远方。深秋小镇浓妆艳抹的枯冷里,他的视线似乎穿掠了时空,直入虚空。与此同时,萦绕在耳边的推断和低语潮水般退却,他看到一条银色的丝线从那尸体上横贯出来,跨过河流,延伸到石桥的方向……

    哦,是梁国。

    真是个乖孩子。

    ps:关于复杂世界观的设定和主角看似bug的能力及局限的问题,因为不想在开篇讲太多,以免乏味,打扰了大家的新鲜感,随着的加深会逐渐成型补全,大家不用有疑惑,看下去便全部明了了。

第十三章 三爷事件() 
何氏被杀的风波持续了大概一个星期的时间,吉良有时候带着格里菲斯打着小招牌走街串巷的时候,都会看到从各家各院进进出出的刑施部警司们。

    吉良身世凄苦,但毕竟是个孩子。他性格跳脱,对于神神鬼鬼杀人放火之类的事情格外好奇,每次听人讲起来,就会兴奋异常。基于这样的心态,‘吉良万事屋’被委托任务的完成率一直不算高,但好在收费便宜,押金少,总算还有一些愿意尝试的人。

    最近格里菲斯转行成了吉家的福将,他外貌娇憨,方头大脸,圆圆的大脑袋和时时刻刻都在犯迷糊的气质让他看起来很是呆萌。

    由于很少说话,格里菲斯其实是有些‘冷酷’而忧伤的。冷酷忧伤的气质配合呆萌的外表是毒药,这对于少妇或者怀揣着母性的少女来说是无法抗拒的宿命。

    所以,每一次吉良带着格里菲斯外出的接任务的时候,成功接单的概率总会比单独出任务高一些。下单的都是些神神叨叨的异性,啊啊啊,好可爱……是那个孩子之类的瞎喊,真是大惊小怪,这让吉家的大公子时常感慨镇上的女人短视和缺乏理性。

    不过这事情总算有利于吉良万事屋的发展,后来自我感觉很有商业头脑的吉良举一反三,脑袋一抽,就要逼着格里菲斯卖萌装可怜。某某某拒绝吉良的任务邀请,吉良就会极端做作的一声长叹,小脚丫偷偷的在格里菲斯屁股蛋儿后面猛踹,然后缠着绷带的大脑袋就会闪烁着星星点点的眼睛看一眼潜在雇主,捂着好像不给任务就没钱吃饭的肚子,红着小脸又欲说还羞的低下脑袋去。

    之后的事情就是被萌杀的少妇和吉良之间的了,格里菲斯完成了任务便睁着终年弥漫着的大雾的双眼迷糊去了。当然,在众人眼中,以他的智商注定了还要迷茫很久。

    最近为了吉良万事屋的生意,吉良咬牙为格里菲斯买了一个黑边的大框墨镜,那眼睛造型是最近电视上流行的黑帮老大款,这让后者看起来冷酷范十足,跟格里菲斯的大饼脸有种某种反差萌,更加方便利用大妖的外形来拉拢客户了。

    不过格里菲斯毕竟还未成年,实际上他的年龄比吉良还要小一些,所以吉良的大号眼镜驾在格里菲斯肉嘟嘟团溜溜但明显小一号的脸蛋上,直接就遮去了半张脸,鼻梁还经常挂不住镜框,老掉。就这,吉良还感觉自己干了多么惊天动地的大壮举,整天个都居功至伟的拽到天上去了。

    时间跨越到八月份,王屯屯家佣人何氏被杀的风波终于开始平息下来。

    刑施部的人根据一些有的没的线人提供的信息‘顺藤摸瓜’抓了几个嫌疑犯,但大部分很快被证实为误抓,剩下的一些人情况也八九不离十。

    外出调查的警司当然有去过北水石桥那边,梁国当时刚巧不在,剩下的乞丐七嘴八舌的说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大部分是些毫无价值道听途说的琐碎消息,那警司随手记了记便走开了。

    作为与王家新近结仇的吉庆倒也有被盘问到,她本就一无所知,倒也没提供出怎样有价值的东西。吉良跟在姐姐后面跃跃欲试,也想发表意见,警司没让说。

    当然这些都是生活中的琐事,虽然零碎,但总体感觉还算开心正常的。

    事实上,生活不只总是令人愉悦的。说完了这些开心事,就要讲一些令人心情不快的东西了。就拿近日来讲,比较郁闷莫过于吉良和格里菲斯又被王屯屯收拾了一顿。

    事情的起因就是刘姨家的狗狗阿才跑进了王家的大院子,而阿才刚好是吉良接到的任务中要求寻找的失踪的贵宾犬,人家雇主都在吉良万事屋的招牌下给过钱了。吉良怀揣着敬业和负责人的心态勇敢的与王家门卫交涉了半个多小时,效果不佳。

    后来不知道是凑巧还是王家下人的提报,外出的王屯屯刚好看到了站在王家大门口据理力争的吉良。在花费了两分钟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王屯屯一脸正气的拍着吉良的肩膀让他放心,还说凡是进入了王家家门的东西,就是一只苍蝇也不会贪占,还谁的肯定还谁。末了他还有训斥门卫说其不懂礼貌,怠慢了客人,给王家摸黑云云。

    听了王屯屯的言语,吉良立刻有些耻高气扬的对王家门卫哼了一声,他性格奇葩,倒是不怎样记仇,王屯屯的三言两语甚至有些让他冰释前嫌,几乎忘了对方不择手段侵吞他祖宅,敞开胸怀感受起对方莫须有真心诚意的地步了。

    王屯屯请吉良和格里菲斯进房间吃了茶,清清爽爽聊了些人情世故。他心智成熟,生来的身份和日常所见形形色色的谋算机宜让他的谈吐不俗,所以宾主尽欢。

    考虑到吉良如今的生活状态,王屯屯还极为贴心的为他们上了一大盘的热乎乎香喷喷的五绝熟肉。

    吉良早饭确实没有吃,况且现在潦倒了,吃不起肉。经过大半天的劳作,肚子早已饿得咕咕叫唤了。

    “这道菜唤作荚锅,是在牲口未死透之前剜下两侧后腰最稚嫩的肉片做成,所以味道鲜美,吉良兄弟为镇民劳苦,定是极为不易,为兄知你不易,拿去且尝尝……”王屯屯表情随和,笑容温润。看到吉良吃的满嘴流油,笑着递上纸巾,并开始介绍这菜式的做法了。

    “说到这荚锅啊,做法倒是不算复杂,只是调料考究了些,需要用精选的五色荷香粉,红脂辣椒,调和面粉搅拌,在油锅中……”

    王屯屯抽出外缝镶金的华表扇子,手掌轻捻至半开,微笑着解释着荚锅的由来和做法。吉良和格里菲斯不住点头应是,肚子确实饿了,也不客气,吃的满面生津,对于对方的讲解倒也没有听进去多少。

    酒足饭饱之后,吉良倒也没有忘记本次到访的目的。他想了想,觉得自己好歹也是个家主,不能丢了风骨。于是学着王屯屯的姿态,自认稳重的拿捏了一下时间和语调,肌肉管理着表情想象着自己是个文人墨客的样子开口问道:“……叨扰良久,过意不去。我看时日不早了,小弟不便久扰。只是不知道王兄让手下找寻灰色贵宾犬的事有没有结果了,说来也巧小弟之前亲眼看到它跑入贵院子,否则还不识王兄这豪情炽真的好男儿……这条贵宾犬呐唤作阿才,是我雇主家里的看门牲口,我接到任务负责将它带回去,不知道王兄方不方便……。”这番话吉良打了许久的腹稿,终于文绉绉的磕磕绊绊讲了出来。话一出口,便不禁又是一阵得意——牛逼啊,文采菲然!

    “阿才啊,这个倒是不清楚”王屯屯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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