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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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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眼前浮现出在垂垂老去的黄昏暮晚,踏着橘光和蛙鸣绻绻而来的友人。

    “我的朋友,为何面色发沉呢?我从你心中走来,知你里面愁苦,有所求而不得,如若不弃……”名叫格里菲斯的男人眯着眼睛笑了笑,他带着黑色的圆顶帽子,遮掩住半边脸颊。这人眉眼似新月,右半边嘴角微露半颗白色的牙齿——相貌似天使如魔鬼。仿如是勾人堕落的鬼:“我的朋友,说出你的愿望,让我来为你实现。”

    这话之后,梁国的记忆便开始混乱了,似乎有一种力量模糊了大脑的运行。他毫不知防备的张口,异想天开的要求对方恢复他的右手和右眼——那是他最心底的自卑和绝望,难以想象,他竟对着一个毫不相干的外人轻易启齿。

    但更令人惊讶的是,在为数不多的记忆中,他犹记得对方鱼钩般闪烁着光芒的嘴角和在这耀眼的弧度里,对方轻描淡写的应允了这样的事——好啊,你的执念和愿望我收下了。

    然而,整个宇宙,是一份硕大的因果。要有所得,必有所付出。

    “亲爱的朋友,就我而言,世界的事,没有难成的……为你恢复手脚,不算什么,关键在于你打算为此付出什么?”

    河岸的的风吹开来人柔和的头发,他的目光清澈,靠近过来,轻柔的抚摸着梁国模糊的右眼和断臂的结疤处,竟然在那男人的一抚之下,放热发光,蠕动出肉芽。

    “我知你穷困潦倒,一无所有……这样吧,我为你实现愿望,相应的,我要你去为我做一件事。”

    记忆在这个时候又剧烈波动模糊不清起来,梁国知道那是希望与恐惧在发芽沸腾。那名叫格里菲斯的男人在他耳畔轻声漫语,但温柔间他吐露恶意,蜜饯般的嘴轻声开合着,说了一些名字。

    不过当时意识模糊,又被强烈恢复手眼的渴望霸占的梁国最终还是答应了格里菲斯的要求。同时作为回报,格里菲斯将会医治梁国失去的眼睛和手臂。

    事实上,在那做梦般混沌的对白里。梁国的愿望实现了。他的手臂和眼睛的回复过程离奇古怪,他在浑浑噩噩之间,看见自己的手臂像素描般被银色的丝线勾勒,编织、具现,最终清晰完全,肉光质质。

    ……

    ……

    以上整个过程如同发生在某个虚幻的空间或者意识深处,等梁在河堤上醒来,身边早已经空空如也,连格里菲斯曾经存在过的痕迹都未留下。

    记忆中关于那男人的印象一片模糊,仿佛他正置身在一片巨大的因果线团里,遮天蔽日的银白色丝线打成结垂下来,让一切可以看见的、琢磨的事变得混乱。这就仿佛一根被抓到起头的丝线,线头后面的部分,全然凝结在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丝结里。

    所以,在梁国的脑海之中,那人的脸颊清晰又模糊,丑陋又俊俏,他仿佛看见过他高耸的鼻梁、优雅的眼睛,却又仿佛没有过。甚至于对方是男是女,高矮胖瘦,甚至成人还是孩童,在他努力回忆却愈加模糊的记忆里,也更加含糊了。

    这件事之后,梁国曾找手下盘问过那个时候的事情,得到的结果让人惊悚。见过梁国的人都说,他一个人在河边呆了整个下午,并没有人靠近过他。话里话外,那个与他签订了‘契约’达成了协议的格里菲斯竟是如空气般不存在。

    (因果的定义其实是无所不能,自然也可以实现与梁国意识层面的交流,也可以治疗梁国的手臂,所有的愿望都是果,只要掌握了足够的因,便能实现一切。大家可以将因果理解为钞票,有钞票就能买到想要的一切,不过只有身为因果兽的主角一个人有购买权罢了。所以全书主角会努力收集因果,也就是‘赚钱’,以便购买实现自身愿望。)

    以上,当然只是身为妖物,理所淡然的能力之一。这年头,没点吓人一跳的本事,怎么好意思自诩为人类公敌啊。

第十二章大妖的獠牙() 
若不是被修复的眼睛、手臂,梁国或许会劝自己否认那人的存在,认为其只是自己的一场春秋大梦罢了——这样的事,对于正常人,毕竟太奇幻了些。

    但重新生长而出的完整灵活的肢体活生生的证明着一些他不愿意相信的东西,那名叫格里菲斯的人,那个与他签订了契约,达成了协议的人,他举止优雅,却满怀恶意。让人不禁猜测其身份,为人、为鬼亦或者恶魔。

    名叫梁国的男人倒是想过赖账,反正手臂都被治疗好了,干脆一走了之。但是,对方的神秘莫测和治疗他手臂眼睛时候展现的超越常识的手段,让梁国将这种心理狠狠的压制了下去。他可是在和戏文里听过与魔鬼签了契约的人,不履行义务会有多凄凉的下场。

    这人曾经是狗王张坤手下的三号悍将,因为一次任务被围困,狗王舍弃梁国并砍了他一刀,迫使其断后、吸引追兵。

    因着这样的事,梁国深陷沦宇,那些曾跟随过梁国的手下拼死拦下追兵为梁国争取了一线生机。才有了后来梁国落魄沙镇被救的桥段。

    流落沙镇的这些年,梁国过的并不舒适,他习惯了在狗王手下的尊贵与锦衣玉食,也常想起当年的挥斥方遒和事发那一夜为了掩护自己逃命,那些战死兄弟的悲鸣。

    但如今梁国身体的残疾被医治,许多事情就必须要去做了。不过在此之前,曾经的狗王座下的三帮主摸了摸黄铜匕首,神色复杂而嗜血的抬头望了一个方向。

    “王家……”

    ……

    要说王屯屯有什么事情得罪过格里菲斯倒也未必,而且格里菲斯也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

    王屯屯谋获吉家老宅,甚至摸着格里菲斯的脑袋放狠话,打他踹他,都是小事情,他并不在乎。格里菲斯找王屯屯的麻烦实在是因为对方灵魂层面上散发出来的那股水果般的美味清香,那由内而外来自魂魄的特殊味道让对饮食一向挑剔且压抑着饥肠辘辘的大妖也不禁微微颔首。

    恩,苹果派的味道……

    用力深吸一口气,余味香甜。绑着绷带的圆圆大脑袋男孩子张牙舞爪却憨态可掬的努力调整着表情让自己看起来凶神恶煞:

    “大妖格里菲斯要张开獠牙啦!”

    ……

    自从搬到北水石桥之后,吉良、吉庆和格里菲斯的生活倒是相对安稳了些。王屯屯和吉家人倒是在路上偶遇过两次,吉良和格里菲斯被人家狠狠侮辱训斥了一番,便两看相厌的各自走路了。

    吉良虽然被王家人羞辱,甚至被打过嘴巴,尊严受了迫害。但有更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他们如今饥寒交迫缺衣少粮的,这吉家的大公子,倒也没有第一时间感到悲伤。实际上,他最近正在忧愁自身的职业规划,毕竟手里面只剩下二十初头的贝元,不能坐吃山空。

    而王屯屯‘强占’吉良万事屋的时候,曾经让人把万事屋里面的那些‘垃圾’丢出去。被王家丢出去的所谓垃圾的东西,是吉良家曾经的家具和日常用品。吉家的大公子吉良先生是个实在而少怜寡耻之人,王屯屯前脚把‘垃圾’扔的地点一脸嫌弃的告诉了他,他下一脚就乐巅巅的跑过去捡漏了。

    不要看如今仍是艳阳高照,实际上,沙镇大概还有两个月就要入秋了。深明居安思危精神的吉良大家主原本估摸着还要花些贝元买几床棉被御寒,还苦哈哈的心疼贝元来着。瞌睡遇上枕头,后来捡到了王家扔出来的,原本是他们的家当。吉良满意的点着头,暗想这其中有些旧衣服破被子倒是可以节省不少了。

    所谓职业生涯规划,规划职业,规划人生,规划未来,最重要的是要规划自己和家人不饿肚子。吉良看着脏兮兮的手掌心里,静静躺着的一二十枚贝元,默默叹气。

    这显然支撑不过整个冬天嘛……

    其实在沙镇泄洪的唯一拱桥之下住着的新邻居们,倒是给了吉良灵感。这些家伙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反倒不事劳作,躺在地上向人讨饭就可以温饱,堪称不劳而获的典型。

    而做乞丐的话倒不是不可以,吉良想着做乞丐不用干活,白吃白喝,若是放的下自尊,从一方面讲确实逍遥自在。不过,一向精明鬼脑袋乱转的吉良大人又转念又一想,姐姐吉庆还未出嫁,这倒是有点难做,因为肯定没有人会愿意娶一个面貌平平的乞丐,就是单单有一个做乞丐的小舅子就能为吉庆的婚姻带去许多困扰。于是念来想去,终究觉得这乞丐职业会拖家人后腿呀……

    况且,乞丐存不住钱呐。他们吉家可不是只有姐姐吉庆要嫁人的……

    吉家的老大哥忧忧郁郁的往身后看了一眼,果然看到脑袋圆圆的吉阿满正憨憨的奶着手指头望着天发呆,他捂着脸想着这个跟在屁股后面叮当直响了十数个年头的少年年龄也不小了,这温饱思yin欲的,于是满腔悲愤情怀难以抒发,忽然大吼一声:“你他娘的也要结婚啊,老子的礼钱,还要再奋斗几年啊……”

    乞丐是不能做了,吉良琢磨着是否能做一些正经小生意。他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做回老本行,继续打响自家‘吉良万事屋’的招牌。

    祖屋吉良万事屋被王家人占去了,店铺没有了,自然没有人再去店里委托任务。但是吉良本着山不过来,我就过去的实干主义精神,用小竹竿挑起了一面写了‘吉良万事屋’招牌的小旗子走家窜巷的吆喝。

    因为沙镇地方并非特别大,吉良经营万事屋又已经有些年头,很多人在吉家店里委托过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再加上格里菲斯这个蛋中少年的噱头让吉良在某段时间里声名鹊起了一把,所以,当吉良吆喝了一个多小时,走了接近两公里的路途之后,还是真收到了一些委托的。

    破家之后的吉家,除了大公子吉良外,姐姐吉庆也在为了维系家庭的正常运转努力奔波着。因为女子心灵手巧的缘故,吉庆把自己委身在一间生产简单款式的男女服饰的小手工作坊里。听说这做作坊在沙镇还挺有名气,属于山外的人融资开店。旺季的时候,商品行情见涨会向镇外出口,吉庆为进到这里务工,可是求了不少人。

    因为接近秋天,小作坊内部的产品已经开始由夏装向着秋装过渡了。吉庆被分配缝制女士长裙的两侧的边缝,是作坊粗糙流水线的一部分。

    所以,吉家唯一清闲的便是格里菲斯了。这个脑袋圆圆的少年整天绑着一圈灰不溜秋的绷带梦游一样到处发呆,随便杵一个旮旯,一杵就是一整天。他似乎是认定了自己病号的身份,好吃懒惰到令人发指。

    不过认识格里菲斯的人都知道,这孩子脑袋不灵光,最近后脑瓜子上又挨的一记狠的,估计让他的整体智商又倒回到石器时代了,所以他的所作所为倒是得到了颇多的理解和同情。

    除了吉家人财米油盐的私事之外,最近沙镇倒是发生了一件大事,本地贵绅王冕家的下人何氏在回家的途中被人绑架了!而且不久后还被发现了尸体。她本是王家侍弄花草的佣人,由于厨艺出众,被提拔成了王家后院主厨的。

    在沙镇中央有一条河叫做颓水,那水从东到西贯穿沙镇,镇里的妇人大都用这河里的水洗衣做饭。在这一年夏季的末尾,颓水汛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何氏的尸体便被人从河里打捞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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