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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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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格里菲斯在孤岛之南的高地上拔起了投影在时间幻境之中的长刀,试图学习伦奇六意。不过伦奇的刀意艰深奥妙,格里菲斯耗费了八个月时间步入第一境皮毛。然后在不断的厮杀中,拔起了第二把长刀,补全了伦奇第一境——速度境。

    之后大半年的时间,大妖更是疯狂加强己身,不分昼夜的挥刀劈砍。浴血而战,数次濒死,终于以卓绝的眼光和悟性悟入了伦奇刀意的第二境——力量境。

    速度境和力量境虽然是伦奇刀意中较为基础具体的意境,但却暗含天地法则,意境深远,让以前并不通刀法的因果兽流连忘返。纵然算是悟入,但也只是初窥门径,还需要年复一年甚至永久性的悟下去。

    他有试图染指过伦奇更高阶段的意境,但这对于不以悟刀为力量根基的因果兽来讲,实在有些强人所难。

    而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在古特伦巴的时间幻境所铸就的孤岛上,随着海边涨落的潮汐,渐渐消磨殆尽。代替了太阳高悬在天空中巨大的时钟形状的光体上,表针缓慢移动的阴影再一次轰隆隆的碾过一望无际的海水和孤岛。

    刚刚杀穿了一个中型妖狼部落的大妖格里菲斯甩了甩手中染血的粘稠长刀,他向着东方炽热的光线拄刀而立。这人穿着破败,身后是累累的尸骨,望向东方的时候,眼里泻露的情绪,沉寂而庞然。

    终于到了破关而出的时候了……

    ps1:因为有读者反应说后面故事很精彩,前面开篇略闷,于是有了这一章精炼合并浓缩章节,希望不影响大家质量,若有不如意之处,拜托大家谅解包涵呦。

    ps2:另外本书绝对是纯都市,以上这些只是交代背景。

第十章 吉良万事屋(修)() 
大妖格里菲斯终于还是从孤岛回归了,这一年零三个月的地狱式训练,让他相对于之前,有了飞跃般的强化进步。而这一切事放之于现实之中,那些血腥厮杀,那些强化那些执念,在现实世界里,却只是堪堪过去七分钟多一点的时间里。

    也就是说,大妖用七分钟的时间,将自身的力量往上翻了十几倍,简直骇人听闻。

    刚从时间幻境中脱身出来的左岸之王用食指的指间按了按太阳穴,他不久前从时间逆旅的逻辑对冲中缓过神来,此刻捏着眉心正在努力融合蛋中少年吉阿满那浑浑噩噩的童年记忆。然而那名为吉阿满小同志的悲惨一生,在大妖脑海里一一闪过的时候……左岸之王走马观花的看过一圈了,愣愣的呆住了,这尼玛这么惨。

    这吉阿满单纯和混沌的童年是生之为王的因果兽格里菲斯所不曾经历过的。通过少年的记忆,大妖隐约知道,昨天的时候他是有跟着吉家的长子吉良去珠宝店里偷东西的,被抓之后打伤了脑袋,差点就死了——思绪念及此处,以大妖的眼光念及吉家兄弟两人为了生活而努力的蠢笨,倒也觉得新鲜有趣。

    闻名乡里的傻脑袋吉阿满啊……

    如此回忆了一阵,格里菲斯捏着下巴又小声嘟囔些什么。他是经历过极致荣耀的人,早已看穿许多事,此时知道自己做了七八年被人耻笑的傻子,除了有些许意外,但也并不反感。

    甚至于,对于吉阿满这个傻乎乎的身份,曾经的左岸之王也显示出了极浓郁的兴趣——伦奇的刀法讲究入世,经历世事苍然,体察人性冷暖。而这需要一个角度,一个切入点。这个切入点,高高在上的左岸之王显然不合适。

    吉阿满这种卑微的身份却反倒是一个很不错的切入点,他可以将自己摆在足够低的位置上,仰着头,更加清楚透彻的观察世事人情——毕竟面对一个如吉阿满这样的脑袋并不清明的家伙,大部分的人会下意识的放松警惕,暴露出最为真实的人性来。

    而另一方面,格里菲斯身为因果兽,是崇尚秩序与因果的物种。被吉良一家收留这许多年,供应吃穿用度,付出关爱。他虽冷漠,却并非毫无感觉,也不愿意因为自身强势,破坏了一个平淡温暖的家庭。

    若是没有吉家,刚从童蛋中出生的格里菲斯很可能死于横祸,甚至饿死,因此便与吉家欠下因果。欠了就必须要还,身为因果执行者的因果兽格里菲斯,当然比谁都知道因果这种东西的可怕之处。世间有云,佛怕因果也正是这个道理的。

    所以他会在接下来的岁月里,用各样的方式尝试补偿吉良一家,直至因果两不拖欠——这当然是身为冷漠无情的左岸之王当下里,最为冷漠,不掺杂任何私人情绪的念头。而这,也需要吉阿满这个身份来帮助其完成因果偿还。

    想到这里,我们的已经陨落了荣耀与王座的左岸之王,也不讲究太多,当下便决定以吉阿满的身份、性格隐藏并生活下去。而这在大妖足够强大之前,也能够作为一层保护色。

    吉家祖房内的闹钟滴答直响,格里菲斯低头沉思,想着自己关于以后生活的身份定位。他如今身处的位置是吉家的老宅,宅子是养父吉庆良从祖上继承下来的。房屋有些破旧,但胜在熟悉温暖。

    然而没过多久,这一份安静便被房间外传来的熙攘喧闹声打破了。

    “应该是这一家吧?”

    “是那个房子,没错的,我家旺财丢了就是在这里发布任务找到的……”

    “吉良……万事屋……?!什么鬼地方,这穷酸样子。”

    “三爷贵人不塌贱地,不知道也理所当然……”

    ……

    熙熙攘攘的声音伴随着人的脚步声渐渐行来,‘吱扭’一声推开了单薄古旧的门板,是四五个穿着小厮服饰的男人。他们之中那个被叫做三爷的男人身穿大红色元宝装,衣服布料精细,胸口上印着一个大大的‘王’字。这人站在人群的正中间,神态严肃而倨傲,却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身份显然与下人不同的‘三爷’推开房门,走过吉良平日办公的厅堂,自顾自的撩开布帘子一边观看一边如同家主般信步走进了吉家相对隐私的卧室。

    微弯着身子,错开半步距离的蓝衣小厮紧随其后,他们一边走一边讲着话,声音透过布幔传到大妖的耳内。

    被人称为三爷的少年人一马当先,掀开帘子,走进了老宅的卧房。只是他才信步而入,又捂着鼻子倒身退了出来。

    吉良万事屋是传承至吉庆良的老房子,格局很小,虽然古旧,但却没有时间的沉淀和韵味感,反倒平添一丝沧桑和狼狈。

    被称为吉良万事屋卧室的格局更是拥挤,大概十五平米的小房间被一张床斜着放过去便占去了一半,另外空余的地方却挂满各种样子的小皮带,铁钩,毛皮之类的东西,显然这个房间不仅承担着供主人休息的使命,他还是吉家三口平日里接取任务,处理毛坯等物的‘办公大厅’。而这些东西的味道日积月累下来,甚是刺鼻。

    果然,古怪的气味从三爷撩开布帘子的刹那,随着男子爆退的身形迫不及待的从里面窜出来,有葱姜蒜末的味道,有动物毛皮的味道,也有人身体和新旧衣物的味道。

    除此之外,房间里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怪味,混合着中药的苦涩香甜,闻起来像是烧焦了的羽毛。

    虽然只嗅了一口,名叫三爷的少年眉头却深深皱了起来,他从大红色的元宝褂的右口袋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扇子在鼻尖扇了扇,有些厌恶的继续退开两步。

    王家的三少爷是个有洁癖的人,这一点下人们都知道。他其实是王冕的第三子,原名王屯屯,也是王冕最小的子嗣,是正儿八经的王家珠宝店的主人。

    因晚来得子,又因其年龄最小,王家上下对‘三爷’都是颇为宠爱。而王屯屯自身也有着有些让人喜爱的根基元素,不但人长得秀气,还颇有才情,读书、作画、诗文也都一点就是透,才情姿色都很不错。

    而这被称为三爷的王屯屯因常伴老父也就是现任王家家主左右,是个喜欢装扮老成的人,说话做事总要凸显一份‘老气横秋’、稳妥持重。也正因为如此,原本王家大院的人根据其身份称其为‘三少爷’的,但家主的小儿子王屯屯自我感觉‘少爷’或者‘屯屯’这样的字眼太过奶油气、少年气,大发雷霆斥责了下人一番,他们体会到其中意味便集体改口成了‘三爷’。

    此次少来‘回收’吉良万事屋的产业,原本只需要一些下人来做就好。但三爷心细,不辞劳苦跟过来。此时被房间内部的异味熏出来,他虽心中不喜,但性格使然,便皱着眉头又掀开布帘走了进去。

    ‘老成持重’战胜了洁癖的三爷举着精美的小扇子在鼻翼间晃动走进屋子,他简单的观察了一下四维摆设,视线移了移,便见到了卧室之中唯一的活物——那是一个瘦弱的少年,衣裤破旧,脑袋上缠着绷带,浓浓的草药味道从他的身上剧烈的散发出来。

    少年所在的房间却像是刚被大风刮过麦场的房间又脏又乱,古怪的毛皮铁钉随处摆放着,墙角和地面甚至有一摊明显的焦黑在冒着丝丝缕缕的烟尘气,不知道之前摆放着什么东西。

    在众人眼中,那少年人呆呆的看着走进来的三爷一伙儿,双眼无神又茫然,仿佛不多的脑容量无法明白眼前发生的事情。这人正是吉阿满,那个传说中从蛋壳中孵化出来的脑瘫儿。

    格里菲斯苏醒之前的吉阿满性格温吞,因为主人格并未苏醒缺失,整个人看起来是有些智障迟钝。

    深深听闻吉阿满之名的蓝衣小厮看了格里菲斯一眼,靠在三爷边上耳语了两句,大概是在介绍吉阿满的事。王屯屯听着这些话,眉头微皱着,间或也瞅瞅吉阿满一眼,随即目光变得飘忽而不在乎了。

    “不要管这个吉……”王屯屯用扇叶覆在脸上,遮住鼻翼,他伸出另一只手,指着身边的下人们开始布置。

    “吉阿满。”蓝衣小厮提醒了一句。

    “哦对,对,吉阿‘马’,不用理会他,傻子罢了……”三爷快言快语,当着大妖的面这样说话,转身又指挥一个下人道:“猎头,你把房间里值钱的东西收拾一下……”

    但三爷随即又看了一眼这个家徒四壁的小房间,环视一圈,皱了皱眉头:“算了,算了,把这些破烂玩意儿都扔了吧。”然后那被叫做猎头的人‘嘿’的一声应喏了。

    格里菲斯仿若透明人般安静的看着这来到吉家如同自己家中并不把他当作一回事,反倒是随意挥洒搬弄的三爷一行,木着脸,眉头轻挑了一下——他刚刚苏醒,对于这些人的来意,虽然谈不上仇恨,但确实也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不明来意。

    而就在此时,三爷手下的人已经将吉良万事屋里面的东西一一扫荡着,从房间里扔了出去。大脑袋吉阿满站在墙的边上安静的看着,王家的三公子手里拿着扇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儿,初步满意之后,终于将目光定睛在房间内唯一得吉家人身上了。

    “吉阿马对吧,我是王屯屯,初次见面,你叫我三爷就可以了。”少年人声音缓慢,有点冷傲,气态有点颐指气使的:“这吉良万事屋已经被三爷我收购了,房子太老,我打算推倒重建。因为你之前住在这里,勉强算个老房东,我给你交个底。”

    三爷摊开手,掌心向外翻过来,露出清晰的错综掌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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