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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脉谜踪-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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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龟:古代名剑。汉文帝剂恒在位时所铸。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文帝恒在位二十三年,以初元十六年岁次庚午铸二剑,长三尺六寸,铭曰‘神龟’。多刻龟形以应大横之兆。”

    随侯剑:古代剑名。《汉书.郊祀记》:“又以方土言,为随侯剑,宝玉、宝璧、周康宝鼎,立四祠于未央宫中。”

    飞景:三国时魏文帝曹丕命能工铸造的三把宝剑之一。曹丕《曹论》:“建安二十四年二月壬午,选兹良金,命彼国工,精而炼之,至于百辟,浃以清漳,光似流星,名曰飞景。”一作“蜚景”。元仓子曰:“蜚景之剑,威夺百日,气成紫霞。”

    流采:三国时魏文帝曹丕命能工铸造的三把宝剑之二。参见“飞景”条。

    华铤:三国时魏文帝曹丕命能工铸造的三把宝剑之三。曹丕《典论》:“选兹良金,命彼国工,精而炼之,至于百辟,以为三剑:一曰飞景,二曰流彩,三曰华铤。俱长四尺二寸,重一斤十有五两,淬以清漳,励以,饰以文玉,表以通犀。”

    孟德剑:三国时曹操所用之玉剑。因曹操字孟德,故名。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魏武帝曹操,以建安二年,于幽谷得一剑,长三尺六寸,上有金字,铭曰‘孟德’,王常服之。”

    曹操对锋利刃:刀式古剑。剑背贴护手处有篆文“曹操对锋利刃”,故名。剑身长三尺二寸四分,宽约一寸二分,重一斤七两,贴护手处铸有三朵小花。剑镦与护手皆嵌银精铸,其柄与护手均似刀形。1918年,山东济宁西关古墓中出土。

    珠剑:古代名剑。《南史.羊侃传》:“魏帝壮之,赐以珠剑”。

    杨修剑:古代名剑。为汉末文学家杨修的佩剑。剑身长一尺六寸八分,篆有“杨修”二字,柄长八寸,重十四两。便作圆环形,护手及剑柄、剑鞘均为木质,吞口为紫铜质。《紫剑指南》:“剑式极古,隐约为篆书‘杨修’二字。

    白虹:三国吴大帝孙权所藏六柄名剑。晋.崔豹《古今注》:“三国吴大帝孙权有六柄宝剑,一曰白虹,二曰紫电,三曰辟邪,四曰流星,五曰青冥,六曰百里。”

    紫电:二国吴在帝孙权所藏六柄名剑之二。王勃《滕王阁序》:“紫电青霜,王将军之琥库。”参见“白虹”条。

    辟邪:三国吴大帝孙权所藏六柄名剑之三。参见“白虹”条。

    流星:三国吴大帝孙权所藏六柄名剑之四。唐.杨炯《杨盈川集.送刘校书从军》诗:“赤土流星剑,鸟号明月弓。”参见“白虹”条。

    青冥:三国吴大帝孙权所藏六柄名剑之五。参见“白虹”条

    百里:古代名剑。三国吴大帝孙权所藏六柄名剑之六。参见“白虹”条。

    千古剑:古代名剑。《万剑录》载:“孙权以黄武五年,采武昌钢铁作千古剑,万古刀,各长三尺九寸,刀头方,皆是南越炭作之。”

    棠谿:古代名剑。因战国时期棠谿(今河南舞阳县西南)地方出利剑。故以之名剑。《楚辞.九叹.怨思》:“执棠谿以刜蓬兮,秉干将以割肉。”刘勰《新论》:“棠谿之剑,天下之?也。”亦作剑的代称。

    杨家山铁剑:我国现存最早的铁剑。系湖南长沙杨家山春秋后期墓出土文物。剑通体长38。4厘米,剑宽2…2。6厘米,剑脊厚0。7厘米。

    七星剑:古代名剑。剑身近柄处饰有北斗七星文,故名。《吴越春秋》:“伍子胥过,解剑与渔夫曰;“此剑中有北斗七星文,其值百金。”

    葱:齐桓公剑。《荀子.性恶》

    阙:姜太公剑。《荀子.性恶》

    录:周文王剑。《荀子.性恶》

    曶:楚庄王剑。《荀子.性恶》

    辟闾:阖闾剑。《荀子.性恶》

    坚利侯:安禄山剑《古今注》

    夺命龙:蜀王建剑《古今注》

    兰叶:《小知录》引《山堂肆考》

    流黄、挥精:《小知录》上元夫人剑《锦绣万花谷》

    青萍:《陈琳.答东阿王笺》:“君侯体高世之才,秉青蓱(萍),干将之器。”

    结绿:《李白.与韩荆州书》:“庶青萍、结绿,长价于薛、卞之门。”

    灵宝剑:古代名剑。宋.沈括《梦溪笔谈》:“钱塘闻人绍,一剑削十大钉皆截,剑无纤迹;用力屈之如钩,纵之铿锵有声,复直如弦。古之所谓灵宝剑也。”

第二百七十一章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大全()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的条件、政治经济的状况、民族和人口的分布、历史的传统以及军事的需要,把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若干行政区,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世界各国的行政区划的级次和名称是互不相同的。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现阶段的行政区划主要是,在中央政府之下实行省、县两级制;美国主要是州(Prefecture)、县(ty)或市(City);苏联主要是州(ОбласТъ)、区(PaЙОH);法国主要是省(Province)、区或县(District);英国主要是郡(Shire)、县(ty)。即使在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行政区划的级次和名称也不是一定相同的,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沿革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中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国家之一,有着几千年光辉灿烂的文明历史,所以行政区划的历史也十分悠久。从春秋初期,公元前688年开始置县,中国的行政区划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而且两千多年来不断发展,从未间断。据笔者目前掌握的材料,可以说中国的行政区划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也是保存最完整的行政区划。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第一节萌芽时期

    这个时期约从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即从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在原始社会,人们按氏族、部落进行生产和生活,根本不需要行政区划,也没有地域区划的概念,正如《礼记•礼运》篇所述,那时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逐步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阶级,形成了国家。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一些同志认为:夏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单位,是在原始公社部落基础上形成的‘小邦’或‘方国’”;“商代的行政区划采用分封制的形式”,是不对的。夏、商两代和西周,都还没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当时也不可能对整个国家进行全面的行政区划,无论是“方国”,还是“诸侯国”,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与夏、商、周王朝之间都只是松散的臣属关系。春秋以后,县、郡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一、传说中的州服制

    在本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夏、商、西周王朝存在着“十二州”、“九州”、“五服”等行政区划。最典型的如《汉书•地理志序》所云:“昔在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即说黄帝时已有州制,尧因洪水之灾,分中国为十二州,禹治水后更改为九州,以后又把中国分为五服。实际上,所谓夏、商、周代的“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说都仅是种种传说而已。

    1。“十二州”说

    它是传说中的尧舜氏族社会时代的行政区划制度,起于《尚书•尧典》的“肇十有二州”。西汉学者谷永(前?—前4年)最先把“肇十有二州”解释为“尧遭洪水,天下分绝十二州”。东汉史学家班固(32—92年)撰《汉书》即从其说。他们认为这“十二州”是尧舜时代的行政区划制度,而且在禹设置“九州”之前。可是,东汉马融(79—166年)认为“十二州”产生于禹治水之后,它是由当时氏族首领舜在禹置“九州”的基础上,增置幽、并、营三州而成。后世的释经家多从马融之说。自顾颉刚(1893—1980年)在20世纪30年代以确凿证据考证《尚书•尧典》乃汉人之作,“十二州”说是汉人影射汉武帝所置刺史部十三州而起,马氏所叙的十二州名只是调和了《禹贡》、《尔雅》、《职方》“九州”之名的矛盾而形成的混合物。现代的秦汉史和先秦史学者都从顾氏之说,否定了“十二州”说是尧舜时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观点。

    2。“九州”说

    它是传说中大禹时代的中原地区的行政区划制度,起于春秋、战国时代。在西汉以前,都认为“九州”系禹治水后划分的,但具体的说法各书所载互不相同,大致有四种说法:1《尚书•禹贡》记载九州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2《吕氏春秋•有始览》有幽州,无梁州;3《周礼•职方》有幽州、并州,无梁州、徐州;4《尔雅•释地》有幽州、并州、营州,无梁州、青州、徐州(见表1)。各地所载各州的地域亦不尽相同,如泰山以北、以东地区在《禹贡》中属于青州,在《职方》中属于幽州;《职方》中的青州相当于《禹贡》中徐州的大部分和豫州的一部分。

    这些“九州”说实际上是春秋、战国时期学者对当时所知周朝领土所做的地理区域的划分,并不是某个朝代的行政区划。然而,在历史上把它们长期地误认为是行政区划。在西汉以前,误认为《禹贡》是大禹治水后所划分的九州,代表夏朝的行政区划制度;《汉书•地理志》最先把《周礼•职方》中的九州误称为代表周朝的行政区划制度;三国时期魏人孙炎在注释《尔雅》时,又把《尔雅•释地》中的九州牵强附会地解释为代表商朝的行政区划制度;以后的经学家进一步推而广之,把“九州”误称为夏、商、周三代的行政区划制度。

    3。畿服说

    它最初见于《国语•周语》。《周语》曰:“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即说周王实行“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的五服制度。《尚书•禹贡》中也说了五服,只是用“绥服”替代了《周语》中的“宾服”;并认为每服皆有一定的范围,都为五百里。《周礼•夏官•职方氏》更将“五服”扩展为“九服”:“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藩服”。在《周礼•夏官•大司马》中,则把“服”改称为“畿”,认为有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九畿。以上叙述的“五服”、“九服”、“九畿”等记载,都是后人杜撰的先秦时代的行政区划,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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