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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略-第1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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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鄱家庄,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山村,村中住着几十户人家,村民时代以耕种为生。与其他村庄一样,平日里也养些家畜,一来可以贴补家用,同时也可改善伙食。

    人要居住就得要有房屋,不管高墙大宅,还是草木小屋,为的就是有个遮风挡雨的安身之处,如此才能冬不受寒、夏不受炎。

    ‘居’者有其屋,家畜也要找个落身之处,譬如马棚、牛棚,还有羊圈,虽是简陋了些,但起码也要有的。

    如此一来,鄱家庄不少人家院中角落或墙侧都安有一个牛棚、马棚之类的简易建筑。

    村东头住着一户人家,家中主人与村中大多数一样,都姓繆。

    繆家老两口膝下只有一子,名叫繆大柱,到了二十多岁的年纪还没娶上媳妇,这可急坏了老两口,关乎香火,当然不是小事。

    好在这家人平日里勤俭过日,多年下来积攒了银子,这才到处托人打听合适的女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繆老头一个远方表亲的帮助下,终于为繆大柱找了个媳妇。

    此女姓杨,也就是后来的繆杨氏。

    如此一来,一家四口居家过日的田园生活,也总算是定下来了。

    繆家老两口年事已高,在儿子大柱成婚两年后便相继去世,如此一来,家中就只剩大柱与繆杨氏二人。

    繆大柱是个匠人,有些手艺活,除了春耕、夏锄、秋收在本家村民的帮助下忙一阵子外,平日里经常在附近一带外出做活。

    如此一来,家中就只剩繆杨氏一人独居空屋。

    常言寡妇门前是非多,但像繆杨氏这种:男人经常在外、独守空房之妇人来说,也好不到那里去。

    有时,是非更多。

    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偏偏这繆杨氏长得有几分姿色,身段圆润、摇摇摆摆,平日里喜欢说些俏皮话,而村民对她说的俏皮玩笑之言,她也从不回避,笑而应之。

    这种人,往往具有超强的‘杀伤力’、迷惑力。

    尤其是对那些超过婚配年纪,却还没娶上媳妇的村民来说:简直无法抗拒。

    至此,平日里在村东头附近晃悠的人,不管是借口上山路过,还是去四邻家借盐借油,心里却都惦记着这位妇人。

    当然,其他村民心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繆杨氏隔壁住着一户邻居,主人名叫繆小虎。

    这个繆小虎,仅仅比大柱小两岁的年纪,至今却未娶得媳妇。他还有个兄长叫繆大虎,早年成婚,如今与爹娘妻儿一起居住。

    大虎、小虎两兄弟关系亲密,而之所以腾出一处院落让小虎单独居住,也是为了他日后娶媳妇方便些,免得人家女方因没住处而挑理。

    如此用心良苦,却不曾想与繆杨氏成了邻居。

    为此,村中不少人私下向繆小虎玩笑:小虎有福啊,近水楼台先得月

    这天夜里,繆大柱回到村中,与往常一样,他每次回家前都不予提前告知,说是为了给他的女人一个惊喜。

    当然,繆大柱如此做,还有另外一层考虑:想必他对时常独守空房的繆杨氏有些不放心,想来个突袭。

    只是平日里繆大柱都是日落之前回家,今日因为贪了几杯,脚下赶路乏力,这才晚了些。

    所谓世事无常、祸福难料,信心满满的繆大柱没有看到自己女人见他时的惊喜,而自己却一命呜呼。

    当时大柱家发出连连惨叫,叫声之大,不同于往日,村民们这才纷纷闻询赶来。

    到了现场,却再无声响:眼前只有繆大柱夫妇的两具尸体:繆杨氏衣衫不整、浑身血渍,繆大柱身上多处伤痕,其中不乏致命之处。

    极其惨烈。

    小小的村庄从未发生过如此大事,村民们个个胆战心惊、面面相觑,却没有一人拿出主意来。

    这时,一个叫繆连的小伙似乎听到了什么声响,他便叫着几个人寻声而去。

    声响是来自繆大柱家的牛棚里,众人赶去之时,发现牛棚中确实有个人影。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繆大柱家邻居………繆小虎。

    发生这么大的事,到底怎么办?

    村中几个年老者经过一番商议后:此事太大,要报官。

    次日,县衙派人来现场,同时将繆小虎立刻缉拿。

    博野县知县坐堂审理,认定繆小虎是杀人元凶,杀人偿命,当处死。

    繆小虎连连喊冤,死不承认。

    之后博野县将本案逐级上报,一直到了刑部。

    与此同时,繆小虎的兄长繆大虎也一直在为他到处申冤:从县衙到知府衙门,还有按察司、布政司。

    只要是个衙门,他们就到处喊冤。

    后来听说案子到了刑部,繆大虎竟托人想法来到京城,直接找到御史,大闹都察院。

    都察院一名御史性情耿直,他听说此事后,觉得其中诸多疑点,于是一纸折子递了上去。

    如此一来,此事再也捂不住了。

    博野知县知道此事事关重大,于是命人从鄱家庄传来几个村民,命他们再次将与此案有关的细节写下来。

    此举,无非就是想通过村民之口,再次佐证自己当初的断案并无不妥之处。

    村民们大多没有读过书,况且在这大堂之上,个个话不敢多说一句,字更是写不出半个。

    无奈之下,知县只得命人代笔,村民口述即可。

    好在当初县衙的差役曾为村民做过笔录,所以也只得围绕当初所说而重复一遍。

    于是,就有了上面的说法。

    众所周知,嘉靖帝后来渐渐无心上朝,但不上朝,并不等于不管朝中之事。

    帝王就是帝王,即便没有坐在那张冰冷冷的龙椅之上,可适当的时机、适当的事情,该管的还是要管。

    反之,若没有操控权柄的权威,坐在龙椅之上又能如何?

    如当年的被曹操挟持的汉献帝、并未挟持却无法掌控全局的刘禅。

    或许是一时兴起,或因确实事关重大,小小一桩命案却引起嘉靖帝极大的重视。

    他要亲自过问此事。

    帝王之术与单纯的谋术不完全相同,或许他此举另有深意。

    当然,这都是后话。

    谁知这奇怪的事还在后头。

    嘉靖帝知道此事后,并没有任何旨意:既未将此案发回重审,也未说惩办凶手。

    这日午后,嘉靖帝突然召来几位近臣,专门议及此事。

    最后的结果是:此案存疑,发回重审。

    按照惯例,朝廷会专门派一名钦差,退一步讲,至少要有专人督办此事。如此既能显示出天子之威,更能协调各级官衙尽快办理此案,以显雷厉风行。

    可令人意外的是:嘉靖帝并未派任何人专门督办。

    因博野县知县之前审理过此案,重审之时理应回避,如此才能显出公正。

    县衙是初审之地,如今又没有领头之人专门督办此事,才有些进展的一桩命案,如今却又要搁置下来。

    圣心难测啊

    圣上不言明,众臣也不敢妄自揣测,当初上书的那位御史,倒是请旨了,但依旧没有下文。

    如此,众人连揣测都不敢了:反正此事与自己无关,皇帝不急太监急,懒得理他。

第219章 情与法() 
这日午后,仲逸等一干人正在翰林院当值。

    入职以来,每日几乎都是如此,仲逸起初还有些许好奇与兴奋,日子久了,也就见惯不惯了。

    翰林院不同与六部等实务衙门:既无诸多杂务,亦不与底下的衙门过多交集。其职权历朝历代有所不同,主要以文学供奉宫廷,为皇室成员侍读,有掌编修国史及草拟制诰之责,虽无实权,但地位却极为优越。

    在此处办差,说白一点,就是:一张嘴、一支笔、一杯茶而已。

    嘉靖帝这日闲来无事,随意转悠,一时兴起,随传旨翰林院:要几名当值之士来陪他说说话。

    片刻之后,传旨的公公来到翰林院,掌院学士立刻起身迎接,公公特意嘱咐:之前的学士、侍读学士,皇上已见过多次,此次最好叫新些面孔,人数最好为三到四人为佳。

    科举之后,状元一般会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受编修。其余进士经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

    “三到四人?新面孔?”,翰林院学士有些犯难:此时,修撰与已向皇子讲读,只剩两名编修,剩下的主要就是庶吉士了。

    面圣自然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良机,莫说其他,仅是混个脸熟就是天大的恩赐,他日飞黄腾达,或许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作为翰林院的掌院学士,他自己多么希望能去面圣,可旨意里说的明确:只要新面孔。

    “回公公的话,此刻当值的这一批新晋人员中,两名编修,两名庶吉士可奉旨进宫”,翰林院学士立刻复旨。

    两名编修,都有些来头,二人刚进翰林院时,严士蕃与徐阶曾特意关照过。

    庶吉士中有一人并无靠山,作为点缀,自然也被挑选。

    剩下的那名庶吉士,竟落在了仲逸身上。

    翰林院学士心中早有盘算:严氏与徐阶之前关照过的,自然不敢怠慢,再选一名无背景者,正是为显示自己的公正。

    至于仲逸,自然是因为袁炜那日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关照’,顺水人情,卖礼部侍郎一个面子而已。

    何乐而不为呢?

    果真是朝中有人好办事:一句话、一个特殊的关照,甚至一个眼神,都会在关键时刻起到作用。

    “微臣参见皇上”,片刻之后,仲逸等四名翰林院的‘饱学之士’前来面圣。

    “朕叫你们过来,其实也没什么要紧之事,今日不讲读,谈古论今、朝事民务,都可谈,陪朕说说话就行”,嘉靖帝随意一说,并未以九五之尊咄咄逼人、语出惊人。

    气势不同于气场,有时,越是高高在上,越需要这份泰然自若。

    “近日以来,朕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不知你们对‘律法’与‘情义’二者,如何看?”,嘉靖帝果真是想找个说说话的,随和的很。

    ‘律法’与‘情义’?

    这是一个多么熟悉而又深刻的问题,想必古往今来不少文人学子、贤者智者对此争论不休,却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

    一支笔、一张嘴、一杯茶。

    此刻无笔无茶,靠的就是一张嘴了。

    “法者,从三水从廌从去,以水之平、廌触不直者去之。廌,相传为一种神兽,能曲直辨明,可用其角触不平也。

    情者,谓外界所引喜怒哀乐、爱憎哀惧,意为心中所想、心中之感,更有情面、情愫、情义、情怀之意,是为引申”。

    榜眼出身的翰林院编修确实了得,只是他这番言论,有几人能听懂?

    榜眼如此高论,探花岂会甘于落后?

    “律者,刑也,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情者,意也,可思、可想,但却与行为有异也。所谓执法而不求情,更不得因情而枉法”。

    这话说的,高论啊。

    “微臣则认为,法与情,既有别,亦有同。所谓法外开恩,这个恩字,讲的就是一个情字,古人言:法不仁,不可为法。若法无情,则与屠刀何异?也谓之恶法”。

    那名“朝中无人”的庶吉士,显然有别于其他二人。

    “好,果真是翰林院的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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