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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我和民国的她-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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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花语() 
张小法站在病房外等着哥哥回来。他看了看医院所在的位置,离顾公馆不算远,粗略估计,跑个来回大概两个小时多点。启江这一走不知不觉就过了三个小时,直到正午的太阳照得院子里走动的人都睁不大眼睛,医院食堂的大烟囱按时吐着烟圈,他的眼睛都望酸了,才看到一辆熟悉的汽车开进大门。

    启江在院子里来回转着,找到一处树荫,才把车停稳。由于他手里拿着花,还提着个包,张小法决定下楼去接哥哥。

    启江看到弟弟迎面冲过来,赶紧喝道:“启澜,你的病还没全好,跑出一身汗,万一又不舒服了怎么办?这点东西很轻的,我拿着都感觉不出分量呢。”

    “总算等来了,”张小法不管他这么想,“二哥,我来拿花吧。”

    启江笑着塞给他一把花:“这个是替你买来送何小姐的。今天天气好,大概是办喜事的人家多,好花都给买光了。我跑了好几条街,才买到的。”

    张小法接过花儿一看,“不对呀,二哥,我是要买月季花,你给我的是玫瑰花。这个不能送人的。”

    启江见他不愿意送人家玫瑰花,觉得有种被辜负了美意的感觉。本来他是打算把花店里余下的玫瑰花分成两束的,一束给何小姐,一束给朱小姐,让她们都捧上这象征青春和爱情的花儿。然而玫瑰花的数量很尴尬,一共才十一朵,分开了让人感觉有所欠缺。索性就大方地把预备给朱涓涓的玫瑰花让了出来,所以何诗安将会有十一朵。

    张小法当然知道十一朵玫瑰花代表一心一意。这花的本性和数量,都在告诉他:除了林觅之外,送谁都不合适的。

    启江见他没有表现出欣喜,就指了指车前座上的另一束花:“三弟,你看,我都把玫瑰花全部让给你,给朱小姐买的红色菊花。天冷的时候,它还开得这么好,一下子都打动了我。”

    张小法顿时要笑岔气,“二哥,哪有送女生菊花的?赶紧换了。我马上出去重新选。”

    他说完就赶紧往街上走,留下启江捧着玫瑰花在原地站着。

    稍微有脑子的男生都不会在追女孩子的时候买菊花,哪怕是红的喜庆色也不行。启江没有追女生的经验,对花儿的意义也是一知半解。想着菊花是百花中的君子,淡雅高洁,也符合朱涓涓的形象气质,就爽快地买了。

    其实也怪不得启江。店里确实没有更多的选择,红色的玫瑰花只有一点点存货,勉强送人。除了菊花,其余的花儿也比较俗气,还不如不送呢。

    他从医院离开后就直接回了家,带了包,还打算向父亲借车用用:朱小姐家在城东,走路去太远了。他跑着去还行,弟弟的身体吃不消。

    自从启江在乡间不小心把车开进了水塘,顾先生就决定半年内不添新车,以限制儿子再开车惹事。公馆目前仅余下一辆顾先生的公务车。日常出门只好乘坐马车。

    他权衡了一番,觉得马车去朱涓涓家太麻烦,不仅得找个地方拴马,而且得注意让马不随地大小便,干脆还是汽车出行。

    正逢休息日,顾先生没有出门的计划,而三太太带着女儿们又去外头品茶看戏了,启泯昨夜在歌舞厅玩到凌晨七点才回家,这会儿还在床上补觉呢。

    难得有机会避开了三太太和大哥,启江进了书房,同父亲说要去看朱涓涓,顺利拿到了车钥匙。

    张小法在附近的花店看了看,凑巧中午老板补货,来了新鲜的月季花。于是他买了一大把,提着往回走。

    到了医院院子里,他让启江别上楼,免得让何诗安看到玫瑰花产生误解和失落。

    他拿着月季花进了病房,看到她坐在床上扎头发,就把花儿抱到她面前:“诗安,这个送你,我和哥哥需要出门办点事,等我们回来,有事叫护士帮忙。”

    她看到月季花,欣喜得忘了腿疼,凑近鼻子深深地闻了闻:“启澜,谢谢你。我刚问过护士,她说晚上我就能回家啦。我家会来人接的。你俩好好把事忙完,不用考虑我的。”

    张小法在离开前认真做了两件事。他先去洗衣房,把她的衣服取来,晾到中午正好干了,待她回家就能换上。他怕她没开水喝,又去水房打满了一暖壶的水,摆在床头柜旁边。

    这时候,门外有些护士拿着饭盒走过,他想起她还没吃午饭。

    “诗安,需要我去食堂买饭菜么?”

    她见他这般考虑周全,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不用麻烦你了,食堂的东西我吃不惯,篮子里还有好多食物呢。你帮我拿个面包和小罐牛奶过来。”

    他把面包和牛奶递到她手里,才放心地出了门。

    不过在他赶到哥哥那里之前,短短的十五分钟已经足够让启江这边发生点故事了。

    话说林一堂和母女俩回房后,气氛就与往日大不相同。林觅不再守着他端茶递水,林太太也不再用爱怜的目光看着他喝汤。今天由于找他花了很多时间,林太太都没有空想起中饭的事来。到了正午,大家都饿了。林太太想着女儿今晚起住校,怕她吃不好,决定带着李炎回去让佣人和厨师准备午饭,叮嘱他俩在房里待着不要乱走动。

    林觅抱着国文课本正看得头晕脑胀,随口回了句:“妈,您就放心地回去吧,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不会溜出去玩的。”

    林一堂听了心里更压抑了:想来叔母话里强调的“不要乱走动”就是针对他的。他默不作声地拿起报纸翻起来。

    林太太看到侄子表情有些不对劲,决定回来再好好训训他:还没结婚呢,耳朵就只听得好的,听不得坏的,日后还得了。

    待叔母离开,他就赌气地独自下楼散步。拐杖依然拿着,还穿了件外套挡风。林觅没有跟着出来,继续背书。

    林一堂在院子的大树旁边看到了启江。他并没有认出对方。上回在车站,启江穿得太简陋,为了扮做卖糖葫芦的小贩,还特地把头发弄乱。这次启江却是穿戴整齐,西装领带都用上了。虽然不算时尚,但也中规中矩。

    他倒是对那辆汽车的车牌感了兴趣:明显就是公务车嘛,怎么随意停在医院,旁边还有个男生拿着玫瑰花。难道是来医院向女朋友求婚的官二代?咦,车前座上还有一大把菊花,简直要亮瞎他的眼睛

    林一堂撇撇嘴,好奇地想:这个怪人到底是来求爱还是来探病啊?

第107章 不服() 
正午的院子里,太阳光颇为刺眼。树上的鸟巢有好几个,既有喜鹊,又有乌鸦。这两类代表着极端意义的鸟儿素来就不容易和平相处。天冷的时候还好,各自缩在窝里不出来走动。暖暖的阳光照着,鸟儿们不安分了,竟然在弹丸之地争起了地盘,扑棱着翅膀,尖声尖气地斗了起来,不互相让。启江在树下站着,开始还能勉强忍受,后来看到鸟粪与羽毛乱飞,赶紧上了车,把车往远点的地方开,以免弄脏了父亲的车回家又挨板子。

    汽车缓缓地开出十米远,启江握着方向盘,四下寻找停车的地方,没想到忽然有了新发现。

    他一眼就认出了前方台阶边站着的那个身材颀长的英俊青年是林一堂。

    尽管他穿着病号服,披着件外套,拿着拐杖,却保持着良好的形象:背挺得很直,头发比在天津那会稍微长了些,依然没有一丝凌乱。唯一的不足是脸上的气色,让别人看得出他身体尚未复原。

    然而林一堂直到启江与他对视的时候,还是没有想起对方是谁。匆匆一面之缘,加上后期手术给了全麻,对他的大脑多少有影响。

    他见启江开车过来,以为是要找自己问路,就没有回避。

    启江见他在注视自己,心想:既然迎面遇到了,还是打个招呼吧。话说他住院也够久的,都二十来天了。

    出于礼貌,启江先开了口:“林少爷,自从天津回来后,好些日子没看见你了。身体好些了吧?”

    他先是一愣,在记忆里搜索了片刻,总算是对上了号:“哦。原来是你。谢谢上次帮忙。回来后我一直住院,留个联系方式,有空请你吃饭。”

    启江摇头:“不必和我客气。我纯粹是和弟弟一块去天津,顺便在车站玩了玩枪。”

    他听了有些诧异:“你俩真是亲兄弟么?长得不太像。”

    启江点了点头,一时无语。总不能和他这种外人说:“我们是不同的妈妈生的”,太隐私了。

    林一堂的目光落在他车里的玫瑰花上。现在知道了他俩是兄弟,那么这束美丽的玫瑰花,必然是买来想暗地里送林觅的。难不成他俩都看上了她?想起启江上次在天津的表现,似乎也有不小的嫌疑。

    “借你十分钟,我想和你谈谈。”

    启江不解:有啥好谈的呢?等三弟回来找他,他俩就要赶紧坐车去朱涓涓家了。

    “说吧。可能只有五分钟的时间。”

    林一堂盯着他的眼睛,严肃认真地问:“你是不是也喜欢我的未婚妻?”

    启江感到被严重误解了,必须当场澄清事实,也不管对方怎么想了。

    “林少爷,你应该听过“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你喜欢的女孩子类型并不符合我的标准。实话告诉你,我的心上人可不是懵懂的让人费心的小姑娘。她是留美回来的大学老师。”

    那个年代,大家闺秀们就算是留洋回国,大多数都是在家里待着,嫁人后一心相夫教子。听到启江说的这位小姐居然抛头露面地出来工作,还在大学任教,林一堂觉得可信度很低,认准了他说的不是实话。

    他见启江一本正经地“扯淡”,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啦好啦,我不是要找你抬杠,只是想知道你对觅觅有没有那个意思。不用费这么大的力来吹牛。”

    启江觉得误解不可怕,可怕的是还给乱扣上一顶“满嘴跑火车”的帽子。

    “林少爷,你读过今年八月份的北平日报么?第36期,头版,介绍的就是她的留学归国事迹。我没有必要去说谎给自己脸上贴金。她对我挺好的,这玫瑰花是我买了待会要去送的,不是给你家林觅,不要乱猜好不好?”

    林一堂八月还没来北平,当然没看过那期报纸。不过经过启江言之凿凿的解释,他也打消了疑虑,而且还破天荒地想给启江一些建议。

    但是,他的出发点是给对方的热情泼泼冷水,不要在一厢情愿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那位小姐是谁,但忠言逆耳利于行,我看你还是别做白日梦,趁早清醒的好。这种女生对男朋友要求很高的。学历,家世,相貌,能力都会有严格的标准,我不认为你能驾驭她”

    他的建议激起了启江的愤怒。恋爱中的男生,最讨厌的就是给人没头没脑地浇冷水。何况他觉得朱小姐对自己也有点意思,哪里像林一堂说得这般凄惨。

    启江握紧了拳头,瞪着他,气呼呼地说:“你是小瞧我怎的?我也是货真价实的留学生。家世么,和她算门当户对。林少爷不懂内情就不要胡乱猜测。”

    林一堂听到“留学”二字给击中了痛点:他要不是受伤,这会儿早就带着林觅出国读书了。现实总是在人满腔热情的时候,给你个下马威:不仅留学名额给人顶了,还进入了叔母定下的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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