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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云错-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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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第二轮的攻击,他全力施为,虽然说占了上风,可是仍然杀不了这三人,再拖下去,莫要折在他们手里,那真要笑掉了别人的大牙了。

    安小羽把心一横,尽全力再次抢身而上。交手处快如闪电。三人劣势明显。

    安小羽一刀化作几柄,朝三人砍过去,时而横斩、时而斜削、有时反割、有时正斫,变化万千,凌厉刀风逼得人透不过气。

    三人挡了几刀,手忙脚乱。沈盼盼在危急时刻又悟透了一点思凌的灵诀,燕子剪上忽然寒芒大盛,竟把安小羽的袍子划破。

    只是安小羽袍子虽破,人没有受损。他那血杀刀,仍然好像邀游在天的血龙一样,东西飘忽,点刺如意。

    更要命的是,他越打就身子越轻,脚印越来越浅,最后几化于无。

    安小羽的身体也轻得像张纸。飘如鸿毛,洒脱任意。

    他积累的功力,已经达到了完美状况。沈盼盼等人却捉襟见时,步子越来越沉重,几乎每一步都如陷泥潭,很艰难才能举步而出。

    这种状态跟安小羽这样的一流高手对敌,可以说是十分凶险。沈盼盼等人自己心里也清楚,真是焦灼到了极点。

    一急,敖灵灵忽然也悟了更多的灵诀,于是她的手上也多了一把刀。

    仿佛像烟花匕,却闪着慈母一般的光泽。虽只是小小一把刀,可是握在敖灵灵的手里,立刻让局势起死回生。

    以至于安小羽血杀刀的光芒,都被她压得黯下去,就像一个老人眼里的锐芒都昏沉了。安小羽的脸色也非常难看。

    他本以为他对这三人是手到擒来、稳操胜券,没料到这三个人变而又变,竟叫人一时无计。他心再一横,忽然大笑。

    敖灵灵会悟灵道,安小羽就不能再上一层楼?他忽然也悟了!

    他那把刀,不再像一把刀,忽然变得像一顶帐篷。

    安小羽张开这顶帐篷,一股杀气就砭人肌肤,不动都能听见刀刃的破空之声。

    敖灵灵离他最近,忍不住激伶打了个寒颤。但这三人仍然奋力支持,东西左右的合作攻击,在安小羽的升级血杀帐下争取不败。

    安小羽之血杀帐如血云蔽日,邪之又邪,更兼吸取了诸多灵修者的精血,威力非凡。要把这三人一起杀掉暂时做不到,不过他找到了一个弱点,那就是沈盼盼!他血杀帐一指,可以把沈盼盼先行刺杀。

    但他刺的时候,岂不是也把自己的弱点卖给了铁嘴金刚?不!他已经看出了三人之间的互动、更看出了铁嘴金刚的心思。

    铁嘴金刚看到沈盼盼遇险,果然脸色大变,惊呼出声,情急中抢身挡在沈盼盼的面前,血杀帐已经裹到。

    铁嘴金刚架住那血杀光。安小羽冷笑一声,向沈盼盼拍出一掌。

    他掌意倏然,铁嘴金刚没有把握接下,只不过要是接不实,沈盼盼一定会重伤。于是他情急之中,矮身伏在沈盼盼身上,硬受一掌。

    这一掌集聚了安小羽平生之力,当场将安小羽格杀。沈盼盼大恸之下,想起曾经一诺,若能脱险,就嫁铁嘴金刚。

    她到底不肯嫁他,而他竟为她而死。沈盼盼一惊一愧,竟激发了慈母泥。

    沈盼盼自甘作泥,为敖灵灵作嫁。敖灵灵本是頳宫宫主,一下子吸取了她的能力,灵力瞬间倍增。

    安小羽与沈盼盼再次对掌,竟被击飞出去,再回头时,已经不见沈盼盼在何处。他欲再找,九宫格将千面龙王的口信带到。

    安小羽初欲不接信,说:我又不是他龙王的部下。

    只不过是他与安然有情。而安然可能与兰美人有关系。所以他才卖千面龙王的面子。然而将在外,君有命有所不受。他怎肯听千面龙王的?(。)

第二十章 勤王令() 
只是千面龙王还给安小羽传来了一个信:“我知道你的身世。om你是督国的亲兄弟。”就这么一句话,揭开了安小羽的伤疤。

    那个“亲”字用得有问题。他们虽然是兄弟,然而是同父异母的。

    就因为是私生子,所以安小羽不能跟兄弟同姓,只能从母姓。

    就因为是私生子,年少时兄弟同场较艺,安小羽只能挨揍,还要向哥哥道恭喜进步。

    就因为是私生子,安小羽难得能有身好衣服,偶尔有了钱,就照着哥哥的款式做。哥哥的衣服样子就是他的美学标准。

    就是这样,人家看到他穿新衣服,还就问一声:“哟,公子把衣服赏你了?”

    瞧瞧!安小羽这辈子就没有自己拿得出手的东西。好容易自己买套衣服,还像是拣了嫡兄弟的。倍儿憋屈。

    后来他们的爹在战场上为了救王晨死了。王晨够义气,登基后自己没孩子,就领养了救命恩人兄弟的孩子当义子,就是安小羽的哥哥,被领养后改姓王,叫了王英豪。

    王英豪作了督国,需要兄弟帮忙。安小羽以为这下时来运转了,结果被阉了。

    因为他只有被阉,太子才能放心的用他。他太是个英雄豪杰了!太子对他不得不防。可是现在,千面龙王却说,的确有可能替他报仇。

    千面龙王给安小羽发了一枚勤王令。王晨将军队放养至诸地时,曾说过,以此令宣师回朝,诸人不可不从。

    千面龙王怎可能拿到勤王令?这勤王令除了发给安小羽之后,还发给了很多人。甚至明明不应该离开地方守地的人。

    传至熙齐城辛都尉时,正是夜晚,寒意何料峭!

    辛岚却只是着了一袭单衣,一个人孤零零站在庭院里一棵梅树下。那树上还有几朵梅花,正散发淡淡的幽香。

    天地如此安静,辛岚心情却好像狂涛一样奔涌。他脸上每分每寸肌肉都好像正在抽搐,眼里就像有火焰在烧,充满愤怒与悲哀。

    他一双手紧紧握着,指节因太过用力已变成了白色。但他整个身体则好像已冻结在空气中,一动不动。

    任风吹起了他的头发与衣裳。那衣襟上沾了细小的雪珠。是这样迷朦凄冷的情景,他只看庭院中那座小楼。

    小楼很精致,就好你一个来自南方的美人。婀娜湿柔。

    雪不大,小楼的灯火正辉煌。那雪粉如烟般随风飞,映着小楼里透出来的灯光,就好像一蓬蓬银色粉末。

    小楼里面隐约有笑语传出。有男有女,此时听来格外旖旎。

    雪白窗纸上,竟会闪现一男一女拥在一起的影子,那笑声因此也就更旖旎了。

    辛岚看在眼里、听在耳里,都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可是不相信都不行了。

    辛岚的视线一直没有从那小楼上移开,也一直在侧耳倾听。

    只可惜辛岚站的地方离小楼实在太远一些。然而他不在乎。听清听不清,对他来说都一样。只要眼睛看到的那些,就已足够。om

    他听着、看着,倏然一笑。

    笑容凄凉、苦涩、又无可奈何。

    辛岚的双手慢慢抬起,解开了束发头巾。头发像脱缰野马一样散开,辛岚的全身上下,立刻散发出强烈的活力。

    他周围的空气,甚至也像是因他而激荡起来,然而辛岚动作仍然很缓慢。

    他两手往下移,一手捉住腰上的一条铁链,另一手攥住刀柄,十根手指头慢慢收紧。要知道那铁链长度足有一丈,是用北海的寒铁打成,粗细只有拇指,可是要弄断的话却比弄断几倍粗的铁链更困难。

    铁链的一端,连着刀柄上的一只玉环。刀倒是只有三尺长,是鲨皮的鞘,形状弯弯就好像月亮。但听呛的一声,刀已出鞘,雪亮得好像块完美白玉,没有半点瑕疵。

    真是把好刀。周围空气好像更加激荡了,他衣袂也猎猎飞舞。

    一瞬间,人跟刀都朦胧了,刀锋像人的眼睛一样,笼了层雾气,失去出鞘时的光亮。辛岚他身上,也好像有缕缕雾气发出来。

    那烟样飘飞的雪粉遇到他,竟像遇到一层阻力似的,再也飞不到辛岚的身上。

    这是杀气!辛岚瞳孔里也露出了杀机!又是一阵风吹至。

    辛岚头上的三朵梅花忽然飞堕。不知究竟是被风吹落的、还是让他的杀气摧落?辛岚终于举步,一瞬间神情变得很复杂。

    辛岚总算决定了他要走的路。辛岚走得不快,但不管走得怎么慢,都绝不会再改主意了。举步之前,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他都考虑过了。

    他是在考虑清楚之后才选了眼前这条死亡的路!这路只有六十步远,竟连百步都不到,他就已经身处那座小楼下。

    小楼里仍然笑声不断。辛岚脚步一停,身子急拔而起,飕的拔高,举刀飞向那小楼的窗户。贴在窗外往里看。

    小楼里面显然比外头还要精致。每样陈设都花过一番心思,一看就是个大富大贵的人家。小楼的女主人胡阿桂是个很懂得修饰的女人,从她身上的装饰也可以看出来。

    胡阿桂把她自己打扮得就像个公主一样。然而事实上,她只是有点钱而已,绝对称不上是贵人。她一身打扮跟她所处的环境很不配。

    然而也不能怪她,因为今夜在儿作客的是个地道的富贵人。名叫苟风,是个贵公子。她希望跟苟公子站在一起时,能看起来更般配。

    胡阿桂是辛都尉心爱的女人。苟风则是辛都尉最好的朋友。辛都尉在的时候,苟风就算拜访,也绝不会踏进这幢小楼的。

    现在辛都尉不在,苟公子却反而来了,还跟胡阿桂偎拥在一道。

    这回事当然不难清楚。而美女瓶里插着一支暖房里催开的桃花。花载春色。

    小楼里春色正浓,像酒一样。桌子上则放着个很精巧的紫檀盒,盖子已经打开,底上垫着极品锦缎。

    光只这盒子,就已经价值不菲,盒里的当然也是贵重东西。

    那是串珍珠项链,每颗珍珠都有拇指大小,单颗的价钱已经吓人,况是串成了一串,更难得每颗都差不多大小,价值毫无疑问已超过单颗珍珠加起来的总和。

    现在这串珍珠项链正挂在胡阿桂的脖子上。她双手把玩,爱不释手,还发出连连的娇笑,显然很开心。

    苟公子脸上也是大乐。对他来讲,一串珍珠项链根本就值不得什么。

    珍珠有价,而美人一笑则无价。譬如周幽王为了看褒姒一笑,不惜烽火倾国。比起来一串珍珠又算什么?胡阿桂娇笑道:“你真有心。我说的你都记得。”

    苟公子道:“你现在才晓得?”手已经不老实。

    胡阿桂嗲声对苟公子道:“可我只不过想要串普通珍珠就好了。这么贵重的珍宝我怎么受得起呢?”说是这么说,可也没有还人家的意思。

    苟公子笑道:“你受不了也得受了。戴着吧!”

    胡阿桂道:“我要还给你。”说着还真的作出要解珍珠的样子。

    苟公子按住她的手:“别傻了!你高兴就好。我的东西都是你的,你还怕有什么受不起?真是个小傻瓜。”

    胡阿桂噗哧笑了。笑得风情万种,叫人心神摇荡。

    她正是生来要祸害男人的。幸亏天下并不多这样的女人,否则苟公子的钱就花得没完了。然而正因为天下这样的女人不多,所以苟公子遇到胡阿桂就特别的着迷。

    胡阿桂的笑容忽然一敛,叹道:“你送这样贵重东西给我,其实只能增添我的烦恼,你这冤家却不懂。”

    苟公子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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