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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云错-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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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路人侧目,长街风光明媚() 
“这个啊,会,拿手!”理发少年竭诚为思凌服务。

    思凌坐了下来,脖子里系上小铺子的白兜布,布倒是很干净。剪子嚓嚓的响,这样的头发说剪就剪掉,理发少年也可惜,但恩人有命,不敢不从,问都不敢问。镜子里有个女人进来,捧个水壶,瞄了思凌和理发少年一眼。思凌在镜里见着了,她可能是老板娘?但也可能是理发少年的长姊什么的,那张阔嘴有点像,脸盘子更大些,眼睛上方拎上去、两角却塌下来,成了个三角形状,平添刁钻。瞄了一眼就让思凌很不舒服。思凌闭上了眼睛,即使听见她出去了,也不睁开。

    直到理发少年说:“好了。”

    思凌张开眼睛,那一瞬间的冲动,是想把理发少年胖揍一顿。这个所谓的中长发发型是来搞笑的吗!

    “不要紧,不要紧,还能修一下,修一下。”理发少年哀求。

    思凌再给他一次机会。

    越修越错。

    思凌打算开口叫老板娘了。那三角眼女人挂好毛巾,走出后面的小门,又不知去了哪里。井辘轱偶尔响一阵。叫一声,她也许能听到?

    “千万别。”理发少年吓坏了,“大姐要揍我的。”

    果然是姐弟。

    “而且我们剪头发就是这样剪的小姐您的眼光高要不,烫一下?”理发少年殷勤劝慰,“重新烫烫会好看点。反正小姐您上面新长出来的头发已经有一大段是直的了,该烫一烫了。贵是比剪头发贵,我给您打八折。”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剪已经剪成这样,思凌还敢让他烫吗!

    “你最拿手是什么发型?”思凌从牙缝里问,“剪得最多的?”

    剪得最多的理发少年尴尬的表示:是男式的短头发小平头、小分头、大背头、苦力头

    “那就男式的吧。”思凌壮士断腕。

    就算是恩人说的,理发少年觉得,这种要求实在下不了手。

    “这次剪不好,我砸了你的铺子。”思凌放狠话。

    理发少年手一抖,剪子咬下一撮头发糟糕,这次就算不想剪,也只能往短了剪了。他只好死心塌地,伺候全套,刘海剪短、耳边头发剪短,削出层次,连脖颈上的头发都推了上去。

    思凌闭上眼睛,是生怕碎发掉进眼里,又像是做一次绝情的告别。她觉得头上的累赘份量渐渐消失,直到轻盈得像能飞起来,剪子声音也停了,她睁眼,呆一呆。

    好像水草拨开来,露出里面的珍珠。当然水草也是美的,可

    纤长的脖颈,像发育中的孩子,耳垂至下颏优美的曲线尽览无余;黑灼灼的眼睛,任性而浓美的一双眉毛,扬在过分削短而凌乱的刘海下。满地乌黑的头发。她像是从火中重生、踏着余烬走过来的野兽。

    理发少年也被自己手指下呈现出来的美惊到了,呆看一会儿,喷一些白兰香水在手里,要往思凌额前抹。

    思凌闻见那伧俗的香味,脑袋向后一仰,避开。

    咦,仰头都特别灵便,虎虎生风,简直可以趁势跳到椅背上再舞个剑花。可见女侠怎么能梳发髻戴累赘的簪钗,就算古早年代不得剪发,也都该用巾布将头发贴头皮包得紧紧的,所谓巾帼英雄。

    思凌喝斥他,便喝斥得分外英雄气概,颇有其父当年风范:“这是干嘛?”

    “帮你把头发抹上去。”理发少年呆呆道。油光锃亮全抹到后头去,才是时行的男发嘛!

    “我又不真是男人!”思凌又好气又好笑,复对镜子审视一眼,“这样就行了。”

    幸好今天也穿的西式衣服,且是衣裤,英姿飒飒,若是中式衫裙,便难免尴尬。思凌将薄外套搭在手臂上,阔步而出。

    难免路人侧目。

    不过,上海地界有这点好,江南江北、东洋西洋的各路神仙小鬼们胡扯乱抹整妖蛾子的多了去了,行人几乎都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仅限侧目,不耽搁走路,偶尔有两个好奇心特别旺盛的,又看思凌那身好料子的西式衣服——呃,会不会某个国家来的华侨,人家就兴这个?说不定还有哪个皇亲国戚作后台?不敢招惹、不敢惹麻烦,多看几眼就算,绕着走罢。

    “二小姐!”很受惊吓的声音,“你这是去哪里?”

    当然去怀恩堂找许宁。思凌定睛一看,见迎面的是陶坤。

    像理发少年提起阿宁时,眼里那种梦幻光彩,陶坤眼中也有这样的梦幻般光彩。但理发少年是畏缩的,一闪就躲向旁边去,陶坤却定定的对着思凌。

    长街风光明媚,思凌咬着唇笑,欺身近前:“怎么?你爱我吗?”

    许宁说过,有很多很多人看她,她却不知道。那么,一定也有很多很多人爱她,她却不知道。在这明媚风光的街市中,挥别了几乎跟她一辈子的长发,她觉得放肆和寂寞,想给自己找点爱情。

    她不知道她现在的神情,像一匹很坏的狼,明明肚子饱着,因为无聊的关系,非想把别人的心掏出来,越多越好,用草芯穿成一串,挂起来,阴天时可以代替阳光,明媚了她窝穴里的颜色。

    陶坤也就根本不回答,只用手挡一挡眼睛,好像是阳光而不是她、刺痛了他的眼睛。那么搁了有一个呼吸之久,他的睫毛擦着手指眨了一下:“那边不是你的朋友吗?”

    许宁和江楚人一起走来,已经不再手拉手。社会上的风气,毕竟不如大洋彼岸那么开放,走到人多的街道,她便退后一步,跟着他。他走在前头,看都看不见她的脸,余光里却知道有那么个温顺的小女人,在他身后

    百步相随。

    古人说百步相随。

    出国前作为一个孩子从小人书里看到的古字词,不期然跃在江楚人脑海,他微微的笑起来。

    思凌没有看见他们握着的手,但是看见许宁面上蔷薇般的红晕、江楚人微一低头的笑。

第三十二章 撩了蹶子的小野马() 
思凌不知为何就后退了一步,是逃跑,紧攥着陶坤的手跑开。跑到两条街开外,脚步才渐渐缓下来,发觉自己还拉着陶坤的手。

    猿人初见火光,第一反应肯定是逃开,手边有什么树枝,先抓了一起走再说,好歹是个倚仗。

    她看见了好友心底发出的光芒,如新烛初次点燃,这焰色落在她眼里,连绵到她这里来,让她惊愕的发现,她自己也是可燃的物种。

    尽管还不知能为谁点燃。

    陶坤问:“现在去哪里?”声音出奇静谥而绵绵,让思凌觉得,其实继续把他的手拉下去也没有关系。

    但她还是放开了,脱口而出道:“找个地方喝酒去。”

    陶坤一怔,问:“恐怕不行。”

    “为什么?”思凌又生气了。

    一生气,美丽更如鲜花怒绽。

    陶坤凝视她:“小姐是为什么想去呢?”

    因为这样的心境、这样的阳光应该是有些诗句讲这个的吧?思凌恍惚记得唐朝还是汉朝时,就有的,但想不起来了,滑出嘴的是这样的句子:“shesawmysilverspursandsaid‘let'ssparesetimeandiwillgivetoyousummerwine’”

    (她看着我的银马刺并且说:“让我们一起排遣一段时光,我会倾给你夏日美酒。”)

    陶坤并不能听懂这句英文,但看了她的表情也就懂了,一笑:“其实不对的。小姐是从没饮至醺然过对罢?让我来告诉您,喝了酒,自己可能会觉得飘飘然,但其实,首先嘴巴会臭,像老头子一样臭。还有,饮过量,你会吐,吐得比晕船都狠。不管酒多么贵,吐出来都是臭的。喝多了,牙齿也会变得很黄,毛孔会变很粗,只有用特别厚的粉才能遮住,万一长出酒疮来,就连粉都遮不住了。”

    他说着,思凌用手捂住自己的嘴、自己的面颊,到最后一句,申斥:“你是吓唬我的吧?”

    “不错,”陶坤看着她头发笑道,“要去正经酒店落座,你恐怕要先换身男装,并且让人相信你是个男子。我对此不抱希望。另外,我并不会喝酒,更不敢陪您喝。”

    “胆小鬼。”思凌顿足。

    陶坤不以为忤,慨然应下。

    思凌只好愤愤离去。去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只能回家。

    陈大帅不在家,陈太太刚收拾打扮好,准备去牌局,先听见佣人惊慌道:“二小姐这个头”她两步赶出来,看见思凌这个头,像石头一样僵立了足足五秒钟,然后缓过来,用比平常更冷静的语气下令:“给二小姐找一顶假发,让她可以戴。”

    “我不要假发!”思凌双手捂着头,抗议。

    “你要出去见人,就必须用其他发型。”陈太太像在说:你要说一加一,那就必须等于二。

    “要戴假发,除非我死!”思凌义愤填膺,冲口而出这句话。

    陈太太倒是镇定得很:“你死之前,用真发出去倒也不妨了,”

    思凌脑筋还是稍许迟钝了一点,正想这句话什么意思,陈太太已推她进房间,亲手在外头把门反锁了,叫人看住小姐。

    思凌终于后知后觉想出来,母亲的意思是:祸害遗千年,你这臭丫头暂时是死不了的。活多久我就关你多久,等你头发长长了,出门去当然没关系了。

    有个肠子这么弯弯绕、下手这么狠的母亲,作女儿是有多辛苦

    “妈你不可能把我关那么久,我会闷死!”思凌扑在门板上尖叫。

    陈太太不予置评。

    “我——”思凌想威胁说:我自杀啦!可是转念一想,教义不允许自杀,要落地狱的,思凌自小被修女嬷嬷们吓唬大,可咬不了这个牙。陈太太甭管心诚不诚的,好歹也在教堂里混了这段日子,她懂。思凌威胁不了她。

    她笃悠悠的出门打牌去,再嘱咐一句:“等二小姐戴了假发才允许出来。”

    阿珍应着,旁边另一位老妈子送陈太太出了门,折身悄悄问阿珍:“你说这要耗到什么时候?”

    “谁知道?”阿珍回答,“我们小姐,体贴起来时,桩桩件件都能体贴到人心窝子里。兴头上来时,却胡天胡地都不管了,像匹撩了蹶子的小野马,凭谁挡在面前,她也能踢下去!”

    老妈子拍心窝子:“咱们得小心些,别挨了小姐的蹄子!”又侧耳听了会儿,推阿珍,“我老耳昏花,你听房间里有没有声音?小姐在做啥呢?”

    思凌还真拿起了假发,往头上比了比。真可怕啊,顶着这个东西出去,动作大点怎么办、风大点怎么办、头痒了要搔搔头皮怎么办?就算这些都不管,遇见熟人,人家问:“哎呀思凌你换了这个发型?”她要怎么回答。

    思凌愤愤又把假发甩到一边。

    动作大了,衣袂荡了一点起来,打到掌缘,有点儿疼,是衣袋里一个硬硬的东西,思凌终于想起来,理发少年那个石鸽子。那时她信手把它放进了衣袋,它就一直安安静静、悄悄默默的蹲在那里,等了又等,大概实在憋不住了,才借一荡之势啄了思凌的手掌,提醒她:“我可怎么办呢?”

    虽然很粗糙、不被期待也不被需要,好歹是一颗心啊。这颗石头的心,也该尽早呆在它梦想的地方啊。思凌应该把它送过去的!刚才路上碰见许宁的时候,就应该递过去的,那个叫江楚人的家伙会做何感想且不必管他——问题是思凌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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