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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神特派员-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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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也奇怪,平时老睡不醒的林晓金,每天早晨都要母亲刘翠兰叫上老半天,才肯起床。可今天早晨六点,他就自觉地起床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9章 失物招领() 
起床之后,林晓金发现自己的精神特别振奋,不再像以前起床后那种懒懒散散的样子了。

    而且,他还发现,手心里那枚灵霄币居然比昨天晚上更亮了。

    玉兔美眉不在,他也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些现象。他把灵霄币藏在衣橱里一件冬天穿的棉袄口袋里。然后就出去吃早饭了。

    今天早饭显得很简单,就是稀饭加咸菜。可是,林晓金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吃得有滋有味的。

    母亲刘翠兰却发现了异样,她指着林晓金的衬衣道:“晓金,怎么回事?昨天晚上看你回来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过了一个晚上,你的衬衣就破了?”

    林晓金这才意识到,自己昨晚太高兴,都忘了衬衣的事了。不过,他脑子一转,就计上心来了。他正好想把昨天晚上自己赚到的钱给父母亲呢,也好让他们高兴高兴,顺带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

    于是,林晓金撒谎道:“哦,昨天晚上做功课晚了,头昏脑胀的,就出去散了会儿步。结果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跌进了花坛里。这衬衣是被花坛里的花枝勾破的。”

    “这孩子,都上高中了,还这么不小心。”刘翠兰心疼地凑了过来,想看看儿子摔得怎么样。

    林晓金连忙后退道:“妈,我没事。不过,摔进花坛之后,我倒是撞大运了。我看到花坛里有一个信封,里面装了两千块钱。”说着,他站起来进了自己的房间,从那叠2500块的钞票里抽走500块塞进自己的口袋,把剩下的2000块钱塞进了一个空信封。

    刘翠兰已经在外面催促了:“怎么还没拿出来啊?”

    林晓金回答道:“哦,我换衬衣呢。”说着,他真的换了件衬衣,然后走出房间,把那个信封交给了刘翠兰。

    刘翠兰怀疑地看了看林晓金,林晓金怕被看出来,连忙低下头扒拉起碗里的稀饭来。

    刘翠兰把信封里的钱抽出来数了数:“啊哟,还真是两千块呢!”她的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神色,“我们家总算走运了,走走路也能捡着钱。这钱不会是老天爷送给我们的吧?”

    父亲林国强看到了,一把就把钱和信封都抢了过去。他把钱又认认真真地装回到了信封里。朝着林晓金和刘翠兰道:“这钱咱不能用,得交还给失主。你们想,要是我们自己家掉了两千块钱,那该多着急啊。咱不能做这种不讲良心的事。”

    晕,林晓金连忙道:“爸,要是这钱真是有人掉的,那也不会掉进花坛里吧。八成是什么坏人藏起来的。我看啊,肯定是见不得光的钱,这叫黑钱。我们用了这种黑钱,这叫声张正义,惩罚邪恶!”为了显得理直气壮的样子,林晓金把声音都抬高了八度。

    谁知,林晓金的这个表现反而让林国强有点生气了,他伸出手来在林晓金的后脑勺上轻轻拍了一下,道:“臭小子,你这张嘴什么时候学得这么利索了。昧着良心拿人家的钱,居然还有理了。”

    确实,林晓金的表现有些跟平时不太一样。要在平时,别说是捡了两千块,就是捡了二十块,林晓金也会心里不安的。可是今天,也怪不得林晓金急了,这可全是他昨晚赚来的辛苦钱啊。但是,他只好怪自己找的理由不对,现在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刘翠兰虽说很想把这钱拿下来,正好贴补贴补家用。但是,老话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刘翠兰其实也不是那种贪心的主,这种飞来横财,她拿着也会觉得不舒服的。所以,她也就没有再反对林国强。

    林国强把信封朝自己上衣口袋里一揣,朝林晓金道:“臭小子,你现在就去给我写一个告示,就是那种‘失物招领’什么的,反正我也不懂,你看着写吧。写大一点,写完了,你上学前把它贴到那个花坛附近的墙上去,听到没有?”

    林晓金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眼睁睁地,他就看着自己的辛苦钱要飞了。不过,他回过头一想,立刻又安心了。因为,这钱谁也不会来领的。就是有人来冒领,也说不出钱数和信封的样子的。到时候,这钱还不得归自己家吗?

    想到这儿,林晓金紧着扒拉完碗里的稀饭,就进自己的房间写“失物招领”去了。他用毛笔,在一张没用的考卷背面,歪里八扭地写完了。说要是有人在小区花坛附近丢了钱,就去找修自行车的林家。

    然后,林晓金就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去“炸学校”了。

    一走进教室,他第一个要行注目礼的,当然就是那位“隐形天使”卫若兰了。

    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俊男靓女四眼对”。在林晓金看向卫若兰座位的同时,卫若兰也正好像是期盼着林晓金的到来似的。顿时,四目相对,不说擦出了“爱的火花”,至少也有萤火虫在两人的眼神中飞来飞去了。

    还是卫若兰脸皮薄,她似乎有什么话想跟林晓金说,但又羞涩地没敢开口。

    林晓金也想打个招呼什么的,但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口唾沫,把到嘴边的话又给咽回去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你想,两人昨天可是共同经历了一场如同生死的考验呢,今天见面,居然可以一句话都不说,这两人要是心里没鬼,那才叫“见鬼”了呢。

    不过今天,他们俩的一举一动,都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呢。这个人,就是昨天没有来上课的霍子明,就是那个副市长的公子。他不仅是高一(1)班,更是整个海通一中的“高富帅”的代表人物了。只要有他出场的地方,旁边的男生都会黯然失色的。

    其实论起帅来,霍子明跟林晓金还差得很远。他梳着一个与年龄很不相称的大背头,上面不知抹了多少亮发乳胶和定型摩丝,反正连苍蝇站上去都会滑下来的。眼睛小小的,鼻子短短的,嘴唇厚厚的。再加上那两个鼓鼓的腮帮子,明显一副营养过剩,又缺乏锻炼的形象。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0章 霍家大公子() 
但论起有钱有势来,霍子明在学校里应该是名列前三的。学校里另外还有几个富二代或者官二代。但是,因为不在一个班级,所以霍子明就从来没把那些公子哥放在眼里。一句话,在霍子明的世界里,他觉得自己就是老大。

    昨天,他没有来上学,纯粹是因为前天晚上在酒吧喝醉了。等酒醒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了,所以,他就让自己老爸的秘书随便找了个理由,代自己请了个假。

    但是,霍子明安排在这个班级里的那四条狗狗,却一刻也没闲着。那四条狗狗就是“四大活宝”——单喜笔、单喜墨、单喜纸和单喜砚了。放学后,这四人立刻就去探望霍子明了,还把早晨林晓金背雨巷的那一段,像说书一样说给了霍子明听。

    尤其是关于卫若兰如何借语文书给林晓金,林晓金又如何对着卫若兰背那段“丁香一样的姑娘”,这个桥段,被四个活宝演绎得活灵活现的。要是林晓金或者卫若兰看到了,估计会恶心得一个星期吃不下饭的。

    而霍子明在海通一中的唯一乐趣,就是可以泡各种美女。还真有那种下作的,贴上去给他泡的。所以,他觉得自己在海通一中简直就是“男神”一般的存在。但是,让他感到非常遗憾的,就是没能泡到三大校花。

    另外两大校花,霍子明虽然没有泡到,但至少也好借口说不在一个班,所以泡起来方便。但眼前这位鼎鼎大名的“隐形天使”卫若兰,却是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霍子明坐的位置离卫若兰只有五六米。但他感觉跟卫若兰之间的距离,比王母娘娘划的那条银河还宽十倍呢。

    而且,让霍子明沮丧的是,经过他一番苦心经营,这十倍宽的银河,竟然没有丝毫变窄的趋势,反而显得越来越远了,他甚至感觉跟卫若兰简直就不在同一个宇宙似的。

    事实上,卫若兰同样觉得:自己跟霍子明这种人,根本不在同一个宇宙空间。像卫若兰这样的女孩,不仅洁身自好,而且还有一股特别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

    对于霍子明这种花花公子,她更像是在自己身上加了层十八毫米厚的钢板似的。只要一看到霍子明,她的一举一动都会自然而然地透出那种鄙夷和不屑。

    要不是这样,她也不会成为海通一中集万千仰视于一身的“天使”了。

    可越是得不到,霍子明就越是想得到。正当他无计可施的时候,居然听到了林晓金跟卫若兰的这个暧昧桥段,这怎么能不让他气急败坏,火冒三丈呢?

    四大活宝的表演只演到一半的时候,他就耐不住从沙发上蹦了起来,把手里那支才抽了十分之一的古巴哈瓦那雪茄往地毯上一扔,死命地踩了几脚,顿时把那上万块钱的高级波斯地毯烧了个大洞。

    但市长的公子哪里在乎这些。他踩在这雪茄上的感觉就像是踩在林晓金的脸上似的。一边碾压,一边脸露狰狞地道:“好你个林晓金,没看出来啊,居然还有这么一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四大活宝一看霍子明的反应,顿时都明白了,立刻凑过来煽风点火道:

    “是啊,这小子,什么时候轮到他了。”

    “海通一中的男生都死绝了,也轮不到这只蚱蜢出来晒太阳啊!”

    “老大,您说吧,怎么整他?”

    霍子明把手一摆,制止住几个活宝的唠叨,然后阴恻恻地笑道:“咱还是学生,不能把事情做得太大。所以,要是整他的话,还不能硬来。不过,明天我们一定要找机会给他点颜色看看。你们看我的眼色行事就行了。”

    上课铃响了。

    不管上什么课,都是林晓金的弱项。除了英语老师之外,其他任课老师也从来不把林晓金拎起来提问的。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把林晓金拎起来提问,那简直就是浪费全班的时间。

    好在林晓金平时的课堂纪律一向很好,是个老实巴交的好学生。所以,老师们也乐得把他安排在最后一排,让他自生自灭去了。

    可是今天,林晓金却忘了,第一节是英语课。

    而他自己却在那儿偷着乐呢。因为他正在利用上课时间做实验呢——就是关于他那个逆天的技能——“过目不忘”的实验。

    英语老师在上边讲了什么,他根本没去听。他只是慢慢地将手伸向了书包。就像是偷东西似的。因为,他知道自己还没完全适应那种“头脑风暴”般的感觉。所以他想学着慢慢控制这个技能。

    于是,他像是去摸电门似的,把手慢慢伸了进去,随意地碰到了一本书。当他的手指刚刚触碰到书的封皮的时候,一股文字的潮水果然向他涌了过来。

    他顿时有种触电的感觉,他甚至想把手立刻松开。但他知道这是在向自己大脑传送文字,所以又不舍得松开。于是,在这种犹豫之间,他全身下意识地颤抖起来。其实,“过目不忘”的技能根本没有让他颤抖的副作用。这种颤抖完全是因为他心里太紧张导致的。

    十来秒钟之后,这种触电般的感觉终于停了下来。他的手、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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