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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尽星河-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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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了一大堆,也不知道朱汶在不在听。

    朱汶只回一句:“小婉。我做你的外援。”

    谢小婉笑着说:“家里的事你不清楚,不会有那一天。”

    她又说:“汶汶,你怎么那么看好他?你给他算命啦?”

    朱汶汶就说:“他的才能无人能比。等他上了岁数,不再干什么都要显得与别人不一样的时候,一定能得天下。”

    谢小婉嘲笑说:“汶汶你定要做神算,不如帮狄宝一把。”

    她把黄皎皎与狄阿鸟的事讲给朱汶汶,叹道:“他娘也挺可怜的,阿鸟心里一直有芥蒂,就跟施舍一样。”

    朱汶汶冷笑说:“芥蒂?那是他傻。算日子呀。你们也都肯定他是阿鸟亲生的?”

    谢小婉笑道:“认亲时阿鸟什么也没有,他自己也糊里糊涂,他不待见黄皎皎,黄皎皎也肯定不爱他,却从来也没谁怀疑孩子不是他的。算日子?你家天一不是早产了,算日子就一定对?”

    她央求说:“我知道你有办法,你就想个办法,让狄阿鸟即对国人一个交待,又不让孩子受委屈。”

    朱汶汶想了一下说:“他未满十五,杀人不获死罪,最多判处父子流放,这一条你们东夏不一定有,但狄阿鸟要是逼迫大臣论罪的话,一定会有人拿出这一条参考开脱,他外公不还是在中原长月吗?让黄皎皎主动要求发他去长月做人质不就好了?人质本身是功绩,这也是戴罪立功呀。”

    谢小婉一听,立刻爬了起来,说:“这个想法好,我这就回去说给婆婆。回头阿鸟也不为难了,心情一好,答应你个小小要求还不容易?”

    朱汶看着她跑出去,这才喃喃自语说:“小婉呀,你太善良了,现在他们可能感激你,可一旦他们母子长时间见不到面,岂不怀疑你是故意献计让孩子走远的?他们怎么认定当时不这么做就没有别的办法?我这哪是帮你呢?也好。将来他们若有不满,你就看清她们了,那时我再帮你。”

二十五节 质子国外() 
谢小婉回去夜己经深了,不好再惊动花流霜,跑去找了李芷。

    李芷的反应就是此计可行,不过她不许谢小婉或者自己婆婆去提,谢小婉又把黄皎皎当成提供建议的人选,李芷也拒绝了,说:"既然是牵扯到律法,由他们外人说,义理上才能占得住。"

    她想自己家臣中找个人出面,却想不出谁合适,斟酌再三,记起一名人选,说:"我记得阿鸟决断械斗一案,曾有一人为他引经据典。咱们就让此人出面吧。他是司法官,出面一定合适。而且上一次他赞同阿鸟的判决,想必依他秉性和对法理的理解,不管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苛吏的印象。"

    谢小婉有疑问:"那他能赞同吗?"

    李芷冷笑:"不妨招来试上一试,若他自己同情阿宝,愿意为我们化解是最好。他没有意愿,我们再提醒他,加上给予极高的礼遇,只要他还是阿鸟之臣,就不能敢有逼其主弑其子之心,此为臣节。"

    李芷判断的是实情。

    但接下来,问题似乎不存在,所做的准备也全无用途。因为舆论平静,几乎满朝司法官都在律法中寻找相应依据,欲替狄宝开脱。甚至不属于司法一系的官员也在纷纷上书。他们从两个方面进行禅述:一,主人本来就有权力决定臣仆的生死,更不要说是几个欺主之奴;二,即便狄宝暂时没有这个权力,但狄阿鸟有,儿子借父亲的权力惩治恶奴,是可以被充许的。

    照他们的意思,有罪的不是狄宝,反倒是那几个受害者。

    甚至还有武人表示要带兵去替狄阿鸟灭那些人一族。

    有的人更写得言情俱茂,狄阿鸟挺受感动,但感动中多出一种极为不安的恐惧。

    若依着臣下提出的论据,狄宝就有特权,这种特权还不是由官府出面来维持,而是由贵族任意主宰,生杀予夺,这种逻辑显然与夏律的根本律法相悖,一旦自己因为爱自己的孩子对此表示认同,朝庭还有理由去维持贵族有爵无奴的社会秩序吗?

    社会会不会倒退回部落时代,由主人来处罚自己家族的奴隶呢。

    这会造成整个国家制度的崩溃,狄阿鸟自己个人威信降低,也许现在还不至于,但它一定会是一个开端,有了这个开端,社会就能循环回去。

    他心里矛盾极了。

    但是别人却看不到他的内心。

    只能看到别的,看到他不停去看狄宝。

    第一次他去,还二话不说按住就揍;第二次再去就只问狄宝知错不知错了;第三次和第三次以后,己经是和言悦色,搂着狄宝讲人生命的贵重,讲过去以及现在还存在的那些部落,里头主人与奴隶是什么样的角色,讲着讲着,还会搂着孩子说自己多疼他,讲自己小时候的事,讲自己对孩子的期望

    黄皎皎听说狄阿鸟有转变,中午食欲恢复,吃了半只烧鹅,自然一下子放心好多。

    花流霜来看她,正吃得满脸油。

    她也觉得自己不对,只好讷讷地给花流霜交待说:"没啥事了吧,他开始对孩子好了,听说还给讲小时候的事呢。我心里一安,饿了。"

    花流霜突然想起什么事情来,人愣在那儿,手杖都从手里掉到地上。

    她捡起手杖就戳黄皎皎一下,喃喃地说:"你傻到家了,真傻的可以。他小时候干过错事儿,后来主动承担,这是他心里自豪的事儿,他在给孩子心理准备呀。"她再不多说,带上几个女人,旋风一样找过去。

    黄皎皎也不吃了,胡乱一擦手,追在后面。

    半路上遇到李芷和谢小婉,花流霜就开始爆发:"你是他大妻,一句话都说不上吗?他脑袋被马蹄踢坏了么?他是大王,他说为了影响把我孙子抓了关起来,关就关了,那是他儿子,关几天是个惩罚,我也没找他生事,怕他没面子。可你看看,看看,人人说阿宝无罪,他反倒要下狠心,怎么?他想杀了吗。他缺心眼么?"

    李芷无奈道:"媳妇其实早知道会这样呀?若众人说他有罪,或大或小,均可用以惩戒,是给交侍了,现在他们咬定说无罪,是在害人呀……”

    说到这儿,她又说:"阿妈也不用慌。我己做了准备。"

    花流霜大怒:"你这又是什么推理,你的脑袋也被马蹄踩了?"

    李芷还真难把自己的道理说明白。

    谢小婉上前一步,脆生生地说:"婆婆可知道他们都为阿宝开脱,觉得无罪,一个反对的声音也没有,这是一种对律法不认可呀。也许他们都没恶意,却是逼着让阿鸟自己来定罪,若阿鸟自己也不定自己的孩子无罪,他的律法就允许贵可杀贱,国家会乱的。"花流霜愣了一下,紧接着问:"阿鸟人呢?"听说阿鸟己在殿上召见多人,正在讨论该事,就要她们都跟上去。

    到了殿上旁听,己有人激昂陈辞:"大王起兵以来连番奋战,夙夜忧劳,才有了如今的东夏,要是连自己的孩子都保不住,情何以堪呢?而您九死一生又是为了什么呢。谁要说阿宝宝特有罪,我就杀了谁。"

    一人发言,众人附和,就连一向以正值著称的史文清也随着大流,时而维持下秩序。

    狄阿鸟不放过他,定让他发言,他就说:"古人云:臣可议主过,不可议主罪;古人又云: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无不是的君主。古人还云:主辱臣死。宝特是大王之子,所以我无话可说。"

    花流霜其实是怕他这样的大臣强出头的,听他这样说,不由微微点头。

    不料,狄阿鸟却用沙哑而低沉的声音回答:"你们都说的是什么话,逼孤自己处理?把他给杀了?他有罪己无争议,你们议,就议他的罪,是杀是收监起码是在定案,如果你们为孤好,替孤留他一命就行了,现在却咬定他无罪,是让孤在夏律和爱子之间择一吗?如果是,那你们等着,孤杀了他也不能推翻国家的根本。"

    他还喋喋冷笑:"你们想通过孤疼爱自己儿子的心理达到自己的目的?都想作福作威,奴役大量的奴隶,性命、美色任尔等取夺?你们做梦吧。孤不问尔等出身,不管尔等是否忘本,只问你们,当我们与巴尹乌孙打仗时,是谁投来报效、反戈一击,与你们一起打败敌人的?现在你们成了王侯将相,却可以鱼肉他们了?大夏律不但是国之根本,还是与国民相约的誓言,想反悔?没门。"

    花流霜记得李芷给自己的说辞,也明白问题出在哪了,见儿子坐在上头,心生怜爱,轻声说:"我怎么养大个傻货,这哪是亨王侯富贵?这不是在受罪吗。这国王当下去,还不如不当呢。"继而口气一硬,她又说:"众人坚持说无罪,你当无罪,国家还能灭了?律法使着不顺手,那就改一改律法。"

    正看向李芷,有心与她讨论,一人高喊:"臣周兴认为有罪。"

    花流霜立刻面露怒色,李芷连忙凑到她耳边说话,说了一会打算,她这才安定下来。

    周兴正是上一次举例暴秦之人,他来到众人前面,身后还有人扯他衣襟,他硬把衣襟拽回,举着竹笏大声说:"陛下刚为械斗杀四十人余,天下肃严,如今眼下,若为亲情像诸人所说的那样,判宝特无罪,岂可令天下服?所以请陛下论宝特之罪,斥诸大臣不辨事非,以正视听。"

    大殿上哑口无言。

    黄皎皎却一下瘫坐在地上,哭了出来,谢小婉伸手扶她,扶不住。

    周兴道:"臣以为宝特其罪有三。一,与人私斗;二,事后报复;三,破坏制度,擅自调兵。"

    有人反驳:"对方挑衅侮辱在先,犯王家之尊严。"

    周兴道:"可自报身份警告之,警告否?没有说自己的身份,别人又知道他是谁?所以对方并不算冒犯王家。至于挑衅侮辱,则可以告官呀。"

    有人冷笑:"宝特是大王之子,不是官,还要再告官?"

    周兴道:"职官自有本职,怎可到处越俎代庖?"

    有人说:"事后报复算不上吧?打架也罢,私斗也罢,伤了人,怎么叫事后报复?”

    周兴道:"架己打完,官府己出面,对方己不敢反抗,此时持刀行凶,算不算报复?"

    又有人说:"官府抓住打王子者,不该杀他的头吗?"

    周兴道:"该不该杀,自有官府审案的步骤”

    他们唇枪舌箭,狄阿鸟却觉得其它人在胡搅蛮缠,打断说:"那该如何论罪呢?"

    周兴道:"按律是死罪。"

    在震惊中,他补充:"只是宝特还未满十五岁,虽然我们东夏尚未完善未满十五岁的减刑事宜,却注明:死可免,父不受牵连。那么我们取他国案例,就只能判流徏,只是未满十五岁的少年,要是不父子同判,只流放该少年,他就没法生存,就不是‘死可免’,所以此案只能借鉴,不可照搬。"

    他又说:"古籍中另有案例,雍世子犯法,使流放,处世子傅刑。宝特年龄幼小,虽有先生,先生却没有官禄名份,亦不能照办处置,再就是我们律法中明确表明不作株连。所以还是应该判为流放,在流放之刑无法施行时,可以同等处罚量之。于王子之身,流放与受质等同,建议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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